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桑榆
Part-1
“你怎么知道是约会?也许,是约战呢?”
学校花坛边,我一边质问,一边颤抖着从好友手里接过信。
淡粉色的纸张在眼底弥漫,鼻端嗅到香气,上边陈列着陆往年潦草的字迹:我们约……吧。
唯一的遗憾,是中间的关键字,被人不小心用水滴浸湿了,只窥见糊掉的小团墨渍。
好友翻了个白眼:“得了吧,林依然,唯一的遗憾不是字看不清,而是收信人并非是你。不然,陆往年就算和你约战,你也会很开心。”
那时,尚身为少女的我,还曾因信纸的浪漫颜色内心小鹿乱撞过,似乎它真的属于自己。但好友一席醍醐灌顶的话,直接让我心里的小鹿撞死了。
“为什么会这样?!”
激动之余,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扯着她的胳膊仰天长啸。巧遇班主任从附近经过。听见我的声音,中年女人顿住脚步,灼灼的目光射过来。
鉴于这道视线总神出鬼没在教室的窗户前,我的神经迅速辨认,继续作悲愤状:“数学附加题居然被扣了三分!为什么……会这样。”
我并未添油加醋。
十七八岁的年纪,我和陆往年是出了名的“状元”和“探花”。
初中,我们俩就代表学校参加过数学和物理竞赛,分别夺得第一,被国内首屈一指的望中免试录取。教育局还刻了两支钢笔作为奖品赠予,上面都写着To-××竞赛冠军。迄今,这支钢笔还安然地躺在我的书桌上,它曾被我视为和陆往年的情侣物品。
当然,这只是我的自作多情,因为陆往年的审美从来不是我这一型。
“卿秋哪里好?”
“她是学霸,和我很配啊。”
“我也是学霸啊!”
“学霸也分长相的。”
我:“……”
“还讲究身材。”
我:“……”
“更注重气质。”
……
从陆往年嘴里脱口而出过的箴言不止以上几句,还有什么承诺论。诸如大多数的承诺就像减肥,我们小姑娘成天为了多出来的三五两肉嚷嚷,却鲜少有人能成功。
但我认为,减肥比践诺可简单多了。
前者不过牙一咬眼一闭的事儿,而后者,即便咬碎了牙龈,也不见得能做到。
不然,为什么在十字开头的年华,他就欠我一本《一千零一夜》,直到很久的后来,也没如期归还?
Part-2
前阵子看见一则新闻,小男孩下车玩耍,正在通电话的母亲不小心将他遗落。
我当机立断将这条新闻发给我妈,立马收获一笔数目可观的红包,伴随着她连串道歉的表情。
新闻当事人的血缘是否纯正无从得知,但曾经于同样境况下将我丢掉的这位,绝对是我亲妈。
自有记忆开始,我爸就常年被外派工作,在江城待的时间最长。九岁那年圣诞,我妈忽地兴起,开车带我去江城探望我爸。
其间因为对路段不熟悉,她四处打电话求助。连着吹了四小时暖风的我推门下去,想呼吸新鲜空气,没料一回头,只听见熟悉的引擎启动声,接着就是潇洒的白色轿车尾影,连追的机会都没给我。最后是陆往年将我捡回了家。
身为土生土长江城人的他,父亲早逝,母亲多年来孑然一身,全副身心在工作上,造就了他几近孤单的童年。
当天正好是陆往年的十岁生日,他觉得,过生日做好事,就跟节庆日积分翻倍似的,积的德也会翻倍,于是央求母亲牵走了即将面临风餐露宿的我,还与我分享了他的蛋糕。
陆往年的妈妈很漂亮,却不太爱说话。三十过半的年纪,容貌依旧出众,唯独姿态稍显冷清。烛火摇曳中,我也不自觉地多看了几眼,突然有些明白了陆往年的孤单——
明明有个这样的美人母亲,却不能天天看见,的确够心塞的。
那日,不怕生的我,与这对陌生母子唱完生日快乐歌,还从随身携带的小书包里翻出一本《一千零一夜》,要送给陆往年当礼物。
无奈他嫌幼稚,少年老成地吐槽:“哪个十岁的男孩还看这种书啊。”干脆利落地小手一挥,打在我的手腕上,令我吃痛间松手。那本我珍藏的故事集遇火便燃,毁了整个蛋糕。
