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空洞化对乡村贫富演变的影响

2017-04-11 13:16:50朱金磊
社会科学家 2017年4期
关键词:贫富差距农村

朱金磊,王 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乡村空洞化对乡村贫富演变的影响

朱金磊,王 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在城市化的大潮之下,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并带走资金、资产等财富,使乡村出现了人口和财富不断流出,常住人口稀少和财富被掏空的空洞化现象。其对于乡村发展、乡村内贫富差距及城乡关系均具有深刻影响,但具体影响从户籍、实际从业形态等不同角度考察,会有截然不同的结论,十分复杂。对这些复杂影响,需因势利导,促成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城乡差距的消失和乡村内贫富差距的缩小。

乡村空洞化;乡村贫富演变;城乡贫富差距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潮之下,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人口迁出时,势必带走资金、资产等财富,使乡村出现了人口和财富不断流出,常住人口稀少和财富被掏空的空洞化现象。[1]乡村空洞化对农村发展、乡村内贫富差距及城乡关系均有着十分复杂的影响。我国对农民到底是按户籍而论,还是按实际从业形态而论,还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更增加了其对乡村贫富演变影响研判的复杂性。例如,就户籍而论,拥有技术、经营、学历等优势的进城农民,其整体收入较高;而留在乡村本地的,则普遍整体收入偏低,富裕程度不足,两者加以比较,自然就是扩大了农村贫富差距。而若从实际从业形态而论,虽有农村户口,因其常年在城里务工或经商,只能归为工人、商人,已不能算作农民。因留居农村地区的主体人员,基本上都是老、幼、病、残的弱势群体,同时又缺乏技术、人脉等专长,在整体收入上相差很小,并不存在明显的差距,反而可以说乡村的贫富分化在缩小。乡村空洞化对城乡关系的影响也很复杂。就户籍而论,目前进城打工或经商的收入已成农户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自然是缩小了城乡差别。但若从发展潜力而论,因为进城打拼的基本都是农村精英阶层,他们的流出势必使乡村发展缺乏人力资源的支撑,导致城乡贫富差距加大。

一、乡村空洞化下乡村人口的流动态势

(一)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外流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放农村户籍流转城市之后,基于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社会地位等意愿,农村人口开始大量涌入城镇地区,绝大部分成为务工人员。而随着农村务工市场的形成与成熟,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加入到外出务工行列,并逐步成为这一群体的主力成分。[2]作为一种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现象,离乡出走、进入城市在农村青壮年中具有强烈的群体带动性。在近年来,其出走总数量一直呈现持续增加的趋势。据国家农业部联合交通部于2015年2月发布的《2014年度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情况白皮书》显示:2014年1月至12月,全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到3.29亿人次,35周岁以下青壮年群体达到2.76亿人次,占比达到83.3%,较2013年同期增加19.3%,增幅已经连续5年高于15%。其中家庭成员整体出走、同乡同学结伴外出的形式最为集中,占比达到43.6%,比2013年同期增加了13.8%,也连续5年增幅突破10%。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一些高中甚至初中都尚未毕业的青少年,也开始加入出走队伍。在该报告之中,14-35周岁的人员占比达到89.3%,其中18周岁以下的则为5603.2万人,占比达到22.3%,同比增加29.3%,连续4年呈现高增势。出走总数量的持续增加,也造成了农村青壮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流失。

