翩翩你走来

2017-04-13 19:20乔绥
花火A 2017年4期
关键词:毛毛

乔绥

作者有话说:

这篇故事写在我家提莫酱丢失以后,那段时间试过很多方法都找不到狗狗,那种无力感直到现在都难以忘却。为了纪念,我在这篇故事里加了一个角色——一只垂垂老矣的狗。生离和死别大概是生而为人永远也逃不掉的磨难。借用一句电影《东邪西毒》里的台词——当你不能再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当我爱上你的时候,世界变得简单而又纯粹。

【一】只看上一眼,就再也忘不了了

毛毛是我见过最老的狗。

我在这家宠物店兼职的第五个月,它跟在应启暄的身后走进了店门,仿佛在强打着精神应付这个喧嚣的世界,摇摇晃晃地走到我的脚边,微微抬起头斜了我一眼,随意地趴在我的脚边不肯起身了。

這是我第一次见毛毛,也是我第一次见应启暄。

他是毛毛的主人,他很年轻,很有活力,看起来应当没有多少耐心照顾这么一条老狗。

那天他看着我笑了一声,无奈地蹲了下来,揉着毛毛粗糙的毛说:“还挺会耍流氓啊你。”

老板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几个月的相处中我没看出一点他对小动物的喜爱,只看到他对着那些抱着贵宾犬和马尔济斯犬的贵妇点头哈腰的样子。像毛毛这样又老又不矜贵的普通金毛,老板一般是不会亲自过问的。

可是那天应启暄停在店门口的跑车太惹眼,老板还是满脸堆笑地挤了过来,把我推到了他面前,说:“小苏是我们店里最细心的员工,您就放心地把宝贝交给她吧。”

应启暄上下打量了我两眼,又凑上来闻了闻我身上的味道,然后神经兮兮地朝毛毛竖了一个大拇指。

毛毛很乖,也许是性情温顺,也许只是因为太老了,总之在初次见面它就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脚上以后,他每次被应启暄送来洗澡时都会慢悠悠地摇动着尾巴走到我的脚边,一副任君摆布的样子。

应启暄是个摄影师,平时经常出差,每次他离家前都会把毛毛寄养在宠物店。那时他刚搬来这座城市没多久,第一件事就是给毛毛寻找托管所。

老板说他是个很奇怪的人,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养着一条垂垂老矣的狗。

窗外的老槐树开始冒青,树下的小野猫闭着眼睛享受着阳光,远处的天空仍然蔚蓝,一片乌云也没有,纯粹得仿佛向来如此。

我在花坛边坐着晒太阳,毛毛刚洗完澡在我身旁蔫蔫地趴着,我伸手逗了逗它,它也只是象征性地用鼻子哼了两声,仿佛是在应付我的无理取闹似的。

我又好气又好笑把它抱到了腿上,揉着它已经失去光泽的毛发。

应启暄突然风尘仆仆地背着一个行李包来了,在我身旁坐了下来。

他好像去了一趟非洲,面色青灰、胡子拉碴的,放下背包就一把把狗抱了过去,脸埋在毛毛身上蹭了好久,半晌又神神道道地问狗狗:“想我了没?”

夕阳已经沉入远处地平线下,美丽的晚霞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薄暮冥冥中,一男一女一狗坐在花园的台阶上,如同一幅精巧的剪影。应启暄一时兴起,开始给我说起了他的非洲之行,他兴奋得脸颊微红,眼睛明亮如星:“太阳在赤道升起,非洲的雨林苏醒了。从非洲东部的乌干达到西部的塞拉利昂,有一条莽莽苍苍的绿带,它横跨整个非洲大陆,长达五千五百公里……”

他说得眉飞色舞,头顶打转儿的飞虫也随着他丰富的肢体动作起伏。他拿出相机,兴奋地给我翻看着一张张照片,睁大眼睛说:“小酥糖你知道吗?在那里随便一拍都是大片,这些照片都是没处理过的。”

