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04-11 09:58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山西财税 2017年8期
关键词:财政资金

□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武 涛

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武 涛

一、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山西省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决算完成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比报告的502.36亿元增加0.03亿元,主要是收入整理期企业所得税增加;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比报告的729.43亿元减少10.43亿元,主要是2016年收回部分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一)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2.39亿元,为变动预算(下同)的92.3%,短收41.9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短收13.5亿元,非税收入短收28.43亿元,比2015年(下同)下降13.1%。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增值税110.32亿元,为预算的187%,营业税60.78亿元,为预算的50.4%,主要是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所致;企业所得税42.44亿元,为预算的91.7%;个人所得税10.55亿元,为预算的98.1%;资源税88.05亿元,为预算的99.1%;非税收入190.11亿元,为预算的87%,主要是两权价款收入和道路收费权转让收入短收较多。

2016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0.81亿元,为预算的102.1%。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车辆通行费收入119.9亿元,为预算的109.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69亿元,为预算的55.2%,主要是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未实现;彩票公益金收入9.43亿元,为预算的101.8%;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6.57亿元,为预算的82.1%;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收入2.99亿元,为预算的85.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6.04亿元,为预算的109.8%;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69亿元,为预算的105.6%。

2016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1亿元,为预算的120.7%。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719亿元,为变动预算(下同)的85.9%,比2015年(下同)下降1.7%,部分预算未执行主要是中央补助我省的采煤沉陷区治理资金按规定分三年使用、部分中央资金下达较晚、政银企合作补助资金需根据企业申请下达等原因。

主要支出项目的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3亿元,为预算的98.8%;国防支出2.05亿元,为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40.38亿元,为预算的99.4%;教育支出98.75亿元,为预算的98.1%;科学技术支出13.32亿元,为预算的95.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94亿元,为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7亿元,为预算的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2亿元,为预算的99%;节能环保支出24.86亿元,为预算的82.5%;农林水支出103.58亿元,为预算的97.8%;交通运输支出118.67亿元,为预算的99.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45亿元,为预算的98.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71亿元,为预算的41.3%。执行进度低主要是中央补助我省的采煤沉陷区治理资金按规定分三年使用;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2亿元,为预算的100%。

2016年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6亿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减少1.7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21亿元,比预算减少0.11亿元;公务接待费0.26亿元,比预算减少0.6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1亿元,运行维护费1.48亿元),比预算减少0.97亿元。

2016年省级预备费预算7亿元,实际动用2.6亿元,主要用于追加扶贫专项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预备费结余4.4亿元,年底收回平衡预算。

2016年上年结转资金65.36亿元,实际使用48.13亿元,结余17.23亿元,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按规定收回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2016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94.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74.3%,下降26.8%,降幅较大主要是2015年有高校老校区土地处置收益一次性因素。

2016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15.79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9.7%,下降35.1%,下降原因主要是2015年中央一次性拨付我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28.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39亿元;中央税收返还性收入148.99亿元;中央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28.03亿元;中央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3.7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566.7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0.8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5.3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等48.98亿元。

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810.4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9亿元;拨付市县税收返还性支出52.06亿元;补助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889.12亿元;补助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89.95亿元;债券转贷支出468.9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5.5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6.1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69亿元。

收支相抵,2016年省本级滚存结余为117.7亿元,若剔除分三年使用的中央采煤沉陷区治理资金58亿元后,省级结转规模为59.7亿元,较上年减少5.66亿元,下降9%。全部按规定结转今年使用。

2016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规模为175.24亿元,经年初省人代会审议批准,今年调入省级预算108.1亿元,目前余额67.14亿元。

省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2016年余额为22.11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政府债券787.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62.6亿元,省本级留用35亿元,转贷各市227.6亿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525亿元,省本级留用62.79亿元,转贷各市462.21亿元,主要用于置换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债务。政府债券资金对我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全省共计偿还政府债券本金70亿元、利息32.15亿元。其中:省本级偿还本金24亿元、利息7.01亿元;各市偿还本金46亿元、利息25.14亿元。

截至2016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2290.93亿元,在财政部核定我省年度政府债务限额2386.8亿元以内,其中,省本级债务余额420.95亿元,各市债务余额1869.98亿元。全省政府债务率57.4%,比全国地方政府平均债务率80.5%低23.1个百分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五)2016年主要支出政策实施及绩效情况

