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承认而斗争”:黑格尔的战争动力学说研究

2017-04-25 23:15:21崔建树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17年2期
关键词:黑格尔

崔建树

摘 要

战争是国际政治史上最重要的现象之一,对战争动力问题的研究是国际政治研究的重要领域。黑格尔以思辨哲学为工具,并引入了“承认的政治”这一概念,探讨战争动力问题,从而在哲学层面上深化了对战争动力的认识。黑格尔战争动力问题的基本逻辑是:国家是有机体,就如同个人的自我意识必须得到其他人的自我意识的承认一样,国家也需要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更高的权威,国家对“承认”的寻求导致了国际战争,直到精神进展到绝对精神阶段,“永久和平”方可实现。

关键词 黑格尔 承认 战争动力 永久和平

战争是悬在人类头顶上的一把已经落下无数次而且随时可能再度落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人类癫狂于血雨腥风,引发了学者的广泛讨论。诚如英国著名战争史学家迈克尔·霍华德所说:“自修昔底德年代时起,不知有多少墨水用于写这个題目,也不知有多少图书馆的书架上满满的排列着有关这个问题的著作——有多少专家学者,把他们的学问投注于这项不易处理的问题上——数学家、气象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地理学家、物理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及律师,只不过是这类人中最显著的一群而已。”[英]迈克尔·霍华德著:《战争的起源》,陈奎良译,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7年,第7页。在这群孜孜探求战争起源的思想家和专家学者中,黑格尔独树一帜,他从思辨哲学的角度引入了“为承认而斗争”这一理论,分析战争起源,得出了发人深省的结论。

一、黑格尔对主要战争起源理论的批判

在战争起源理论方面,从人性和国家制度的角度分析战争起源的理论影响较大。黑格尔从哲学的角度对这两种观点专门进行了批判。

(一)对战争起源于人性恶的批判

人性恶的战争起源观认为,人性和人类的自私是引发战争的最重要根源,其他的战争根源都是由其派生的。肯尼思·沃尔兹的《人、国家和战争》一书对此观点进行了总结:“人性和人类行为是战争的最重要根源:人的自私自利导致战争,错误的进取冲动导致战争,人类的愚蠢也导致战争。战争的其他根源是次要的,而且必须根据上述根源加以解释。”Kenneth Waltz, Man, the State and Wa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9, p.15.持人性恶导致战争观点的人多受柏拉图的影响,他们认为国家是放大了的个人,所以国家行为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差别并不大。霍布斯和斯宾诺莎是这一观点的代表性人物。

英国思想家霍布斯持原子论立场,其分析国际政治的出发点是作为个体的人。其推理过程如下:首先,否认人类社会的终极目的和至善。“旧道德哲学家在书上说的那种终极目的(Finis ultimus)和至善(Summum Bonum)根本就不存在。”Hobbes, Leviathan, Middlesex: Penguin Books, 1968, p.225.由于世界上不存在“至善”,那么人的“幸福”就在于“欲望由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的持续不断的发展。”Ibid., p.160.第二,假设人性的贪婪。霍布斯有一个关于人性的著名论断,即“全人类普遍倾向是亘古不变、永无休止的追逐权势的欲望,且得陇望蜀,至死方休。”Ibid., p.161.第三,人类的贪婪导致争夺无度。人和之人间的竞争、猜疑以及竞相争夺荣誉是由人类的贪婪本性引发的,这三者使人类社会处于 “每一个人针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Hobbes, Leviathan, pp.185–186.第四,以主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比拟个人在自然状态中的地位。在霍布斯那里,国家是“伟大的利维坦”,也“被称为国民的整体”。Ibid., Dedication, p.75.他在写给戈德尔芬的献辞中称,“我讲的不是人,而是(在抽象方面)权力宝座(就像罗马首都里的那些单纯和不怀偏见的人物那样,用他们的大声喧哗来保卫首都里的人,不是因为他们是他们,而是因为他们在那儿)。”至少霍布斯依然依靠诸如老鹅之类的生物。边沁在他的《环形监狱》(Panopticon)一文中大大扩展了霍布斯的观点,他暗示不需要有人占据主权位置。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决定了类似自然人的国家倾向于扩大国家权势。

