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标签下的周梅森

2017-04-22 13:50
看天下 2017年10期
关键词:周梅森淮海商行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股市刚开张不久,周梅森就拿着自己的稿费积蓄和作家苏童、矫健、沈乔生等投身其中。

1997年,他写《天下财富》时采访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热情讴歌使融资者和投资者双赢的资本市场,还号召人们:把工资、稿费投入股市吧,一起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他没想到的是,日后自己竟要领导一起“股民起义”,更没想到自己最后会深陷“股权代持”的官司里不能自拔。

而这场持续两年,最终仍以“败诉”告终的官司,最后竟成为周梅森写作《人民的名义》的导火索。

股民起义

周梅森 1956年生于江苏省徐州市。十多岁时,他从一个收破烂的老头那里得到一本旧书。这本前面少了十几页、后面少了十几页的书,将周梅森深深吸引,让他从此与文学结缘。后来他才知道,那本书叫《巴尔扎克传》。年轻的周梅森心想:“我要做一个巴尔扎 克。”

作为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曾沉浮商海,办过肥皂厂、印刷厂。尽管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但这些经历拓宽了文学的题材。

1989年后,为了赚钱,周梅森开始下海经商。他做过房地产、运输、商贸等,1994年涉足股市,是江苏省最早的10个大户之一。股市以外,他看好房地产开发。于是他购地六十四亩,建文豪花园。直到今天,他还拥有一套自己开发的别墅。

据说,当时他家里的电话也是购房热线。有一次,他十岁的女儿接起电话,开口就是:“喂,你好!你是要买房子吗?”做父亲的周梅森从没忘记欠十岁女儿的这份售楼薪酬。有意思的是,后来他女儿考上大学,念的是建筑设计。

一直以来,周梅森对财富的追求来自两个原因:保障自己作为作家的独立性,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所以和他儿子同时诞生的,还有周梅森自己投资成立的电视剧制作公司。现在看来,电视剧投资人是他在财富路上的最后一重附加身份。

周梅森看上去并不像一个传统的作家,他反问道,“谁规定作家就不能炒股?谁规定投资者受了不平等的待遇就不能说?据我所知,我们江苏这帮作家,苏童、叶兆言、黄蓓佳他们,个个都炒股。我的稿费从来不存银行,我这边拿到稿费,那边就去投资。”

周梅森曾经贡献过自己的炒股心得:“我一般都看大势,做大势。一般一个大牛市来了,就顺着趋势做一把。不会做今天买明天卖那种短线。”

尽管炒股赚了很多钱,但周梅森始终认为那是副业。“写作是我终身的事业,炒股那是我的兴趣。也就是我们赶上了这么一个时代,我想一个聪明人都不会错过吧”。多年前,他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说,“不要把我当成经济人物,我只是有效地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并掌握话语权的人。”

作为兴趣的“炒股”,不经意间给周梅森带来意外收获。周梅森从2002年6月起买入金丰投资,作为巴菲特式价值投资的信徒,周梅森在一次次被套补仓中持有了该公司70余万股流通股,炒股炒成第一大流通股股东。也正是因为金丰,他以亲身经历“写”下一场“股民起义”。

“连一个周梅森都搞不定”

“矿工”出身的周梅森没学文学理论就当了作家,周梅森炒股也是自学,诸如基本面、政策面、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等。他不到大户室,就在家上网看盘。他的炒股理论是:不听内幕消息,不迷信K线图,不买亏损股和ST。

周梅森的名字和财经界联系在一起,要追溯到2005年。

当年,中国正式启动历史性的股权分置改革。历史原因所限,2005年前中国证券市场上有近70%的股票是未流通股,这些未流通股的持股成本极低,如若放进市场流通,则势必对另外30%已流通股股东不公平。于是,各公司都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让未流通股股东按某种比例向流通股股东进行经济补偿。

同年10月,金丰投资开始启动股改,提出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10送3.2股,以获取全流通资格,并于11月28日表决。

当时周梅森持股约70.25万股,是金丰投资的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因为A股连年下跌,他在这只股票上的投资损失惨重。他对这个股改方案感到愤怒。他认为:对价应该在10送4股,最起码也要在3.8股以上。

虽然上市公司很“积极”地派人到南京跟周梅森沟通,听取意见。最终,公司公告股权对价依然维持在10送3.2股。

周梅森愤怒了,他呼吁中小散户团结起来,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否决大股东的股改方案。于是,一个月内,周梅森连续在《大众证券报》的头版上发表三封公开信:《我愤怒》——呼唤金丰投资和全国中小投资者起来维权,对所有侵权股改方案投反对票;《凯撒的归凯撒,人民的归人民》——就股改中出现的问题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问题,对证券监管部门發出呼吁;《谁对人民资产的流失负责》——对控股大股东和某些国资部门的霸道进行谴责。