我一边配合地点头,一边偷偷地红了脸。

小酥糖,小酥糖……我默默在心里反复咀嚼这个名字,企图能从混沌未开的思绪中获悉一些深藏的暗涌。

在那个令人微醺的黄昏,一阵微风带来湿润绵密的欢喜,身后梧桐树上初生的叶子簌簌作响,应启暄明亮的眼眸中仿佛盛满了跌碎的月光,就像暗夜里的启明星,只看上一眼,就再也忘不了了。

【二】就像一条鱼,不停寻觅奇迹

老板很喜欢应启暄,因为他每周都带毛毛来洗一次澡,一个月驱一次虫,狗粮基本上也都是挑店里最贵的买。

我曾经不止一次跟应启暄私下提醒过,最贵的狗粮里有老板偷偷拿来以次充好的普通狗粮,让他擦亮眼睛不要当冤大头。

我一本正经地出卖老板,他却看着我笑了,摸了摸那只趴着的小东西说:“毛毛根本不挑食,我选最贵的也只不过想让老板对它好点。”

虽然我不是很理解这种有钱人的脑回路,但我还是俯下身对着懒散的毛毛说:“你爹对你可真好。”

日子原本就应该这样不痛不痒地过去,就像我认识应启暄之前二十年的生活,风平浪静到好似辜负了来人间一趟的意义。

我在这家宠物店兼职的第七个月,当我以为自己的正义感都被现实磨光了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跟老板爆发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争吵。

那只普通的小奶猫,它的主人看起来是一个中学生,十五六岁的孩子抱着生病的猫咪充满希冀地走了进来,带着哭腔说家人不同意养猫,不愿意拿钱治病,她找同学好不容易借了几百块钱,拉着老板的袖子恳求他不管花多少钱一定要救救小黄。

我眯着眼睛看着老板带着虚假的笑容,诚恳地劝说这个孩子用最贵的药。

那个女孩的双肩还在不可抑制地微微颤抖,又委屈又害怕的模样让人看了心疼。

我去货架拿药的时候,老板不知何时冒了出来,一把打下我的手,厚颜无耻地把稍贵的药放了回去,拿出了普通的药。

也许是女孩担忧的面容看着堵心,也许是老板下作的手段令人不齿,总之我仿佛被一道闪电劈中了天灵盖,怒火攻心地跑出去拉起女孩的手,一边往外走一边对她说“这是家黑店,别在这看”,老板愤怒地叫嚷着:“苏一棠你是不是不想干了!”

我把工作服一把扯了下来,扔到了地上,指着那个中年谢顶的老板说:“奸商!我不干了!”

我拉着惊慌失措的女孩一直走到了街口另外一家宠物医院,把她送进去安顿好以后,才慢悠悠地晃荡回店里。

我默不作声地收拾自己的东西,老板在旁边含沙射影地冷嘲热讽。我收拾完以后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正准备出门,他把我的包抢了过去,拉开拉链把东西全抖了出来,一边翻一边说要检查我有没有偷店里的东西。

我站在原地气得浑身发抖,瞥见门后放着的那把专门拖洗小动物粪便痕迹的拖把,刚准备拿起来跟他“同归于尽”,应启暄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看了一眼奸商,又看了一眼气得双眼通红的我,随后大踏步上前,一把推开了老板,把我的东西捞起来装进了包里,随后走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往外走。

他生起气来脸颊微红,鼻尖轻颤,好像受了委屈的人是他一样,愤声道:“那老头欺负你了吗!”

店门口的花坛里开满了粉紫色的小花儿,一堆蜜蜂围在上空不停地打转儿,四月末的阳光内敛温暖,一阵微风拂过,鼻尖甜甜糯糯的香味挥之不散。

我仿佛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应启暄的,可能是从他牵着毛毛走进店里的那一刻起,正如村上春树所说的那般简单,惊鸿一瞥之后,我努力在身边搜寻他的身影,就像一条鱼,不停地寻觅奇迹。

我开始期待每周末的兼职,期待店门口出现毛毛慢悠悠的身影,期待他每次带来的乱七八糟的小礼物,期待他每次把毛毛抱起来闻闻后满意的笑容。

他笑的时候抿着嘴,左边的嘴角略微往下弯起,但就是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明朗。

当他拉着我的手走到一家餐馆坐了下来,怒气冲冲地教训我有事应该提前跟他说的时候,周遭的喧闹好似荡然无存,我听见了裹在我心上的壳碎裂的声音,我想起一段电影的臺词:莫名的祥和,无比的欣慰,光线变得柔美,空气透着芬芳,城市发出低吟。

当我爱上你的时候,世界变得简单而又纯粹。

【三】“我很好,你好吗?”

