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炜
摘要:在社会转型背景下,从实证的角度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现状及其主要特点,进而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而透视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行为产生的根源,为有效防控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社会转型;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特点;犯罪成因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4
社会转型是国家现代化进程中都必须经历的过程。社会转型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城市化。而城市化的一个基本要义,就是把农民变成市民。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业人口怀揣着梦想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成为城市务工人员,但这些城市外来人口与原住人口没有平等的待遇。他们既不同于传统的耕作农民,也不同于拥有市民权的城市居民,始终处于城市经济社会生活的底层。如今,在计划生育政策下出生成长的第二代民工,数量巨大,一般指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以在城市谋生和发展为目标的农业人口。相比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有着更强烈的融入城市的愿望,城市生存和发展的理想与残酷现实的反差对其心理造成巨大冲击,使其产生失衡感和失落感,加之缺乏良好的引导,极易使其走上犯罪道路。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也成为当前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下面,就探讨下社会转型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主要特点及成因: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现状
与父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情况更加让人担忧。2011年2月24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了法治蓝皮书: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已超过1亿,其犯罪案件约占全国城市刑事案件的1/3。调查江西省2600名农民工罪犯,2600人中有1852名是新生代農民工罪犯,新生代农民工罪犯占农民工罪犯总数的比例高达71.23%,且犯罪率总体呈不断攀升的趋势。
二、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类型多样
通过调查发现(数据分析见表2-1),调查的1852名新生代农民工罪犯,犯侵财罪和侵犯人身权暴力型犯罪所占比例较大,排名前六名的犯罪类型分别为:盗窃罪456人,占24.62%;抢劫罪376人,占20.3%;抢夺罪346人,占18.68%;伤害罪128人,占6.9%;涉毒犯罪117人,占6.3%;寻衅滋事罪69人,占3.7%。这表明农民工犯罪通常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往往表现为实施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另外,通过调查发现,在犯罪过程中,这些犯罪案件表现出手段残忍,不计后果等特点。2015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朱某寻衅滋事案件,因被害人董某未叫其“昆哥”并下跪,被告人朱某伙同他人采用拳打脚踢、砍刀砍的方式对董某进行殴打。
(二)团伙作案、屡犯的现象较严重
调查的1852名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中,有23.5%是团伙作案,38.6%是屡犯。新生代农民工团伙作案、屡犯的现象较严重。2015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宋某曾因抢劫罪和盗窃罪被追责、被告人杨某和徐某分别因盗窃罪被追责。2015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抢劫案件被告人方某,曾三次因抢夺罪被追责。
(三)犯罪动机非常浅显
犯罪动机是刺激罪犯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动机非常浅显。这一代农民工在见识了繁华热闹的城市生活之后,他们对这一生活充满了憧憬,并且盲目崇拜财富,甚至造成价值观的扭曲,致使部分人走上了犯罪的不归之路。调查的1852名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中,谋取钱财的侵犯财产权案件在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很大,占63.6%,此种犯罪源于新生代农民工过于追求享乐,但收入却没有增长。其他的犯罪动机有一时冲动、讲义气、追求刺激、找乐子等,并且选择被侵害对象具有一定的随机性。
(四)犯罪时年龄呈中间大两头小态势
通过调查发现(数据分析见表2-2),被调查的1852名新生代农民工罪犯犯罪时年龄:30岁以上的有311人,占16.85%;20-30岁的有1489人,占80.4%;20岁以下的有52人,占2.81%。这表明20—30岁是新生代农民工最易犯罪的年龄。
三、新生代农民主犯罪成因分析
(一)过于追求享乐
新生代农民工怀揣着“城市梦”来到城市,面对城市五光十色的诱惑,不满足于单纯的精神追求,更多地对优越的物质生活有着强烈的向往,过于追求享乐,这在受教育程度稍高的群体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工喜欢时尚动感的生活,消费观念比上一代农民工更加开放,在衣食住行上有着比父辈更高的要求,也更加注重享乐,不会一味地压抑自己。但是,新生代农民工在接受城市消费观念、不断增加消费的同时,他们的收入却没有随之相应增长,加上攀比心理作祟和理财能力不足,他们常常入不敷出、陷入经济上的窘境,因此常常涉入侵犯财产型案件。
(二)学历层次总体较低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与其自身文化水平低有着极大的关系。新生代农民工罪犯的文化水平要比父辈要高一些。但若与同龄的城市人口总体相比,尤其是有外来务工人口相对集中的大城市,他们的学历层次总体较低,劣势地位非常明显。通过调查发现(数据分析见表3-1),调查的1852名新生代农民工罪犯,没有文化的有22人,占1.2%;有小学文化的有376人,占20.3%;有初级中学文化的有1320人,占71.27%;有高级中学文化的有120人,占6.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3人,占0.7%。因此,新生代农民工罪犯个人素质不高。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水平低,缺乏择业中必要的人力资源和专业劳动技能,只能从事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职业,且稳定性差、劳动强度大、劳动收入低,没有经济条件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这样就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期待融入城市生活,向往高质量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较低的文化素质难以适应城市文化,市民将他们视为城市中的“另类群体”,甚至产生了歧视。这些不仅加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孤立感和逆反心理,甚至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以犯罪来满足对物质的追求,发泄被排斥在城市社会文化生活之外的严重不满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