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娜
浅谈地方台如何办好法治栏目
□ 周娜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以及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法制题材、案例的报道更加关注,也为地方电视台法治栏目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法治栏目成了地方政府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的重要平台。吃透法治新闻的特点,深入挖掘法治栏目的指导性、故事性、本地特色,发挥法治栏目普及法律、弘扬正义的公益职能,是办好法治栏目的意义所在。本文浅谈地方台如何办好法制节目。
法治栏目;指导性;故事性;普法平台;特色品牌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人们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法制题材、案例的报道更加关注,充满故事性、实用性,充满思辨色彩、情理交融的法治类节目更受观众欢迎,也为地方电视台法治栏目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法治栏目也承载着地方政府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法律意识的重要公益职能,也是人民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各地的法治栏目如同雨后春笋般崛起,全国各地也涌现出了央视的《今日说法》《普法栏目剧》《法治天下》,广东广播电视台的《法案追踪》等一批优秀的法治栏目。那么,在传统媒体受新媒体冲击,地方台的法治栏目该如何发挥自身特点,抓住受众视线,打响特色品牌呢?
要做好法治栏目,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法治新闻。法治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治信息①,法治栏目就是对法治新闻的深度报道,相比于法治新闻,法治栏目更具有集中性,对题材的选择和报道的深入程度要求也更高,这也决定了法治栏目深入报道法治新闻,全面讲述法治故事,深入剖析法理的三大特点。
法治新闻不仅关注与法制制度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中的法律现象和法制问题,同时还注重对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则的阐发,这就决定了法治栏目的宗旨必须是要传播法律知识,传播法治观念,引领正确的法治方向。
受众,即信息的接收者和反应者,是传播作用的对象②。传统媒体时代,法治新闻传播的受众不仅包括法律工作者,而且也包括大量的非法律工作者。法治新闻两大受众群体,必然决定了法治栏目服务的对象,决定了法治栏目一是要服务好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及时的法治新闻信息;此外,要服务好广大非法律工作者,传播好法律知识,帮助广大非法律工作者依法行事,以法维权。例如:广东省惠州市电视台在2012年7月份开播的法治栏目《以案说法》(下简称《以案说法》)③,至今已经开办了五年,作为一档周播栏目,该栏目已经安全播出《赌徒老师的不归路》《写给法院院长的一封信》《90后少年的贩毒路》等200多期法治专题节目,并多次获得省市奖项。该栏目每期精选一个典型案例,邀请法官、律师等法律人到演播室现场解析,以案说法、剖析法理,五年来,这档栏目在当地已形成品牌,法官权威的解析成了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指引,律师百姓视角的解答也成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的平台。
受众之一是法律工作者,这个群体拥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他们接受法治新闻信息一般是出于工作需要,满足法律工作者这一需求即是法治栏目的功能之一。这一需求决定了法治栏目的新闻性,这也是一档新闻专题栏目的本身特性,如何及时有效地报道本地相关的法治新闻热点信息,成为法治栏目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追踪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法治新闻加以报道解析,也将大大提高法治栏目的影响力和关注度。
受众之二是非法律工作者,这个接受法治新闻信息的心理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三种:一是指导现实生活,扩充法律常识,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满足心理需求。法治新闻的传播内容多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伸张正义,维护社会道德准则,满足弱势群体的心理诉求。三是满足娱乐心理需要。法治新闻通常以将故事为主要形式,内容设计曲折离奇、悬念环生,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观众的猎奇和窥视心理④,从受众角度来说,广大非法律工作者群体更大、更广泛,是电视栏目的主要受众主体,因此,满足广大非法律工作者的这三大需求,成了法治栏目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
第一,发挥法治栏目的指导性。对于非法律工作者来说,指导现实生活,扩充法律常识,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一需求,是他们观看法治栏目最重要的需求。法治栏目必须强化自身的指导性,报道的案例要具有典型性、权威性,选择的题材要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接近群众生活,能够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第二,增加法治栏目的人文关怀。法律追求的是公平正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新闻的传播内容,如果多加关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够伸张正义,维护社会道德准则,满足弱势群体的心理诉求,还能增加栏目的人文关怀,与受众找到共同的情感共鸣,基于这种情感基础上吸引的电视受众,将成为法治栏目最忠实的受众。第三,突出法治栏目的故事性。随着电视节目的发展,人们已经不再喜欢说教性的电视栏目,如何满足受众的娱乐需求,让受众在轻松的环境中轻松学法,突出法治栏目的故事性成为最大的法宝。例如《以案说法》作为惠州电视台的一档法治栏目,立足本地,200多个案例几乎都是选取了当地受众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不仅满足了受众对身边发生的法治故事的好奇心理,也满足了受众对当地法治故事本身如何发生、如何判决的好奇心理。在具体操作实践中,如何增强法治栏目的故事性,还会受到案件本身证据不够充分、案件已经发生难以找到原始视频影像,或者是案件本身就没有视频等因素的限制,极大地限制了电视的表现手法。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尝试栏目剧,以情景模拟重演的方式来弥补。央视的《普法栏目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通过演员的演绎,不仅能够生动形象地演绎案件发生的过程,表现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心理,还能增强节目的艺术性,破解了只靠卷宗、庭审和采访的枯燥乏味。两年前,《以案说法》也开始尝试栏目剧拍摄,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馈。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法治新闻传播的受众呈现出了三个新的特点⑤:第一,受众多元化。随着“六五”普法的推进“七五”的推开,更多的普通民众开始接收法治新闻信息,甚至人人都是法治新闻传播的受众。第二,受众的素质不断提高,这表现在两个方面:法律素质的提高和媒介素养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主动用法律思维观察问题,使用法律工具维护自己的权利。第三,受众即传者。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拥有麦克风,人人都可以是法治新闻传播的传者,传者受众出现了融合的现象。尤其是通过自媒体更迅速便捷的传播法制新闻信息, 更多接受信息的民众可以再次进行传播,形成了自媒体平台的“多级扩散式”传播。
那么,针对这些新特点,法治栏目也必须适应新环境,找到新突破。新媒体时代,人们了解法治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更加直接,新媒体技术也为法治栏目的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撑,法治栏目可以建立自己的公众号,实现与受众的点对点传播,实现对受众诉求第一时间无障碍的接收,并及时反馈;建立自己的网页,让受众随时随地可以在网络上点播节目视频;开通栏目热线,开展进社会进校园等线下活动,拉近与受众之间的距离,走进受众的心里,真正实现与受众的零距离的沟通交流。
总之,一档优秀的法治栏目,在节目立意、选题、制作等各环节,必须心系受众,树立服务意识,不能只做自娱自乐的说教性节目,要做出生动形象、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一档优秀的法治栏目,一定是一个联系民意、沟通政府的桥梁。地方电视台的法治栏目要集合自身的法律资源,通过电视媒体的渠道,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常识,通过典型案例,引导人们正确的法治行为,引导人们依法行事、依法维权,这才是做好法治栏目最根本的意义。
注释:
①刘斌.法治新闻传播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5
②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58页.
③惠州广播电视传媒体团东江传媒网:http://www.hzrtv.cn/geography/shuofa.
④阴卫芝.论电视法制节目的受众定位[J].新闻爱好者,2004(7).
⑤刘斌.法治新闻传播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58-59.
(作者单位:广东省惠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