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 卫
闲话“蚁贪”
■ 马 卫
邱阿姨,以前我在体育局工作时,她是工会干事。机关小,所以工会主席、副主席是兼职的,工会的事,她说了算。邱阿姨特喜欢占小便宜,比如冬天烤木炭火,那木炭她每天要提一两斤回家。再比如,机关开运动会,买的瓶装水剩了些,她也悄悄抱回家。那时,我是办公室主任,对此是睁只眼闭只眼,毕竟,这些东西价值不大。
十多年后,突然得到消息,邱阿姨被开除公职了。
原来,体育局新换了领导,对财务工作进行彻底清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邱阿姨在工会既是会计又是出纳,还兼采购,这些年,采用少买多报、低买高计、开假发票等方式,从工会的费用中,白占了五万多元。
还好,邱阿姨退钱快,被免于刑事处分。就差一年退休的她,被“双开”了。她的晚年没有了退休工资、养老保险金,得靠子女养活。
邱阿姨,一个小小的“蚁贪”,毁了一生的苦劳。
我的朋友圈子中,最出名的“蚁贪”是老刘的弟弟刘花子。
绰号“花子”,是因为他什么都喜欢玩,可什么都玩不精,所以人们叫他刘花子,不专一嘛。读的一家专科学校,但没有找到适合的工作,后来通过朋友介绍,去本地一家医院做收费工作。这是一家三甲医院,辐射三省二十来个县,病人有很多,除了院部设总出纳外,各科室、门诊都设有专门的收费人员。别看他是一个聘用人员,每天经手的钱,也有十多万元。
医院总出纳和小出纳相互勾结,通过每天少报几百元、上千元从中获利,等到事情暴露时,他们累积侵吞的金额已有三百多万元,三年时间,硬是没有被其他人发现。这是三个人的共同犯罪,老刘的弟弟分钱最少,但判得最重,被判了无期徒刑。
我陪同老刘去看他弟弟时,他弟弟说,当初每天就分一两百元钱啊。
老刘哑口无言,不知说什么才好。
张某是我妻子的表舅的儿子,应叫老表。在单位,他是个实物保管,看起来不太起眼。可是,人们错了,单位里谁有需求去领办公用具都得通过他才行。比如谁的办公台灯坏了要去领,如果和他关系不好,他说没有,你就毫无办法。所以,大家轻易不敢得罪他。
张某单位有两百多号人,他在工作中发现,通过冒领东西,这实物也可以变钱。开始他仅仅是针头线脑地小打小闹,比如弄点干电池、灯泡等易耗品,一年下来,“外快”居然比工资还高。
后来张某胆子越来越大,连手提电脑都敢冒领了。等到事发一查,这些年下来,他冒领的实物,价值竟然达到四十来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张某被送进了监狱。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话绝非假言。
“蚁贪”,往往就是小处下手,越来越贪,最后毁灭自己。
(责编:啜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