与霍布斯相似,斯宾诺莎也从人的层面解释暴力和国家间战争的关系。斯宾诺莎认为人是不完善的,“正如具有健全的身体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一样,具有健全的精神也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此外,既然万物都尽其所能努力保全自己本身,毋庸置疑,如果遵循理性的指令而生活,就像在盲目的欲望驱使下生活一样,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那么,谁都愿意在理性的指导下过明智的生活。可是,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这是因为人人都耽其所好的缘故。”[荷]斯宾诺莎著:《政治论》,冯炳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2页。以感情取代理智的结果是人出于自身利益本应在完全和谐状态下相互合作,但却陷入了无休止的争吵和暴力之中。国家和人一样,甚至比人更为好斗,因为人每天受到睡眠的约束,常常受到疾病或精神虚弱的困扰,最后还避免不了年老的变化,个人为了生存必须联合起来,而国家由于克服了个人的生理性限制并不需要联合起来。于是,国家间发生战争就像人性中的缺陷一样不可避免。

对于人性的善恶理论,黑格尔予以否认。在黑格尔看来,人是一种特殊的动物或曰有理性的动物,动物性一面是人类永远也无法摆脱的。“规定它自身的概念在意志内部所设定的那差别的种种规定,在直接意志中表现为直接存在的内容。这些就是冲动、情欲、倾向,意志通过它们显得自己是被自然所规定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22页。但是他否认所谓人性理论,因为在他看来,人的动物性是一种合理性存在,“这一内容连同它的被发展了的各种规定,都源出于意志的合理性,从而是自在地合乎理性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2页。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又进一步指出:“在冲动的评价方面,其辩证法表现如下:直接意志的各种规定,从它们是内在的从而是肯定的来说,是善的。所以说人性本善。但是由于这些规定是自然规定,一般地与自由和精神的概念相对立的,从而又是否定的,所以必须把它们根除。因此又说人性本恶。在这个观点上,决定采取上述任何一个主张,都是主观任性。”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8页。既然黑格尔从根本上否定了人性善或人性恶的理论,那么在他看来,也就无所谓由人性导致战争的学说了。黑格尔从辩证法的角度对人性的批判以及否定战争的人性起源,是非常深刻与现实的。以人性解释战争具有很大的缺陷:一是很容易滑向心理分析,看不到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对人心理的影响;二是无法解释为何在一种状态中人被奴役,而在另一种状态中人却比较自由,它也无法解释为什么此一年兵连祸结而彼一年却安享太平。不过,在批判人性导致战争方面,黑格尔并未对人的趋利性导致社会竞争并从而形成冲突乃至战争进行详细解释,这不能不是一大缺憾。

(二)对战争起源于国家体制的批判

关于战争起源于国家体制的观点认为,多数战争是由国家或以国家的名义展开的,所以对战争爆发的原因解释离不开对国家体制的讨论。沃尔兹在《人、国家和战争》一书中对这一观点有相当传神的描述。“我们说国家起作用,乃是一种转喻。当我们说国家发挥作用时那是指国家中的人民发挥作用,正加我们说水壶开了是指壶内的水开了一样……让我们仍然使用这一比喻:流出龙头的水与盛器内的水在化学性质上相同,但只要水在盛器内就能使它以不同的方式‘行事。水可转换成蒸汽,进而用作引擎的动力;或者,将水密封于容器加热至极高的温度,水便可成为破坏性的爆炸工具。”Kenneth Waltz, Man, the State and Wa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9, p.80.

