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地
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王地)“去年我到南疆地区的一些乡镇调研了解到,个别村干部腐败,直接受害者就是当地老百姓,检察机关对‘小村官大腐败’及时发现,有力查处,老百姓对检察机关印象特别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古丽努尔·买买提代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查“蝇贪”印象深刻。
2016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郑重承诺: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一年后,检察机关交出怎样一张“拍蝇”成绩单?
2017年1月,曹建明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透露,2016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1892件,同比上升102.8%。
“这些数字表明,检察机关在坚决‘打虎’的同时积极‘拍蝇’,肃贪惩腐的节奏更快、力度更大。”江苏省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秦光蔚代表告诉记者。
秦光蔚多年在基层一线工作,对基层发生的事儿知根知底。“‘村官’确实是中国最小的官,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入,国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投资兴业搞建设,需要‘村官’参与的事情愈来愈多,其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与此同时,腐败的机会也随之增加。一个‘村官’的腐败,伤害的不是一两个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感情,而是一个村庄、一批群众对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信任和支持。”
古丽努尔也认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处于最基层,但最易发生腐败,“他们是党的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者和落实者,一旦‘抱团’腐败,危害后果不堪设想”。
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紧紧盯住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贪贿问题,严查“小官大贪”犯罪,办理了一批案件,形成了震慑效应。
两位都在基层有工作经历的代表告诉记者,她们所在的当地检察院都在查办和预防“蝇贪”方面举措不断,实地走访,精细化初查,认真分析特点,加强对策研究……检察机关可谓撸起袖子加油干。
古丽努尔还注意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检察机关以专项活动的方式进行集中“灭蝇”,与扶贫部门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她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还要更加重视深入偏远农村基层积极开展预防工作。
秦光蔚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健全与扶贫、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精准监督,保障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只有正本清源,齐抓共管,才能形成政通人和的社会环境”。
(本文发表于2017年3月8日《检察日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