题元理论及格理论下英语中动词give的句法行为

2017-04-26 19:27赵秋盈
文教资料 2017年3期

赵秋盈

摘 要: 本文在介绍生成句法学中题元理论及格理论的基础上,对英语中动词give的句法行为进行分析,指出含give的句式中各名词短语的题元角色的分派及格的授予情况,并对此类句式不可变被动的原因给予简单的解释,旨在表明含动词give的句式的特殊性,同时使句中的各个成分更加明确。

关键词: 题元理论 格理论 动词give

1.引言

英语中含give的双宾构式(double object construction)的典型例句如:(1) The painting gives the wall a new look. 与此构式密切相关的,与其对应的是介宾构式(prepositional object construction),可表达为:(2) The painting gives a new look to the wall.尽管这样的介宾构式不常见,但从跨语言的角度看,如果某种语言有介宾构式,则未必有双宾构式;但如果有双宾构式,则必定有介宾构式(刘丹青,2001;Harley 1995),所以(2)的例句不存在任何错误[1]。对题元理论格理论及NP移位的介绍早已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如温宾利的《当代句法学导论》[2],吴刚的《生成语法研究》[3],维多利亚·费罗姆金,罗伯特·罗德曼的《语言导论》,以及Andrew Radford的 Syntax: A Minimalist Introduction等,尽管众学者对此均有不同程度的涉及,但由于各自论述的重点不尽相同,因此对动词give的句法行为进行较为全面深入的探讨显得更重要。

本文在介绍题元理论及格理论的基础上,用NP移位(NP Movement)的理论分析 (1)的句法行为,指出含give的句式中各名词短语的题元角色的分派及格的授予情况,认识到含动词give的句式的特殊性,使句中的各个成分更加明确,旨在抛砖引玉,希望这一课题的研究更加深化,同时对普遍语法理论的发展尽微薄之力。

2.“give”句式中的各主目语充当的题元角色

正如例句所显示的那样,give作为一个三位谓词(three-place prediate), 要求出现三个主目,即句中必须有三个主目语,而各主目语充当何种题元角色是我们要进行分析的焦点。

分析一个简单的例句:(3)John gives Mary a book.显而易见,John是施事(Agent),Mary是受益者(Beneficiary),a book是受事(patient)。

首先分析句中的主语,一般认为在双宾结构中,句子的主语应该是有意志的施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但在实际中我们遇到过像这样的例句(Goldberg 1995):

(4)The medicine gives him relief.

(5)The rain brought us some time.

(4)、(5)中的主语论元都是无意志的,但这里可以用隐喻来阐释(4)、(5)的意义,正如徐畅贤提到的:这些均为特殊规约系统隐喻(因果事件为迁移)的隐喻。这种隐喻涉及将引发一实体的效应解读为这种当作宾语的效应转移到那个实体上。(4)、(5)中的谓语暗含因果关系,它们的基本意義都涉及从施事向接受者的转移。(4)、(5)都暗示了主语论元因受某种影响接受第二宾语论元的原因。从这个角度来讲,作为主语论元的施事,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是无意志的,因此(1)中the painting的题元角色是施事。

其次分析the wall在句中充当的题元角色。Quirk指出,在双及物构块中第一个宾语的指称对象必须是有意志的生命体,即“人”。 但同样,由于因果事件为迁移的隐喻的作用,第一个宾语非生命体可以被解读为受益者,被赋予生命。因此,在Goldberg看来,以下句子也是成立的:

(6)The music lent the party a festive air.

(7)The new dress give him much confidence.

此时再重新分析(1),the wall作为主目语在句中充当受益者的角色,毫无疑问,a new look充当受事角色,因此原假设成立。

最后有必要进行总结,在(1)中,the painting, the wall及a new look的题元角色分别是施事、受益者和受事。

3.含“give”的双宾结构在格理论下的分析

具有格是一个名词性成分进入句法表层的一个首要条件之一。正如(1)中,我们得知the painting是由屈折词授予主格,a new look是由主动词give授予宾格,至于the wall, 是由介词to(也称轻动词)授予the wall宾格,to 和give合并,继而发生移位,出现了(1)的表达形式,即我们熟悉的Larson提出的著名的“VP-壳分析”(详见《当代句法学导论》P341),我们也把这种现象称为生成句法的词汇化(lexicalization)。以下是在温宾利的《当代句法学导论》及杨成虎的教导下对这两种结构关系的分析:在(8a)中,V3提升至V2位置,形成介宾结构。(8b)为双宾构式,它是由(8a)转换而来的,其过程是:被动化吸收掉间接格(取掉介词to),我们称为“to和give合并”;把直接宾语嫁接到V上,再把间接宾语提升到直接宾语原来的位置(有的版本也将此称为“与格移位”:dative shift);最后把动词从V3提升到V2形成双宾构式。也就是说,双宾构式是在介宾构式的基础上形成的,这样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说the wall是由介词to(也称轻动词)授予的宾格的原因。

4.NP移位不成立的原因

在此列举(1)不能变为被动的原因有四:首先,尽管主动句(1)从隐喻的角度解释可以成立,但在发生NP移位时,受益者the wall移位,成为主论元。而施事the painting需由介词by引出,此时我们认为by后紧跟的施事在现实生活中必须是有生命的、有意识的,必须是有灵事物(animate entity),只有这样才能恰当地完成“施事”角色,才能进行NP移位,而(1)中the painting则不具备其特征, 即使从隐喻的角度也不易被人接受。其次,纵观以上例句,句中的直接宾语如a new look, some flavor, much confidence等以抽象名词为主,从认知角度出发,其凸显程度不及物质名词,因为看得见的物体更易引起人们的关注,所以这类表抽象意义的名词就不易充当句子的主语。再次,从主语与参与者角色的对应角度分析,我们认为:

(1)We give the wall a new look with the painting.

(2)The painting gives the wall a new look.

The painting作为参与者角色逐步凸显,相比较而言,工具类参与者角色不易作句子的主语,而一旦它们被置于主语的位置,它们就会或多或少地具有了施事的含义,语法构造本身的意义也使得词义发生了变化(如句中的give)。而此例也验证了束定芳所介绍的主语与参与者角色对应的层级关系,即“行为者>承受者/受益者>主题/承受者>工具>场所”,在这一层级图中,从左到右,越往右,表明越不可能成为句子的主语。这样,以“工具”作为主语变为被动语态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最后,从认知的角度来讲,大脑的潜意识告诉我们(1)的被动句是不成立的,就像人们习惯说“下雨了”,而不会说“雨被下了”一样自然,人们也不会说出像“The wall was given a new look by the painting.”这样的句子。但由于语言交际过程是一个与认知语境有关联的且不断改变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又依赖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也许在以后的语言发展演变过程中,这样的例句也可以被接受、被解释。

5.结语

本文通过题元理论和格理论对句子“The painting gives the wall a new look.”进行的分析,指出了句中各主目语所充当的题元角色,通过“VP-壳分析”简单介绍了各个名词短语格的授予情况,最后指出了该句不可变被动的原因。其中涉及的想法仅是笔者的愚见,很多不够成熟,但学界的精髓本身就不在于得出特定的结论,而在于为之进行探索研究的过程,所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学者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刘丹青.汉语给予类双及物结构的类型学考察[J].中国语文,2001(5):387-398.

[2]温宾利.当代句法学导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3]吴刚.生成语法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