我从宠物店离开以后,在学校消沉了好一阵子。大三的课程不多,我每天有大把的时间在网上寻觅新的兼职。

周末终于可以不用起个大早去宠物店清理小动物粪便,我躺在床上望着从窗外洒进来的阳光发呆。我在心里暗暗地思考着我已经多长时间没见到毛毛了,不知道这段时间它有没有洗澡。

我用双手捂上了眼睛,挡住了忽明忽暗的光线,拿起手机反复地编辑着一条短信,斟酌半天,还是没发出去。

就当我绝望地躺下,准备睡个回笼觉的时候,手机响了。

应启暄在电话那头略带焦急地说:“小酥糖,你能帮我带两天毛毛吗?”

我立马下床洗漱穿戴完毕,风风火火地赶到了他给的地址,看到应启暄正拎着一个小行李箱站在楼下,看样子又要出差。

他拉着我的手说:“我有个紧急任务得出去一趟,这几天你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毛毛?”

“可是,学校不让养……”我话还没说完,他就挥了挥手,“没关系,这几天你就住我这,钥匙和钱我都放在客厅了,你快进去吧,门没关。”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用力地抱住了我,重重地拍了两下我的后背:“事出突然,麻烦你了。”说罢就拉着他的小行李箱往小区门口跑去,徒留我一人站在风中愣怔,直到毛毛跑出来咬我的裤脚。

当我站在应启暄的家中,为毛毛准备晚饭的时候,其实是有几分窃喜的,一尘不染的厨房,单一的洗漱用具,鞋柜里清一色的男士鞋,通通透露着应启暄独居的事实。我这样想着,又忍不住幻想我可能是唯一一个来过他家里的女生。

喜欢一个人,所有的情绪都会变得不由自主,失去一切客观辨物的能力,如同每当我想起你,头顶的暖黄色的吊灯都会变成明亮的小太阳。

我跑到客厅打开了音响,抱着毛毛坐在沙发上高高兴兴地看电视,应启暄的视频打了过来。他站在三亚的的沙滩边,戴着一个草帽,热情地跟我们打招呼:“你们两个在家过得怎么样?”

我抱着毛毛庞大的身躯,努力把两张脸塞进小小的屏幕里,抓着毛毛的腿跟那端的人挥舞,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无聊的综艺节目,不时传来大笑声。我窝在柔软的沙发上,感受着腿上的温度,恍惚间觉得眼前虚无缥缈的幸福统统可以实现。

当然,我是说如果。

如果毛毛没有调皮地给我衔来一个老旧的日记本,如果我没有好奇地打开来看,我大概会一直在这感性的满足里肆意沉沦,或许永远也不知道应启暄深藏于心的,那些与我无关的暗涌。

十八岁第一次离家,去中国最北方那座遥远的城市上学。

二十岁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人生第一笔不小的收入。

二十二岁自己的摄影作品第一次获奖,并且顺利进入了钟意的地理杂志工作。

二十五岁终于实现了多年以来的梦想,自驾穿越中国东部、俄罗斯,翻越白雪皑皑的亚欧大陆分界线乌拉尔山脉,穿越零下23℃的西伯利亚,驶过以前只在歌曲中听过的贝加尔湖,在芬兰绚烂而美丽的极光下穿行,在世界尽头挪威北角高举国旗拍照……

我卑鄙又可怜地翻看着,就像个将死之人在砍头前听着那一声令下的心如死灰,嘴角残留的那些寡淡的笑意如同水壶塞里冒出的水汽,才刚刚升腾起来瞬间又烟消云散。

应启暄将他人生中这些标志性的时刻,都一笔一笔地写了下来,分享给了另一个人。我仔细端详着每个字的落笔,走势,暗自揣摩着他写下这些时是什么样的心情,窗外是阴天还是晴朗,有没有雨滴打窗的孤寂。

我想应该是有的吧,不然在这长达十年的记录里,怎么每个结尾都会加上那一句“我很好,你好吗?”