(二)精英群体的返乡率很低

对于绝大部分的农村民众而言,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信息和见识的增长,迫切需要改变其落后的经济条件、清贫的生活面貌以及闭塞的文化环境。于是,农村居民以各种理由到城市去,成了实现梦想的主要选择。不论是求学创业、务工、经商,还是从事家庭服务,这些能在城市立足并获得发展的农村居民愿意返回故土的意愿普遍不高。而近年以来,这一意愿又呈现出逐年降低的趋势。根据2015年6月新华网发布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意愿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深圳等一线城市地区,接受调查的6521个有效人次之中,大学生、个体经营户以及高级技工人员占比分别为41.7%、34.9%、20.8%,表示愿意继续留在城市地区、短期不会回乡工作生活的有5939人,占比为91.3%,仅有8.9%的人明确表示会回乡从事工作、长期生活。而在2014年同期的调查报告之中,回乡率还维持在12.7%,2013年更是达到19.3%。日渐减少的回流人数,又提高了暂未外出的青壮劳力的出走欲望,农村精英阶层的流失使得农村整体的居民素质大大下降,对农村发展极为不利。

(三)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弱群体

在青壮年劳力群体大量出走、精英人员又回流锐减的态势之下,居留农村本地的群体成分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相对平衡的人口年龄结构开始出现明显的失调,其中老年人、幼儿、妇女以及病弱者成为时下居留农村的人员主体,这一特殊的群体也通常被称之为弱势群体。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联合农业部共同发布了《十一五期间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白皮书》,其中专门论述了当前农村的留守群体问题。截止2014年12月,中国农村留守老人约为4000万,留守儿童约为6000万,其中先天残疾、患有疾病以及处在贫困线以下的为2300万,占比约为23%。其中,既属于老年人群体,又患有疾病的,则占比达到56.7%。从地域上来划分,中西部地区的留守老人则达到3100万,留守儿童达到5200万,占比分别达到77.9%与87.2%,其中80.9%的老人依靠劳动自养,97.6%的儿童依靠老人抚养。由于90.3%以上的老人只能从事与农业相关的体力劳动工作,收入水平不高,即使有在城乡结合地区从事门卫、保洁等职业的老人,其所得收入也颇为微薄,这些收入不仅要满足自身的生活所需,而且还要支付留守儿童的学费、住宿费等,同时,患有疾病的老人还要长期购买药物,所以造成这一群体很大的经济压力,不少老人都有借贷经历,且一部分至今还有未偿的债务。[3]这也使得留守农村的弱势群体始终难以根本改善自身的经济生活条件。

二、乡村空洞化对乡村贫富演变影响的复杂性

(一)态势的复杂性

乡村空洞化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之中的必经阶段,其自身的表现态势也较为复杂,不能片面地放大其消极作用,而是需要肯定其在提高农村人均土地资源占有率、扩大从业空间方面的积极效用,应该一分为二地去看待、分析这一现象。下文就从户籍与从业形态这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解析。

1.从户籍而论,扩大了农村贫富差距,却缩小了城乡贫富差距

就当前农村社会人口流动的现状而言,青壮劳力、精英人员的持续外流是一种难以改变的现象。然而这一群体的外流,却并未动摇农村户籍的制度基础,其中安土重迁的传统思维、城市较高的生活及户口办理成本以及不断增加的农村户口红利,都让这些外流的群体保留了其农村户籍,而以外来人口的身份长期居住、生活在城市。城乡两栖现象广泛存在[4]。譬如在湖北、湖南、四川等中西部人口大省,其外流人口多为青壮劳力与上述的精英人员,这一群体虽然长期居住、生活在东部沿海城市,然而其普遍没有将户口迁入城市,依旧属于农村户籍。所以在计算农村本地的整体、平均收入之时,也会统一将其划入农村户口。这一群体又普遍拥有较高的收入,将其纳入农村本地人口进行收入计算,无疑在数据上拉高了农村地区民众的整体、平均收入。而居留本地的农村人口则收入普遍较低,绝大部分难以取得与外流人口同等或相近的高收入,这样平均计算,无疑又使得居留本地的群体收入显得寒酸微薄,这就自然拉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5]不过,外流人口的收入已成当前农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个在城镇挣钱而养活农村家人的过程,是城市反哺乡村的体现,反而缩小了城乡贫富差距。