这三封公开信在《大众证券报》首发后,新浪、网易、搜狐、和讯等国内主要网站均在第一时间挂到首页上,还为此做了专题,全程跟踪和报道事件进展。后来,新华网、人民网也相继跟进,各电台、电视台的采访不断,包括一些海外媒体。一场股市维权的战火就这样烧了起来。

“股票这个名词成了许多中国家庭最敏感的话题,那是不可触摸的痛,刻骨铭心的痛!股市成了国民财富的绞肉机,成了中国经济的反向晴雨表!这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难道你们这些股东就没有义务和我一起反思忏悔吗?同志们,是忏悔的时候了!”周梅森在公开信中写道。最终,三封公开信的点击量达1.8亿次。

周梅森还引用了《圣经新约》里的一句话:“让凯撒的归凯撒,让人民的归人民。”

2005年11月28日,参与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中,约41%的流通股股东对金丰投资股改方案投了反对票,从而使该股改方案没有达到法定赞成比例而被否决。金丰投资成为全面股改开始之后唯一一家因中小流通股东维权被否决的上市公司。

周梅森被形容为“一个名人杀掉一家上市公司”,“发动了一场股民起义”。他以文学化的语言写道:“从来就没有救世主,您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上,站出来,对所有侵权方案投反对票!”

众多中小股民因此称他为“剑客”,某部门被主管骂“连一个周梅森都搞不定”。他也因此事,被提名为2005年CCTV中国经济年度社会公益人物。周梅森表示:“我惟一可以聊以自慰的理由是,也许他们选择的不是我个人,而是七千万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中国中小投资者,和他们做出巨大牺牲的家庭。”

股权变更之困

带领散户们完成了“股民起义”后,周梅森一直被奉为股市“义士”。

2006年6月,深发展推出零对价股改方案,面对这样的“无耻”行为,周梅森又出手了。他在《南京晨报》上发表“周梅森PK深发展股改”的连续报道。周梅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深发展流通股股东应该坚决反对零对价方案,其他投资者也应该给予积极声援。如果深发展继续跌停,他将考虑买入1000股,专为去投反对票。

对于深发展股改的沟通,周梅森态度坚决:“和深发展方面已没有什么沟通的必要!宁可饿肚子也要投反对票!”最终,深发展股改方案亦被投票否决。周梅森用实际行动,唤起了小股东的维权意识。

连续打了两场漂亮仗,但周梅森也有“栽”的时候。

2009年,江苏东宝粮油向当时的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后改制为淮海农商行)借款1200万元,该公司同时持有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1200万元的股权,提供担保的是一家名为丰裕的公司。随后,东宝和丰裕均无力偿债,丰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兴林找上周梅森,希望周梅森出资偿还东宝欠下的1200万元贷款。

张兴林告诉周梅森,东宝公司与徐州市郊农信社约定,谁替东宝公司偿还该笔贷款,东宝公司就将其持有的原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股权转让给谁。

周梅森答应张兴林的请求。2009年12月,周梅森和丰裕签订相关的股转协议,受让丰裕持有的徐州市郊农村信用社1200万股,同时打1200万元到丰裕账户。

由于东宝手中的1200万股股权是法人股,按照当时徐州市郊农信社的规定,不能转给个人。作为妥协,这部分股权被转给了丰裕公司代持,周梅森享有相应权益。

2011年至2012年间,徐州市郊农信社改制为淮海农商行。

2014年2月,周梅森又向丰裕公司打款2700万元,款项用途为借款。丰裕公司向周梅森无偿划转淮海农商行195万股,用以抵偿融资成本以及150万元的投资。

至此,周梅森拥有淮海农商行共计1755万股。其中,1560万股系在原来1200万股基础上送股分红而来,195万股系丰裕公司划转而来。

然而,这起股权转让一直没有办理登记过户。2014年1月,丰裕公司所持有的淮海农商行的股权被登记质押,用作向淮海农商行1.2亿贷款的反担保。4月,这笔股权被多家法院查封。丰裕公司的债务达到2亿元。债务问题让周梅森的股权变更之路更加命途多舛。

我就是“大风公司的工人”

这一次,股市“义士”开始了只为“自己”的维权路。

在今年2月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周梅森表示,“两年前,高检的同志找到我,希望我出面写反腐,我回绝了,当时心情也比较灰,正打着官司,一直愤怒着。现在想想竟要感谢这场官司了,没有它,就没有现在的这部《人民的名义》。”

因丰裕持有的股权被查封,周梅森一直无法将被代持的股份登记至自己名下。因此,2014年周梅森向法院请求判令丰裕公司、淮海农商行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上述股权登记至周梅森名下。

