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新茂
(河南大学 体育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体育比较研究中的可比性问题分析
——基于“背景可比性”的拓展与认识
蔺新茂
(河南大学 体育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比较研究中的“可比性”不仅要求比较对象具有相似性或相关性,而且强调比较对象隐含的差异性或异质性,这是比较研究的本质特征和存在的逻辑基础。目前我国一些体育比较研究往往忽视对比较对象“可比性”的考察与分析,将研究仅停留在“简单比对”式的附会、借鉴或移植上,因而造成研究结论的偏差和悖谬。以“背景可比性”为例,对我国体育比较研究的部分成果和现象进行调研与分析,阐释体育比较研究中由于忽视“可比性”而出现的结论悖谬,以引起研究者的重视。
体育比较研究; 可比性; 背景可比性
Author’s address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475001, Henan,China
随着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世界各国经济、文化、政治等的交流日趋频繁,这种交流活动也正以各种方式逐渐突破国家的界限,扩大“进口”与“出口”的量度。在此背景和趋势下,“开展明确的、可靠的比较已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等现实发展不可分割的部分……,开展国际比较的目的就是减少分歧与不和谐,确立共同模式,协调发展相互关系”[1]。目前,体育作为世界文化交流活动中最为活跃、重要的内容之一,不同国家、地区都在开展广泛的国际比较,并借此不断完善和发展。因此,“体育比较”研究被业界广泛使用,“比较体育学科”也应运而生。
由于学科发展较晚,至今还未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关于“比较体育学科”的理论系统,体育比较研究的实践也缺乏较为成熟的学科理论支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比较研究的质量和效果。如一些研究者对西方体育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盲目地借鉴和移植,造成一些体育理论与实践局部的“水土不服”或“营养不良”,从而使我国体育在某些领域的发展受到影响。其中,对比较对象“可比性”考察的缺如,没有科学使用比较体育研究的基本方式、方法,忽视体育现象之间存在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简单、生硬地进行比对、比附式研究,是影响比较研究质量和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本研究以此为视角,重点分析和研究我国体育比较研究在“可比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比较研究中“可比性”的内涵 体育比较研究以不同国家、民族、文化的各种体育现象为研究对象,探究不同社会形态和文化氛围下,体育发展所面临的个性与共性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体育比较研究的基本范式包括对单纯国别体育存在和发展的历时性(纵向)分析与总结(如某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社会阶段体育思想、内容、方法等的研究),以及不同国家间体育相关领域发展的共时性(横向)比较(如近现代中、西方体育教育思想、目标、模式等的比较)2种。就研究结论的价值和意义而言,后一种范式的研究成果将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宏观政策、战略发展、体制改革以及教学、科研等诸领域提供权威性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如果研究缺乏对比较对象 “可比性”的认真分析,即缺乏对某一体育现象或规律存在的历史与现实条件的认识,就会直接影响研究结论的客观性,这样的结论就有可能把我们的体育引入歧途[2]。从此意义而言,这种范式的研究对比较对象“可比性”的考察与分析显得更为重要。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可比性”是比较对象之间特定关系的反映,这种关系是由客观存在着的、比较对象本身的属性和特点决定的,比较研究不仅要求比较对象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同质性),同时也强调比较对象应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异质性)。强调从“不同”中寻求“相同”,从“相同”中寻求“不同”。如比较解剖学的“可比性”强调研究对象(解剖对象)之间要具有明确的“对应性”(如黑猩猩的脑与人的脑);比较统计学科的“可比性”要求统计方式、方法、标准的“统一性”或“一致性”等,这些要求都体现了比较对象在同质性和异质性方面的统一。“可比性”的这种内涵和特性要求研究者必须了解和尊重比较对象之间显性或隐性的,但都客观存在着的相关关系(即尊重研究对象的同质性和异质性),并在此基础上,审慎、规范地选择比较对象,这是保证比较研究科学性、合理性的基本要求。因此,从“可比性”对比较研究的意义而言,其隐含着比较研究存在的基本规范,是比较研究存在的基础。
1.2 比较研究中“可比性”的地位 美国著名学者乔纳森·卡勒在论及比较研究时,曾经提出2个问题:“进行比较研究的先决条件是什么?”“对来自不同文化母体的对象进行比较时,怎样保证比较的合理性?”[3]这2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如何对待比较研究中的“可比性”问题。因为比较研究不仅仅是将任意2个(或多个)具有时间、地域跨越性的对象放在一起进行比对,而是为了保证比较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首先要求比较对象要具有“可比性”,即比较对象之间除了具备差异性或异质性之外,还应具有相似性或同质性[4]。因此,“可比性”是比较对象的基本内核和价值追求。
