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力,何时飞入寻常百姓家?探微屋顶发电项目

2017-04-24 09:20张兰兰
中华建设 2017年4期
关键词:产权电站屋顶

本刊记者 张兰兰

绿色电力,何时飞入寻常百姓家?探微屋顶发电项目

本刊记者 张兰兰

不需要消耗煤炭等传统资源,单单依靠取之不尽的阳光,便能保证日常用电,甚至还能把多余的电卖掉来“挣外快”——您以为这是痴人的梦呓?当然不是。随着光伏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推广,昔日天马行空的想象已经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

为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中国充分扶持“追风逐日”的新能源产业。2013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政策利好推动分布式光伏电站迅速增长。真金白银的利好袭来,效仿者有之,追逐者有之,“拓荒”大幕也正徐徐拉开。那么真实的发展状况究竟如何?

屋顶变身“微电厂”

记者采访得知,看似“高大上”的“微电厂”,企业申请接入并不太复杂,大体上与居民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申请流程类似,只需要经历提出并网申请、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和答复、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提出并网验收调试申请和并网验收及调试等几个步骤即可。

居民自建屋顶电站遭拒

“在屋顶自建家庭光伏电站,不仅能防晒隔热,减少紫外线,而且能解决屋顶防雨漏水的问题。一座3至5千瓦中等规模的家庭光伏电站,大概10年能收回投资成本。通常来讲,普通建筑屋顶都具备安装光伏电站的场地条件。” 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副会长严新民介绍。

2013年5月,武汉首座“个人屋顶光伏电站”正式并网发电。这种个人电站让不少市民跃跃欲试。据了解,武汉市民个人申请自建屋顶电站的不少,但目前申请成功的只有108户,且都是私房户主或别墅业主,完全拥有屋顶产权。普通高层住宅的顶楼业主很难拥有屋顶产权,而一栋楼的业主有几十上百户,业委会协调起来更难,所以真正能建起来的并不多。

家住湖北省气象局宿舍的徐爹爹就一直想着自己也试试,但因为产权的问题而无法如愿。2015年5月,他联系上本地一家可建光伏发电站的企业,做了建设评估和建筑检漏等工作,而且觉得2万多的包干价也不贵。5月11日,他向单位后勤物业公司递交在楼顶搭建个人光伏发电站的申请,5月13日收到了拒绝的回复。“在屋顶建个人电站享受清洁能源是值得鼓励和推广的行为,为什么不能在政策上放宽?”徐爹爹有点想不通。

对此,国网武汉供电公司相关人士解释,个人申请自建屋顶光伏发电站,必须拥有屋顶的产权。如果没有产权,若征得该栋楼所有业主的签字同意,通过物业方提出申请也可以批。

可徐爹爹对自己住的楼顶平台并没有产权,在物业的回复中,也称其想在屋顶建电站的行为会违反《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中“房屋的装饰装修不得影响共有部分的使用”,及《湖北省气象局多层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建筑物整体外观”等规定。

屋顶电站短期内难成气候

记者了解到,在德国,光伏发电80%的装机来自“屋顶电站”。但在我国,这类项目虽呈现燎原之势,但尚未形成一定规模。

业内人士对此分析,首先与我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有关。大多数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并不像欧美国家的居民那样拥有独门独户的别墅,更多的是居住在十几层、二十几层的塔楼中。小区内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屋顶属业主共有。业主占用屋顶建光伏电站,需要征得小区相关业主的同意,由物业公司开具同意建设证明。但是想取得一致同意不是那么容易的。

“申请建设光伏电站需要出示缴费单据、需要并网运行等,但是很多小区实行‘专变’供电模式,变压器产权属业主或开发商所有,供电部门不抄表到户,想建电站的业主就不具备条件。而对于有条件安装屋顶电站的农村,高昂的成本则成为另一道门槛。”该业内人士表示,这种种因素都在无形之中限制了屋顶电站在城市居民用户中的推广,使“屋顶电站”在短期内不可能成为“救心丸”。

如果说有限的房顶面积和较高的成本投入是限制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的主要原因,那么缺乏可行的商业模式则是无法激起投资者参与热情的另一诱因。

据记者了解,相比德国采取的“上网电价统一购买统一销售”模式及美国的“净电量计算”模式,国内还未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光伏产业发展模式。尽管国家相继出台若干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但业界普遍认为现有政策过于宏观,缺乏细则。对关系到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投资规模的分布式电源,国家并没有界定清晰的补贴政策。这让不少投资者只能选择坐壁观望。

