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组织编制的《燃煤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导则》经国家标准委核审公示后,已于2017年3月29日在全国电力行业发布实施。该《导则》发布实施后,即受到了电力行业发电企业的热切关注和广泛赞许。
《燃煤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导则》发布实施问答
本刊记者 余强 杨雅哲
由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组织编制的《燃煤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导则》经国家标准委核审公示后,已于2017年3月29日在全国电力行业发布实施。该《导则》发布实施后,即受到了电力行业发电企业的热切关注和广泛赞许。近日,本刊记者就大家对《导则》的相关关注点专访了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斯颉。
记者:据了解,我国电力行业早在14年前已有一部《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为何这次对原有的那部《导则》不是修订而是重新编制?
刘斯颉:1987年原水电部发布了SD230-1987《发电厂检修规程》,这应该可以认为是《燃煤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导则》的最早起源。2003年由原国家经贸委组织电力行业对该规程进行了修编,编制发布了DL/T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简称“838导则”),这也是我们发电企业现行设备检修管理的主要依据和规则。其间该《导则》对于指导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工作,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该《导则》发布至今已经过去14年时间了,随着我国发电企业生产管理体制的深刻变革和发电设备技术的长足进步,以及发电设备运维条件与检修市场环境的巨大变化,原有的“838导则”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发电企业设备检修管理的要求和行业发展需求。
同时,原有的“838导则”也存在从名称到内容对发电企业设备概念界定过于笼统。因为发电企业设备包括多类,有火力发电设备、水力发电设备、核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地热发电设备等。仅火力发电设备又分为燃煤发电设备、燃气发电设备、生物质发电设备等。这次我们为适应我国电力工业设备管理标准化、专业化、精益化、信息化的“四化”理念要求,鉴于煤电发电设备是火电设备的“老大”,目前全国16亿的发电装机,煤电装机占了11亿,而且承担着电网调峰调频、支撑和消纳新能源、环境减排等艰巨任务,所以我们这次专门编制了《燃煤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导则》,并在这个《导则》中传承了原有《规程》、《导则》有价值的内容。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作为全国电力行业的设备管理专业协会,为推进电力行业设备管理事业发展应该有所担当。因此,我们还将会同相关机构加快对原有一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标准规范进行修编,对尚未制定检修标准规范的相关发电设备,也已纳入团标、行标的编制计划,正在编制中。
记者:本《导则》与“838导则”在内容上发生了哪些主要变化?
刘斯颉:协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中有关大力发育和推行行业团体标准的相关要求,以及广大发电企业的建议,组织电力行业技术力量对“838导则”的不适用性进行了两年的深入调研,广泛吸纳总结和提炼近年来全国燃煤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实践经验、成果。在此基础上,本着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益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原则,编制了《燃煤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导则》。这个《导则》与“838导则”相比较,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一些变化:一是细化了燃煤发电设备检修项目管理有关条款,增加了燃煤发电设备检修中对监理、承包商的管理内容,强化了质量控制、质量验收内容;二是提出了机组等效运行小时的计算公式,增加了燃煤发电设备检修投运后对检修项目后评价内容。以提出机组等效运行小时的计算公式为例,该计算公式的提出,使机组的A、B等各级检修有了更加合理、精确的计算方法和参考数据,机组检修间隔时间和计划安排将更加科学,机组将更加稳定和优化运行。增加的“燃煤发电设备检修中对监理、承包商的管理”、“燃煤发电设备检修投运后项目后评价”条款内容,则使得这个《导则》内容更加完善,质量管控流程更加细化。
记者:这次发布的《导则》中,在全国电力行业首次提出了40000小时的火电机组大修周期间隔的倡导,并得到了各发电集团的广泛认同和推行,请您谈谈确立这个40000小时的理念和依据。
刘斯颉:过去国产小机组制造技术差,那时火电设备检修周期间隔都是按年头,一般机组大修间隔为3-4年,小修间隔为4-8个月。而在90年代以后,尽管我国火电机组引进了国外发电技术,比如哈电引进了三菱技术、东电引进了日立技术、上电引进了西门子技术、北重引进了阿尔斯通技术,使我国火电机组制造质量和机组运行的可靠性有了大幅提高,机组长周期运行记录不断刷新,比如60万机组最长运行周期达740天。但我国火电企业仍然沿用了以往的检修间隔模式,特别是随着水电、核电、风光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以及电力市场用电需求的持续放缓,全国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已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3年为5128小时,到了2015年下降至4329小时,部分省份甚至降至3500小时以下。一般来说,60万以上燃煤机组的规划设计路线是年利用5500小时,在90年代电力紧张时期,燃煤机组利用小时一度达到8000多小时的满负荷运行。通过上述的分析研究,同时借鉴国外多年来燃煤发电设备检修周期间隔定位40000小时的通行做法,我们这次在《导则》中确立了40000小时这个燃煤发电设备大修周期间隔。其实在《导则》出台之前,一些发电企业已经对燃煤发电设备检修周期调整进行了有益探索和研究,比如华电集团去年曾经组织发电考察团赴欧美国家发电企业考察,对燃煤发电机组40000小时的大修周期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印证了40000小时的大修周期间隔是安全可行的。这次由我们行业协会正式以行业团体标准予以发布,也为这些发电企业确立启用燃煤发电机组40000小时大修间隔提供了行业规范依据。
记者:40000小时为火电企业提出了一个比较科学的机组大修间隔,那么40000小时是个什么概念?为何40000小时的理念到现在才被接受和推行?40000小时推行后,可为火电企业降本增效产生多大影响?