【四】我的心仿佛也随之忽明忽暗

应启暄发信息说要回来的那天,我带着毛毛下楼,准备在花园里遛弯等他。

当我抱着毛毛的脖子失落地自言自语“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的时候,蓦然瞥见一道高挑的身影,从我面前旁若无人地经过,进了应启暄家的单元楼内。

吴菲,跟我同专业同年级的校友,颜正身材好,素来有“系花”之称。

她竟然也住在这个小区,我这样想着,片刻后估摸着她应该已经进了家门,连忙引着毛毛回家。我一边叨咕着千万不要碰面,一边小心翼翼地出了电梯。

我不知道什么叫造化弄人,只知道什么是“冤家路窄”。

吴菲一边拿着电话跟那端的人抱怨说“没人啊”,一边准备进电梯,面面相觑的那一刹那,我听到了她手机里传出了应启暄的声音:“她叫苏一棠,我把她的号码发给你……”

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我和吴菲能面对面心平静气地坐着,相顾无言。

我一直在思考着她和应启暄的关系,琢磨着这样两个人之间存在的各种可能。半晌,她挑了挑眉,讥诮地说道:“连楚知道你替别的男人养狗的事吗?”

我皱着眉头,认真地看着她说:“我和他没关系。”

吴菲又是那副质疑的神情,不过这也是我意料之中的,她向来把我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拔之而后快,不可能相信我说的话。

我们之间的恩怨可以追溯到大一那会儿了,那时候我刚上大学,在学校里除了跟室友关系熟稔一些,就只剩几个高中同学联系稍多一些了。连楚是我的高中校友,我们是在来大学报到的火车上相识的,一见如故,平日里也多有相帮。

吴菲跟我们同级同系,新生晚会以一支古典舞惊艳全场,一举荣获贴吧众多粉丝选出的“系花”之称。原本我们两个不会有任何交集,可命运玄妙吊诡,大美女偏生看上了大学霸连楚,多次苦追无果,不知从何处听闻了我和他“有一腿”,好奇地跑过来看了看我长什么样。

那天我恰好找连楚借书,就把他约出来在食堂吃了一顿饭,当我正一边啃鸡腿,一边抱怨著食堂阿姨打菜手老抖时,吴菲怒气冲冲地站到了我俩面前,自带一股捉奸在床的气势对我怒目而视,然后又像是接受不了心尖儿上的人居然钟意我这种土妞的打击,于是就对我开启了花式冷嘲热讽。

这个莫名其妙的梁子就此稀里糊涂地结下。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我一边郁闷地揉着毛毛的毛,一边皱着眉头说道: “你这不是浪费时间吗?你该挤对的人也不是我啊,跟你抢人的是麦克劳林、拉格朗日那些人,连大学霸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们之间真的啥也没有啊。”

吴菲秀眉一挑,刚要开口说话,应启暄背着大包小包进了家门。

他先是抱着毛毛亲昵了好一会,随后恍然大悟似的,指着我们说:“你俩都是Z大的啊,之前认识吗?”

我还没开口吴菲就突然起身,表情十分不悦地走到应启暄面前,不知道嘀咕了什么。我呆滞地看着面前郎貌女貌的一对璧人,三魂七魄都丢了,更别说还隐约听到了吴菲说出了“约定”俩字。

我坐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不断猜测着。初夏的一抹阳光从路边的梧桐树叶间倾泻直下,洒落在路面形成斑驳的光影,车辆不断前行,我的心仿佛也随之忽明忽暗。

【五】没关系,这没什么

我在学校食不知味了一个星期之后,应启暄突然大驾光临。他把车停在了学校门口,打电话说要带我出去玩。

我满心欢喜地去了,刚走出校门,远远地看见应启暄正拿相机对着路边那排梧桐树,不知道又捕捉到了什么我们普通人忽略的美。看到我走近,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纸袋递给我。

