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一系列部署,按照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思路,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方式,扎实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2016年,全省农民合作社达75638户,成员96.5万,占全省农户的24%;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有81528户。农村流转土地2052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33%。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1619万亩,其中流转面积1324万亩,占全省流转面积的6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稳步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降低了生产成本,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有效地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
完善法律政策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长效机制。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为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委下发《吉林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要载体。省农委、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吉林省家庭農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家庭农场的主体地位。此外,我省还正在研究起草《全省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公益性服务的资质标准》,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营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吉林省作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省,在破解制约农村经济发展金融瓶颈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先后开展了针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吉牧贷”等涉农金融产品,从2013年开始,我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安排,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等工作,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融资难等问题得到极大缓解。为推动银行信贷部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省级财政每年拿出2300万元专项用于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在法定担保机构担保和银行贷款的合作社,都可自愿申报。将发展建设项目的评审权交给市场,扶持哪个合作社、扶持什么项目,由银行和担保公司来评估,既保证了项目的有效实施,又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的效能,解决了资金使用效益低和监管难的问题。通过担保费补贴和贴息,促进了双方接触合作,降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银行合作成本,提高了银信部门为农服务的积极性,推动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有效缓解了贷款贵问题。2016年,办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2071笔,拨付补贴资金2299万元,带动银行贷款资金8.8亿元,扶持资金规模扩大38倍,实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完善财政项目支持体系,提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优先将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千亿斤粮食工程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等的支持范围。优先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那些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2016年,安排下达棚膜蔬菜产业专项资金3500万元,主要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在资产管护方面,重点强化了其在农业项目建设与管护方面的主体地位,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以及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交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占有和使用。在组织实施“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省”创建工作中,全省30个粮食主产县的每个乡(镇)扶持建设一个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其实施的经营作业面积,辐射带动能力,在购置农业机械、建设库房和基础设施建设上每个农业经营主体给予200万元至450万元的补贴。2015年支持建设46家,2016年支持建设230家。
完善人才培育选拔体系,创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自身源泉。人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我省注重在培育和选拔上下功夫,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者和技术骨干纳入“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政府组织的人才培训工程,依托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依托国家和省级现代化龙头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培训,依托实训基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依托国家和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培训。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教育培训上,开展省内学、省外学和国外学。省内依托各级农广校、农业培训中心、农业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培训,2015~2016年的冬春培训,全省举办各类培训班7132期,培训96万人次;省外组成20个班次,每班100人,培训时间10天左右,分别赴北京、辽宁、黑龙江、河北、江苏、山东、陕西等10个农业部认定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国外选派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赴日本、韩国、法国、美国、以色列等国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在培育模式上,除了常规的“田间+课堂”、“理论+实训”等模式外,探索开展了“互联网+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模式。开发建设了吉林农业科技教育服务平台,联合吉林省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吉林省农业科技服务”微信服务平台,上传农业技术视频、市场信息、教育资料等,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在线学习。在培育好现有人才基础上,加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选拔的支持力度,鼓励涉农学科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政支持、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上,优先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雄厚、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参股合作、科技创新等多种方式加快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培育。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展示平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成为农业优良品种展示的靓丽风景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玉米螟、农田统一灭鼠、等离子处理种子技术等重大增产技术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015年,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新增测土面积2000万亩、生物防治玉米螟计划推广面积3632.5万亩次、农田统一灭鼠达到1700万亩、开展玉米大斑病、水稻稻瘟病统防统治航化作业试点面积200万亩,新建15个智能水稻催芽车间,单次催芽能力710吨,辐射水稻面积28.4万亩。同时,保护性耕作技术、水稻钵盘育秧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应用面积也不断扩大,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为粮食增产增收提供了强力科技支撑。2016年,按照农业部的部署,我省科学调整了种植结构,为调减籽粒玉米面积,全省已落实调减大豆、水稻、蔬菜、葵花等面积332.58万亩,涉及全省37个县(市、区),从调整主体看,规模经营主体调整面积141.71万亩,占总数的43%,完成了农业部给我省下达的调减300万亩籽粒玉米面积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