1.大力推动转型综改。加大对基础设施薄弱环节投资,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转型综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已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完成投资14.3亿元,投资领域涵盖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行业。大力推广应用PPP模式,国家PPP示范项目增加到13个,省级示范项目增加到26个,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达到41个。运用资源重整、资本金注入、基金投放等手段,支持金控集团、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发展运营,撬动金融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完成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加大科学事业费支出,支持转制科研院所深化改革。

3.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为57万贫困人口脱贫、1900个贫困村退出提供资金保障。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07亿元,比2015年增长92%,确保了财政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拨付易地搬迁资金25.97亿元,支持10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和2.5万农户人口同步搬迁。

4.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调整结构整合资金,筹措省级奖补资金2.25亿元和中央奖补资金16.2亿元,用于同煤、焦煤、阳煤等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人员安置,其中,煤炭行业安置20937人,钢铁行业安置10649人。

5.加强生态环保建设。筹措资金10.2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拨付6.46亿元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机组予以补贴,促进了我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筹措省级资金并争取中央补助,我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6.推动三农发展。保障大水网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内完成大水网隧洞、泵站、管线工程建设。支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支持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实测承包地面积3273万亩。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9300多个,财政投入9亿元,带动社会投资7亿元。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试点88个,整合投入财政资金6.6亿元,吸引社会资本25亿元。

7.促进教育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施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费弥补公用经费政策,免除4.9万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6年21个项目县(市)校舍建设项目开工率为94%,竣工率为78%,设施设备采购完成率100%。全面建立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落实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奖助政策,全年约84万人次享受到国家学生奖助金。继续全面免除约41万中职学生学费。

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基本公共卫生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12类46项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9.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劳动者就业,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提高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由40元提高到50元。支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各项抚恤待遇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21.81万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9.07万套,安置率42.7%,比2015年提高25.7个百分点。

2016年省级部门300万元以上预算项目全部设立绩效目标。通过对省级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以及对50个重点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取消和核减了14个项目预算,涉及资金1.7亿多元。

总的来看,2016年,全省财税系统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议,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有效监督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加强创新宏观调控,全面深化财税改革,预算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此同时,高度重视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审计提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收入征管不严格、分配管理不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条梳理,并将任务明确分解到相关处室和单位,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我们对可以立即整改完成的,抓紧时间立即整改;难以立即整改完成的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结合审计整改要求,加大力度解决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和水平。

二、2017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今年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3.2%,同比增长14.8%,增收127.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72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0.2%,同比增长13.7%,增支208.3亿元。

1.2 外周血单核细胞(peripheral blood mononuclear cell,PBMC)分离 在无菌条件下采集健康志愿者的外周血3~5 mL,加入RPMI1640培养液进行稀释,用毛细吸管将稀释后的血清吸取放入Ficoll淋巴细胞分离液的表面,控制体积在3∶2左右。采用离心机用不连续离心法分离外周血单个核细胞,收集表面的单核细胞于离心管中,并用RPMI-1640培养液洗涤细胞4~5次。

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运行总体情况良好,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但基础尚不牢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增长14.8%,超序时进度13.2个百分点。但目前的这种增长为恢复性增长,增收基础还不牢固。以煤炭为主的主导产品价格出现波动,将会增加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二是税收收入持续增长,非税收入大幅下降。税收收入较快增长,完成743.6亿元,增长36.6%,增收199.3亿元,主要是煤炭行业增收167亿元;非税收入完成240.4亿元,下降23.1%,减收72.2亿元,主要是两权价款和水资源费合计减收75.5亿元。三是市县收入状况有所好转但不够均衡。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2亿元,增长18.1%,增收104.4亿元。11个市全部实现增长,但119个县中有30个县下降,降幅大于20%的县还有6个,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四是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省民生支出1440.2亿元,占全部支出的83.3%,同比增长11.2%,增支144.7亿元。纳入GDP核算的8项服务业支出1203.9亿元,同比增长16.1%,增支167.3亿元。