我闻着蛋黄酥的香味开始了漫无边际的遐想,昨天才在朋友圈说了一句想吃,今天就买来给我,莫不是对我也有几分难以言喻的情愫。正当我咧着嘴角心事纷飞的时候,应启暄一边对着树按快门,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刚刚经过临安路,小菲说这家的蛋黄酥味道很正宗。”

“哦……”当我坐进了应启暄的车里,看到了副驾驶上吴菲精致的侧脸,顿时什么胃口也没了。

应启暄一边开车一边热情地招呼我:“今天带小菲去柳湾公园拍照,顺便带你和毛毛也出去溜达。”

吴菲也没理他,戴上一个大大的墨镜之后就歪头休息了。我在后座抱着毛毛柔软的身躯,一脸怨念地研究着,小菲,小菲,这个语气听起来像是相识已久,但是好像并没有日记里那种寡淡的凄楚。

我们到达柳湾公园,应启暄从后备箱里扛出了一个三脚架,这时候我才知道我在这趟旅程中承担的角色——扛三脚架,打光,提行李,遛狗。午后的太阳稍有几分炙烤,我满头大汗地拿着一个打光板,站在盛妆华服的吴菲身边。

“谁是丫鬟谁是小姐,真是一目了然啊。”我自言自语着,又忍不住悄悄观察应启暄认真的模样,看着他眉头微皱地翻看着照片,对心满意足的吴菲说:“叮嘱你不要化浓妆,又戴了那么夸张的美瞳,每个人都有动人的一面,我希望记录下来的你是真实自然的,就像小时候那样。”

我像个局外人一样愣愣地看着,蓦然被那句“像小时候那样”击中,正自揣测这句话背后的意义时,吴菲怒气冲冲地走到了我面前,像是要把火气撒到了我的头上,从我挎着的包里扯出了一个化妆包,斜了我一眼,然后就开始卸妆。

我在一旁踌躇了许久,在心里默默练习“云淡风轻”,最后忐忑地开口:“你俩,从小就认识啊?”

正在扯假睫毛的吴菲闻言睨了我一眼,随后突然变态地笑了起来: “对啊,我们认识二十多年了,从小一起长大。”说罢观察着我的脸色,语气阴森森,“启暄哥哥从小就喜欢拍照,以前我们两家在一起过年都是他拍的全家福,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他。十年前我们分开的时候他就答应过我,每年都要给我拍一套照片。”

远处的应启暄还在抱着相机调参数,身后一排笔直高耸的桉树绿意盎然,树冠以遮天蔽日之势在草地上恣意挥洒光影。没人注意到,在应启暄挺拔的身姿后,还有一枝葡萄藤,顺着一根枯枝蜿蜒向上,散漫自由,却毫无章法。

我找到一处平坦干净的草地上躺了下来,尽情舒展四肢,闭上眼睛任由阳光普照。毛毛是一条很聪明的狗,它贴心地趴在我的脑袋旁边一声不吭,我也一声不吭。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舔了一下我的左脸,酥酥痒痒的感觉,像是安抚,又像是鼓励。

我侧着脑袋看着它毫无光泽的毛发和浑浊的眼睛,突然想要落泪。毛毛不让我哭,它把脸贴在我的脸上轻轻地蹭,又不是很明显,我总感觉它有些东西没有表达出来。我想起以前曾经跟应启暄一起遛狗,他坐在花坛边抽一根烟,目光深深地看着远处草地上趴着的毛毛,明明灭灭的星火里,他的声音也有几分缥缈,他说:“狗是很通灵性的,它心里都明白。”

我眯着眼睛看着远方的两个人,毛毛钻进了我的怀里,用鼻子蹭我的手背,湿漉漉的眼睛好像在对我说,没关系,这没什么。

可怎么能没关系呢。

我那刚开始萌芽的初恋起于万物复苏的春初,终于蝉鸣阵阵的初夏,它被吴菲无情地掐了尖儿,徒留一根茎在风中摇曳,顾影自怜。

虽然我并不是很想承认因果循环这样虚无缥缈的轮回说,但命运有时滑稽可笑,吴菲曾执着地认为我抢走了她的爱情,多年以来愤愤难平。我克己守礼、谨言慎行,认真努力地生活,最终还是难挡命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任性。应启暄与吴菲,他们有着长达二十多年的感情。我喜欢的人早已心有所属,他在日记里十年如一日地牵挂着的那个人,在那个疏影横斜的夏日,云淡风轻地对我说:“你知道他为什么今年搬来Z市吗?”