待火苗窜高,陆往年反应迅速地将我拉离桌前,看着陆妈妈泼水收拾残局。从没见过此等阵仗的我则慌乱大哭。
陆往年以为我心疼书,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说:“好啦,别哭了!大不了以后还你一本。”
那时我就认定,陆往年说的话都是谶语,会成真。他说以后,于是我和他的故事就真的有了延续。
不过他大义凛然地说要赔偿给我的《一千零一夜》,至今连影子都没见到。因为陆妈妈将我牵走时,也向派出所打电话备了案。几小时后,风尘仆仆的我爸妈就赶到陆家,浑身颤抖地将我拥入怀,脸上写满四个大字——失而复得。
没几年,时移势易,陆往年竟来到我所在的城市,与我上了同一所中学。中考时,我和他还成为那届仅有的两个进入望中的学生。
他还记得我,却并不觉得我对他而言有什么特别的,顶多是个走失在茫茫人海的小丫头,和流浪狗无差。
可有件事,我从来没提起过。
走丢那日,我其实可以追上我妈的,却没出声,反跟着陌生的陆往年回了家。
那时适逢他们俩吵架闹离婚,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甚至都不避讳我。我才故意上演了这出,想让他们体验真正失去的滋味。好在這出戏起了作用,没过多久,我爸主动申请调回了望城,几乎再没离开过,“离婚”二字,也从此只字不提。
所以陆往年不明白他之于我的意义。
不止因我贪图他的美色,更因他出现后,我的生活重新变得美好了。
如果一个人令你感受过美好,那么在他身上,你经历再多的挫折,也不会觉得受伤……更何况,他只是说我丑?
Part-3
但通常,我和陆往年的外在形象与知识泰斗等词压根儿不挂钩。用好友的话说,一个坏,一个更坏。
我们同为班干部,分管事务不同。为了报复他说我丑,我曾连续三周都将他的名字放在值日榜单上。他不找我闹,只在自习时间默默将我的名字记入聊天人群里。
参加校园演讲前夕,他佯装好人送了我一颗感冒药,不知里面有安眠成分的我直接错过了比赛,给班级打了脸。后来流感肆虐,陆往年也不幸中招,我代表同学前去探望,为他带去殷切的祝福:“大难不死,必有下回。”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直到各科老师都开始对我们的争斗完全闭上了眼。
但这并不代表我讨厌他。
电视剧告诉我们,儿时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就是欺负你,以及往死里欺负你,所以我一直扮演着欺负陆往年的角色。
正当我幻想着陆往年会以怎样的方式往死里欺负我时,卿秋闪亮登场了。
严格来讲,她一直都在场上,只是我从未留心而已。
她的年级名次总在我和陆往年身后徘徊,有时上浮,偶尔下游。关键还长了一张素静的脸,即便与美玉皎皎相差甚远,也与一叶清秋这样的描述特别匹配。
当然,除却陆往年是个看脸的肤浅男生以外,他能注意到她,还有别的原因。
中学的第二节课,休息时间基本长达二十分钟,许多没吃早饭的学生趁机溜到小卖部,买些面包和零食果腹,陆往年由衷热爱方便面。
热水瓶在一个长方形展台上。某日,方便面的调料包掉了,陆往年蹲身去捡,再起来时,不期然撞到一片柔软。他怔了怔,回过神才发现,那片柔软属于女孩的柔荑,对方正捂住展台的一角,避免他下意识地起身会撞到头。
张扬热烈VS心细如发,你怎样选择?
别人我不清楚,但陆往年绝对倾向于后者。
因为从小缺失父爱的他,在我们未重逢的短短几年内,母亲也患上心理疾病,自顾不暇,这才不得不来到望城的小姑家,寄人篱下。
尽管他在任何时候都表现得意态慵懒,对背地里喧嚣的流言满不在乎,可我知,那看似不恭的外表下,有着怎样一颗敏感的心。当这颗心陡然被温柔灌溉,该是怎样的排山倒海?
