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刀
在中国历代皇帝中,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是出了名的“节约标兵”。吴晗的《朱元璋传》中有这么一段文字可窥全貌:“你看,虽然光着脚,一身蓝布短衣全是窟窿补丁,破烂不堪,他却会把棕树叶子撕成丝丝,扎在嘴上作胡须,找一块车辐板顶在头上算是平天冠,土堆上一坐,让孩子一行行,一排排,毕恭毕敬,整整齐齐三跪九叩头,同声喊万岁”。
朱元璋如此之举并非作秀,反倒是从小过了不少苦日子的本性使然,其结果是,不仅满朝文武,连皇亲贵胄也不敢奢靡浪费。一个崇尚节约的皇帝,骨子里自然对物欲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憎恶,这同时也暴露了他的另一个思想倾向,即“坚定的重农轻商主义者”(张宏杰语)。循着洪武皇帝的视角看去,整个明朝的发展越来越远离他的初衷。随着商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明朝后期奢侈消费蔚成风气。由于购买群体庞大且不识货色者越来越多,一度导致奢侈品赝品横行。
《纵乐的困惑》是加拿大著名汉学家卜正民的代表作,此书曾获得2000年的列文森奖。本书中,卜正民专注于“下层路线”,凭借流传下来的地方文字信息,以冬、春、夏、秋四季为四个章节,试图揭开明朝276年在物质消费伦理问题上如何逐渐走向“人心不古”的谜团。本书一如既往地展现了卜正民对于汉学的熟稔驾驭能力,美国著名中国史研究专家史景迁亦高度评价此书:卜正民把明王朝那个捉摸不定的迷人世界,放入一个概念清晰的时间框架里,即使你不具备任何专业知识,也能畅读其中。
朱元璋与商业的勃兴
对于吃过不少苦的朱元璋而言,当然希望百姓过上好日子,但同时希望“他的国家保持静止不变”。所以,他努力打造一个这样的乌托邦社会:首先建立了带有明显连坐色彩的里甲制度,进而要求“百姓定居在原籍,只有在政府批准下才能迁徙。这位皇帝想象20里(合12公里)是所有人活动的最远距离”,并对社会阶层进行明确划分,当然也是死板地按照历史传统进行分层,即“工匠之子必为匠,士兵之子必须当兵,对改换职业的处罚像跨越自然界限的处罚一样苛厉”。简单点说,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推行身份世袭之制。为确保这些想法的贯彻落实,他还对轿子、衣着等表象严格规定。在朱元璋所有举措中,最“猛”的大抵要数试图使白银退出流通领域。
朱元璋的激进之举得以付诸现实,与朝代刚经战争,百废待兴,百姓忙于满足温饱无暇多顾不无关系。再者,作为至高无上的皇帝,朱元璋的俭朴作风为他确立了道德标杆形象。在一个道德化的封建社会里,当道德与权力实现紧密联姻,无异于铸就一把无堅不摧的利剑,所向披靡自然不令人意外。事实上,洪武“祖制”也成为后来基层官员频频作为反击商业发展的道德武器,像本书中占有重要论述地位的歙县知县张涛,他眼里的商业便是只有“富人对穷人、贸易者对耕种者、利润对美德的令人痛心的掠夺”。
当社会剩余开始出现,便如同播撒了商业的种子。在利益的强力驱动下,原始的货物交换逐步发展成为专业贩卖的市场经济雏形。一些官员事实上感受到了商业力量给政府资源分配带来的诸多便利,如“1492年,户部尚书叶淇(1426-1501)建议将‘开中贸易货币化,准许盐商直接以白银向政府购买盐引”。卜正民甚至认为,在明朝“使徽商攀登到明代商人财富顶端的,并不是茶叶的贸易,而是供应谷物到边境以换取盐引的开中贸易”。这实际表明,商业对于社会和个人的效果是双赢的。
不过,明朝商业的勃兴,始终无法挣脱道德枷锁的束缚。在整个明朝近三百年历史上,仇商思维贯穿始终。像张涛等许多地方官员就认为,明朝正从洪武皇帝确立的道德社会,逐步“滑向一个完全商业化的”、“还是道德堕落的社会”,与此相伴而生的是民风日下,贪婪自利现象泛滥。朝廷对于道德的拯救也是不遗余力,即便是到了摇摇欲坠的明末,“末代皇帝崇祯(依然)特别想扭转这种礼崩乐坏的局面,他下令北京的巡城逮捕那些身着奇装异服的民家女人,但这种局面并不是几个巡城所能扭转得了的。”
