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需协同推进

2017-04-12 20:54赵辰昕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7年6期
关键词:电能办法用电

赵辰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运行调节局,北京 100824)

◆本刊专稿◆

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需协同推进

赵辰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运行调节局,北京 100824)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明确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关工作要求,强调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国资委、能源局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 690号),对2011年发布实施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新形势下的新任务,丰富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步,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统筹协调,共同推进需求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1 《办法》修订与十九大精神紧密契合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修订2011年发布实施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1)电力供需形势发生了变化,要求需求侧管理向更加精细化转变。2013年以前,全国电力供应持续紧张,特别是迎峰度夏期间,必须通过削减高峰负荷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电力需求侧管理在当时的主要内容是强化有序用电,而在提升用电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方面偏少。2013年后,电力总体供大于求,全社会对安全可靠用电的要求更高,粗放式的有序用电已经不能满足各方日益增长的精细化用电需求,需要不断提升需求侧管理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2)电源结构发生了变化,要求需求侧管理向更好地与供应侧友好互动转变。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迅猛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3 211万kW、14 864万kW和7 742万kW,占全部装机比重分别达到20.2%、9.0%和4.7%。与此同时,弃水弃风弃光矛盾突显,2016年,全国弃水电量500亿kWh,同比增长85.2%;弃风电量497亿kWh,同比增长46.6%;弃光电量74亿kWh,同比增长57.4%。影响弃水弃风弃光的因素中,电力系统灵活性不能更好地适应可再生能源随机性和波动性是重要方面。与发电侧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以及电网侧增加储能设施等措施相比,通过负荷集成商整合用户资源形成的虚拟调峰电厂,提高系统灵活性的成本更低、效果更明显,而且更加清洁环保,这也对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3)电力用户的需求发生了变化,要求需求侧管理向提供更优质服务转变。电力供不应求时,用户对电力供应的要求,只要连续可靠不停电即可。随着电力供应越来越充足,加之企业降低用能成本的呼声越来越迫切,电力用户对提升电能服务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有关方面共同转变发展理念,更好的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用能服务水平。

2 相关工作的深入推进为《办法》修订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由于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既可以引导企业节约用电促进产业节能,又可以与发电侧互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国家对其重视的程度也越来越高。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总结试点经验,鼓励用户积极采用节能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表明“十三五”期间需求侧管理仍是节能减排重要工作之一。

二是“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强化了需求侧管理在提高系统灵活性方面的作用。《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从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对需求侧而言,要建立健全基于价格激励的负荷侧响应措施,进一步优化推广发电侧和用户侧峰谷电价机制,探索实行可中断负荷电价。要完善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整合系统运行、市场交易和用户用电数据,提高负荷侧大数据分析能力,增强负荷侧响应能力。要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减小系统峰谷差。可见,“十三五”期间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支撑。

三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对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中发9号文”)印发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积极促进发用电计划放开、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还明确在8个地区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这都为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近年来工作实践看,需求侧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比如:江苏通过尖峰电价增收部分建立的资金池开展市场化的需求响应,最高响应规模达到345万kW,2017年还实现了世界首次秒级响应。随着需求侧管理市场化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发展逐步成熟,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也将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工作方向。

四是智能电网的快速发展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201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各方共同推进智能电网发展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主动配电网、智能化数据采集终端、源网荷互动信息化平台、多能互补系统等方面的技术进步和示范推广,为电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需求响应大规模应用、售电侧改革稳步推进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

3 《办法》妥善处理了电力运行中的几个关系

修订后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共8章48条,无论是篇幅还是内容,都比修订前有了大幅增加。与修订前相比,《办法》在需求侧内涵、实施主体、涉及领域、保障方式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和创新。内涵方面,由原来的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拓展为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实施主体方面,在原来的电网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电能服务机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多个主体,特别是将电力用户由原来的参与者提升为实施主体,凸显了用户自身主动开展需求侧管理的重要性;涉及领域方面,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住建部门,更加体现了各部门推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协同性;保障方式方面,修订稿从法制、规划、标准、培训、价格、财政、金融、国际合作等多个角度,全方位的提出了保障需求侧管理健康发展的措施。

