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蔚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苏维埃区域的执政党,苏区的各级党政干部,成为掌握权力的红色“官员”。随着角色的转换,一个新的考验摆在了党和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面前:苏区广大干部能否过好权力关,树立起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毛泽东及其他苏区领导看来,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是做好人的思想工作。
“没有发洋财的观念”
中华苏维埃政权刚刚建立不久,一次,谢觉哉奉毛泽东之命到瑞金县苏区检查工作。回来后,谢觉哉向毛泽东反映,现在苏区的某些干部思想作风上存在许多问题,并一一向毛泽东作了汇报。
一是严重的官僚主义,主要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不理不睬或敷衍塞责的怠工现象;另一种是命令主义。在汇报中,谢觉哉还列举了一些具体问题:武平县苏维埃政府的土地部长对省苏维埃政府关于消灭荒田和土地登记的决议置之不理。万泰县苏维埃政府有的干部坐在办公室里无所事事,今天发一个命令,明天发一个训令,后天发一个通令,但始终不肯到下面去巡视、考察一下事情的真相。中央互济总会财政部长谢开松,工作一贯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2000多元的开支下落不明,等等。
二是贪污公款,铺张浪费。一些同志凭借手中职权,用涂改账目、销毁单据、假造凭证等手法进行贪污。谢觉哉对毛泽东说,江西瑞金县发现多起贪污事件,财政部财会科长唐仁达,侵吞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和群众退回的公债、谷票等,合计2000余元。该县区委组织部部长锺志龙贪污富农捐款52元,军事部部长范大桂贪污174元,区副主席锺观林贪污犯人伙食费。中央财政部会计处处长,把打土豪得来的一块金表、一支自来水笔以及布匹、鞋子等,秘不归公,占为己有。谢觉哉毫不隐瞒地对毛泽东说,与贪污现象相伴随,浪费现象在当时苏维埃政府中也相当普遍。瑞金县苏维埃政府某机关在一个月内用了200多元的白纸。中央机关总务厅一次预算不实,就浪费一万多元。由于铺张浪费,引起财政困难,以致有的地方用打土豪的办法向群众派捐,土豪富农打尽了,便由富农打到中农,甚至有时连有少许现金余存的贫农都受到影响。
三是以权谋私,生活腐化。在苏区,一些干部受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滥用权力,损公肥私。谢觉哉告诉毛泽东,门岭县洞头区军事部部长,手上金戒指、金手表样样都有,吃饭时点明要吃洋参炖鸡子,一顿饭花去公款十几元(相当于今天人民币200多元)。永定县的一些政府机关好像变成了客栈、饭店,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在政府食堂大吃大喝。
四是挪用公款,营私罔利。于都县在县苏维埃主席的带动下,一些机关干部私拿公款,做谷米出口、食盐进口的投机买卖,大赚利润。
毛泽东听完谢觉哉的汇报后,沉思了一会儿说:苏区政权的巩固得靠大家努力,共产党员“没有发洋财的观念”。接着说,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是任何革命工作所不应有的。要把官僚主义方式这个极坏的家伙抛到粪缸里去。
“反对官僚主义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拿活的样板给他们看”
中央苏区出现的这些现象,使毛泽东意识到对苏区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思想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于是,毛泽东提出要举办各种训练班和学校,大力培训党员和干部。此后,苏区相继创办了党校、红军学校、苏维埃学校和其他干部学校。
1933年3月,中央在瑞金洋溪村创办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任弼时任校长。干部培训学校的创办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毛泽东还十分注重舆论所起的思想教育作用。当时,中央苏区的舆论宣传工作主要是通过党的喉舌《红色中华》《斗争》《红星》《青年实话》等报刊开展的。这些报刊特别是《红色中华》经常刊登毛泽东关于苏区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报告以及临时中央政府关于惩治腐败的各种文件、命令,并对反腐过程中查处的各种案件给予及时的报道,同时对那些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红色中华》第161期报道:“中央土地部分了田的同志,自带伙食来。首先由胡海同志打头报名写信回家送一月伙食,跟着有以下诸同志报名:王金龙半月,张义贤半月,李日账半月,朱福连半月,朱良仁半月,郭舜全五天。其余到会的已分田的同志,因时间关系,决定向节省委员会随时报名。”毛泽东在看完这些报道后,深有感触地说:“反对官僚主义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拿活的样板给他们看。”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1934年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提出: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毛泽东把贪污和浪费提到了犯罪的高度来认识,同时指出,反对贪污和浪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求大家在今后不能放松反對贪污和浪费的斗争。在毛泽东的指示下,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3号通令。《通令》要求,所有地方政府的预算、杂费等必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工作人员一律裁减,甚至一张纸、一支笔都不要浪费,以免多耗经费。同时指出,我们要坚决地同那些浪费金钱、滥耗政府财政的人作斗争,我们要号召工农群众驱逐那些人出苏维埃机关。苏区军民响应毛泽东和政府的号召,厉行节约,力争把财政开支减少到最低限度。
1933年12月15日,毛泽东签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明确规定:一、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污公款以图私利者,依下列各项办理之:甲、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乙、贪污公款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2年以上5年以下的监禁。丙、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半年以上2年以下的监禁。丁、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处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二、凡犯第一条各款之一者,除第一条规定的处罚外,没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分,并追回其贪污之公款。三、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罪,照第一、第二条处治之。四,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而浪费公款,致使国家受损失者,依其浪费程度处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1月以上3年以下的监禁。
随着苏区相关法令的实施,党中央决定对一批腐败分子依法予以严惩。于都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熊仙壁,是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他利用手中职权,挪用公款做生意。在他的影响下,于都县县委书记、各部部长及区、乡领导60余人都用公款经商,严重败坏了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威信。中央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项英亲自率工作组前往于都查处。最后,撤销了熊仙壁的县苏维埃政府主席职务,并由最高法院判处一年监禁,期满后剥夺公民权一年。县苏维埃军事部部长刘士祥等人以贪污罪就地枪决,其余犯有渎职贪污罪的人,也受到了法津的严厉制裁。这种严厉查处手段本身就是一种警示教育力量。它对腐败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对苏区的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则起到了教育作用。
毛泽东自己也以身作则,与士兵一样住普通民房,吃同样食物。当时,从军长到伙夫,除粮食外一律吃五分钱的伙食。发零用钱,两角即一律两角,四角即一律四角。1928年冬,环境十分艰苦,毛泽东坚持与战士一样,仅穿两件单衣,晚上仅有两条毛毯御寒。在毛泽东等领导人的带头作用下,广大军政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与战士和群众同甘共苦,不享受特权,使党群关系得以密切,广大军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保持旺盛的革命斗争意志。
此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毛泽东主张:“反对贪污和浪费的斗争,过去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用力。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的会计制度的原则。我们对于国家收入的使用方法,应该和国民党的方法有严格的区别。”当时,苏区正遭受敌人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财政十分困难。节约用度,把主要财力都用在革命战争事业上,是迫切而又非常重要的事情。为此,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号召,“各级苏维埃政府要领导群众团体做节省一切开支,以充裕战争经费的运动,政府中一切可以节省的开支,如客饭、办公费、灯油杂费都须尽量减少,尤其纸张信套,更可以节省使用。这一切节省,虽在各部分为数甚少,但积少成多,并可以养成苏区中更加刻苦更加节省的苏维埃工作,这是万分必要的。”
(责编 / 傅建芬)
领导之友·综合版201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