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超颖
摘 要:农产品物流金融是一种新型的物流业务和信贷业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和农业企业共同实施。由于国内物流金融业务起步较迟,在法律法规、信息制度、技术操作的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无论是物流企业还是金融机构提高物流金融风险的控制能力尤为重要。诸多风险的存在,阻碍了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推进。对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中的风险要素及其测评进行研究,不但是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农业企业共同的目标,而且可以发挥物流金融业务的功能,提升物流对农产品及农业的服务能力。
关键词:风险等级 农产品物流金融 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2(c)-0165-02
1 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等级分类
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存在着自身的特征,且随着农产品物流金融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层次分析法中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指标层次总排序的结果,即根据层次总排序综合权重系数的结果,可以进行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等级的分类,从而为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防范提供现实性的理论借鉴。在利用层次分析法对农产品物流金融要素评价过程中,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的分布状态得到了有效反映。
在国内外物流金融风险等级分类研究中,通常根据风险大小的相对程度对风险进行分类,以便有针对性地实施各级风险管理。
2 基于风险等级的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管理策略分析
基于农产品金融物流风险等级的分类,借鉴于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调查性认识,可以归纳出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的管理策略依次如下。
首先,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中,应重点加强对一级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即加强对质押物合法性风险和仓单管理不善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质押物合法性风险包括了质押合同的风险、质押证件的风险、质押物产权的风险、质押物价值的风险、质押物保管的风险和质押物处置风险等。
质押物合法性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诚信不足、外部监管不力等原因。一些农业企業将来源不明、产权模糊或根本不存在的农产品作为质押物,甚至偷梁换柱、伪造仓单,将他人的物品作为质押物,往往为物流金融业务带来严重的后果。对质押物合法性风险的控制不仅依赖于外部法律环境建设,也要大力实施诚信宣传,同时对质押物的来源渠道进行严格审查。
仓单管理不善是引发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的常见事件,导致产权纠纷,多方利益受损,甚至引起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中断。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很不成熟,缺乏统一的、有效的规范性操作,随意性很大,甚至带有人为扭曲的色彩。仓单管理的完善和加强主要依赖于物流企业自身管理的优化和改进,与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关系。物流企业应尽快制定翔实可靠的仓单管理程序,督促各方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办理仓单交接手续,才能逐步降低仓单管理不善风险。
其次,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中,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缺失风险、质押物品种选择风险、质押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企业诚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我国目前尚不存在针对于农产品物流金融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这是阻碍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外部因素。美、英、德等西方国家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处理中,都可以寻找到针对性很强的法规条例,极大地减少了农产品物流金融的不确定性。在这种局面下,应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率先制定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条例,以确保区域农产品物流金融的顺利实施。此外,由于农产品物流金融比其他物流金融而言又存在着明显的特征,因而需要对相关法规条例进行细化。
农产品质押物品种繁多,且质押物的特性也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因而为质押物价值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金融机构、农业企业和物流企业而言,对质押物选择的倾向也不同。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希望选择质量较好且稳定、市场需求量较大、市场价格波动较小的农产品作为质押物,而农业企业希望选择质量较差、质量季节性变化明显、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作为质押物。因此,在质押物的选择上,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需要加强对质押物选择的监督。
质押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主要源于对市场价格预测的偏差或失误。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是常见的现象,不可避免,因此,在贷款额度核算和质押物价值核算时,需要将质押物价格波动的因素也考虑进来。在现实的业务操作中,银行机构和物流企业对作为质押物的农产品的特性并不熟悉,对市场价格信息掌握得较少,甚至对价格波动并未进行预测,只以历史数据为参考,再加上质押物选择不当的影响,必然经常导致质押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目前,银行和物流企业应尽快建立起质押物价格评定和预测制度,完全可以将这种风险降低到低层次风险。