从有效推进实际工作的角度看,修订后的《办法》妥善处理好了以下几方面关系,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将需求侧管理与外部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一是需求侧与供给侧的关系。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供给侧与需求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过程中,离不开需求侧的协调推进,并且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深化,需求侧相关措施必须及时随之调整和完善。《办法》修订稿体现了电力的需求侧即是用户的供给侧的定位,将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机统一起来。对于发电和电网企业而言,电力需求侧管理可以通过经济和技术手段优化用户负荷曲线、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保障电网安全平稳运行,是典型的需求侧行为;同时对于电力用户而言,电力需求侧管理可以通过完善信息化平台、优化电能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式提升企业运行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是典型的供给侧行为。此外,《办法》修订稿明确通过需求侧与供给侧友好互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进而优化发电结构的要求,也体现了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优化电力供给结构的重要手段。

二是“加法”与“减法”的关系。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社会用电增速逐步放缓,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工作重心需从保障供需平衡向多元化目标转变,工作方向从以“减法”为主向“减法加法相结合”为主转变。与原《办法》相比,《办法》修订版增加了“环保用电”一章,主要就是发挥电能清洁环保、安全便捷等优势,在需求侧实施电能替代燃煤、燃油、薪柴等,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清洁化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增加“加法”的工作内涵,并没有停止“减法”的相关工作,引导全社会节约用电仍然是工作重点之一。“加法”与“减法”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统一的关系,两者并不矛盾。比如:《办法》修订稿中明确要继续开展电网企业实施电力电量0.3%节约目标责任考核,同时也鼓励各地积极开展电能替代。从表象看,很可能某一个省同时开展电力电量节约和电能替代工作后,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不增不减,但从实质看,既提高了用户能效水平,又提高了电气化水平,促进了能源结构优化,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三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与原《办法》相比,修订稿中强调市场化方向的内容明显增多,这主要得益于2年多来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同时《办法》修订稿仍强调了发挥好政府作用,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实施有序用电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国内外电力运行的经验和教训看,在面临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仅靠市场化的需求响应是难以保障电网安全平稳运行的,必须发挥好政府作用。

四是能源流与信息流的关系。新形势下的电力需求侧管理,除了把电看作一种能源,按照“减法和加法相结合”、提高柔性度和灵活性的方向加以鼓励和引导,更应把电看作一种信息,作为企业用户优化生产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发挥电力的信息流优势提升企业运行管理水平,更能体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要求。2011年发布实施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电力信息流的属性,比如:强调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办法》修订稿对这一属性进行了强化,专门设立“智能用电”一章,通过信息、通信技术与用电技术的融合,推动用电的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创新用电管理模式,培育电能服务新业态,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智能化水平,进而提升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

4 《办法》有效落实需各方继续加大协同推进力度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修订,为今后一段时间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明确了目标和工作方向、设计了路径,但是《办法》中各条款有效落实需要一个过程,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不容忽视,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协同推进。财政支持方面。作为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国家已经明确取消,这对原来靠专项资金推进工作的省份带来较大影响。下一步,这些省份要么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向市场化方向转变,要么积极争取从尖峰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中收取,这离不开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市场化方面。虽然电力直接交易在各地推进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现货市场尚未建立,未能形成体现电力供需关系的实时电价,需求响应作为重要资源参与市场竞价的外部环境仍未实现,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加以推进。电能服务产业发展方面。虽然随着售电侧改革的推进,社会上已成立了许多售电公司,但多数仍以买电卖电的经营模式为主,电能服务等增值服务有待加强。从电能服务产业自身看,也存在数据产权不清、商业模式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各部门和企业完善解决。虚拟调峰电厂方面。虽然实践证明,整合需求侧资源形成更加灵活更加清洁高效的虚拟调峰电厂,作为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的备用机组,可以为可再生能源上网提供更多的空间,但是从调度部门的角度看,可靠性仍是第一位的,这就需要经过长时间运行的实践,并且需要得到调度部门的支持。

总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部署,电力需求侧管理既有更广阔的工作空间,也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在各方共同努力和协同推进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

Power demand side management work should be promoted synergistically in the new situation

ZHAO Chen-xin
(Economic Operation Regulation Bureau,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Beijing 100824,China)

1009-1831(2017)06-0001-03

F407.61

C

10.3969/j.issn.1009-1831.2017.06.001

2017-11-03

猜你喜欢
电能办法用电
用煤用电用气保障工作的通知
安全用电知识多
苹果皮可以产生电能
电能的生产和运输
海风吹来的电能
为生活用电加“保险”
最好的办法
用电安全要注意
澎湃电能 助力“四大攻坚”
我们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