2.从实际从业形态而论,缩小了农村贫富差距,却拉大了城乡贫富差距

按实际从业形态,在乡村稳定居住,在乡村从事农业、手工产品加工及商业交易的,才可算作乡村从业人员。上文所述的外出青壮劳力、精英群体,由于长期居住、生活在城市,仅仅会在节假日回乡探视亲友,所以不属于狭义上的农村从业人员。这一群体其实并不在乡村从事长期的农业生产,在社会身份上,已经无法归入农民这一主体范畴之内,其收入也都被视作城市人员所得,而并不被认为是农村人口所得。而目前留居农村的主体人员则为上文所述的老幼病残者,这一群体又往往缺乏技术专长,其能够从事的工作大多以体力劳动为主,整体收入大致相同或类似,消费、生活水平差距并不明显。同时,农村产业也在日渐多元化,不仅仅有种植、养殖业,不少摆脱了土地束缚的本地人口,纷纷开始寻找更为灵活、有效的就业方式。如留居农村的人还在当地从事各种经营,由于在单一的环境之中,从业人员大体获取了差别不大的就业机会、工作内容,最终的收入也大体相同。如此,反而可说在一定程度缩小了乡村贫富差别。进城工作的青壮劳力、农村经营群体,因其生产、置业场所都在城市,而不在乡村,如将其收益归为城市所得,那反而又可说加大了城乡贫富差距。[6]

(二)效果的复杂性

乡村空洞化的效果也十分复杂,有利也有弊,需仔细权衡。

1.乡村人口外流提高了当地人均占有资源量,利于土地流转、生态恢复、规模化运营,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

土地资源是农村社会、农村民众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获取足量的土地资源,从事各类农业生产,始终是农村居民的基本欲求。然而基数过大的人口数量、高速增长的新出生人口,令人均土地占有量很少,使得土地难以完成自由流转,并一度因为盲目垦荒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使得粮食产量锐减,自然灾害频发,进而又导致家庭生活陷入更为贫困的不堪境地。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农村开始掀起了闲置劳动力的外出务工浪潮,在九十年代末达到顶峰,尽管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出现了螺旋式的外流、短暂的小规模回流现象,不过农村人口的持续外流仍是主流趋势。持续、可观的人口外流,则使得原本有的土地占有状况得到改变,不少外出务工人员都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其他农户以收取租金、粮食。而留居农村本地的人口则能够承租流出人口的土地进行较大规模的各类经济作物的种植,或动物的饲养,面积较大的还开展了乡村农家乐。土地在自动发生流转,向种田大户、能手或养殖大户、能手集中,产生规模效益,并带动当地就业。同时,由于得到了地方农技、生态部门的指导与支持,其也进行了规范、合理的生态整治,实现了土地资源规模化的开发与运作,最终也获得了较为可观的收入,这无疑促进了农村共同富裕。[7]人均资源占有量的增加、规模效益的发挥,无疑会带来留居农村人口收入的增加,也相应缩小了城乡差别。

2.人口流失导致了农村地区发展缺乏充足人力,不利于后续投资,影响区域经济效益,加剧了城乡差别

改善经济条件、提高社会地位是民众最为主要的人生诉求与生存目标,这也是外出务工浪潮经久不衰的驱动力之一。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利好政策的有力倾斜之下,农村社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与前景,而大量青壮劳力资源的持续流失,则导致出现了雇工难、生产慢、效益低的尴尬现状。而近年以来,农村也一直在推行较大幅度的本地创业优惠、扶植政策,力求吸引青壮年劳力留置本地从事各类工作,抑或自主创业。在经济下行压力沉重,城市很多传统行业纷纷陷入经营困局的今天,社会各界也希望进程农民能够回乡创业,利用外出学到的手艺、知识和经营方法而在农村创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大量精英阶层的流出使得在农村很难找到得力的创业人、经营者,招工也发生困难。这自然难以吸引到后续投资,从而严重影响农村的发展。而农村迟迟发展不起来,势必扩大城乡之间的贫富差别。[8]

