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农村改革的“四梁八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总体部署。其中,农村改革既是重点领域,也是基础支撑。中央高度重视农村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重大举措,仅农业部作为第一牵头单位完成的改革任务就有19项,出台的重要改革文件有20份。目前,搭建农村改革四梁八柱的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完成。随着各项改革全面深入推进,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三农”发展稳中向好、稳中向新,粮食生产能力连续四年稳定在0.6万千克以上,农民收入增速连年跑赢城镇居民,农业农村的好势头成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压舱石”。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制定。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1月2日印发并实施。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涉及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介绍,五年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好形势有“六新”:粮食生产能力登上新台阶,我们用不到世界1/10的耕地生产了世界1/4的粮食,养活了世界近1/5的人口,这是对世界粮食安全的重大贡献。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创新局面,减玉米、增大豆,近两年累计调减籽粒玉米近333.33万hm2,大豆面积增加106.67万hm2,生产结构更顺了,产业结构更优了,区域结构更合理了。现代农业建设迈出新步伐,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了65%,小麦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标志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转到以机械作业为主的新阶段;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的新阶段。农村改革展开新布局,“四梁八柱”框架基本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有了新进展,农业资源利用的强度降下来了,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缓下来了。农民收入实现新提升,2016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2万元,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年均增长超过10%,持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年均减少贫困人口超过1 300万人。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精准发力。但总体上,农村改革还在路上。从农业部门的角度看,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改革,仍是时代要求。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必须深化农村改革。二是回应农民利益诉求必须深化农村改革。三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必须深化农村改革。无论哪个方面,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破题。
《山西农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