根據这一观点,组织良好的国家倾向于和平,弊端丛生的国家是战争祸首。这大致也是不少西方理论家和政治领导人偏好的一种理论。但是,良好国家的标准是什么呢?思想家和政治领袖对此莫衷一是。马克思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来定义“好的”国家制度;伍德罗·威尔逊从民族自决的角度来定义好的国家制度;康德则认为共和政体是好的国家制度。但历史事实均证实这些“好的”的国家制度不足以结束战争。威尔逊提出将民族自决作为缔和的基础时,他的国务卿兰辛表示反对,认为“民族自决”这个词实在是个灾难,“它将挑起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希望,可能还会导致成千上万人丧命,最终没有人会相信它,并会称之为理想主义者的美梦,当他们意识到它的危险并想阻止它付诸实践时已经太晚了。”[英]玛格丽特·麦克米兰著:《大国的博弈:改变世界的一百八天》,荣慧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集团,2006年,第9页。兰辛是对的。远的不说,上世纪末的科索沃因民族分离引起的人道主义危机就是典型案例。康德的“共和和平论”及其变种——“民主和平论——也与现实政治相去甚远”。参见Bruce Russett, “The Fact of Democratic Peace,” in Debating the Democratic Peace, edited by Michael Brown,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1996, p.80.康德认为,欧洲政治中战事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欧洲的政治体制不是共和制,国家的统治者“不是国家的同胞而是国家的所有者,他的筵席、狩猎、离宫别馆、宫廷饮宴以及诸如此类是一点也不会由于战争而受到损失的。……他就可以像是一项游宴那样由于微不足道的原因而做出战争的决定,并且可以漫不经心地把为了冠冕堂皇起见而对战争进行辩护的工作交给随时都在为此作着准备的外交使团去办理。”所以,在非共和体制下,“战争便是全世界上最不假思索的事情”。[德]康德著:《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07页。为此,康德提出抑制战争的根本办法在于建立共和制度,让人民有权决定是否从事战争。对于康德的这一见解,黑格尔在一定程度上表示赞同。他在《法哲学学原理》中提到,在立宪国家由于宣战和媾和由各个等级来决定,特别是在战争经费预算方面各等级享有决定权,因而“对战与和的决定发生影响”,所以“英国不可能进行不得人心的战争”。但是,黑格尔同时又认为:“如果以为国君和内阁比较国会更易受激情的支配,因而企图把战与和的决定归国会掌握,那就必须指出,往往整个民族可能比它的国君更为兴奋激动。在英国,有过好多次全体人民逼着要进行战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强迫部长们这样做。”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5页。简言之,黑格尔认为国家体制与战争有相关性,但他并不承认体制优良或管理良好的国家不愿发动战争。纵观近代国际政治史,恰恰是学术界普遍认为的两个体制较为优良的国家——英国和法国——它们之间的争夺非常激烈,并且构成了国际政治发展的主线。从这个角度说,黑格尔对战争起源于坏的国家体制观点的批判也是很有见地的。

对于黑格尔的上述观点,结构现实主义者华尔兹颇为赞同,并在黑格尔的基础上进行了发挥。他在《人、国家与战争》一书中指出:“坏的国家导致战争……从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是正确的。但这一论断的对应的一面,即好的国家意味着世界和平,则是一个非常令人怀疑的命题。国际关系的第二种基本概念所遇到的特有的困难在性质上与第一种基本概念所遇到的困难相同。”Kenneth Waltz, Man, the State and Wa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9, p.122.从这一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出,沃尔兹对黑格尔观点的继承部分是正确的,但发挥部分则出现了偏差。沃尔兹所认为的“坏的国家导致战争……从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是正确的”并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从国际关系史上看,强大的“坏的国家”,如希特勒德国、法西斯意大利和军国主义的日本,的确倾向于发动战争,企图通过对外征服在国内树立合法性,并将国内矛盾转嫁到国外;而弱小的“坏的国家”,更可能的倾向是强化国内统治,确保其政权稳定,而不会主动发起自取灭亡的战争。