刘斯颉:40000小时的概念,指机组运行小时达到40000小时后才可安排大修,以一年365天,每年按照机组利用小时4000小时计算,那么机组一般运行10年、8年可安排大修。考虑到目前燃煤机组调峰调频启停频繁,对机组损害较大,特别是一些钢制部件在启机停机过程中,材质变化大,一些部件变形断裂。为此,我们在《导则》中既提出了40000小时的机组检修周期间隔,同时又提出机组每运行10000小时可搞一个B级检修,以便对机组的局部重要部件进行检修保养,这样就为40000小时的大修周期间隔加上了一把“安全锁”。至于40000小时理念为何到现在才被大家所认同、所推行,我认为至少有很现实的两点因素:一是过去机组利用小时高,且电煤价格不高,环保约束力也没有现在大,火电企业普遍感觉日子好过,不太算计设备维护检修成本的高低,且为确保安全,机组检修周期短点似乎更好。而现今,燃煤发电企业机组利用小时持续下滑、电煤价格高企、环保约束加码这三大重负,让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巨大,火电亏损严重,亟需降本增效,而降本增效首当其中是降低设备检修费用。推行40000小时的检修长周期间隔,对发电企业降低设备检修费用是一个重要手段。
据初步估算,一个发电集团推行40000小时检修周期间隔后,每年可大致减少1/4的检修费用。一般来说,一台100万千瓦机组大修一次的费用为5000万元,60万千瓦机组大修一次也得4000万元。可以说,本《导则》在全国首次正式提出40000小时检修周期间隔理念,对于全国燃煤发电企业降低设备检修费用是非常可观的。再就是大家观念变了,不适当的短周期局部检修,反而对设备安全不利。比如大亚湾100万千瓦核电机组是4个气缸,过去是每运行12月就把4个气缸揭缸一次进行检修,现在每年检修是揭一个缸,4年才揭4个缸,使机组检修费用大大下降了,机组安全系数反而还得到了提升。
据我们了解,目前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等发电集团已积极推行本《导则》倡导的40000小时检修理念。我们也会根据《导则》在发布实施后燃煤发电企业在执行运用中反馈的情况和意见,适时对《导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记者:《导则》首次在我国电力行业提出发电设备A/B级检修要进行后评价,其意义何在?
刘斯颉:对大型设备检修实行后评价制度是国外发达国家设备检修风险管控的通行做法,也是持续提升和改进设备检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高效化、精益化、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手段。设备检修后评价实质上是检修全过程、全要素的测量活动,是对电力企业检修管理状况采用一套完整的后评价标准、方法而给出客观、真实评价。通过检修后评价,可以评价发电设备实施检修后的经济技术指标,可以对检修管理的全过程、全要素进行重新审视和评价,对检修项目安全、质量、效率、工期进度、费用等进行全面对比分析和评价。即对好的地方作出肯定,并找出在检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差距,提出改进措施,进而达到持续提高设备检修全过程、全要素管理水平的目的。
进行发电设备检修后评价,一个关键点是要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发电设备检修后评价标准规范,只有坚持评价标准规范的统一,才能使设备检修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为此,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已组织力量编制各类电力设备大型检修项目的后评价标准,以规范全国电力行业设备检修后评价工作。目前,在电力行业从事检修后评价的队伍五花八门,没有形成电力行业统一的后评价标准规范,以致开展的一些检修后评价缺乏对承担检修后评价机构的有效监督和评判,评价活动没能收到应有的效能。鉴于这些问题,我们在《导则》中规定了开展发电设备检修后评价机构即第三方机构,应是经行业设备管理机构核审合格的,方能从事电力设备检修后评价工作,以规范设备检修后评价行为,不断提升检修的评价绩效,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