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炜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 山东济南 250021)
浅谈完善和健全消防监督管理的新机制
高 炜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 山东济南 250021)
近年来,我国消防队伍的基层硬件设施明显的额改善,财政拨款逐年增多,消防设施已经和世界先进的水平相差无几,建筑工程相关的配套消防设施不断地完善,但是与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相比,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还缺乏一定的执法力度,消防监督管理机制也没能与时俱进,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文从制约消防监督管理的几大问题入手,提出了几点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的看法。
消防监督管理;管理制度;消防安全;
长期以来,我国消防监督主要实行三级管理,作为公安分局这一级,多年来在消防工作中也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新形势下,消防监督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应找到制约城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几大问题,以完善和改善现有公安消防监督机制。
1.辖区单位场所密集,监督执法力度普遍不足。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山东省济南市经济也在突飞猛进的增长,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就总体而言,济南市辖6区、1市、3县。65个镇、27个乡、54个街道办事处、487个社区居委会、4658个行政村,重点单位、一般单位更不计其数,辖区面积8076平方公里,人口563万,而市区消防执法监督干部却不足100名,消防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制约消防监督执法的覆盖面,监督管理顾此失彼,清剿、督查火患活动要求高,标准严、时间紧、任务重使监督人员长期超负荷加班加点,同时,平日还有必须参加的各种学习会议及上级组织的各项考核、检查、评比,加上机关、政府一些临时的工作,使得消防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
2.注重经济发展,致使城市发展建设消防安全问题突出。
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城市化进程中,发展了经济而忽视消防安全建设的问题普遍存在。近年来济南市政府招商引资,新建工业园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的升温,市区人员密集型场所迅猛发展,虽然大型公众场设置在新建或者改建的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基本达到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但仍然存在中小型单位消防设施无法满足规范要求。有一些社会单位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不重视消防安全、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钱不要命”的情况仍然存在。正处于转型期间的城市,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大,工程增多,消防设施建、监督管理跟不上;部分老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老化明显,老城空间狭小、道路交通拥堵,火灾扑救难度大,城乡结合部消防管理不规范,这都导致火灾发生频繁和防范难度大,造成极大的损失。
3.消防安全教育不足,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
济南社会发展经济突飞猛进,但是社会文化和教育环境不能与时俱进,导致社会群体的思想认识达不到相适应的要求,尤其是以盈利为主的人群,关注的是经济效益,对于消防安全都抱着侥幸心理,消防设施能减就减,消防管理能免就免,对火灾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清,对隐患的存在麻痹大意,甚至有些单位或个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只整改表面问题,对实质性问题,讲困难,提要求,除非进入处罚阶段才能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进行整改,对于整改难度大的安全隐患,通过不同途径和手段减免整改,消防执法环境不良,消防监管还停留在就事论事上,多数单位场所自我管理能力弱。
1.坚持政府主导,重视生命财产安全。
城市市委、市政府要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责任感。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红线观。一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惊醒起来,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排查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警钟长鸣,切实防范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真正发挥对消防工作强有力的领导作用,要对城市的消防工作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新问题,从根本上、实质上解决消防方面突出的问题,制定出台地方法规《济南市消防条例》,注重消防工作的早期规划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落实。三是以贯彻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为契机,对各省、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工作情况分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大项进行年度考核,从省级政府层面全面推动认真落实消防工作,使消防安全工作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监管重心从片面地强调硬件建设向推动政府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监督管理方面转变。
2.由消防部门监管机制向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转变。
政府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可以解决消防部门监督人员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的情况。在消防管理“源头上”,作为消防监督部门,要彻底摒弃“重许可、轻监管”的做法,与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执法,对辖区范围内进行严格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验收合格情况,消防组织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培训情况,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情况以及疏散预案情况。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由消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其存在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对于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且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场所,应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关停,必要时利用新闻媒体,将一些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向全社会公开曝光,起到警示和督促作用。同时,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证件时,也必须要将消防审查是否合格作为其前置条件。
3.消防机构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指导,强化公安分管消防工作管理机制。
消防管理机网点不足,无法覆盖镇村,大量的防火工作就是由派出所去完成的,在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中,消防机构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指导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虽然,过去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也做了不少工作,对消防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帮助作用,但由于各地各级公安机关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的不同,该项工作的发展也很不平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和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目前,全国有公安派出所5万余个,农村派出所2.6万余个,总人数约40万。消防部门充分利用好这一巨大资源,配齐消专(兼)职防民警,加强消防培训,就能有效解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消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工作就能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的消防监督管理就会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4.创新监督管理,从“消防监督管理”向实施“全民监督管理”战略转变。
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总目标,督促和检查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制度,进一步明确社会的消防安全职责,坚持落实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载体作用,加大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力度,持续培养涉及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的行为习惯,形成自觉机制,实现由他律向自律、自觉的转变,互保互促,把消防安全工作推向依靠消防安全文化保障的新水平。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对逾期不改和拒不采纳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整改意见的单位主管和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和维护法律权威性。及时曝光一批违法典型,形成强大的震慑舆论氛围。进一步形成消防安全舆论宣传的高压态势,促使社会单位把安全自查自纠常态化,扩大社会消防安全监督影响力。
[1]吴涛.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2(03)
[2]罗永龙,白凤杰.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探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0(04)
[3]陈琨,舒慧慧.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调查与思考[J].公安研究.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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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6344(2017)02-02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