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巧
说到中国古代经济形态,有个比较通行的说法:重农轻商。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将农业作为“本”是无可厚非的。“重农”在我国古代农耕文明时期被提到绝对高度。而综观历史,我国漫长的古代社会并非都“轻商”。
商业的作用在很久以前就被发现。《周易·系辞》中记载了神农氏时期“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古俗,并视为理想制度,可见商业自古以来就被认为是治理天下所不可少的。
春秋时期,管仲辅佐齐桓公打造“春秋第一霸”,商业出力不少。为了取得当时的重要战略物资,积聚货物,管仲不仅在国内提倡工商业与农业并举,而且大搞“国际贸易”“国际招商”,只要来齐国做生意,管吃管喝管住,还有其它特种服务,使来往于齐国官道上的商人络绎不绝。于是,天下商货云集齐国,对其成为当时超级霸主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基础。
“中国经济至迟在战国时期起就已经具有商业性了”(《剑桥中国明代史》)。在很多外国人的著述中也多次提到中国古代有商业传统。
按照国史大家钱穆先生的说法,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实际上不是重农轻工商,而是农工商并重,重视工商业投资的(《中国经济史》)。大商人吕不韦参与造就了秦帝国且不说,秦始皇还尊重另外两个实业家:一个是乌氏倮,以经营畜牧业而成为巨富,“秦始皇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大富豪得到了与朝廷大臣一样的政治待遇;另一个是巴蜀的寡妇清,因开采丹穴而成为富豪,秦始皇非常尊敬她,为她建筑了女怀清台以表彰其创业事迹和道德人品。秦帝国丞相李斯的名篇《谏逐客书》中,就提到秦国依靠对外贸易而获得了天下各国的诸多宝贝,以此讽喻秦始皇广泛利用各国有用人才,不要驱逐客卿,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秦帝国建立之前,嬴姓秦国就不轻视工商业。
有史学家认为,西汉时期所谓的“重农抑商”,实质是政府抑制百姓经商,将工商业抓在政府手上统筹,并最大限度地享有商业高利润。权贵们也从事工商业,谋取高额利润。如蜀郡南安人邓通,凭借与汉文帝的亲密关系,经皇帝允许,依靠当时铸钱业,广开铜矿,富甲天下。当时,造钱就是最好的工商业形态之一。
汉代商业经济的真相还可从当时的文学作品中一窥端倪。《两都赋》是汉代文学家、史学家班固创作的,分《西都赋》《东都赋》两篇。《西都赋》中描画长安:“内则街衢洞达,闾阎且千,九市开场,货别隧分。”东汉另一个学者张衡的《西京赋》中,也描述了当时长安城的情形:“尔乃廓开九市,通阛带阓……瓌货方至,鸟集鳞萃。鬻者兼赢,求者不匮”……这些洋洋洒洒的文字形象生动地再现了1900年前我国一线城市的商业繁荣景象。
《东都赋》中记载东汉建武、永平时期:“去后宫之丽饰,损乘舆之服御,抑工商之淫业,兴农桑之盛务。”东汉初年之抑制工商业,是统治者刻意为之,而这也反过来说明,当时社会工商业的兴盛已经到了统治者不得不出手来“抑”的地步。
尽管汉代对商人有这样那样的限制,比如汉高祖时期不允许商人穿丝质衣服、乘车,吕后掌政之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但是因其厚利所在,汉代民间依然乐于从商。
隋唐时期的官府为了补贴官员的薪俸,拨出一笔 “公廨钱”款作为本钱来做包括放高利贷在内的各种经营以盈利。这项措施经过了一个先施行后禁止再又施行的调整过程。调整后的“公廨钱”经营有了框框限制:可以进行贸易、农业投资等,但是不允许放高利贷。实际上,这就是政府商业行为,唐代经营这项“三产”的人员有个专门称谓叫“捉钱令史”,达到一定的获利经济指标或是从业年限,他们都会得到提拔。这种现象被唐代名臣颜真卿批评过,但是在唐代实行过很长阶段。
从唐诗中也可看出唐代中后期民间盛行从商。唐朝宰相姚崇的曾孙姚合写过一首诗:“客行野田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反映的是1200年前,唐宪宗、唐敬宗时期社会轻农重商的风气,百姓争相去做生意,造成了“如今千万家,无一把锄犁”的局面。
此外,唐诗中还有“盐商妇,有幸嫁盐商;终朝美饭食,终岁好衣裳。” “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等名句,不胜枚举,正是当时商业繁盛的生动写实。
宋代商业很发达,赵匡胤时代,夜市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取得了合法地位,“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由京城扩延,许多城市都有了夜市。宋代在农业和手工业都有很大发展的同时,商業获得了空前繁荣,宋仁宗前期为了解决商业过程中商人携带巨款不方便、不安全的问题,首先在四川地区出现了官方法定的“官交子”,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的纸币,前后使用了80多年。可见当时商业经济的发达和社会对商业之重视。
蒙元政权将对外贸易放在了重要位置上,在前期对外贸易基础上又设置了几处“市舶司”掌管对外贸易,“每岁招集舶商,于蕃邦博易珠翠香货等物”。在至元21年(1284年),政府在杭州、泉州设立了市舶都转运司统管对外贸易,官方出资本、出船只,选派贸易官员“贸易诸货”,还规定了商业利润的分成,“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元史·食货二》)。
实际上,即便像明太祖那样对农业自然经济极其推崇奉行的统治者,也没有放弃对盐、茶、明矾等商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干预,而且,也实际上推动了明代商业经济的发展,“受限制和专卖的商品的流通仍由商人掌管,没有被国家接管”。明代政府的目的不是去压制商业,而是利用如盐引、茶引等各种执照制度,利用商人经营为国家财政、政策目标服务。
明清时期,资本主义商业在中国开始萌芽,这在很多明清小说中可见其大概,而且明代后期商人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也有了提高。明清时期,先后活跃在商业领域的商帮有山西商帮、陕西商帮、山东商帮、福建商帮、徽商等十个之多。清代中后期,中国商人也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中去。
我国古代从商之风长盛不衰的原因在哪里?以唐代商业现象为例作解释:一是因为农业产出的利润远低于商业盈利,甚至手工业盈利;二是我国古代对农业的赋税沉重,相对来说,商人所承担的税反而较轻些。务农之家辛苦一年的收获上缴给官府、田主之后,所剩无多,甚至无法生存,在这种情形下,“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宁为贩宝翁(从商)”,也就可以理解了。民众群体性从商谋利,忽视了支撑当时社会生存的粮食生产,也是造成晚唐时期屡屡发生饥荒,进而导致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实,从秦汉时期逐渐形成的“海上丝绸之路”和 “陆上丝绸之路”延续的繁荣和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上,可看出我国古代工商业一直都存在并活跃着,只不过是程度高下而已。我国古代社会并非总是“重农轻商”,而政府对商业的“抑制”有其深层次原因,历史证明,中国古代的商业并没有因“抑制”而至于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