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环保局将环境影响登记表(含辐射类)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办事时间。建设单位无须到区环保局提交材料,只要登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主申报即可,并承诺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于实施备案管理的项目,不再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实施以来,区环保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主動告知备案流程,减轻企业负担,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加强对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对漏报、瞒报相关信息等情况以及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截至今年2月共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含辐射类)备案项目2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