总而言之,乡村空洞化对于乡村贫富演变的影响十分复杂,按户籍而论与按实际从业形态而论,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这是我国特殊的户籍制度造成的特殊现象。乡村空洞化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的现象,偏远乡村的消亡势不可免。但在若干年后,必然出现成本和收益在城市和乡村间达到相对均衡的时间点,从而城乡差别基本消失,乡村的贫富分化也相对减轻。远的不说,临近我国的韩国,目前城乡差别就已经基本消失。

三、乡村空洞化过程中乡村贫富演变的调控策略

面对乡村空洞化对乡村贫富演变的十分复杂的影响,必须因势利导,加以调控,基本方针是:根据乡村当前空洞化的现状和发展态势,搬迁不适宜居住的偏远村落,对空心率过高的村落实行搬迁整治,而对居住率高、有发展前途的村落则扶持其发展,努力改善其基础设施;加快乡村宅基地、承包地的流转,推动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和多样化、专业化经营,提高农村留居人口的生产效率和生活水平。通过这些措施,逐渐消灭城乡差别,缩小乡村内贫富差距。

(一)科学规划村庄建设

虽然修房盖屋等村庄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村民的自主行为,但村民需向村里申请宅基地,村里也需对村庄建设有个规划,而县乡政府更需对村庄建设进行规划。因此,政府也有引导、调控职责,要出台科学的村庄建设规划,将村民的自主建设纳入政府规划的轨道,借以防止不合理建设,降低乡村房屋空置率、土地闲置率。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对村庄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努力改善整个村庄的合理用地,并改善村庄内部结构体系,实现内部聚拢。村庄规划,要根据村庄特点,了解村民的意向,组织各个领域的专家进行科学规划,实现乡村面貌的改观。要以“偏远向中间靠拢、农村归并集镇、集镇向城镇发展”为准绳,依照控制综合、布局合理、聚拢用地及保护耕地的思路,确定村落的用地面积规模与结构模式。偏远村庄,如即将自然消亡,就不可再批宅基地,上新建设项目;如村落自然条件极为恶劣,不适宜居住,就做生态移民;如村落空心率过高,住户稀少,可考虑搬迁、合并;空置房屋如有市场开发价值,则进行商业开发或作为公益性设施;接近城市的村庄,则要注意与邻近城市各种设施的衔接,按城市社区的标准进行建设。该补则补,该拆则拆,努力使零星村庄向城镇靠近。[9]如此,城乡差距自会缩小,乡村内的贫富分化现象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二)推行留乡创业优惠政策,吸引青壮劳力居留本地

在苏南、浙北等东部沿海的发达农村,由于自身在交通条件、消费市场以及人口资源上的优势,所以就适时推行了一系列具有各类优惠扶持的本地创业计划,包括本地贫困户口优先安置、大学生留乡工作奖励金、自主创业扶助基金、本地注册企业减免税收等等,使得绝大多数青壮劳力主动居留本地,充分实现了人力资源的本地保有。而对于一些区位条件并不突出的中西部农村而言,则可以仿效这一政策模式,由地方政府与当地城乡地区的相关企业建立合作互助关系,给予本地人口以适度的薪酬、待遇上的优惠,签署长期的劳动合作、乡村资源开发的具体协议,统一安排本地青壮劳力进入本地企业从事生产。同时,也可以联合设立各种“生产标兵”、“工作能手”等嘉奖制度,进一步激发当地劳力的工作积极性与归属凝聚感,以及留居本地的意愿。[10]