二、“承认的政治”:黑格尔的战争动力学

关于战争起源,黑格尔的解释是,国家在没有超国家权威的环境中追求“承认”的行为引发战争。换句话说,黑格尔认为战争源自于两个因素的结合,即无政府状态和国家对“承认”的追求。有学者将二者对立起来,实际上是误解了黑格尔的战争思想。参见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黄胜强、许铭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3、24章。

(一)“承认的欲望”

黑格尔通过把“欲望”(Die Begierde)这一概念引入自我意识,并将之设定为自我意识的基础,从而引出自我意识的承认问题。

根据黑格尔的理论,自我意识概念在如下的三个环节里得以完成:“(甲)纯粹无差别的自我是它的最初的直接的对象。(乙)但是这种直接性本身就是绝对的间接性,它只是通过扬弃那独立自存的对象而存在,换言之,它就是欲望。欲望的满足诚然是自我意识返回到自己本身,或者是自我意识确信它自己变成了[客观的]真理。(丙)但是它这种确信的真理性实际上是双重的反映或自我意识的双重化。”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21页。比如,人的饥饿感就是一种“欲望”,其对象为食物,食物本来是独立外在的东西,“欲望”就是要消灭食物,使之变成自身的一部分。

从哲学角度讲,“欲望”就是否定,为了果腹我们必须破坏和改变食物。当然,从主体的角度理解,否定也是肯定,否定了食物从而肯定了我的存在。可见,由否定构成的自我的肯定内容与被否定的非我的肯定内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如果欲望针对一个“自然的”非我,那么自我也是“自然的”。通过满足这种欲望产生的自我与这种欲望所针对的东西具有相同的性质,即这是一种“对象性的”自我,一个仅仅活着的自我,一个动物的自我。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人的欲望不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欲望。

为了产生真正的自我意识,人的欲望必须针对一个非自然的客体,针对超越给定现实的某种东西。根据科耶夫的观点,能超越给定现实的惟一东西就是欲望本身,理由在于:“因为被当作欲望的欲望,即获得满足之前的欲望,事实上只不过是一种被揭示的虚无,一种非实在的空虚。欲望是空虚的一种揭示,是一种现实的不存在的显现,因而本质不同于所欲求的物体,不同于一种物体,不同于静态的给定的实在存在,始终在与本身的同一中维持下去。因此,欲望针对另一个欲望的欲望,通过使之满足的否定和消化活动,将创造一个本质上不同于动物的‘自我的自我。”[法]亚历山大·科耶夫:《黑格尔导读》,姜志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第5页。对动物来说,它的所有欲望全与保存生命有关;但是对人来说,人的欲望客体往往是另一个人的欲望客体,如某些美丽的装饰品,而这些装饰品对人的生命的保存并无直接关系。换句话说,人的欲望超越了保存生命的本能,它指向的已不再是物,而是另一个欲望;它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自然的需要,而是为了一个高于自然的目的;满足的方式也不再是简单地吃掉,而是置身于相互独立的物我与人物的关系之中去获得欲望的满足。

关于这一点,黑格尔的话很清楚:“自我意识只有通过扬弃它的对方(这对方对于它被表明是一个独立的生命)才能确信它自己的存在”,因此“自我意识只有在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20-121页。由此出发,黑格尔合乎逻辑地引出了他的社会历史理论。“那第一个自我意识所遇着的对象并不仅仅是被动的像欲望的对象那样,而乃是一个自为地存在着的独立的对象,对于这样一个对象,因此,如果这对象自己本身不做它(前者)对象所做的事,则它对它的对象再也不能为所欲为。所以这个运动纯全是两个自我意识的双重运动。每一方看见对方作它所作的同样的事。每一方作对方要它做的事,因而也就作对方所做的事,而这也只是因为对方在作同样的事。单方面的行动不会有什么用处的,因为事情的发生只有通过双方面才会促成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123-124页。简言之,在黑格尔看来,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在相互承认中,才能实现自己。由于“自我意识”的存在取决于他人的承认,而每一个人又都希望得到其他人的承认,于是就出现了人与人相对立的局面。“它们之间只有通过生死的斗争来证明它们自身的存在。它们必定要参加这一场生死斗争,因为它们必定要把它们自身的确信,它们是自为存在的确信,不论对对方或对它们自己,都要提高到客观真理的地位。”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126页。这一结论颇类似于霍布斯“人与人相互为战”的自然法状态的假设。

