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 旭
打造法律人的精神家园
■矫 旭
“法律博客为法律人提供了表达平台,提供了法治思想、信息的分享机制。” “法律博客是最适宜我表达思想的阵地、交流情感的家园、寄托精神的港湾。法博使我的业余生活变得既单纯又充实。自从结缘法博之后,我几乎把自己的所有业余时间都利用了起来,只要能上网每天一定会到咱们法律人共同的精神家园里来,与博友们一起分享快乐、收获进步。”这是两位年度影响力博友在法律博客十周年征文活动发表的文章中说出了他们心中法律博客的样子。
在与众多博友沟通、交流中,听到大家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法律博客为法律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交流、表达的平台,不愧是法律人的精神家园。法律博客的存在与发展,正是基于法律,以法为名,打造了一个纯粹的法律人的精神家园。
2005年,法律博客上线时并没有自己的口号。依赖于法律类博客聚集效应的特点,法律博客很快吸引了众多法律人,成为法律类博客的翘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用户的增多,法律博客迎来众多考验和挑战,既要面对法律类博客网版成熟起来所带来的市场冲击,又要面对法律博客自身系统老化、管理机制、文化建设、形象提升等一系列问题。于是,在2010年初,法律博客进行了技术升级和版面改版,此时产生了要为法律博客拟定一个口号的设想。当时的编辑认为,法律博客取得的成就,与创建者和历任管理员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他们为法律博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法律博客的发展做好了铺垫。有必要在此时创建一个属于法律博客的口号。在参考、对比其他法律类博客网站的口号后,最终采用了由编辑锁楠提出的口号,即 “法律博客,法律人的精神家园”,并一直沿用至今。
法律博客上线十多年来,一直秉承着包容、开放、平等、崇善、法治、自由的精神,打造独立的法律传媒平台,汇集了众多法律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官等法律职业群体,另有大量法科学生、媒体从业人员、法律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吸引众多法律人来法律博客 “安家”,并逐步让法律博客成长壮大,要明确,法律博客是一个为法律人提供学术争鸣、法学信息传播、法律学术研究、热点法治时评、司法实务探讨以及法律人生感悟的平台。法律博客给博友们提供极大的创作空间,平等自由、兼容并蓄,倡导理性交流,激发个体间的思想碰撞与群体思想生成,传播法治信仰。同时,必须坚持法律博客的法律特色,保持在法治领域的前沿性、客观性和多样性,适应法治发展需求,打造一个丰富多彩的法律人网络圈。
得益于法律类博客聚集效应,法律博客对法律人有着较大的吸引力,同时,开放的创作空间、自由的交流环境,激发了博友们的创作能力,一大批优质且有影响力的文章由此诞生。理性交流与尊重是法律博客博友交流的基础。博友在探讨某一个学术观点、实务案例、热门话题等时,难免存在不同观点和意见,他们从理性出发,运用自己的法学理论知识与实务知识,有理有据开展论述,阐述自己的观点,与博友展开讨论。在法律博客上,经常会看到 《就某某事件与博友某某某商榷》的文章,这是博友们互相探讨观点、表达自己意见的最有效、最便捷的方式。这种互动形式,大大提升了原创文章质量,可读性进一步提高。
能够引起法律人共鸣的法治热点事件,是产生原创优质文章的源泉。以近期山东聊城发生的刺死辱母者案为例,案件关注度高,影响较大,博友们会自发关注事件详情及发展,以案件为依据,发表意见。同时,编辑将此事件作为热点话题,边进行话题引导,边汇总博友文章,达到博友原创作品的高潮。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法治化越来越成熟,人人都离不开法律。此时,法学专家、法律从业者们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法治事件发声、表达观点,对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和分析,对社会舆论也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最后借用博友田飞龙的话, “法博之兴,在于这十年与中国法治之 ‘起承转合’大体呼应,一一跟进,铭刻了共和国法治进程的筚路蓝缕。我之兴,在于寄托法博空间以文会友,在获取法律人之精神一隅的同时,亦能以一己之力添砖加瓦,分享心得才智,学习与关注新颖法律知识,共同回应法治事件与法治变迁”。
法律博客将继续发挥法律的专业优势,以 “法律人的精神家园”为引领,以原创能力为王牌,普及更多法学理论、学术成果,让更多的法律人汲取养分;让法律实务走进每个人的生活,让民众了解更多法律知识,从而对法治产生信赖;同时,也让法律人的多彩文化生活,在这里呈现,给法律人的业余生活开辟一个后花园,让法律人回归真实自我。法律人的精神家园,未来将一如既往的有情怀、有力量。
(作者系正义网法律博客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