不过,懂得欣赏好花的不止他。
高考完毕,我们三人脚跟着脚上了同一所大学,中途却冒出个莫名其妙的风云人物,叫什么秦单,也对卿秋穷追不舍,最终鹿死他手。
这几乎成了陆往年半辈子的痛。不怪他没魅力,只怪他太守道义。
那年头,追求女孩最常用的手段,不过是电话狂轰乱炸。于是每到夜晚的某个时间,陆往年的电话都会准时响起。那男孩也不甘示弱,他挂了,自己接着来。
长此以往,卿秋压力巨大,三人遂达成君子协定,一周都不通电话,给她时间考虑。
于是乎,遵守承诺的陆往年,悲、剧、了。在他销声匿迹的那一个星期内,秦单照旧打电话,然后成功收复美人心。
Part-4
人之初,就狠毒。
这是陆往年从秦单身上学到的第一句话。
秦家父母似乎是B城的著名企业家,秦单从小估计没少学斗心的伎俩,自视甚高的陆往年哪会是他的对手?
从那以后,陆往年更浑蛋了。不对自己浑蛋,对我。
他明明知道我吃不了辣,却拉着我去校外的大排档点了四人份的麻辣小龙虾,以此来发泄。
我弱弱地建议:“其实你可以借酒消愁……”他已成型的眉峰一拧:“没听说吗?借酒消愁愁更愁。”
没毛病。
所以让我愁?
但我都能容忍他说我丑了,吃几份小龙虾又何惧!于是那晚,我陪着他大快朵颐,虾壳子堆得比他高。
大排档的位置就在河边,送来夏日难得的清风。风起发动,落在我的眼角,特别痒。我没多想,伸手拨弄,却被一手的辣椒辣得睁不开眼,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淌。
陆往年见状,慌了,扯开我的手,用自己的指尖代替擦拭。刹那间,我哭得更厉害:“你也没洗手吧……”
男孩的胳膊僵在半空,欲收回,我用抽刀断水般决绝的速度抓住了他。
桌这边的我依然在哭,口中却语无伦次:“陆往年,说要赔我的《一千零一夜》,你打算什么时候给?”
“陆往年,你知不知道《一千零一夜》是怎么来的?
“相传,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萨桑国,国王山鲁亚尔生性残暴嫉妒,因王后行为不端,将其杀死,此后每日娶一少女,翌日清晨即杀掉,以示报复。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的女子,自愿嫁给国王,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使国王爱不忍杀,允她下一夜继续讲。她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感动,与她白头偕老。
“接着我想,如果一直不催你还书,一直一直不催,那么,无论你对我做了多么过分的事,我都可以对自己说,不行,林依然,他还没还你书呢。想到这儿,我就不忍心和你绝交了,就像国王不忍心杀少女一样,因为……有期待。
“可是陆往年,我和你之间早走过了一千零一夜,但为什么你还是没有被我感动,与我白头偕老呢?”
我絮絮叨叨,令他插不上嘴。对岸灯火迷离,将长河渡上一层衣裳,好像面前人粼粼的眼光。
须臾,这目光闪了闪,侧头面向大排档老板:“你这龙虾里有酒吧?”
老板义正词严地拍胸脯:“放心!肯定有!我们这儿的招牌就是醉虾!醉基围虾、醉龙虾、醉……”也醉人。
排除一切我腦子出问题的可能,只有喝醉了,才能解释我为何突然会向陆往年告白的举动了。
良久,陆往年突然问:“林依然,凭心而论,如果你是别人,你愿意和自己谈恋爱吗?”
我心脏一缩,终吸吸鼻子,稳住情绪,摇了摇头。
“想都不敢想,一般人哪有这样的福气?”
犹记他哑口无言的模样,和手中筷子落地的清脆响。
Part-5
为了向陆往年证明我的告白有多认真,我正式踏上了女追男的不归路。
室友建议说:“男生其实比女生更容易被感动。”于是撺掇我去文身,还找来唯美的爱情速成语录要我背诵。
十月中旬,正是短裙横行的季节,可以明目张胆地露出大片肌肤。
当陆往年看见我锁骨处他名字的缩写,薄唇紧抿。我乘胜追击:“文身店的人说,锁骨处皮肤最薄,意味着刻骨铭心。”
陆往年双目铮铮,似乎听见什么巨大的声响,震聋发聩之时,下意识地伸手触摸文身。
等我有所反应,想躲已来不及。只觉他指尖一掠,我的文身立时少了大半,留下滑稽的“L”曝露在空气中。
头顶明明有太阳,我却觉得凉飕飕的,缩了缩脖子尴尬地笑:“那个,我怕痛,只能用文身贴……”
天知道陆往年那一刻有多想拍死我,但他没动手。
估计是发现我的行为对缓解失恋有着良好的作用,他不仅没拍死我,反而在我约他去公园赏花时,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正值紫薇花开的季节,枝头那一簌簌,像爱看热闹的小孩儿,拼命扎着团、探着头,再成群结队地落下,如雨纷纷。
为了塑造清扬婉兮的形象,我下意识地接住空中洒落的几朵,别在发间,回头笑看陆往年,羞答答地问:“好看吗?”