在体育比较研究过程中,研究者经常会遭遇到令人深感纠结和难以从容应对的问题,如所选择的研究对象之间是否具有“可比性”?如何通过对“可比性”的分析,将比较对象置于同一个比较平台之上或环境之中?即如何从诸多的“个性”中,提炼出共性的“规律”或“原理”为我所用?在面对这些问题时,许多研究者为避免麻烦(艰苦和复杂的分析过程)而刻意回避,将比较置于简单、机械地比对或比附式研究之中,对他人或他国学术成果进行生硬、盲目地借鉴或移植,造成自己的研究脱离研究对象的实际,如此比较,就形成了诸多幼稚、偏激的研究结果,甚至是悖论。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人们已强烈地感受到,体育对所有参与者(包括观众)所具有的教养和教育作用——强大的文化育人价值。如果忽视了东西方体育文化在价值追求方面的差异性,视西方体育文化为圭臬,盲目地进行比较、借鉴或移植,不仅不会对我国体育事业起到促进作用,反而会影响我国体育文化自身的独立性,还可能会产生一种畸形、危险的文化,这种文化最终会对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和体育事业带来不良影响,甚至是伤害。
1.3 比较研究中“可比性”的内容 美国比较研究学学者贝雷迪根据比较研究的功能和方法,将比较研究的发展分为3个阶段:借鉴—模仿阶段(19世纪)、因素—分析阶段(20世纪初)、分析—探索阶段(20世纪中期至今)[5]。其中第1个阶段主要以借鉴和移植为主,此阶段比较研究的“可比性”问题还未受到人们的重视。如100多年前,我国体育在“中体西用”思潮下,从零星照搬,到全盘照抄,大量借鉴西方体育的内容、方式、方法,并以此奠定了我国近现代社会体育、军事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基础;美国建国后也曾大量借鉴德国、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的体育经验,形成了美国体育的基本框架。随着比较研究的发展,人类对社会科学认识的深入,比较研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和体系也逐渐得以深化,研究者也越来越重视挖掘隐匿于比较对象背后的一些潜在原因和力量,越来越重视对异国文化的本民族适应性分析与价值判断。在此基础上,比较研究逐渐显现出其作为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的魅力和重要价值,在各学科研究中被广泛使用,其价值追求随之发展到第2和第3阶段。在这2个阶段中,比较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对比较对象的分析和理解也越来越多地受到关注,此时,“可比性”问题就得以强调和重视。
就对比较对象的基本要求而言,“可比性”的主要内容包括比较对象“同质可比性”和“异质可比性”。例如,我国比较教育学专家顾明远认为,事物发展变化的共同性和差异性是比较研究的客观基础……比较对象诸因素之间存在的共同东西,是进行比较的科学基础;但这些因素如果完全等同,比较研究也就失去了意义[6]。由于比较研究具有跨时空、跨文化的特征,比较对象的异质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诸多专家、学者都把对可比性的关注集中于“同质可比性”之上。
虽然学科不同,专家、学者都有各自关注的重点,但总体而言,基本趋于一致。例如,英国著名比较教育专家、哲学博士爱德蒙·金主要强调比较对象“背景”的可比性和“概念”的一致性,他认为,比较研究的第一步就是确定所要考察的“问题或因素”是否“真正可比较”,反对“单纯地用对甲国的教育认识来评价乙国的教育”[7]。澳大利亚著名比较教育学家特雷舍韦则认为,要保证比较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必须保证2种一致性:其一是概念内涵一致性,其二是资料收集与数据统计的方式和标准一致性。他认为,虽然许多词语各国通用,但这些词语所指称的对象存在着很大差别,例如英国的 “public school”是私立的贵族学校,而在美国指公立中小学[8]。
综上所述,比较研究中的“可比性”应具有两维指向性,即比较对象的同质可比性和异质可比性。其中,“同质可比性”要求比较对象应具有存在背景的相似性、内敛概念的一致性以及资料与数据统计标准的统一性等基本特征,即要求比较对象首先必须具备背景的可比性、概念的可比性、标准的可比性。为说明体育比较研究中对可比性考察的重要意义和价值,本文拟以“背景可比性”问题为例进行探析。
2.1 释义 行为心理学认为,人的行为方式是人的思维方式、方法和思维过程的直接反映,而人的思维方式、方法以及思维过程受所处环境的影响既深刻又长远。易中天教授在其《读城记》中,印证了这一基本论断。通过对城市居民的行为方式进行深入观察、了解和比较,分析了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厦门、深圳等城市文化的特征,如“北京的大气醇和”“上海的开阔雅致”“广州的生猛鲜活”“厦门的美丽温馨”“成都的悠闲洒脱”“武汉的豪爽硬朗”等[9]。这说明人类的行为方式不仅受自身所处的环境文化的影响和制约,而且也都直接反映和展示着这种环境文化的时空特征。