她笑起来明艳动人,很像应启暄家楼下那棵嚣张的芭蕉树,她说:“因为我们就要订婚了。”

【六】在你离开以后的春夏秋冬里

在那些身份不定、暧昧不清的陪伴里,还没来得及积蓄胆量将那一句“喜欢”说出口,就蓦然知晓了他对另一个人的一往情深。

我的初恋真是闻者流泪,听者伤心。

我在校门口的烧烤摊上,凭着二两黄汤下肚,开始耍起了流氓。固执地拉着舍友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描述着应启暄认真拍照的样子,谨慎开车的样子,抿嘴微笑的样子,以及抱着毛毛在沙发上打滚的样子。

我想我当时的神态多半近似疯癫,嘶哑着嗓子哀号“他真的很好”的模样过于丢人现眼,几个室友匆匆埋了单之后合力把我拖回了寝室,一路上还捂住我的嘴防止我撒泼。

第二天我头昏脑涨地醒来,躺在床上呆滞地看着窗外流动的光,忍不住捂住了眼睛。泪水顺着我的指缝流了下来,跌落在嘴角。窗外蝉鸣绿影,微风柔而不燥,我在这一片好风光里作了一个微小的决定。

早前导师就给我推荐了一个实习的机会,在邻市一家网络公司当数据分析师。如果说原来我对离开还有几分踌躇,那现在真是无牵无挂了。

重新过自己的生活,从更换新的联系方式开始。新公司很好,同事都很亲切友善,住的公寓干净整洁,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每天下班不准时,跟项目的时候很忙,任务多起来连晚饭都没时间吃。

在一个加班的夜晚,工作结束后我饿得饥肠辘辘,绕到公寓后门本想买一杯关东煮,却悄然邂逅了应启暄给吴菲买蛋黄酥的那家糕点铺分店。

当我坐在公寓门前的台阶上,沐浴着清冷的月光,食不知味地吃着手中的蛋黄酥时,街道尽头的一对情侣正小心翼翼地点燃一只孔明灯,火红的灯笼缓缓升空,不知承载了两人多少欣喜的期望。

夏天最后一道蝉鸣拖了很长的尾音,像是不愿意告别似的,连风都不敢喧嚣。

我鼓足勇气回了学校,准备拿些换季的衣物。我本以为在我走进宿舍的那一刹那,大家会噤若寒蝉,毕竟我也不是很想听到吴菲订婚的喜讯。

可我愈发觉得生活是一出跌宕起伏的狗血大剧,我不仅不用面对永失所爱的苦楚境遇,室友还一把抓住了我的手,面色焦虑地告诉我,吴菲一直在找我。

“找我干吗?”我坐在校门口的奶茶店里,疑惑地抛出了这个问题。

吴菲坐在我对面,一副便秘的表情,挑着眉甩着脸色,不悦地说:“应启暄找你。”

“你未婚夫找我干吗?”真是奇了怪了。

她听到这句话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不耐烦地说:“他不是我未婚夫,我当时是为了气你。不过呢,谁能想到你那么不禁骗,还玩失踪。这几天应启暄都快疯了,毛毛丢了,那是十年前他妈妈去世前送给他的狗,他把那狗看得比他爸都重要。”

我的心顿时乱成一锅粥,连忙抓起包准备走,最后焦急地问了一句:“还没找到吗?”

