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被列为2016年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首,可见政府对于去产能的重视。因为目前产能过剩已成为中国经济转型最大的风险点。
前不久,国务院相继发布《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实现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用3至5年的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虽然中央去产能的决心很大并不断施加压力,但地方政府主动去产能意愿却不强。这主要是因为在这场利益整合中,供给侧改革主体的内生型动力不足。
一是地方政府“不情愿”。产能过剩多集中在高耗能基础设施相关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这些行业对GDP的刺激作用往往非常明显。由于这些企业意味着更快的GDP增长和更多的税收和就业增长,所以当这些企业发展出现下行时,地方政府为了稳增长、保税收和就业往往尽力维持这些行业尽可能不减产。二是宏观政策“缺刚性”。中央政府虽然致力于经济结构调整,但当经济增速触及底线,同样也有稳增长维系产能的意愿。三是企业“不甘心”。虽然企业主动去产能利好整个行业,但经济一旦企稳,总需求恢复,去产能就意味着自己失去了潜在的市场份额。四是金融机构“怕赔钱”。从现实情况看,产能过剩行业主要集中于重工业,有庞大的信贷规模卷入其中。金融机构从自身风险来看基本不会支持去产能。
因此,在化解過剩产能的同时,相关保障政策如安置就业等方面需要统筹考虑,同时要积极开拓新的替代产业,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如此,才能让地方经济保持正常运行,不至因旧的产能失去而陷入困境。面对那些“僵尸企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让“僵尸企业”金融断奶、财政断粮,让市场将其淘汰。
去产能过程关键是“人”的问题。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如果地方政府抛开自身利益和GDP与税收、就业的困扰,去产能就一定能够成功;其次是解决职工出路的问题,不能借“市场化”的名义,将下岗工人无情地完全推向市场。而应该通过转岗分流、企业内部退养、再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做好职工安置。实现以“人性化”方式解决好去产能中“人”的问题,以利于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