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女士发现自己银行卡上25万元血汗钱“不翼而飞”。再三追问,13岁女儿小卞承认自己偷用母亲手机,打赏给了网络男主播。每次打赏成功后,小卞都会将短信删除。小卞父母是来上海的务工人员,每人月收入不到5000元。
作为一种回报和激励机制,“打赏”并没有错。只不过,未成年人在经济上尚未“断奶”,在心理上也尚未成熟。缺乏“财商”的他们,通过“打赏网络主播”刷到了“存在感”、找到了一时的成就感,满足了部分情感需要和精神诉求。
父母忙于生计,没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陪伴孩子,让孩子的精神诉求处于一种被忽略、被漠视的边缘境地。网络直播的出现,为这些未成年人找到了一个与自我和解、与他人交流、同社会融入的渠道。这些孩子不惜通过炫耀性消费、透支性消费来表达对网络主播的喜爱。
“打赏网络主播”层出不穷,显然不能将“板子”全部打在未成年人身上。不论是财商教育的乏力,还是网络安全教育的缺失,抑或亲子关系的疏离,一种失范行为的背后,往往隐伏着家庭、学校乃至社会在网络安全建设上的短板与不足。
著名社会学家夏学銮认为,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开始移情到个人的兴趣与私生活中。个人的兴趣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就很容易产生一些偏激行为,疯狂追星就是其中的一种。如果任其“野蛮生长”,“疯狂的打赏”就在所難免。
让孩子在现实世界中得到更多关爱,网络直播对他们的吸引力才会下降。面对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教育和引导孩子正确地对待网络,让他们有基本的财商意识和安全地使用网络的能力,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转自《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