约莫是花的颜色太盛,染上了他的面颊。他也有所察觉,拢手轻咳转移视线道:“花好看。”
花好看,那人呢?别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
“人呢!”
陆往年定了神,忽地扬唇,居高临下地拍拍我的脑袋说:“林依然,哪有人缠着别人说自己丑的呢?”
接二连三被打击,自诩脸皮厚的我也绷不住了,全程作抑郁状。陆往年终于有些不忍心,经过一片三叶草地时,主动与我搭话。
“喂,找找看有没有四叶的。”
然而我费尽千辛万苦也没找见的四叶草,他却轻松获得。
见我彻底泄气地蹲在地上,陆往年不知在想什么,鬼使神差地扯掉其中一片叶子,递到我的面前:“这有什么好不高兴的?现在大家一样了。”
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句,我却跟吃了回魂丹似的,原地复活。
怎能不开心?这么多年,我一直努力与他保持相同的频率,思想却始终存在着差异。
现在,我们的思想或许依旧存在差异,但他终于有了想法,要与我求同。
Part-6
赏花那日,我才惊觉,自己对陆往年其实了解甚微。
譬如,在望中时,学生会里有个园艺管理的闲职,他曾主动申请。那时,我以为他喜欢观赏花花草草,这才邀他游园。后来我才知道,他只是不想分担学生会的其他工作,遂找了最清闲的职位。
“比起游园,爬山有趣多了啊。”
我脱口而出:“那来年三月我们去爬山吧?寝室的姑娘说,远郊有座不算高却特别有趣的山。”
语毕,曾经撞死的小鹿又活了过来,七上八下地跑,生怕从他嘴里听见拒绝。所幸,他的犹豫只几秒,再度回我一个字:“好。”
爬山约定尚有些遥远,更快接踵而来的,是我的生日。之后陆往年才得知,我的生日正好是圣诞节。
听说人世间所有的巧合,都是命运在你和所爱之人中间搭了一座桥。我走失在江城,獨独遇见他。他带我回家,给我蜡烛和蛋糕,重新将我的生命变得温暖美好,不是命运的安排,又是什么?
生日到来的前半个月,我便开始提醒陆往年给我准备礼物。必须浪漫,因为没收过男生礼物,第一次要完美且慎重,最好终生难忘。
他沉吟:“终生难忘啊……”估计在考虑怎样的礼物才有这奇效。
结果,令我终生难忘这条,陆往年做到了。因为,我们约好一起共度的生日夜晚,他根本就没来,的确够难忘的。
圣诞当日,我放下了常年马尾的长发,擦脂抹粉,提前预定了西餐厅。鲜花、蜡烛也不用他准备,只想好好地,以慎重之姿告诉他:陆往年,我喜欢你。可能我没有卿秋的温柔与仔细,但我愿意为你收起我所有的刺。所以,认真看看我好吗?其实,我也很美的。
餐厅一角的我小声地重复着台词,没注意到背后桌还有人。那人听见最后一句“其实,我也很美的”后,直接喷了水。
我磨好餐刀,准备杀之后快,转头却发现始作俑者是秦单。他对面坐着一明艳动人的姑娘,却不是卿秋。
顿时,我不想杀他了,我想求他——
别啊,大哥,你如果和卿秋分手了,我和陆往年还有什么戏?!
