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
【摘要】财政税收属于国家经济系统发展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财政收入关键性来源。财政税收在资产管理调节与资本流动、再分配当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调控作用与指导作用,然而,收入分配属于国家财政基础性职能,直接关系到现代化社会经济的长久发展以及经济分配工作的科学化,特别是财政税收工作中的分配职能,就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不平衡问题以及贫富差距拉大问题等都必须要借助分配职能进行经济平衡,尽量缩小经济差异,起到积极的调控作用。本文就财政税收中的分配职能展开详细论述。
【关键词】财政 税收 分配职能
在计划经济体制取代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较多的社会问题,包括收入分配不均以及贫富差距拉大等[1]。针对以上问题,国家采取了宏观调整、收入再分配等一系列手段,对财政税收职能进行进一步完善,从而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最大限度缓和收入不均等矛盾。
一、财政税收分配的内涵
财政税收属于国家经济的关键性来源之一,其中有一部分地用于收入再分配以及宏观经济分配的。借助分配职能不仅可以强化各区域资源配置,而且还能够平衡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进一步缓和收入分配不均衡问题,与此同时借助现有的税收管理制度,也可以在优化分配格局上做到社会公平,进而构建科学化的收入分配结构,通过多方面税种的运用,也就是房产税、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强化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间的相互联系,就不同地区实际发展情况,实施针对性的税收分配,將公共权力作为载体,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公平以及社会进步。
二、财政税收分配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分配很难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现阶段,税收分配职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已经很难再满足相应的发展需求了,而且税制结构层面也难以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搞个,即便存在税法制度保障,然而大部分税收分配职能也仅仅是流于表面,不能够把实际工作落实到实处[2]。此外,税种结构也难以满足现代化的税收分配要求,所存在的税种往往相对较少,从而导致税负征收范围不断缩小,使税基以及基本税率也常常出现变化,影响其稳定性。
(二)财政税收分配格局不合理
税收分配职能应用现状难以满足当下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在税制结构上也不能够针对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给予相应的改革,即使有税法的制度支持,但是很多的财政税收分配职能最终都流于表面,未能将工作落在实处。税种的组成结构也不能满足目前财政税收分配的基本要求,税种往往较少,以致于税负征收范围的缩小,税基与基本税率也不是十分稳定。
三、强化财政税收分配职能的科学应用
(一)完善财政税制结构
大力完善税制结构可以从发展布局与结构体系层面实现财政税收分配的合理化应用。实质上,国家税收是将流转税作为主体的,所以我们能够得出,收入调节性税收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要从制度结构改善入手,实施科学化的调节措施。现阶段,根据分类实施税种划分的时候,税种其实也不少,包括根据征税对象划分、根据使用权限划分、根据价格划分以及根据计税标准划分等[3]。然而,根据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税制结构已经难以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需求了,所以,相关人员应重视税种的丰富,对税收来源进行不断拓宽,从根本上实现经济平衡发展。
(二)加强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罚管理
实质上,所有税收行为都不能够离开监管体系而独立存在,在现有的税收监督管理体系中偷税漏税行为惩罚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已经针对偷税漏税给予了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相关的罚款处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处理等,然而,在偷税漏税监管工作依然是财政税收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4]。具体来说,第一,相关工作人员需借助对相关纳税人身份方面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相关行为动态。第二,我们需借助与银行或者是社保公安局等部门建立科学化的沟通交流机制等,促进惩罚管理的有序开展。当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内与其保持联系,构建合理化的偷税漏税监督网络体系,能够对偷税漏税行为实施全面掌握,尽管资料数据库建立必须要有大量资金支持,然而在时效性与有效性上却相对较高,可以保证纳税人的行为是合法的,从根本上规范纳税人行为。
(三)增强收入调节作用
现阶段,现有财政税收分配职能在实际运用期间,比较常见的一个现象就在于收入调节作用相对薄弱,从而使其难以充分满足收入调节需求。因此,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对财政税收要求进行进一步明确,不断增强收入调节作用,然后实现宏观税负科学化以及合理化,结合相关部门的实际规定加强税收,不管是管理费用还是相应的维修费用,都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征收,日益优化税收结构,增强税收收入分配调节作用[5]。
(四)加大财政税收分配职能的宣传力度
税收分配职能宣传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促进纳税人思想转变,实现思想转变的合理化,进一步促进纳税行为的合理合法。另一方面,应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在财政税收分配上的理解,积极鼓励人们或者是企业单位给予纳税工作高度支持,可以积极主动地参与纳税工作。在实际宣传工作当中,需要传播的最重要的意识有两种,第一种是政府监管意识增强,第二种是公民纳税意识增强[6]。公民必须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防止出现偷税漏税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宏观经济的优化调整。此外,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必须要有科学化的监管意识,了解政府实际征税范围与权限,促进监管行为不但进步发展,实现监管工作的真正落实。
四、结语
总而言之,税收作为国家财政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家改革开放日益深入的背景下,税收在国民收入以及经济发展当中的分配作用越来越明显。尽管我国税收分配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市场经济之间的结合度还不是很高,且所得税分配管理机制方处于起步阶段,然而,只要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国情出发,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就可以更好地借助税收分配杠杆,充分发挥税收作用,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娇娇.从分权角度探讨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问题[J].商,2016,18:165.
[2]黄桂兰.我国税收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作用探讨——以税种为切入点[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4,01:64-69.
[3]曹桂全.政府再分配调节的国际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华东经济管理,2013,07:85-90.
[4]李跃华.浅议财政税收中的分配职能[J].科技经济市场,2014,08:94-95.
[5]周冬梅.浅议财政税收中的分配职能[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4:65-66.
[6]贾晓青.浅议财政税收中的分配职能[J].中国商论,2016,16: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