因此,差距并不在于生产规模的大小,而在于缺乏一个有利于产业发展,由政策、法律、投资、技术、标准等多重要素构成的完整的市场化产业环境。政策可以让屋顶电站一夜间规模变得很大,但无法让这个产业变强。

屋顶电站的产权之惑亟待解决

上述中的徐爹爹之所以未能如愿自建发电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涉及到了产权。那么这种产权的问题能否解决?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专家。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指出,虽然我国存量屋顶面积很大,但符合屋顶电站项目要求的并不多。由于我国房屋产权并非永久,很多投资者和房主对于动辄需要近20年才能收回成本的分布式光伏投资带有疑虑。即使项目协调下来,屋顶业主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情况下,电站投资方无法得到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证明,也会使其投资经营面临不确定性风险。

企业发展如果不稳定,依附于企业屋顶之上的光伏电站就难以保证其处于始终存在的状态;或者屋顶业主会根据自身发展要求不断做出规划厂房布置,就会有拆除厂房建筑的可能性;又或者由于政府规划和土地性质的变化,企业有可能整体搬迁,就会导致光伏电站拥有者全线崩溃,而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能保护这类损失得到完整赔偿。因此,产权制度设计的漏洞亟待解决。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光伏研究员红炜提出,对于如何保证未来屋顶电站,无论是投资方还是金融机构,都能在政府的引导下降低存续风险,保证收益长期可靠。

“具体而言,就是经过政府完成备案手续以及政府制定机构验收电站之后,允许建成屋顶电站在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完成产权登记,最好是能够颁发电站产权登记证书,拥有者可以和屋顶业主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不同主体。经过产权登记的光伏电站,按照物权法对应的法律条款保证拥有者的利益,成为投资业主的资产登记法律文书。”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彭立斌也表示。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经过产权登记的光伏电站,在面临企业改造、城市改造,土地性质变更等行为时,政府应该按照不动产权的补偿办法给予补偿。如果屋顶业主基于自身发展需要,改造和拆除此类电站,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经过政府规划批准或者备案,可以选择重新在原址建设光伏电站,也可以是原业主提供其他屋顶,以相同的租赁条件提供给电站业主用于重建光伏电站。

国家层面需更多支撑

屋顶电站的推广程度归根到底取决于成本因素。有专家分析,从现在政策看,屋顶电站的投资回报周期起码在10年。国家新政规定光伏电站余电上网收入可免征增值税,可是因为没有落实细则,最终业主卖电收入还是要上缴17%。目前,各省市安装太阳能的用户按照当地脱硫电价上网,但是每度补贴多少并不明确。亟待强化顶层设计,探寻更好的商业模式,让屋顶业主有更高的收益。

据了解,美国市场自2006年以来兴起,并在最近几年逐步占到光伏新装机市场份额60%以上的创新商业模式是:以电力购买协议(PPA)/租赁为载体的第三方融资模式。通过第三方融资,众多中小规模的电力用户通常不需要任何前期投资就可以获得比电网更便宜的电费。而对于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而言,由开发商和用户签订的PPA相当于一个固定收益产品——合同长达10到20年,电是必须消费的能源,系统本身又有相关的保险,因此几乎不存在违约风险,值得借鉴。

但专家表示,应用PPA/租赁这种第三方融资模式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经济前提,即在现有的补贴优惠政策下,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系统既要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可以接受的回报水平,又要为电力用户提供低于现有电价水平的光伏电力;二是政策前提,即使用净电量结算制度,使得光伏电力用户可以很方便地将电网作为大型“蓄电池”,随存随用,最终结算。

与此同时,想要提高屋顶业主的积极性,还需对不同的屋顶类型设置有针对性的方案。某光伏CEO建议,住建部门可将新建厂房、住宅屋顶预留光伏电站安装条件,作为建筑竣工验收的标准之一,并优化在建或待建建筑的屋顶设计,这样能在更大范围内引导新建建筑采用光伏发电,适应建光伏电站需求,提高利用价值。同时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企业主的积极性。国家在实行节能减排政策时,最好能把指标直接落实到每个企业头上,跟企业利益直接挂钩,倒逼企业更加主动参与屋顶电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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