坊间对于士、农、工、商的历史定位认识亦根深蒂固。“一般认为,人们转而从商是由于他们无法待在家里,无法像通常的那样靠耕种土地为生。面对饥饿,他们走上了商贩的道路,如果幸运的话,还可以从事更赚钱的买卖。”换言之,经商是走投无路的被逼无奈。这一点似曾相识,别说是在数百年前的明朝,就是改革开放初期,类似认知亦不鲜见。或正是渴望对道德天花板的打破,一些商人在拥有更多物质资源后,极尽努力爬上道德高地,主要路径有二,即要么供族人步入仕途,要么通过支持出版物方式附庸风雅。
契约精神缺乏vs道德乌托邦
著名的中国经济史研究专家全汉昇与卜正民的看法大同小异,他认为中国仇商有着极为久远的历史文化渊源。在《中国社会经济通史》一书中,全汉昇就此指出,孔子对物质生活很淡泊。孟子亦不在乎“利”,而主张清心寡欲。墨子提倡“节用”“节葬”和“非乐”,对“利”也持消极态度,主张“桐棺三寸,服丧三月”。老子提倡“知足”“寡欲”和“无欲”,对物质生活也很淡泊。三大派对物质欲望皆不敢拼命追求,造成对后代之影响,如董仲舒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宋明理学家则将“天理”与“人欲”分开,认为“减得一分人欲,便是复得一分天理”,人欲尽净,然后天理流行。此均为受先秦思想之影响也。
众所周知,自13世纪起,欧洲渐现资本主义萌芽。及至明末,更是迎来在近代人类文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工业革命。这不免使人联想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明代商业的勃兴为什么就没有造就资本主义?
厘清这一问题,就要看看当明朝不遗余力捍卫“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陈腐的道德体系时,欧洲在干什么。欧洲的发展完全不同于东方模式,其中尤以契约思想的发展完善最为抢眼。“契约论思想早在古希腊智者派那里就已萌芽,以后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才对其加以比较明确的论述。视国家和法律为人们相互约定的产物。15~16世纪一些反暴君派的贵族思想家系统地论述了契约论思想,把它看成反抗非正义统治的根据。契约论最盛行的时期是17~18世纪。”相较而言,明代发展仅限于商业层面,契约精神始终难以深耕,自然不可能逐步将权力装进笼子。
另一个现象也颇值深思。在推出举世震惊的《国富论》前,亚当·斯密先前一步推出了《道德情操论》。这本书与其说是一部道德伦理专著,不如说斯密为后来理顺市场中的道德秩序奠定了伦理基础。在这本书中,斯密指出,“自私自利是人的普遍本性,但是人还有另一个本性,就是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这是独立于个人功利欲望的”。斯密范式的逻辑是,每个人都是自利的,自利的人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自利不能走出道德的禁锢,商人的地位就不可能得到尊重。
诚然,明朝的商业一度发展势头良好,但发展始终受到严格约束。这些约束当然不只是经济层面,更大程度上还体现于上层力量渴望回到洪武时代的道德原点,实现道德返祖。我们或可认为,道德是整个明朝发展的思维原点,在道德的严肃规制下,商人纵使有所斩获,亦不得不努力向权力靠拢,寻找安全避难所。明朝后期社会上出现的奢侈之风,本质上是先富群体对官场士绅的行为献媚,比如轿子还有诸多服饰极尽模仿官员做派。不过,“当每个人都开始追逐原本应属于士绅阶层的东西时,这些士绅试图以不断修改审美规则来维护他们优越于后来者的特权地位。”也就是说,作为规则制定者,士绅阶层一方面希望自己能成为社会的道德标杆,另一方面又习惯将自己置于高人一等的道德高地。
某种意义上,俭朴的洪武皇帝试图打造的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安居乐业社会,而是一个以道德为原点的乌托邦社会。只要是乌托邦,便必然会打破。所有乌托邦设想中的完美,只是选择性的思考结果,根本没有尊重现实,这也决定了明朝最终被历史淘汰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