同样,体育作为现代人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其本质也是人类生存的一种行为方式。由于体育产生于不同的社会形态和地域环境之中,孕育其成长和发展的文化母体有着显著的差异,体育的目标、过程、方式、方法等也就被镌刻上不同的文化印迹,其价值追求也反映着不同社会形态和地域环境的价值观个性。在进行比较时,如果这种被内敛在体育行为之中或隐含在体育行为背后的文化、环境等因素被研究者忽视;在频繁的世界性体育文化交流过程中,仅重视体育文化的融合而忽视体育文化的冲突等,都会造成研究结论与体育实践的脱节或“水土不服”等问题。我国资深学者资中筠先生在论及对美国的研究时,曾经告诫研究者:“要以客观、全面、深入弄清楚美国为宗旨,切莫轻言与中国进行‘比较研究’,因为这种比较只能是望文生义、牵强附会。而且一旦联系自己,就容易主观,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研究对象的国情进行取舍。”[10]这也正是体育比较研究中应重视研究对象“背景可比性”的原因。
2.2 分类 由于“背景可比性”所包含的内容繁多,许多内容之间有时还会出现叠加或交叉,更没有相关研究文献可供参考;因此,将“背景可比性”进行科学、合乎逻辑和符合比较体育研究方法要求的分类,本身就是一项相当复杂、值得后续研究的问题。为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背景可比性”在体育比较研究中的重要意义与价值,本文仍依据对“背景可比性”的初步认识,将其进行简单分类,以期清晰、准确地说明其在体育比较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体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产生于人类的生产、生活、军事、祭祀等活动过程,又在此过程中,随着人类文化需求的不断提升被丰富和完善,使之获得了合乎人类生活习惯和要求的进步与发展。从此意义上,可将体育产生、发展、丰富与完善所依托的环境,分为地理环境、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四大类。受此因素影响,不同国家、地区体育发展的过程与基本形态,就呈现出不同的文化特征和要求。在进行比较研究时,首先必须对比较对象进行区域适应性评判或存在的归因分析,亦即对比较对象进行“背景可比性”分析。由于地理、经济、人文、制度等四类环境,对体育文化产生、发展、完善与丰富的影响既有个体作用又有综合效能,故本文将体育比较研究中的“背景可比性”归纳为地理环境背景可比性、经济环境可比性、人文环境可比性和制度环境可比性。
2.2.1 地理环境背景可比性 地理环境是人类文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环境条件,受地理环境的影响,人类文明呈现不同的区域性特征(如高山文明、大河文明、内陆文明、丛林文明、沙漠文明、海洋文明等,一些历史学研究者将这些文明归纳为大河文明与海洋文明两大类),而孕育于不同文明母体之中的体育文化也就以其不同的文化内涵以及文化价值与目标追求,呈现不同的行为理念和行为与运作方式。因此,在影响体育文化存在与发展的诸因素中,地理环境是基础性的决定因素,在进行体育比较与借鉴时,必须考虑地理环境因素的差异性,即“地理环境背景可比性”。
我国三面环陆,虽然东临大洋,但由于发端于明朝初期、贯穿于清朝鼎盛时期的“禁海”“限商”等“闭关锁国”政策,隔阻了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渠道,使得我国受西方近代工业文明以及以掠夺、竞争、开拓、创新等为特征的西方资产阶级文化影响较晚,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封建宗亲文化也得以长期、稳定、充分的发展。“择地而居、群集生活,谋求家族人丁兴旺、繁荣昌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等社会意识与现实呈现的是典型东方大河文明(古中国、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的内陆文化特征,这就是封建主义生产关系与其时落后的生产力相适应的结果。在这种生产关系之中诞生的“儒、释、道”诸家学说均以“重仁义、讲道德、崇伦理”等核心思想为主体,崇尚“遵循自然道法、求得天人合一”,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以“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克己待人。在此地理文化环境中产生的体育文化,虽然肇始的动因有相似之处(如产生于生产劳动、军事斗争、祭祀庆典、休闲活动等),但这种体育文化无论是在思想内涵方面,还是外在表现方面均独具特色,与以海洋文明为母体而产生的西方体育文化有着很大的差异。如我国质朴的农耕文化非常重视“天人合一”以及人的身心和谐发展,强调礼仪、周正、勤俭为先,重视静心、依时、顺势而为,道法自然,克制对功利、胜负、奢华等的过度追求。以此文化为母体孕育出的我国民族、民俗体育文化具有明显的重“表里如一”“内敛含蓄”“情理兼顾”“动静相合”之特征,以及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共处,进而求得身心顺畅、自然发展,轻“竞争冒险”“好勇斗狠”“狂放张扬”,各种项目对场地、器械等要求不高,都能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环境适应能力较强。
综上可见,地理环境对体育文化的影响巨大,不同地域的体育文化都有其特殊的地理环境背景与之相适应,只有尊重这种地理环境背景中的各种特征,体育才能获得长足的进步和健康发展。也正因如此,在进行体育比较研究时,应充分尊重地理环境背景可比性,才能真正做到理论为实践服务,研究的结论才能真实有效。值得注意的是,自鸦片战争使国门顿开、西方体育文化强势进入我国之后,我国体育越来越多地跟随西方体育的节奏行进,被动与不自觉地接受西方体育文化的熏染,机械地吸收西方体育文化的各种最新“营养”。奥林匹克运动会也以其超凡的社会价值和巨大的魅力,促使西方竞技体育文化在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逐渐占据主流位置,成为我国近现代体育文化结构中的主干;而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渐渐迷失自我,在西方体育文化的影响之下裹足不前,自身“免疫力”不断下降。在此过程中,一些人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或是一种惰性,即对西方体育不问出处、不做分析与研究,信手拈来,机械移植、盲目照搬。
