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曼莉
一、 听障幼儿自卑心理的表现
自卑心理属于性格缺陷的范畴,并且这种性格缺陷是由于后天因素的影响而形成,大多与个体童年时的经历有关。众所周知,自卑心理是儿童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之一,也是一种相对严重的心理障碍,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有着明显的消极作用。
听障儿童和一般儿童个体相比,除去听力障碍外没有其他差别,但是听障儿童由于身体功能上的缺陷,其心理健康状况很容易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干扰和影响,从而极容易陷入自卑心理的误区,进而在自卑心理的影响下出现更多的发展障碍,例如社交障碍、学习障碍等。具体表现如下:
(一)情绪发展障碍
在自卑心理和听力障碍的双重影响下,听障儿童对外界事物感知能力有限,他们在实际生活的交谈过程中几乎错过全部的语言信息。
(二)心理需要障碍
自卑心理的听障儿童由于听力限制,很容易变得不安,变得缺乏安全感。例如不能独立外出的人群恐惧障碍,面对陌生人的恐惧心理等。
(三)社会交往障碍
自卑和听障同时出现在一个儿童身上时,儿童很容易变得沉默、自闭,在实际生活中几乎拒绝以交谈的方式同他人交流,甚至家人之间仅保持最低限度的交流,并且喜欢将心理困惑隐藏起来,使想要援手帮助的人无从下手。并且在听障和自卑的双重影响下,儿童的自我评价会降低,社会表现不成熟,变得不喜欢和外界进行接触,在这种恶性循环之下,由原来的简单的自卑心理发展为更严重的性格缺陷。
(四)学习障碍
听障儿童本来在学习上的困难就比一般儿童要多,再加上自卑心理的影响,其学习障碍不言而喻。由于听障引起的交流困难以及自卑心理引起的社交阻力影响下,他们在面对学习问题时容易变得胆怯、退缩、逃避,进而变得厌恶学习、厌恶一切新鲜事物。
二、耳聋幼儿自卑心理的成因
(一)生理因素對耳聋幼儿自卑心理形成的影响
自卑心理是每个个体都会有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大多是来源于自我能力的不足和性格软弱,这种情感基本上在每一个社会个体身上都有所体现。
从专业的角度来说,自卑心理是一种自我的潜在意识,时常表现为自我评价的降低,或者漠视自我潜能的开发,用自卑心理磨蚀自己的意志,淡化自己的感情认识,从而影响到认知,在行为上变得软弱、退缩、逃避。听障儿童由于天生身体机能上的缺失很容易在社交过程中将自身听障影响结果扩大化,着重关注到自身机能上的不足,从而更容易陷入自卑心理误区。
(二)父母态度对耳聋幼儿自卑心理形成的影响
每对年轻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健康的、聪明的,并且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父母望子成龙的期望也在不断提高。然而很多孩子被确诊为听障时,很多父母由于无法接受这种现实和理想中的偏差而备受打击,在这种心理冲击的影响下,父母意志的消沉、甚至有些父母会出现愤懑的情绪并发泄在家庭关系当中,这些表现都会对听障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心理发展有重要影响,是听障儿童自卑心理产生的最直接原因之一。
(三)学校环境对耳聋幼儿自卑心理形成的影响
学校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课堂,是与家教的第一课堂相对应的第二课堂。理论上来说,听力障碍所导致的语言障碍、社交障碍、自卑心理等都能够在学校人文情怀的影响下发生应有的良性的盖上。但是由于听力障碍的原因,其在校园生活中由于沟通上的问题容易受到其他学生的嘲笑或欺负,很多听障儿童的自卑心理就是在这种被嘲笑、被孤立的情况下逐渐堆积并发展起来的。而教师有时又不能及时给予关注和引导,使听障儿童的心理问题不断扩大化。
三、预防和消除耳聋幼儿自卑心理的对策
耳聋只是儿童身体机能上的先天缺陷,他们的心理特征和心理发展特征与正常儿童无异,预防和消除耳聋儿童的自卑心理需要比应对正常儿童的自卑心理问题付出更多的精力和努力,因此需要在教育的过程中协同家庭、社会、学校等多方的力量,共同为听障儿童扫除心中阴霾。具体方法:
(一)父母创造预防和消除耳聋幼儿自卑心理的条件
听障儿童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无法通过语言沟通的方式清晰表达出来,有时表达出来又不被人理解,因此他们选择将其隐藏在心中,这种心理的负能量积累是自卑心理产生源头。家人作为与儿童相处时间最长的人群能够比其他人更容易在生活中发现听障儿童隐藏起来的心理负担,因此家庭教育是预防和消除听障儿童自卑心理的最重要环节。父母要充分相信自己的孩子、充分理解自己的孩子,通过行为将这种自信和理解传递给儿童,使其在形成自卑心理之前养成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以应对生活中可能导致自卑问题的困难、挫折、压力等。
(二)学校创新教育预防和消除耳聋幼儿自卑心理
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是使所有儿童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聋人学校的学生虽然不是“完人”,但是其依然能够培养出全面发展的,能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的“全人”。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学习能力培养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其心理健康状况,通过心理咨询或行为感化的方式,将其带出心理误区,使其能够在学校中快乐地学习,快乐地成长。
(三)社会集体力量预防和消除耳聋幼儿的自卑心理教育
某哲学家曾经说过,人是社会的动物,这里的人应当包含身体机能完整的人,也包含身体机能残缺的人。社会不应当将这两种人差别对待,不应当在某些社会活动中或是其他社会事业中将其拒之门外,应当用平等、和谐、包容与理解的眼光接纳所有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人群。
听障儿童的身体机能缺陷的治疗情况正在不断改善,社会各界也应当更加注意听障儿童的成长和发展,通过给予其更多的人文关怀,使其在人性美的熏陶下,放下心防,积极、乐观地应对社交障碍、语言障碍等。
参考文献:
[1]王庆宝.耳聋儿童特异心理实证研究[J].2003.
[2]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http://www.cdpf.org.cn/nj/bla004/
(作者单位:内蒙古乌海市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