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傅永新 潘 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鱼峰区司法局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法治宣传活动
文傅永新 潘 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开展“为民办实事”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坚持法治宣讲主体多元化。结合不同对象特点,分类别、分层次、分时段选好法治宣讲员,因时、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群体,邀请防毒禁毒、未成年保护等方面专家学者展开宣讲;针对辖区居民群众,邀请在婚姻家庭、侵权责任、征地拆迁上具有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进行宣讲;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邀请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坚持宣讲受众层次丰富化。把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基层的方方面面,注重了解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企业管理者等受教育主体的学习生活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身边法”的学习和宣传。鱼峰区司法局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把社区服刑人员也纳入法治宣讲重点对象,做到宣讲不留死角。
坚持法治宣讲内容多样化。以群众实际法律需求为标准,内容涉及群众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法律理论到法律实践,不断扩大辖区群众法律知识面,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
鱼峰区司法局自2014年起已连续开展了三年“为民办实事”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累计为群众放映法治电影60场,开展法律宣讲15场,受众人数7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