20世纪末,一些人(当然其中许多人并非体育业内人士)不顾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少、地下水资源贫乏、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盲目迎合西方上流社会的奢靡之风,大肆建造高尔夫场地,美其名曰要大力发展高尔夫运动。从而造成大片耕地、林地被占,地下水被盲目开采和大量浪费,环境遭受严重破坏,至今仍然有人以提升国民文明化程度为借口,乐此不疲。虽然高尔夫球已成为2016年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但为国家利益计,可以考虑在我国不发展或局部发展,还可以依据具体地理环境对其加以适应性改造。
2.2.2 经济环境背景可比性 虽然经济发展水平并非是一国体育发展的决定因素,但是体育的生存和发展对经济强大的依赖性是有目共睹的。西方近代工业社会的产生与发展为近现代体育的复兴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和人力保障。在物质方面,竞技性体育项目的兴起与传播,大型场馆设施的修建,高端体育器材、器械的研发与更新;在人力资源方面,人们闲暇时间的增多,健康意识的增强,生活方式与追求的转变等都以经济作为强力支撑。
目前一些经济数据值得研究者重视。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富裕国家(占世界人口的20%)国民生产总值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86%,中等国家(占世界人口的60%)占13%,贫困国家(占世界人口的20%)仅占1%[1]。2013年世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美国为48 387美元,法国为44 008美元,日本为45 920美元,澳大利亚为65 477美元,德国为43 742美元,英国为38 592美元,中国仅为5 414美元。在这种经济背景的巨大差异之下,体育肯定会呈现不同的发展状态和水平。如在美国各州社区中,几乎都有较为发达的社区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器械、设施齐全,体育指导员制度规范。日本学校体育要求各个学校必须建造标准化游泳池,还可根据体育教学需要在场地上堆山、挖沟……,这些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这也是我国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都无法达到的。因此,“经济环境背景可比性”是研究者不能不考虑的外赋性动力因素。如果研究者能考虑到这一因素,一些比较研究可能会得到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结论。
以我国体育项目的发展为例。我国拥有丰富多彩、符合农业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特征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房前屋后可随意拉起的秋千,庭院内外可随地摆放的石锁、石墩;随处可练、可教、可学的武术、技巧;就地取材制作的陀螺、铁环、毽子、跳绳;变化多样,集趣味性、健身性于一体的跳房子、掷沙包、抖空竹;模仿生产、生活场景,寓娱乐性、表演性、健身性于其内的划旱船、踩高跷、舞龙、舞狮等等,这些都是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瑰宝,历经传承却辉煌不在。
2.2.3 人文环境背景可比性 人文环境是一种动态的社会大环境,其动态变化是由于人类社会生活或活动而引发的。体育的人文环境包括人们的体育认知、体育意识、体育观念、体育态度、体育行为、体育价值取向等诸多变量。因为体育本身就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产物,它直接服务和反映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求,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得以丰富、完善和发展。因此,体育的发展受人文环境的影响巨大,它是体育存在状态、变化发展的内生性动力因素。由于体育比较研究对象所处的人文环境各不相同,甚至有巨大差异,在体育比较研究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某种体育现象、体育制度、体育存在的方式与方法所处的人文环境差异性,即充分考察“人文环境背景可比性”才能获得我们需要的真相或真正有价值的结论。
毋庸置疑,西方较为发达的近现代体育背后,就有来自于西方近代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所带来的思想解放与观念更新,促进了人们体育意识的增强、体育观念的更新、体育态度的改变、体育行为的转化。在对多位美国中小学校长进行调研时,他们均表示美国的学生家长也普遍注重从小培养孩子的“体商”,有80%以上的青少年(10~17岁)每天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课或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成绩好的孩子更让大家尊重。他们也都以自己的学生或子女能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术为荣,以学生或子女具有较高的竞技体育能力,并在此方面取得优异体育成绩而自豪。体育在整个国家的社会文化体系中具有较强的“人脉”和较高的地位,体育生活化深入人心,而且已成为大众的自觉行为:家庭体育、社区体育比较完善和发达,体育俱乐部比比皆是,再加上体育活动的场地、器材等资源丰富,较高的学校教育入学率和就业率,以及发达的社会福利、服务等保障体系,营造了对于体育发展较为有利的人文环境背景。
