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健斌
(中国石化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广州分组(局),广东 广州 510620)
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增强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深入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监督执纪能力,已经成为备受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讲话,为新形势下如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大反腐力度,反腐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动向,取得了史无前例的新成就,也改善了党风,提高了全党素质,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为推进改革开放和实现中国梦提供了稳定的政治保障。
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反腐败战线工作,时刻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诱惑,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可能具有天然的免疫力。近年来,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问题,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中的一员,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也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因此,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必须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按照中国石化成立大监督委员会的部署和“双重领导、垂直管理、提级监督、整合资源”的思路,强化日常监督职能,盯紧关键少数,积极探索防治职工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有效方法,深入了解辖区内企业的“森林”和“树木”的情况,也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和履行日常监督职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反腐倡廉体制也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未设纪检监察专职机构。部分国有企业在进行机构设置过程中,基于控制成本等因素考虑,不专设纪检监察机构,而是与人事、党群等部门合署办公,造成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部门平行设置,不易突出该机构应具备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国企领导只热衷于抓效益,对无法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纪检监察工作不重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兼职”的现象较为普遍,容易造成纪检人员精力分散,无法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的正常发挥。
三是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目前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培训不足,随着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办案和抓落实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容易被腐败分子抓住漏洞从而蒙混过关。因此,非常有必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专业的培训。
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监督执纪能力不足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力。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存在一种认识误区,认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就是“管人”,不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对其认为有问题的干部员工,不是认真教育、以理服人,而是简单行事、方法粗暴,导致被调查的干部员工“口服心不服”。
二是作风不过硬。部分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与问题员工在同一单位工作,客观上不容易大胆开展工作。一方面,要坚决按照党规党纪的要求,将反腐工作进行到底;另一方面,考虑到个人的生存环境与发展空间,不敢放手大胆工作,最终导致问题干部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三是综合素质不过硬。当下违纪违法行为涉及领域多、范围广,部分违纪人员具有智商高、学历高、反调查能力强等特点。而纪检监察干部中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的金融、物流、财务、互联网等专业知识的干部不多,知识结构拓展不足,办案手段单一,业务素质不全面。
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现象或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形式为以案谋私、挟私裹权、监守自盗、作风失范等。造成此现象的原因客观上是业务公开机制不健全、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制度不完善、查处惩戒不及时、教育管理不到位等;主观上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比普通干部员工违纪性质更为恶劣,其危害性具有放大效应。除了影响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还会给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最终阻碍本单位的反腐倡廉进程。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适应企业现代管理模式的要求,深化职责定位,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利润最大化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最终目标,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职责就是在保证企业日常经营与党的方针政策一致的前提下,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质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基本遵循,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指导方针,全面推进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加强党性修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要打造“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员的党性,只有广大党员增强了党性意识,才能真正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提高党的战斗力。强化党性意识,要求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地在实践中加强自我修养和刻苦学习,把党性锻炼视为党员政治生命全过程中须臾不可放松的政治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夯实基础工作。中国石化党组在有关会议中也阐释了忠诚、干净、担当这三个要求的具体内涵。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按照中央和中国石化党组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牢政治方向,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过程,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中国石化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解放思想、开阔思路,真抓实干、敢于担当。面临着各种矛盾、风险、考验和挑战,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按照“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要求,牢固树立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敢于探索、敢于实践、敢于负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直面困难和挑战,不断超越自我,提高履职能力,切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莫甘于现状,得过且过。通过规范查案执纪、提升作风效能、纠正不正之风等措施和手段,更好地体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的光荣称号。
规范工作流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的工作流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工作规则,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国石化目前在监督执纪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通过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各直属单位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权力,提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中国石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推进监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成立了中国石化监督委员会。这是中国石化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有效地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科学发展能力。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委员会中的一员,首先,要积极转变观念,将“要我监督”转为“我要监督”,努力培育“积极主动监督、形成合力监督”的文化氛围,使文化渗透、制度规范、监督约束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其次,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完整的系统工程,要调动每一个管理链上的人员发挥合力,形成合音。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监督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以规范性的制度明确大监督体系中各个环节责任人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切实可操作的工作标准和考评尺度,在完成自己所负责工作流程的同时,又自觉履行对其他工作流程的监督责任,实现权力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实现责、权、利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有效的监督下运行。
分局作为派驻机构要传承中国石化良好传统,开展好日常监督工作。成立五个监察分局是中国石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从2015年各分局成立至今,作为总部监察机构执纪的“利剑”,为其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分局作为派驻机构更要传承中国石化优良传统,锤炼“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主动作为,当好探头,力争赢得各方的尊重、支持和肯定。
在新形势下,总部监察机构提出了尽快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实现监督的全覆盖的工作思路。各监察分局作为组局的派驻机构,要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日常监督工作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对在日常监督下开展工作的敏感性、适应性。各监察分局在开展全过程日常监督工作过程中,可采取“先易后难、从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的方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规定动作实施日常监督工作,并在认真总结、客观评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日常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日常监督工作的质量,促进日常监督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开展。同时,也通过日常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