(二)由“承认的欲望”到“承认的政治”

在黑格尔看来,这种“为承认所进行的斗争和对统治的服从是政治生活的起点,也是国家的开端。”黑格尔:《哲学全书》,第433节。转引自列奥·斯特劳斯等主编:《政治哲学史》(下册),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51页。自此,黑格尔在精神哲学领域内的探讨开始进入政治哲学的范畴,“承认的欲望”转变为“承认的政治”。对“承认的政治”的研究可参见查尔斯·泰勒:《承认的政治》,载汪晖等主编:《文化与公共性》,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290-337页。

黑格尔哲学的基本思想是有限的事物总要上升为无限。现实中的国家都是具有个体性的有限事物,它们需要在自己的有限性中认识和达到自身的普遍性。这种上升是通过欲望辩证法和否定辩证法实现的。自在自为的“自我意识”之所以存在完全是由于得到他人的承认;只有得到他人的承认,自身与他者才能有所区别。由于人人都想获得他者的承认,于是就出现了“一个个人与一个个人相对立的局面”。

黑格尔把国家视为有机体,即将国家比作是类似于自然人的个体。与个人拥有“人格”相似,作为“假定的人”的国家也拥有“国格”,即作为其表现形式的主权:“作为国家的民族,其实体性的合理性和直接的现实性就是精神,因而是地上的绝对权力。由此可见,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来说是拥有主权和独立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6页。和个人的存在原因一样,国家之所以可能存在,只通過它的欲望在与外部世界接触时的对象化,只有这个做才能达到自身同一。“可是国家是个体,而个体性本质上是含有否定性的。纵使一批国家组成一个家庭,作为个体性,这种结合必然产生一个对立面和创造一个敌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2页。

(三)作为战争动力的“承认的政治”

所以黑格尔说,作为“地方的绝对权力”的民族国家,“对其他国家来说是拥有主权和独立的。它有权首先和绝对地对其他国家成为一种主权国家,即获得其他国家的承认。”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6页。黑体为原引文的着重部分。这一要求的逻辑依据在于,正如一个不同他人发生关系的个人不是现实的人一样,不同其他国家发生发生关系的国家也不是一个现实的国家。“作为个体性的国家是一种排外的单一体,因此,这种单一体要和其他单一体发生关系,从而使自己的差别和外部相适应,并根据这种规定使自己内部的各种差别巩固地存在于它们的理想性中。”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83页。除了这种自然倾向以外,一国与别国发生关系的最重要作用在于:“一个国家的正统性,或更确切些说,由于国家是对外的,所以也是王权的正统性,一方面是一种完全内部的关系(一个国家不应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另一方面,同样是本质的,它必须通过别国的承认才成为完善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7页。

因为国家是“地上的绝对权力”,在国家之上就不存在可以向之申诉的司法机关。在缺少超国家权威的国际政治状态下,解决这一困境的途径只有通过战争,即“它们之间只有通过生死的斗争来证明它们自身的存在。它们必定要参加这一场生死斗争,因为它们必定要把它们自身的确信,它们是自为存在的确信,不论对对方或对它们自己,都要提高到客观真理的地位。”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126页。这就是黑格尔“承认的政治”在国际政治领域的应用。