在此方面,拥有近14亿人口的我国所具有的优势和存在的现实问题,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从未面临过的。虽然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体育资源、学校教育入学率、就业率等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大众所关注的依然是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而且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一部分地区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更不用说主动从事与体育相关的活动了。群众体育发展严重失衡,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无法形成良性衔接和循环,大众的体育意识、体育观念、体育态度、体育行为即体育的人文环境背景的基本状况,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
在此背景下,部分大众的体育经历较少,更有一大部分人一生之中较为系统地学习体育、了解体育基本知识、掌握运动技能可能就是在学校期间(或仅仅是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此时进行体育比较研究,不考虑“人文环境背景的可比性”就会陷入简单“附会”的泥潭,给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始于21世纪初又一直延续至今的体育基础教育改革,历经10余年,有针对性地对体育基础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过程、内容、评价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和革新性尝试:其中有一部分改革举措是准确、切中要害和符合实际的,但在另外一些问题上有盲目借鉴和移植的嫌疑,也因缺乏现实可操作性,使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深感迷茫。如在改革中,体育教学评价、体育学习评价如何体现尊重学生个体发展,如何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一直都是体育教育工作者深感棘手的问题。
改革者借鉴英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学校体育教育的评价方式,要求除了教师评价之外,还采取了学生互评和家长评价等方式,以充分体现个体的进步与发展,展示体育教育评价的公平与公正。然而,在实际教学评价的实践中,却遭遇到了一个又一个的瓶颈,使该评价如“空中浮云”般难以把握而缺乏现实可操作性。且不说这种评价系统带来时间和空间成本的大幅提升,仅就其所要追求的客观公正性,以及体育教学评价自身所要追求的甄别、发展、激励等价值而言都是难以实现的。究其原因,在借鉴这种评价方式时,未充分考虑其文化背景的相似性。以近现代学校体育教学内容发源地之一的英国为例,随着现代文明的确立和长期发展,无论是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贵族阶层,还是平民阶层,对文明的认识和认知都达到了比较高的层次,平等理念、公平意识等已成为一种共识,对子女成长过程中的诚信教育也是一种自觉。如即便是威廉王子也要服兵役,也要冒着被基地组织攻击的危险出现在阿富汗战争的最前沿,其应尽的责任、义务与所享受的待遇和尊重被认为应相辅相成;因此,一种基于这种意识之上的评价是恰当和可行的。我国目前仍处于法治不断完善、观念不断更新的过程中,人情社会的特征依然比较显著,关系凌驾于公理,人情撞击着法律,情感超越道德等现实问题普遍存在。各种欺骗行为已成为当下华夏百姓“斩不断、理还乱”的切肤之痛。“中国人勤劳却不富有,劳碌但不快乐,幸福指数低下、幸福感不强”[11]。同时,由于区域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意识领域也同样存在着区域性差距。不同地区的人们对文明的认识、感悟及表现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再加之目前教育竞争机制不完备,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等思想的影响,以及家长、学生对体育相关知识的欠缺等,均影响国人的平等意识,冲击着家长评价、学生评价的公平性、公正性,影响评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最终决定了这一评价系统缺乏可操作性。
2.2.4 制度环境背景可比性 制度环境是依据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要求,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的、被人们普遍接受或尊重的行为规范。它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为实现某一群体、某一区域、某一国家的整体利益,以促使其顺利发展而出现。同样道理,任何一个国家、地区的体育都有其特殊的制度环境,每一种、每一项制度都在或远或近、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体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制度环境背景是体育发展的外赋性保障因素,“制度环境背景可比性”是体育比较研究中必须着力考察和分析的重要内容。