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中,应重视对三级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即重视对物流企业组织结构设置风险、物流企业员工素质不足风险、商品监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在新的物流形式下,一些物流企业组织结构僵化的弊端开始显现出来。许多物流企业并没有设置专项负责农产品物流金融的部门,导致管理失误频发,管理成本增大。同时,专业从事农产品物流的企业,也很少针对物流金融的需求设立专项的职能部门,仍旧采用传统的组织结构模式。可见,为了适应和促进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发展,物流企业应逐步实行组织结构的变革。
物流企业员工素质的不足不仅是阻碍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的不利因素之一,也是阻碍物流行业成长的突出性因素。我国物流企业普遍不重视员工业务素质的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滞后,导致员工无法适应现代物流的发展,业务胜任力逐渐下降。农产品物流金融是一种新颖的物流业务,许多员工对这一业务缺乏深刻的认识,在操作中把握不住要领,达不到物流金融业务的基本要求。可见,物流企业员工专业技能的提高是降低员工素质风险的必由之路。
商品监管风险是指物流企业对农业企业所提供的质押品的监管的偏差或失误。质押品的存在是农产品物流金融赖以存在的前提,而对质押品的监管是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顺利实现的条件。由于经验的匮乏、制度的缺失和重视程度的不足,物流企业在质押品监管中经常产生不良现象,如质押品选择不当、仓单提取程序错乱、质押品变质毁损等。因此,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应尽快制定严格的质押品监管章程与制度,确保质押品的顺利流转和交接。
最后,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中,除了有针对性地对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三级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外,也要关注对四级风险和五级风险的控制和管理,防止在高级风险下降的同时,发生低级风险上升的现象。同时,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各方,应时刻加强对低级风险的监测,防止低级风险的突发性爆发。
3 基于风险等级的农产品物流金融参与主体的风险管理策略分析
从银行的视角来看,由于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伴随着农业企业生产的全部活动过程,可能面临着来自采购、生产、运输、销售、售后服务、货款回收等方面的风险;同时,也存在着政治、经济、自然等风险;此外,還有信息系统风险、物流企业监管风险等。因此,银行机构需要对农业物流金融项目进行全封闭管理,或进行专人管理,实施成本费用独立核算、供产销独立做账、效益利润单独反映的业务方式,大力探索分散风险和转移风险的金融技巧。
从农业物流企业的视角来看,由于物流企业的物流运作监管直接影响到物流金融贷款项目的安全回收,因此,物流企业应加强对融资农业企业的信用调查,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农业企业,避免与不良信誉的农业企业合作,合理地评估农业企业的动产质押,准确把握客户的履约能力,才能合理确定担保款项。同时,应充分掌握农业企业农产品生产和库存的状况,了解采购、销售、运输等实际信息,以及质押物的市场变现能力,优先选择市场需求大、储运方便、变现迅速的优质农产品作为质押物。
从农业企业的视角来看,由于农产品的市场供需和市场价格经常产生波动,导致质押物存在市场运营风险,因此,农业企业在质押物选择上应优先选择市场价格稳定、需求量大、变现及时、储存方便的农产品,时刻关注农产品的市场信息,根据信息及时采购和销售,缩短资金周转时间,合理控制现金流量,将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也要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缩短金融机构对质押物的评估时间,减少现场管理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4 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改进策略分析
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中,为了提高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运作成效,应改进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高仓单管理的安全性,并培育农业企业的诚信度。农业企业诚信意识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但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重视程度不够,不采取循序渐进的培育措施,必将长久地阻碍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发展。银行机构在进行信贷业务服务中,应对农业客户进行诚信宣传,以及采取一些其他的诚信促进措施。仓单管理水平主要受制于物流企业的管理思想、理念和方法,因此,物流企业应将仓单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来对待,制定专项仓单业务规章并进行严格监督。
其次,重视质押物的合理选择和物流企业员工素质的开发。在现有的业务运作中,农产品质押物的选择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仅关注了质押物的季节性,没有考虑市场需求、价格波动、政策影响等因素,导致质押物价值往往低于信贷额度,诱发了农业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倾向。物流企业在招募员工时,综合素质一般并不低,但是,由于不注重员工的培育和学习,缺乏对继续教育的投入,导致员工业务能力无法跟上物流业的发展,对物流金融感到陌生,致使在许多业务环节上产生漏洞。
最后,探索物流企业组织结构的改革路径,并及时出台一些对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这两个要素是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的潜在风险,尽管在现有的业务中尚未体现,但随着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规模的扩大,这些潜在的风险迟早会发生或爆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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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洁,何静.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农产品物流金融风险评估[J].上海农业学报,2013,29(2):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