在黑格尔的心目中,就如斯宾诺莎所认为的那样,国家没有单个人的那种生理缺陷,所以国家可以时刻保持警惕。因此,在相互承认的斗争中,国家一般只有一时的胜负之分,在当今国际体系下,亡国灭种并不多见。国家不会像个人那样最终因无法忍受因追求承认而必须付出的沉重代价,进入政治社会。亦即国家之间的斗争很难导致一个超国家权威的出现,而是陷入一种国家间的自然状态,即无政府状态。这种无政府状态反过来又成为战争爆发的根本原因,即便国家间关系并非完全无法律约束。国家间的法律,即国际法在黑格尔看来由于缺少超国家权威为后盾的强制力,它只是一种“软法”,比道德的约束力强不了多少:“国际法与实定条约的特殊内容有别,它是国家间应该绝对有效的普遍的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于,条约作为国家彼此间义务的根据,应予遵守。但是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主权为原则,所以在相互关系中它们是处于自然状态中的。它们的权利不是由被组成为超国家权力的普遍意志来实现,而是由它们特殊意志来实现的。因此,国际法的那种普遍规定总是停留在应然上,而实际情况也正是合乎条约的国际关系与取消这种关系的相互更替。”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8页。

既然国际法软弱无力,国家之间就“没有裁判官,充其量,只有裁判员和调停人,而且也只是偶然性的,即以争议双方的特殊意志为依据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8页。在无政府状态中,国家之间在追求相互承认的过程中会发生数不清的冲突及无法预料的冲突原因:“在各国极广大的范围内和它们人民所建立的多方面的关系中,可以很容易和大量发生各种损害,至于哪些损害应看成切实破坏条约或损害国家的主权与荣誉,这一点其本身依然是无法确定的。其所以如此,因为国家可以把每一细小事件都看成涉及它的无限性和荣誉;当一个强有力的个体性愈是经过内部长期和平而被驱使向外寻求和制造活动的题材时,它愈会有这种感受。”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8-349页,黑体为引者所加。此外,黑格尔还指出:“除此以外,国家作为一般精神的东西,不以仅仅注意实际上已发生的损害为限。相反地,它还具有对这种损害的表象,认为别国对它有急迫的危险,同时它还会上下盘算概然性的大小,推测别国的意图,如此等等,这些都构成纷争的原因。”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9页。

关于黑格尔所说的战争起因的琐碎性,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也予以认同。斯密指出,“受到法律诉讼的每一件事都可能成为战争的起因”。参见Kenneth Waltz, Man, the State and Wa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9, p.96.不过,在这些数不清的冲突源中,黑格尔格外强调国家对其无限性和荣誉的珍视,而非霍布斯强调的国家的自我保存。黑格尔认为国家是伦理共同体,是精神的东西。而精神是从共同体的某些评价中形成的,如尊敬长辈和同情弱者等。所以说,精神或获得认可的欲望也就是社会科学中称之为“价值”的核心。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承认的政治产生了主奴关系及其相应的道德规范。作为有机体的国家,一旦其认为它的神圣尊严受到侵犯便会产生强烈的愤怒和开战的冲动。所以,可以说人类文明的进程始于贵族主人获得认可的欲望,而国家的这种贵族式的精神和感情也让战争与国家如影随形。在这个意义上,福山认为民主国家改变了其他形态国家的贵族气质就可抑制战争。参见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第26章。更严重的是,尊严与金钱不同,它有天生不易妥协的性质,因此围绕价值的冲突比围绕财富的冲突更残酷。

对于黑格尔将追求荣誉作为战争最主要根源的思想,摩根索、凯南和基辛格等现实主义者基本持否定的态度,后者往往将国家的自我保存或权力最大化作为国家间战争的最主要根源。但问题是,查理五世时代的西班牙、路易十四时代和拿破仑时代的法国、希特勒时代的德意志帝国和现时代的美国并不存在外部亡国灭种的威胁,可是这些国家却屡屡发动对外征伐,这显然不能以国家的自我保存来解释。另外,英国在19世纪的最后四分之一世纪倾力进行海外殖民,特别是对非洲的殖民,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却主动进行了收缩,这一现象可以用国家追求权力的最大化进行解释吗?当然有些学者也可以说,一个国家并不一定通过像炫耀武力或开疆拓土之类的传统方式追求国家权力的最大化,经济繁荣、文化发达也同样是扩大国家权力的渠道,即使用广义的“权力斗争”来解释国际政治现象。但是,以这种方式定义权力会使这一概念失去国际政治研究的描述与分析价值。