今年上半年,全省财税系统认真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力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倾力保障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加力减负优环境。大力争取中央支持,截止目前,财政部下达我省财力性补助615亿元,比上年增加近70亿元,增幅12.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36亿元,增长10.7%,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和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分别增加13亿元、2.21亿元,分别增长21.1%、74.7%,增幅全国第一;阶段性财力补助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分别增加17亿元、1.39亿元,增量全国第一。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继续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今年上半年为企业减税近70亿元。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普遍性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取消、停征或降低3项政府性基金、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7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暂停征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年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140亿元以上。继续完善和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充分运用企业应急周转金、担保保费补贴、贷款贴息支持等政策机制,鼓励和引导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继续清理精简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并优化工作流程,积极开展管理会计专家团队入企服务对接帮扶工作,财政执法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管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综合施策促转型。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争取并下达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238亿元,保障交通、水利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加快政府引导基金运作,多方筹措资金推动设立促转型增动能投资基金。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筹措资金1.5亿元注入PPP融资支持基金,对省级以上示范项目实施财政奖补。设立企业技改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实施智能制造示范、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制造推广等八大技术改造专项工程。设立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大数据企业健康发展和创新突破。加大对开发区建设财政支持力度,对转型综改示范区和开发区实施税收增量返还财政政策,下达20亿元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等政府引导基金。建立省级科技计划与示范区研发机构及企业稳定支持机制,省财政每年从年度科技预算资金中切块1亿元专项支持示范区科技创新。采取信用担保、贴息补助、资金奖励等方式,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筹措资金10亿元支持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制定出台10个方面40条财政支持政策,着力解决激励机制不完善、“高精尖缺”人才不足等突出问题,以“二流财政”打造“一流人才政策”。

三是精准发力补短板。出台乡镇工作补贴、乡镇机关食堂伙食补助、乡镇干部宿舍周转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四项措施,服务保障全省“三基”建设。安排资金24.3亿元实施新的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障实施脱贫攻坚和农业三大省级战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和基层服务组织建设。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已纳入整合范围的122亿元中分配给贫困县73.8亿元,同口径增长11.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全国第一。筹措资金69.6亿元,支持1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3万确需同步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累计拨付资金79亿元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确定20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试点项目村达到100个。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建立了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启动实施高校1331工程建设。认真落实我省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为大学毕业生购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1.5%降低至1%。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至少提高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元。省政府确定的六件重大民生实事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四是深化改革提效益。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研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基金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水资源补偿费等11项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取消了关于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加大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凡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财政存量资金比2016年底下降60.5%。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首次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在全国率先建立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每月向社会媒体公布。着手编制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借融资情况和财政支出责任季报监测机制。对45个贫困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对29个重点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对城乡低保、新能源汽车补贴等10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政策绩效评估,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有效性。

下半年,省财政厅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年度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改革创新,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升工作标准,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围绕发挥财政调控职能抓落实。继续减税降费,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改善企业经济效益。规范政府引导基金,清理评估政府性投资基金,调整资金投向转型发展亟需领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将预算安排、政府债券与购买服务、推广PPP模式相结合,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和创业创新,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落实我省出台的鼓励投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我省重大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积极推动国企国资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三是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抓落实。强化“紧日子、保基本”的意识,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人、最紧要的事和雪中送炭的民生工作上。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加大投入支持深度脱贫,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督查,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着力保基本民生,加大必要的民生投入,统筹用好各类民生资金,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突出问题。着力保基本运转,对收入持续下降的区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予以救助。

四是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抓落实。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引入竞争性使用省财力机制,对分配结果具有可选择性、没有固定使用对象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管理。研究出台我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我省环保税立法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政府财务报告试点编制工作。坚决查处违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本文节选自山西省财政厅厅长武涛于2017年8月1日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的报告)

责任编辑:魏笑甜

山西财政保障六件民生实事全部落实到位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楼阳生省长提出再办好六件民生实事的要求,目前,省财政已将六件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办好民生实事,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实施3.5万名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省财政联合省残联、省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并于4月全额下达了项目资金2407.7万元。

对36个贫困县建档立卡的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两癌”检查。根据省妇儿工委资金分配意见,省财政已于3月下达专项资金3861.41万元,保障30.17万名符合条件的妇女享受免费检查。

为全省城乡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根据省卫计委资金分配意见,省财政已于3月下达专项资金4536万元予以支持,其余30%补助资金将根据各市县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省财政按照每个照料中心建设资金5万元的标准,于5月全额下达3000万元用于补助照料中心的建设。

实施6万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省财政厅协助省人社厅出台了培训实施方案,并于5月全额下达专项资金1.8亿元以支持该项工作开展。

免费送戏下乡1万场。省财政厅与省文化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2017)实施方案》,并于3月全额下达1100万元,推进文化发展成果普惠基层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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