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法官的调解能力

2017-04-15 07:12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22期
关键词:审判纠纷法官

(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 赣州 341000)

如何提升法官的调解能力

李莉

(江西理工大学江西赣州341000)

调解作为诉讼结案主要方式之一,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对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以法官为视角,对于如何提升法官的调解的能力进行了分析。

法官;提升;调解能力

调解作为诉讼结案主要方式之一,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对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应该如何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不断提升其自身的调解能力,这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一、司法实践中法官调解能力不足的具体表现

司法实践中,大量年轻法官的加入到法官队伍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但是,年轻法官的的审判实践经验欠缺,在面对具体案件时,无法有效的开展案件的调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一是有些法官刚刚加入到法官队伍中,审判经验非常欠缺,导致有些年轻法官不善于运用的调解的方法结案,或者即使组织了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收效甚微,无法真正做到解决矛盾纠纷。

二是有些年轻法官的年龄普遍偏小,社会经历不够丰富,又不会主动向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导致无法将其所学的理论知识有效的运用到司法审判实践中,不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

三是部分法官对案件当事人非常的缺乏耐心,在面对具体案件的当事人时,法官不能耐心细致的为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不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提升法官的调解能力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法官的调解能力:

第一,作为一名法官,首先应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只有具备高素质,才能高效的完成各项审判任务。法官提升自综合素质应当从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着手,不断加强学习。一是必须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修养。同时,在工作中要积极进取,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对调解工作认知。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能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矛盾纠纷,而且也能使法官在调解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积累审判经验。因此,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充分认识到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审判实践中运用好调解方法,及时化解纠纷,定纷止争,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二是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仅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加强学习其它与审判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和审判实践水平。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纠纷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民法、合同法、婚姻家庭等各类规范。法官不仅要丰富自己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自己分析问题的能力,还要能够掌握案件矛盾纠纷法律事实的真相和正确把握被案件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采取不能的调解方法进行调解。同时,要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前辈们请教学习。在实践当中,由于前辈办案件时间长,社会经验和司法审判实践丰富。因此,可以借鉴前辈的实践经验和调解方法,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司法审判实践中,有效解决具体的矛盾纠纷。

第二,调解功能的发挥依赖赖于调解技巧的灵活运用,如果要达到较好的调解效果,就必须有效发挥各种调解技巧。这就要求法官要善于做案件当事人思想工作,有效、灵活运用的运用各种调解技巧和方法。①同时,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作为一名法官,应该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情绪状态,始终保持清醒和冷静,以保证对案件情况能够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经过笔者的认真对比分析,总结了以下几种调解方法:一是如果案件当事人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可以不对案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的大小进行细分,让案件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过错的同时使各方均有所得;二是通过向案件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引导案件当事人从法律角度去发现自己的过错,使案件当事人从中感受过错而适时处理纠纷;三是如果案件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肯退让时,就可以的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经济上分析,让案件当事人自觉的认识到自己的诉讼行为并不具有经济效益;四是在有些案件中,案件当事人之间是亲戚朋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从当事人之间良好关系为出发点,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②五是在对案件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的时候,可以适时地避开案件的主要问题,通过从次要问题入逐渐过渡到主要问题上来,这样可以有效消除案件当事人的戒备心理,更好的促使访事人达成调解。

第三,如果要做好调解工作,应当提前把握案件焦点、难点和结合点,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③一是准确把握案件的焦点。在接到案件后首先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在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前应熟悉案情,弄清双方的分歧;作为承办法官要亲自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在送达的过程,承办法官就有机会倾听被告的辩解,进一步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对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不能庭前调解结案的案件,应该尽快组织安排开庭审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双方进行诉讼调解。案件经过开庭审理,案件当事人一般都能充分认清法律关系,从而为案件进行调解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此时,可以向原、被告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二是要找准结合点,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有时我们会面对诸多的困惑,由于自己对案件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能力较弱,类似的案件自己做了半天调解工作无果,但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却能促成双方调解,进而解决矛盾纠纷,这就需要准确把握当事人的诉讼预期。

例如,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首先承办法官阅读案件材料了解案情,一名年过六旬的老父亲作为原告起诉自己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要求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其次,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致电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各被告,经过了解,原告的各个子女并非不愿意赡养父亲,只是大家都忙于工作无法照顾父亲。经过与原、被告双方的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每人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100元,由各被告轮流照顾原告。在这个案件中,各个子女并非不愿意赡养父亲,各子女之间对于赡养方式不能达成协议,但这并不能成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各子女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结语

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诉讼过程中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符合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要求,在诉讼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调解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提高审判效率,还可以有效解决纠纷,缓解各级法院的涉诉信访压力,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官应当不断勤奋学习并深入实践,不断提升自身调解能力,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注释】

①沈志先主编:《诉讼调解》,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②同上注。

③张鹏:“法官的调解能力及增强”,《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3期。

[1]何鸣主编:《人民法院调解理论与实务》,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2]吴庆室主编:《法律判断与裁判方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3]赵日新主编:《庭审驾驭能力培训读本(民事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李莉(1989-),女,汉族,江西赣州人,江西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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