以部分西方国家为例。在学校教育和体育制度方面,美国大学就有一项规定:“如果在中学时没有加入过什么社团,也没有什么特长,就无法被任何一所大学录取。”美国中学生从周一到周五每天上6节课,早上7:30上课,下午2:15放学,而体育是必修课(每天50 min),只有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才能通过体育考试;专设体育卫生与健康课(教授人体健康与卫生,比如吸毒、抽烟、喝酒对人体的危害;营养对人体的重要性,人体需要什么样的营养;运动对人体的好处,以及简单的医疗救护常识等);小学每周2节体育课,每天都有课外运动队、特长班(付费)的活动[12]。
在此方面,法国规定小学有1/3时间用于体育教学,每周安排8~9 h的体育活动时间,中学生每周有5 h的体育活动。瑞典政府规定,青少年只要5人共同参加1 h或以上的体育活动,每人补助17克朗;因此,在7~20岁学生中,60%以上都是1~2个俱乐部的成员。新加坡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即便如此,仍然规定学生每天下午2点后都要参与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13]。类似的学校教育和体育制度保证了这些国家的青少年学生有足够的课堂或课余时间进行体育运动技能的学习与训练,以提升自身的体育能力和健康水平。反观我国高中生每天早上7:30上课,一直到下午4:30以后才能放学,从周一到周五,平均每天要上7~8节课,不仅如此,大部分人周六和课余时间还要参加“补习班”,体育课和体育课外活动时间被挤占是常态。就制度环境背景而言,西方学校体育有一整套比较完整、规范、科学的制度予以保证。因此,西方国家学生群体的体育经历普遍比较丰富,体育素养(如对体育价值、意义、项目选择等的认识)及体育能力(学习与进行体育运动的能力)也相对较高。故研究者在进行学校体育比较研究时,必须考虑制度环境因素,以及在此因素影响下各种体育现象及现状的差异性,而不能绕开这些重要的影响因素,对学校体育的诸多内容如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机械地进行模仿或移植。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为了推进高校体育院系体育课程改革,出现了大量关于高校体育院系课程设置与体育课程体系建设的中外比较研究。其中,就牵涉到体育院系体育课程设置时,学科与术科的合理比例问题,许多研究通过比较得出了以下结论:我国高校体育院系体育学科设置及课时安排比例偏低,而术科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比例偏高;因此,应增加学科选修课数量,提高学科课时比例。通过上述对“制度环境背景可比性”的分析,发现部分西方国家学科、术科比例是与其独特的制度背景,以及在此背景影响下所形成的社会体育人文环境相适应的。我国在此方面的差距较大。
我国高校体育院系肩负着为中小学或社区体育培养体育教师、体育社会指导员的任务。如果这些专业性要求很强的体育教师和体育社会指导员在校学习期间,不能掌握牢固的运动技术、具备较强的运动技能,犹如“教钢琴的不会弹奏,教声乐的不会唱歌,教美术的不会画画”,仅仅会“纸上谈兵”,就很难适应我国中小学学校体育以及社区体育的现实环境,满足广大中小学生、社区体育爱好者、参与者、学习者等群体的体育学习需求。体育教师应具备较强的体育能力和较高的体育教学水平,必须首先具有牢固的体育技术,使他们在校期间不断积累体育运动实践经验,逐步实现体育运动技能的正向迁移,从而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另外,终身学习型社会使学生毕业后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性学习效率更高,不必占用有限的大学时光,而许多体育运动技术和能力是无法在后天进行学习和提高的。我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毕业的体育专业大学生大学期间普遍具有较高的体育技术和较强的运动能力,而文化素质普遍较差,但只要工作需要,他们都能在后天的学习中不断完善自己,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3.1 明确体育比较研究要以“可比性”为前提 美国著名的比较教育专家康德尔教授将比较教育研究的目的归纳为3个方面:一是“报导—描述”目的;二是“历史—功能”目的;三是“借鉴—改善”目的[6]。其中“历史—功能”目的,不只简单地局限于对教育事实或教育历史的描述,而且还为了说明教育的功能与特征,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比较研究“借鉴—改善”的目的。这就要求比较研究不应将教育当作孤立问题看待,应同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等背景结合研究,同比较对象存在相关因素联系起来,而不是仅仅将比较对象进行简单比对,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或形成真实、可信,符合研究目的、具有研究价值和意义的结论。