三、由“生死斗争”到“永久和平”

毫无疑问,黑格尔对战争起源的解释是深刻的。从哲学上讲,黑格尔的国际政治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追求承认的战争起源理论要比修昔底德、霍布斯、摩根索等思想家和学者的国际政府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追求安全或最大权力的战争起源理论要深刻。与前者相比,黑格尔的战争起源理论是以脱离了猪的城邦的国家,即脱离了物欲层次的国家为前提的。黑格尔针对其找到的国际战争的病源,给出了“医治”国际战争的药方。

这一药方首先批判了康德的“永久和平论”方案。作为乐观主义者的康德从历史哲学的角度设想出了一个永久和平方案。康德在《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一文中用“自然目的论”和人的理性法则推演出一个走出无政府状态的大同世界。康德认为对一切动物进行的外部的、内部的以及解剖方面的观察都表明“一个被创造物的全部自然秉赋都注定了终究是要充分地并且合目的地发展出来的。”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第3页。否则的话,大自然就只是一个茫无目的、活动着的大自然了,是令人绝望的偶然性取代理性线索的大自然。自然秉赋的宗旨在于“使用人的理性,它們将在人的身上——作为大地之上唯一有理性的被创造物——的身上充分地发展出来,但却只能是在全物种的身上而不是在各个人的身上。”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第3-4页。康德认为,人具有一种要使自己社会化的倾向,因为只有在这种状态里人才会感到自己不止于是自然之人而已;另外人也具有强烈的孤立化倾向,渴望按自己的意志来摆布一切,因此之故会处处遇到阻力,但正是这种阻力唤醒了人类的全部能力。大自然使用人的理性的办法,即开发人类全部秉赋的办法,是利用“人类在社会中的对抗性”。这“犹如森林里的树木,正是由于每一株都力求攫取别的树木的空气和阳光,于是就被迫使得彼此双方都要超越对方去寻求,并获得美丽挺直的姿态那样;反之,那些在自由的状态之中彼此隔离而任意在滋蔓着自己的枝叶的树木,便会生长的残缺、佝偻而又弯曲。”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第9页。对人类而言,唯有在社会中,并且唯有在一个具有高度自由的社会里,社会成员之间才有彻底的对抗性,人的秉赋才能全部发挥出来。康德把这样一个能最大发挥人类潜能的社会理解为“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但是,建立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的存在“有赖于国家合法的对外关系这个问题,并且缺少了后者前一个问题也就不可能得到解决。”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第11页。康德认为,国家的对抗性以及紧张的备战活动,必然使国家的统治者及其人民认识到“脱离野蛮人的没有法律的状态而走向各民族的联盟”的必要性。形成这种联盟后,“每一个国家,纵令是最小的国家也不必靠自身的力量或自己的法令而只须靠这一伟大的各民族的联盟(foedus amphictionum),只须靠一种联合的力量以及联合意志的合法决议,就可以指望着自己的安全和权利了。”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第12页。