(三)完善产业升级指导机制,稳定和提升当地居民收入

经营粗放性、发展滞后化一直是农村产业运作的两大弊病。由于过分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且政府也缺乏对农村整个产业的统筹。农村的企业大多为家族管理式的作坊化工厂,经济效益的稳定性、持续性较差,很容易出现运营危机。而一旦出现运营危机,导致的后果大多是:大量本地雇工被长期拖欠工资,聚众讨薪不成,双方僵持对峙乃至最终失业在家。这就使得农村陷入贫困的弱势群体数量增加,而经营好的农村富裕家庭却越来越富裕,贫富差距不断被拉大。鉴于此,一些农村的地方政府也意识到了产业指导的重要性,逐步制定了系统化的统筹机制,如统一规划工业园区、制定生产经营章程、实现市场动态信息捕捉、明确企业岗位职权分工、提高贫困职工薪资待遇等。通过产业指导机制的辅助,一可为当地企业注入发展动力,防止其过早衰败,使农村经济保持活力;二可增加就业,提高当代居民收入,使乡村居民贫富差距有所减缓。

(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使乡村居民也能享受到丰富的文化生活

文化单调,也是乡村留不住人的原因之一。传统农村社会的公共文化活动比较单一,大多以祭祀、宗教以及祈神等为主,思想内容相对狭隘,消费观、生活理念也趋于片面和保守,自然难以吸引年轻人。所以,就需要从文化生活、公共娱乐、集体诱导等方面进行突破,改良其宗教生活、文学艺术、文化娱乐等内容与形式,换之以图书阅览室、休闲俱乐部、老年人活动中心,同时定期组织传统文化知识交流会、生产技能竞赛、持家能手消费比拼等等趣味文化竞技活动,强调移风易俗新理念、树立科学消费价值观为核心的文化建设。而除此之外,也可以设立更为灵活、透明的磋商体系,广泛邀请当地民俗文化活动的从业代表、民俗专家学者等,进行商讨沟通、辩论交流,归纳、推广更为科学人性的生活消费理念,从而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如此,就可冲淡年轻人逃离乡村的意愿。

(五)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善留守居民生活条件

对于留守农村的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而言,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以及安置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无疑是最有效、最稳定的物质保障手段。在青壮劳力持续外流、经济条件整体恶化的背景之下,及时完善以上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有效改善这一地区群众的生活条件。具体而言,一是要健全部门分管与协作的交互机制,强化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单独运作力度,完善医疗与养老等服务的监管审核规则,并调整定点式的准入审批统筹体系;二是要增加基金管理保值与增值的动态化核查,优化医疗保险药品的定价与招标管理,改进医疗保险类药品目录整合途径;三是要建立联合精算的实时联网操作模式,扩展对于社会福利与救助的覆盖面积。如此,乡村贫富差距就会相应缩小,使留守农村的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也能感受到温暖。

(六)改进基层村民自治模式,增强地区民众归属合力

基层村民自治主要包含公共组织、公共权威这两大层面的重建与优化。一方面,要在基于村民自治组织,例如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等的领导与支持之下,创立与之形成彼此协助、监督的新型组织,譬如联谊会、合作社、互助会等,通过定期举办集体性的各类讨论、探究类的交流活动,来带动地区群众的参与热情、公德意识;另一方,是要正视“乡贤”这一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承与更新,逐步实现传统乡贤资源文化的重建,吸引在外乡贤回流本地,发挥本地乡贤的教化、标榜作用,完善乡贤解纷机制等。使得“乡贤”这一精英群体成为具有公共权威的媒介,以此来有效增强地区民众热爱乡土、报效桑梓的归属感与精神合力。如此,就架起了城乡沟通的纽带,使外出打拼出一番事业的人心念家乡,尽力造福家乡百姓,从而为乡村发展注入动力,使乡村弱势群体受惠,助推乡村贫富差距的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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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A

1002-3240(2017)04-0065-05

2016-10-25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生态安全风险识别、管控与应急处理研究”(项目编号:14BJY022)

朱金磊(1979-),河北大名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3级公安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安管理学;王光(1958-),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指挥战术系主任、教授、博导,研究方向:公安管理学。

[责任编校:唐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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