体育比较之“比较”的意义本身就是揭示体育的特征,了解不同社会制度、政治、经济环境对体育施以影响后,体育所具有的不同现象、特征与功能。因此,比较应以谋求适合自己国情的体育本土化、现代化发展之路提供理论依据与借鉴为目标,与影响比较对象生存与发展的多种因素相结合,明确不同条件和环境下体育的价值取向,或不同体育现象的因果关系。任海教授也认为,“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一整套包括体育在内的概念体系和表达方式,要使比较研究进行得比较深入,必须对所研究的体育现象进行全面的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展开深入分析,然后做出正确的解释或说明”。故“可比性”不仅是学者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基本学科理论问题,还是进行体育比较研究时,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前提。强调体育比较研究的可比性,并非在渲染比较对象的“绝对不可比性”,而是强调体育比较研究要重视对比较对象可比性的考察与分析,真正实现体育比较研究的目标。
3.2 重视“可比性”基础性的作用 比较研究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发现而不是浏览,是为了借鉴而不是盲从,是为了创新而不是移植。为了保证研究能够实现发现的真实性、借鉴的合理性、创新的科学性,对研究对象“可比性”的考察和分析不容忽视“可比性”对研究具有基础性的重要价值与意义。特别是在目前这个比较复杂的国际大环境中,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国与国之间更为频繁的合作与交流。在此过程中,由于政体与国体的不同,各个国家都面临着政治上的互信与猜忌、经济上的合作与竞争,以及由此带来的文化上的融合与冲突。一些强势文化裹挟着民族偏见、夹带着多种杂质,有些甚至还隐藏着伪善的面孔,在改造、压抑着弱势文化的成长与发展,其负面的破坏力和正面的影响力一样都显得异常隐蔽,也异常强大。正因为如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描述这种文化影响力的“软实力”“巧实力”等概念逐渐被人们重视而成为学界诸多学者研究的重大课题。这一切都在影响、改变甚至重塑着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进而又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国家的长治久安。面临复杂和严峻的国际大环境,研究者必须以严谨、踏实、科学的作风进行比较和借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创新。
3.3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研究态度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世界范围内体育交流活动持续加强,来自不同民族、地域,产生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体育现象之间的相互影响与作用日益深刻,融合与冲突也越趋激烈。虽然体育的本质是中性的,但当它作为影响人、培育人、塑造人的一种教育手段时,它不能不与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大环境相联系,不能不受这一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14]。
东、西方不同的体育文化在其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吸取着本民族文化的精髓,体现着本民族文化的特质,显示着本民族文化的烙印,同时,通过显性或隐性的方式对本民族成员起到教化、教养、教育作用,为本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如西方体育文化鼓励“狂放和张扬”个性,东方体育文化培养“含蓄和内敛”的气质,也只有这样才能得以在自己民族的环境中发生、发展和强大。源自20世纪初的“中体西用”已给国人以新的启迪,即学习外国的东西,必须结合本国的实际。因此,体育比较研究应考察其研究对象的可比性,只有这样才能使研究更具有目的性,也才能保障研究结果具有现实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4 坚守民族利益至上的文化自尊 目前,人们已深刻认识到体育作为一种文化的价值。它作为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交流频繁、传播直接、影响深刻的一种文化现象,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学习与生产实践,被公认为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教育手段和生活方式。从结构特征看,体育文化一部分来自于对本民族文化的总结与发展,一部分来自于对外来先进文化的介绍和借鉴。无论哪一种形式的体育文化,在传承与发展过程中,都需要人为地进行一些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筛选工作,体育比较研究就是这一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因为在人类文明从蛮荒时代的萌芽状态,逐步积累、完善、丰富和发展过程中,人类明确感受到了文化力量的强劲,特别是在当今世界全球化大背景下,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包含着不同世界观、价值观的文化不断地进行着融合与冲突、渗透与排斥。