针对康德的永久和平设想,黑格尔提出了尖锐批评。“康德的想法是要成立一种国际联盟,调停每一争端,以维护永久和平。这种联盟将是被每个个别国家所承认的权力,旨在消弭纷争,从而使诉诸战争以求解决争端成为不可能。康德的这种观念以各国一致同意为条件,而这种同意是以道德的、宗教的或其他理由和考虑为依据的,总之,始终是以享有主权的特殊意志为依据的,从而仍然带有偶然性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8页。根本达不到“永久和平”的目的。参见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3页“附释”部分。退一步说,即便这类联盟能够建立起来,也不过是荫庇组成联盟的一个个国家的手段,使之免受联盟外部国家的进攻,所以联盟体现的是某种国家利益的结合。黑格尔指出,历史上欧洲曾为抵抗奥斯曼帝国的征服组成过欧洲联盟,但是这个联盟的目的是保持欧洲各国的独立,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欧洲内部力量的平衡。在黑格尔的心目中,只要国际无政府状态性质不改变,承认问题只有通过战争才能解决,任何关于永久和平的设想都是空谈。用他的话说就是:“当这种不安全是以手持晃耀利刃的骠骑那种形态出现,而且真是要干起来的时候,预言一切这种情况而令人伤感的那种说教,就转而咒骂征服者。尽管如此,当事物的本性要求时,战争还是会发生的;种敉又一次发芽了,在严肃的历史重演面前,饶舌空谈终于成为哑口无言。”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42页。黑格尔将战争视为国际政治的内在属性,任何企图回避这一内在属性来构建所谓“永久和平”的方案都是荒谬的,经不起历史和事实的检验。

黑格尔将国家看成是“地上的神物”以及他对康德和平同盟设想的反对,似乎这给人一种印象,即黑格尔的战争起源思想是非历史的。其实不然,黑格尔的最终方案也是“永久和平”,只不过不是康德意义上的以民主联盟的方式实现,而是依托世界精神实现。

黑格尔和康德一样也是一个目的论者和理性主义者,他认为人类的行为如同别的自然物一样总是被普遍的自然规律所决定,即“理性支配世界”,因此“世界历史是一种合理的过程”。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第15页,第9页。黑格尔同时又认为,世界历史属于精神的领域。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5页,第16页。所谓精神,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一书中曾下过这么一个定义:“凡是自己运动的东西,这就是精神。精神是运动的主体,同样精神也是运动自身,或者说,精神是为主体所贯穿过的实体。”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第255页。换句话说,“精神知道它自己。它是自己的本性的判断,同时它又是一种自己回到自己,自己实现自己,自己制造自己,在本身中潜伏的东西的一种活动。”黑格尔:《歷史哲学》,第18页。依照这个定义,“世界历史可以说是精神在继续作出它潜伏在自己本身精神的表现。”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8页。所以,国家间的关系要受精神统辖。“国家本身各自独立,它们之间的关系只能是一种外部关系,所以必须有第三者在它们之上,并把它们联系起来。现在这个第三者就是精神,它在世界历史中给自己以现实性,并且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绝对裁判官……永远肯定自己以对抗特殊物的唯一绝对裁判官,就是绝对精神,它在世界历史中表现为普遍物和起着作用的类。”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59-260页。

黑格尔的哲学理念是从主观精神到客观精神再到绝对精神,按此逻辑,由客观精神造就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在此状态下对承认的追求终究要让位于世界精神(绝对精神)造就的一种未知的、但有可能是康德意义上的大同世界,因为,根据黑格尔的观点,世界精神“既不受限制,同时又创造着自己;正是这种精神,在作为世界法庭的世界历史中,对这些有限精神行使着它的权利,它的高于一切的权利”。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51页。由此可见,黑格尔虽未明确指出国际政治无政府状态的前景,但我们有理由推测,他设想的无政府状态是可以消解的,亦即人类和平的前景并不暗淡。

四、 结 语

综上所论,黑格尔以国际无政府状态中国家追求“承认”来解释战争原因,这与当前西方国际关系学者把战争的起因归结为内在的生理或心理冲动、帝国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军备竞赛和结盟等有很大的不同。相关研究可参见:Quincy Wright, A Study of War,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3; Michael Howard, Studies in War and Peace, New York: Viking Press, 1970; Geoffrey Blainey, The Causes of War, New York: Free Press, 1988.黑格尔对战争起因的形而上学解释无疑让人耳目一新。但从黑格尔的国家理论来看,它也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即如果国家的存在依赖于别国的承认,那么就会让人得出一个他极力反对的一个结论——国家不是独立的和享有主权的政治单位,更不是“地上的神物”了。这的确是一个悖论,也是黑格尔无法解决的悖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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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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