吴菲神情似有几分遗憾,扭扭捏捏地说:“找是找到了……”

可是我还没等她说完就冲出了咖啡馆。毛毛是我带过时间最长的狗,也是跟我感情最深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它迫切想要安抚我的,那双充满灵性的眼睛。我一定要见到它,就算只是摸摸它的脑袋,陪它一起打个滚,跟它说一句再见。

应启暄家的门没锁,我疑惑且小心翼翼地推开,看见他背对着门,瘫坐在沙发上。

几乎是一瞬间,我察觉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在我开门的瞬间,缺少了一道懒散的目光,当我迈进家门的那一刻,也再没有了摇摇晃晃的身影。

应启暄听到了声音,回过头来看我,他眼眶青灰,下巴还有寥寥青须,一开口声音沙哑得很,他说:“你回来了。”

“毛毛呢?”我已经控制不住声音的颤抖了。

他收回了视线,看向怀里已经僵硬的毛毛,像是说给我听,又像是自言自语,“这家伙一直很喜欢睡觉,平常也不爱动,就喜欢趴着。可是前两天……它也不睡觉,就一直跟着我,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一直看着我,悲悯地,看着我。”

“小酥糖,我小时候听我妈说过,肉体死亡之后,灵魂还能在体内逗留七个小时。”他顿了顿,看向怀中的毛毛,“为了放不下的人和事。”

“我在公园找到它的时候,应该还没到七个小时,因为它的身体还是温热的,我把它抱起来时,它的眼角掉了一滴泪。那滴泪掉下来以后,它就慢慢变硬了。”

应启暄把毛毛埋在了洛山,立了一块小碑。洛山公墓是埋葬他妈妈的地方,他站在瑟瑟秋风里点了一支烟,神情寡淡、不悲不喜:“我爸妈刚结婚的时候,虽然家里很穷,但是两个人很恩爱。后来…后来我爸做生意,钱赚得多了,家也不愿意回了,在外面……”一片落叶从他头顶坠落,几番飘摇还是落到了地面上。

“我妈接受不了,她性情一向刚烈。可能是蓄谋已久吧,临走前突然带了一只小黄狗回家。她什么也没做,只是给它取了个名字,毛毛,挺土的名字。”一阵鸣笛声从半山腰公路上传来,悠长得仿佛来自另一个空间。

“然后她就走了,像一片落叶似的。”

我乍然明白了那十年如一日的牵挂是来自于哪里。

我将我生活里的波澜壮阔和细水长流都写给你看,在你离开以后的春夏秋冬里。

我很好,你好吗?

ENDING我们来日方长。

半个月之后,我提着行李箱坐进了应启暄的车里。

我还是要回公司工作,应启暄也没说什么,只是在我说要走的那一天,抢了我的箱子,他坐在驾驶座上,认真地看着我说:“也不远,我送你过去。”

路程很短,收音机里花粥半调侃半感慨地唱着歌,一把小清新的嗓音懒散地哼着:“如果今天已经没有船可以带我去远方,那么我也可以等到明年也不会太绝望。”

车子开到了我的公寓楼下时,暮色四合,一群穿着水手服的女孩在浓浓夜色中嬉笑,守门的老大爷靠在藤椅上打盹儿,我拎着箱子准备告别,应启暄突然伸出了手,他站在我面前,眼睛里好像盛满了跌碎的星光:“把你手机给我。”

他把我的新号码存在了手机里,然后目送我走进了楼里。

当我拎着箱子走进电梯的时候,手机“叮”了一聲,我艰难地腾出手看了一眼。

“蛋黄酥是专门给你买的。当我还没学会喜欢的时候,本能教我先学会了逃避。”

电梯已经上行,我在二楼提前冲了出来,从楼梯间跑了下去,街道尽头又有情侣小心翼翼地放飞了一盏孔明灯,那只承载着美好希冀的灯笼缓缓升空,在深沉的夜色中看着一男一女在路灯下相视而立。

“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没关系,我也不知道。”

慢慢学,我们来日方长。

猜你喜欢
毛毛
毛毛虫
毛毛得“忧”
毛毛猫的日常
毛毛猫的日常
毛毛猫的日常
毛毛猫的日常
毛毛猫的日常
毛毛猫的日常
和事佬一根葱
姜为什么是老的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