他仿佛看穿了我的想法,眉毛一挑说:“来不及了。”
我当即鲜花、蜡烛也不顾,屁股往他身旁一坐,跟他妈似的开导他,吵吵闹闹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常,千万别在一时冲动之下做什么错误的决定云云。
秦单的表情略微诡异,最终倒听了我的劝告,答应去给卿秋道歉,却拉上了我。
我们俩拉拉扯扯到了女生宿舍楼下,才恍然大悟,他带我来的真实目的,其实是旁观卿秋抱着另一个男孩诉衷肠。
而那个男孩,是我自以为是的命运,我的心心念念,我以为会属于我的少年,陆往年。
我们隔着三米的距离,却仿佛隔了三千米。他面上一闪而过的内疚之色,顷刻被寒霜冻结,根本逃不掉,叫人看得清晰。反观卿秋,亦早料到这一刻会出现。
四目相对间,我恍惚明白了一些事情。
并非秦单不挽回,只是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挽回一个始终在摇摆的女生既然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他宁愿也让她得不到。
而陆往年,理解起来就更简单了。我是失意时的替补,只待他有朝一日迎回正主。
宿命之说,笑话而已。
Part-7
没想到这个期待已久的生日陪我过的会是秦单。两个受伤的人抱团取暖,旁观全世界的狂欢。
他的伤口没我深,毕竟只交往几个月,而我就不一样了。活生生看着自己追逐多年的人,在生日当天抱着别的女孩,简直肝胆俱摧。
得知秦单和我一样吃不了辣,我报复社会地将他拉去大排档,点了小龙虾。
大汗淋漓间,我的情绪又跟着沸腾了,差点儿和旁边桌的人吵起来。秦单慌忙伸手想摁住我的脑袋,我回头,恰好拍上我的脸,干脆利落的一巴掌。
气氛停滞了几秒,我“哇”地大哭出来。边哭边想,姓陆的你看,我的眼泪也不只为你一人而流。
那晚过后,我和陆往年都很有默契地不再联系对方。关于春天去爬山的约定,自然无法成行,但我自己去了。
山只有一座,可山头有两个,看起来就像双生姑娘,室友说的特别之处就在于此。两个山头之间卧着一条火车轨道,即便在冬天,也能看见周围的花草即将苏醒的迹象。春天来到,每个角落都生机盛放,一定美极了。
不过很可惜,陆往年看不到。
听说山不高,也没爬山经验,去之前什么准备都没有,岂料突逢暴雨。
我被困在其中一个山巅,借着大树的枝叶躲避。原以为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没想到雨势越来越大,手机信号也全无。
雨是从城里下过来的,室友想起我去爬山的事儿,想询问情况却打不通电话,着急了,竟拨打了陆往年的号码。
老实讲,当陆往年真正出现时,我反而更难过。
如果他和卿秋双宿双飞,完全不顾我的死活,那我从这座山上下去以后就能忘记他。但他跋山涉水,只为我而来。
联系不上,陆往年不知我去了哪座山,寻到了与我相反的山头。
天越来越黑,当山谷间回音四起,我迅速拢着手喊他的名字。他循声回头,也朝我这边喊了什么,因为雨声太大听不清。
突然,我有些感谢这无人的天地,令我敢放纵地大喊一句:“陆往年!我喜欢你!”我知道他听不见,这样,就不用给我伤心的回答。
见我傻愣着,陆往年也拢着手,朝我喊了什么,最后与我在轨道处会合。
离得近了,我企图扳回一城,佯装轻松地开玩笑:“假期太无聊,没地儿去才来这里,你别多想啊。”
他徐徐走在我身旁,半晌才道:“依然,我没你想的那么好。你看,答应你的事,我都没做到。无论是还你的书,还是陪你爬这座山。”
顷刻,我如遭雷击。
当晚,我大病一场。
陆往年还是担当起了朋友的角色,为我忙上忙下地买粥置药。等我终于有力气开口,对他讲的第一句话,竟是要他还书给我。
“国王期待少女讲故事,不忍心杀她。可陆往年,我的期待……对你而言,是负累吧?”
他背脊微僵,雨后初现的阳光将那道身影打得更加修长。一个世纪后,男孩仿佛点了点头,又似没有,终究渐行渐远。
而我,只能死死地咬住被子,庆幸自己生了病,才能效仿林黛玉,连哭都不发出声响。
Part-8
大学整整四年,我坚持得最好的事,就是诅咒陆往年和卿秋分手。
我并非圣人,没救世之伟大。作为不被喜欢的女二,只有得知主角们过得不好,才能有一丝丝快感。
但老天素来爱与我作对,他们不仅没分手,还过得比谁都好。
大四初,卿秋顺利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成为第一批在B城留下来的学生。至于陆往年,靠着一张漂亮的成绩单和灵敏的神经,实习期便从国企横行到外企,登上了青年精英的船。就连秦单这个富二代,也比我过得悠然。
虽然他总说:“身为富二代,过得好不是应该的吗?”
