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六项机制 创全国文明城市
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鄂尔多斯市历届党委、政府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列入全市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成功创建并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在具体工作中,以建立健全六项创建机制为重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兼任文明委主任,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落实。坚持文明城市创建例会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文明委会议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时听取“创城”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创城”指挥部机构不撤,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创城”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坚持把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市、旗区年度重点工作,与经济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坚持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和标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标杆,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坚持市领导包联旗区、市直部门和旗区县处级领导包联街道、旗区科级干部包联社区、干部包户的“四级包联”机制,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严格执行《文明城市创建责任追究办法》,对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建起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市民在休闲广场晨练
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意见》,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推行城市综合管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健全城市交通、购物、休闲、健康、娱乐等基本服务体系,打造城市“10分钟消费便利圈”和“5分钟文化健康娱乐圈”;建成覆盖中心城区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和免费WiFi,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快捷便利的生活服务。出台《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以大数据中心为载体的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城市精细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城市管理数据库,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考评体系,形成“信息化指挥、网格化管理、精量化定责、精准化操作、科学化考核”的工作体系,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实时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开展“住宅小区文明创建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住宅小区文明创建达标、基本物业服务提档升级,改造89个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解决2900多个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在创建中得到了更多实惠。
推行重大民生项目决策听证制度,加强市长热线、创城热线以及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网站建设,畅通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城”工作定期视察,聘请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市民代表等志愿者为文明督导员,对“创城”工作进行巡访、监督,发挥城市“啄木鸟”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办解决。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加大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力度,弘扬正能量、抨击假丑恶。推行社区“365”精细化服务,建立邻里街坊自治模式,推进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通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使群众在亲身参与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文明办按季度对旗区和部门的“创城”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模拟测评,旗区和部门针对存在问题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时限,“一把手”签字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次督查的重点。采取集中培训、座谈讨论、经验交流等方式,累计培训基层干部2000余人次。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通过电话、微信、QQ群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现场指导、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加强日常调度,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开展互看互学互比活动,组织各旗区文明办主任、街道宣传委员赴全市9个旗区、25个街道办事处巡回观摩学习,通过看亮点、找差距、学先进,加强旗区间的工作交流,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市政府把“创城”工作纳入对旗区和部门“五位一体”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成效与干部实绩考核挂钩。注重过程管理,每次督查、每项工作成效按比例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建立了以季度督查、日常监管、年终考核为主要方式的考核机制。出台激励政策,给予文明家庭减免车位费、物业费、市内免费旅游等优待措施,给予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农牧民市内免费旅游、优先安排惠农项目、发展生产5万元以内贷款政府贴息扶持等政策奖励。市财政每年发放以奖代投“创城”资金500万元,奖励年度考核优秀地区和部门,激发基层的创建活力。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文明委会议精神为契机,坚持一个根本,突出三项重点,以四个层面为载体分类推进,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突出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突出常态长效创建,在城市核心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载体,在旗政府所在地以创建全国、全区县级文明城市为载体,在农村牧区以乡风文明大行动为载体,在行业单位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为载体,全面推进城乡精神文明一体创建、均衡发展,力争在2017年实现9个旗区全部建成自治区级以上文明城市目标。
(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