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讲故事,少抄公文

2017-04-15 10:55■赵
法治新闻传播 2017年2期
关键词:讲故事检察官检察

■赵 信

多讲故事,少抄公文

■赵 信

2001年,我担任检察日报社总编室主任,在看到的稿件中,感到一个突出的问题:很多新闻稿件写得不鲜活,和公文没有什么差别。我当时就冒出了几个想法,要告诉作者:多讲故事,少抄公文。2002年初,我写了一篇《多讲故事,少抄公文》刊登在检察日报的“编读往来”版。其中写道:

我们现在的报道中,公文痕迹太明显了!拿个材料,编一编,就给报社发过来了。材料是要用,但只能作素材,要好好消化一下,要变成新闻语言,变成情节和故事——可能情节并不生动、故事并不好听,但用情节和故事去叙述,总比干巴巴地抄公文要好。最好,还要深入采访,这样,知道的情节才具体生动,讲出的故事才好听。检察院办的案子多,本报的案例消息很多,我们不能每次都是照抄起诉书和判决书啊!工作报道尤其要注意写进具体的“情节”,才能让人读下去。总之,就是写深、写活,写得自己愿意写下去、人家还能看下去——反正,把新闻写成公文是没有出路的。

2003年,报社组织力量,由时任副总编辑万春主编,编辑出版了本报第一本检察新闻理论的书籍《检察新闻十三讲》。我负责撰写第七讲“如何写工作报道”。在这一讲中,我专门列出一节,叫“要强调故事”,对新闻中的“讲故事”谈了体会:

工作报道对大家来讲,是很熟悉的、经常写的。但写得好、耐读的东西不多。我们经常会感到奇怪,基层的工作那么丰富、那么鲜活、那么生动,写报道的人又是基层的同志,他们几乎天天都在体验着、感受着这种丰富、鲜活、生动,但为什么写出来却这样干巴巴?还有,我们的一些记者,你下去就是去采风的,就是去品味丰富、鲜活、生动的,但为什么写出来也是干巴巴的?

到底为什么?很简单,就是没有讲故事!

很多通讯员养成了这种习惯,拿个材料,编一编,就发给报社了。不少记者也是这样的,打电话说:你把材料寄来吧!他老兄挥笔删点加点,就上报纸了。材料是要用,但只能作素材,要好好消化一下,要变成新闻语言,变成细节、情节和故事,讲出去给人家听,才生动,才耐读。

当然,这里所说的细节、情节和故事,不必是、也不能是那种文艺作品里的细节、情节和故事。但你要有这样一种强烈的意识:把工作的事情“编成”故事讲给大家听。尽管你选用的“情节”也没有什么情节,“细节”未必很有意思,“故事”也很一般,但只要有了这些“元素”,只要你去用讲故事的样子去叙述工作,肯定就比干巴巴地抄公文好。

检察机关的案子很多,工作报道中的涉及案件的不少。按说,写案子应该是有情节、有细节、有故事的吧,但我们还是看到不少稿件就是起诉书抄一段、判决书抄一段,干巴巴地给报社寄发来了。

笔者认识北京晚报的一个女记者,看看她是怎样写的。

本报讯(记者王宁江)陈锦福无疑是今天处决的所有死刑犯中学问最深、身份最高的一位。这位原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处长,自称欧美同学会会员,“连美国大学都上过”。(情节)临刑前这位巨贪一直喋喋不休为自己辩解,声称自己充其量不过是“账上不小心”。(情节)然而仅一句不小心肯定无法解释他何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达8000多万元。“你们告诉我,我应该怎样弥补?”陈锦福哆嗦着问法官。(细节,尤其是“哆嗦着”三个字)

本报讯(记者 王宁江)记者6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反贪局历时数月侦查,原海关总署调查局副局长王立伟涉嫌受贿一案已在近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3月初,东检反贪局接到纪检部门举报后随即就王立伟涉嫌受贿一案展开秘密调查,赴外地取证,并对王立伟近距离(一个细节)监控一星期。尽管王立伟常常驾驶一辆“尤诺”轿车以120公里的时速在城区飞奔,但还是没能逃出反贪局侦查员监控视野。(情节)侦查员发现,王立伟在北京至少拥有四处住房。3月15日,王立伟被抓获。

我认为,新闻中的“讲故事”,更多的是写情节、写细节。情节和细节在哪里呢?

我们在去基层采访时,检察长往往就说,我先给各位记者汇报汇报。他拿着一个稿子念了起来。念着念着,念到一个地方,他脱稿了,说:“这里我补充两句……”检察长补充得很来劲,有好多很具体的描述……这些都是材料上没有的,但这就是情节和细节!稿子上的是骨架,一二三四;脱稿讲得眉飞色舞,引来笑声。笑什么?是情节和细节惹人笑。

2003年6月,检察日报一版见报一篇消息——

本报广州6月8日电 (记者马远琼 通讯员茆巍) 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创新机制确保案件的办案质量取得好效果。5年来,该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94件3651人,决定起诉2403件3177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起诉准确率100%。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一个“看不到”的故事。那是干警在提审一起抢劫案时,其中一名原被认定承担“看风”角色的嫌疑人称自己是酒后被他人拉过去的,他们在做什么根本不知道也看不到。“看不到”这三个字让办案人心头一震。经实地勘察现场,发现该嫌疑人所站位置离案发现场200米至300米远,并且有障碍物相隔,另复核其他证据,均难以认定其参与了抢劫,遂对其作了不起诉处理。经办该案的主诉检察官对记者说:“在办案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每一句供词,我都会认真去推敲、琢磨。”

记者了解到,荔湾区检察院为了保证案件质量,他们设立了主诉检察官“台账”,详细记录受案数、提交讨论案件次数、法院是否退查或改变定性等内容,定期对主诉检察官进行考核。去年以来,该院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申办竞争机制,由主诉检察官挂牌竞争办案。目前,该院已有4件疑难案件是由主诉检察官竞争办案的,这几起疑难案件法院都作了有罪判决。

这是一篇典型的工作类报道。我们作个简约的分析吧:(一)中间一段“看不到”的故事穿插得好!作者可能很想说的是第一、第二两段,但因为穿插了一个故事(情节和细节),引用了干警的一段话,这条消息就具体了,就活起来了,就有些意思了。(二)有人总认为,短消息中,很难再顾及细节了。这篇稿子原先是一篇5000多字的通讯,编辑改成了消息,见报稿492字——由此,我们又得出经验:把写通讯的素材压缩成消息,消息会充实鲜活;而把写消息的素材宽涨成通讯,通讯肯定干巴巴。

在检察日报的办报理念中,“讲故事,说新闻”,朗朗上口,易懂好记,是传播最广、最深入人心的。一个办报理念的产生是有一个过程的,要伴随新闻实践逐步认识并认同,编辑记者们也会有各自的体会和认知角度。就我自己而言,“多讲故事,少抄公文”我鼓吹了很久,从“多讲故事,少抄公文”到“讲故事,说新闻”,我的感触是深切的。

(作者系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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