对,是我不好。没女主角的脸,也没富可敌国的父母:“你这么厉害不还是被人撬了墙角?”
每到此时,秦单就恨不得用十斤变态辣小龙虾堵住我的嘴。
直到十斤变态辣也无法让我收声的时候,他直接给我扔炸弹:“那两人一毕业就结婚,你听说了吗?”
够狠。
忘了说,卿秋的父母从小离异,所以她对家庭温暖的渴望并不比陆往年少。或许这就是他们能突破万难惺惺相惜的原因。毕业就结婚,顺理成章。
至于那本《一千零一夜》,陸往年终究赔偿了,却跟我对他的感情一样,缺胳膊少腿,最后的序章不翼而飞。
他们举行婚礼的前晚,我迟迟无法入睡,抱着那本残缺的书胡思乱想——
明天到底去不去现场?
去祝福,还是去闹场?
闹场的话,怎样比较好?
要不干脆直接把书砸陆往年的脑门上,指责他不靠谱:“好不容易赔我一本书,还是缺篇少页的!”
但抢婚没成功前,卿秋应该会把我撵出去吧?
不然,拉上秦单护驾?
……
幸好,在十万种神经兮兮的假设里,我如愿以偿地闭了眼。这样就可以忽视眼畔的水渍,和心脏破碎的声音,将悲伤留给梦境。
梦里的我,是个二流小说家,正在攥写狗血故事。
故事的男女主角识于微时,分别多年再重遇,彼此陪伴走过青涩时光,却总阴差阳错无法相守。
女主角伤心欲绝,跑去看山水求慰籍,突逢大雨。男主角闻讯赶来,听见了她使劲力气喊出的那句“我喜欢你”。
后来,他回答了什么?
“对不起啊,我……真以为自己会是特别的人。特别到,足以忘记前仇旧恨。”
红的眼眶,哑掉的嗓。
接着,画面泛黄,回到十年前的江城。小女孩的父亲恋上男孩美貌的母亲,隐瞒自己是有妇之夫的实情,企图抛家弃子。后来小女孩故意离家出走,令对方幡然醒悟。
兴许对女孩来讲,那是一切美梦的重新开始。但男孩的母亲因此受到重创,人生一蹶不振。
没几年,两人于望城重遇,男孩很努力念书,看她获得物理竞赛大奖,自己就要拿到数学桂冠……包括捉弄她的等等行为,不过想压倒对方一头,仿佛是变相地复仇。可这个傻女孩,还偷偷琢磨自己的举动,将一切视为情窦初开。
本着无视无视再无视的原则,男孩从没对女孩的行为给出任何回应。以至于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灯火迷离的大排档前,亲耳听她将心事说出来,自己竟心跳加快,快到只能找大排档老板的碴儿,才不会让她看出异样。
当她戴着紫薇花问美不美的时刻,他差点丢盔卸甲。
当她因找不到四叶草沮丧,他不假思索地扯掉幸运的代表……
本以为一切伤口真会随着时间愈合,直到母亲抑郁离世的消息从江城传来。
Part-9
“对不起,我曾以为自己很特别。却原来,我根本没你想的那么好。那些答应你的,统统无法做到。”
暴雨山涧,有些话不断地萦绕耳旁,令梦里的我泣不成声。
如果可以,我愿就此不再醒来。因为,我还未来得及告诉陆往年,所谓真相,我其实早就明白。当他母亲离世的消息传来,他崩溃失声的那天,有个叫卿秋的姑娘曾找上门来,将所有因果宣之于口。她循循善诱说,命运这东西,也分好与坏。于是,我再没主动出现在他面前。
所以,我亲爱的少年,不用因无法回应我觉得抱歉,更别对我说亏欠。
因为梦中的我已窥见,是你将《一千零一夜》的序章撕走了。只因序的空白处,躺着你亲手勾勒的一幅画。
画面上有纷纷扬扬的紫薇花,和朝气蓬勃的女孩。女孩轻巧地从林间穿过,发鬓簪花一朵。
这,已足够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