这起诉讼前后延宕近两年。一审中,徐州中院认可周梅森因自然人身份,在淮海农商行中持股不能超过2%,因此不具备股东身份,周梅森与丰裕公司转让本案所涉1200万股淮海农商行股权因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而无效。

此外,徐州中院还认为,丰裕公司并非基于股权转让的合意将195万股淮海农商行股权转给周梅森,而用以抵偿所欠周梅森的债务,性质上属于以物抵债行为。该股权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且存在争议,因此依法也不能成立。

周梅森不服原审判决,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2015年底,此案二审开庭。江苏高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存在不当,丰裕公司与周梅森于2009年12月24日签订的《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转让协议书》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但二审法院也认为,虽然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周梅森尚不具备成为淮海农商行股东的条件,其不符合在金融机构中自然人持股不超过2%的規定;且丰裕公司所持有的淮海农商行股权已全部被多家法院查封及轮候查封,客观上亦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从徐州打到南京,最终仍然败诉。周梅森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手持股权证自以为高枕无忧的我就此卷进两年多的股权官司,它让我深刻地了解了中国地方经济的乱象,对人性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这场股权官司就此走进了《人民的名义》,我就是小说和电视剧里股权被卖掉的倒霉的大风公司的工人们。我和工人们一样,陷到这个官司里面去,此前几十年赚的钱损失了。”

“海风阵阵”

周梅森曾说,“下海一场,只收获了阵阵海风”。但带着咸腥味的“海风”却给他的创作提供充足的素材。

周梅森从1983年开始写作,前期的作品都是历史题材,写矿难如《黑坟》、战争如《军歌》、民国如《英雄出世》等,“那十年我基本上对当代生活不关心,如果用纯粹两个字,那时候比较纯粹,把文学看得很神圣,追求艺术的永恒,离现实生活非常远。”他当年写的十本书加在一起发行量也没超过5万册,现在他每本书都不低于15万册。

下海后,周梅森积累了很多经验,作品也开始向现实主义过渡。从《人间正道》、《天下财富》、《中国制造》、《至高利益》、《绝对权力》到《国家公诉》以及《人民的名义》。他的这些作品都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每部都占据着黄金频道的黄金时段。“经济领域见的全是老板,尔虞我诈、大小骗局,全靠你的生存能力。”周梅森对商场的适应过程,也是对时代感知的过程。这些东西返回来又会变成新的生活经验,进入作品。

2006年,周梅森凭借375万年度版税收入荣登第一届“中国作家富豪榜”第17名,排在莫言之前。

作家陈建功说,周梅森在商海里的磕磕碰碰,才写出《绝对权力》等反映改革的作品。用周梅森自己的话说,“大时代变迁的轨迹与我的人生是契合的,我始终是一位在场的作家”。

“我弟弟以前工作的煤矿破产了,后来调到一个厂,没等到退休又破产了。现在,他夜里帮别人照看小超市,加上退休金,一个月收入一千八百块钱。我的一个同学,从三十多岁开始摆摊烙煎饼,一辈子就这样过来了,现在看起来比我苍老将近20岁。生活里像这样的故事多得是。”

“我感到悲哀。为什么?從20年前我就为他们呼吁,直到今天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一方面社会总财富在暴增,另一方面他们手中的财富越来越少,两极分化严重。像这些东西与反腐没什么直接关系,但它很真实,我都纳入了《人民的名义》。”

事实上,作家下海已不再新鲜。比如已故作家张贤亮经营镇北堡西部影视城,海岩管理酒店等。但周梅森提醒说,很多作家下了海就不“上岸”了,也有一部分人并没当成企业家,“我没看到哪一个作家经商回来以后,写出关于财经政经很有影响力的作品。”

周梅森总是能很好地处理自己的主业和副业。电视剧《我本英雄》拍摄期间,他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是上网看股市情况,处理自己的股票,下午写小说,这是他的老本行,晚上则作为制片人盯《我本英雄》的拍摄进度。

香港财经小说家梁凤仪也下海成功,拥有上市公司,但她自称“九流作家,一流商人”。周梅森总结自己是“一流作家,三流股民”:“在文学界提起周梅森响当当的,在投资界我狗屁不是,比我赚钱多的人多的是。但我永远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4月13日发布的第十一届“中国作家富豪榜”,蛰伏许久的周梅森凭借《人民的名义》吸金1400万,稳坐子榜单——“编剧作家榜”榜首。

资料来源:《中国企业家》、《作家商人还是剑客》,《人民日报》,《周梅森激动讲述《人民的名义》:不止是反腐剧》,作者:任珊珊 程龙;《南方周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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