我国体育教育在与国际接轨、实现体育教育一体化的比较和借鉴过程中,学界不但应重视对国内外体育教育现象、基本知识、原理的普遍性与普适性进行通盘分析,还应加强对国内外体育教育价值取向的独特性和方向性的深入研究,以实现研究结果国际化与个体化、世界性与民族性的辩证统一,坚持民族利益至上,这也是比较教育研究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这一原则要求研究者在对中外体育教育现象进行比较研究时,不但要深刻领悟研究对象指称的针对性,以确保研究对象概念内涵与外延的一致性,而且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象的适应人群与条件、实施范围与标准,以保证研究对象目标选择与价值取向的相似性。只有这样,才能使比较研究的成果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随着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各种交流活动日趋频繁,在“文化软实力”已被学界普遍认可,各种文化冲突不断出现,强势文化蚕食弱势文化的今天,一些体育比较研究仍然存在类似的问题,对强势文化的异化作用缺乏清醒认识,这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如一些研究者未对本民族体育文化给予全面审视和深入研究,也未对西方体育文化进行认真考查和辩证分析,研究视角与行为仅停留在对西方体育的盲目移植和借鉴,甚至是全盘照抄和模仿上;还有一些专家、学者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缺乏信任和自尊,对西方体育文化盲目推崇或过分谦恭。这些都导致我国体育事业的许多领域至今仍在曲折与争论中犹豫前行,在彷徨和无奈中艰难发展。
作为体育工作者或研究者,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对待我国体育事业,充分认识和理解中西体育的差异性,以及造成这些差异性的真实环境背景。不能盲目借鉴、移植或简单附会西方体育,特别是在体育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此外,在进行体育比较研究时,不能单纯、机械地比附或攀比,应充分考虑体育现象或体育存在的因果关系,充分考察比较对象的可比性,这样才能得到真实、准确、可靠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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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徐扬华.中美教育比较:美国基础教育有什么特点?[EB/OL].[2016-07-16].http://blog.sina.com.cn/xuyh0315.
[13] 腾讯体育图刊.“中国特色”体育课[EB/OL].[2016-01-04].http://sports.qq.com/photo/product/go/12.htm
[14] 程志理.比较体育的目的和任务[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1989(4):20-22
An Analysis of Comparability of Comparative Study of Sport—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and Analysis of“the Background Comparability”
LIN Xinmao
“The comparability” in comparative study field requires the similarities or correlation,as well as the differences or heterogeneity between the comparison objects,which is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 and the logical foundation for the existence of comparable study.However,in the field of comparative sport research in China,quite a lot often neglect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comparability” between comparison objects,with the assumption, reference or transplant of the “simple comparison” instead,resulting in the deviation and paradox of the conclusion.This study,with “the background comparability”as a model,makes an insightful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into some of the results related to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sport in our country,and expounds some paradoxes resulting from the ignorance of “comparability”,for the purpose of the researchers’attention.
comparative study of sport; comparability; background comparability
2016-11-06;
2017-02-0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1BTY040)
蔺新茂(1969-),男,河南偃师人,河南大学教授,博士;Tel.:(0371)22866504,E-mail:linxinmao2009@163.com
G80-05
A
1000-5498(2017)03-0001-08
DOI 10.16099/j.sus.2017.0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