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苗岭
国内学界对理性选择理论的误解:一个初步反思
刘伟 苗岭
理性选择是国际主流政治学界的研究路径之一,但国内学界不仅少有这一路径的经验性研究成果,还广泛存在着对于这一路径的误解,较为典型的有:不理解其背后的科学哲学观而对理性人假设进行批评,在不了解理性选择路径的发展的情况下怀疑其适用范围等。这些误解反映了国内学界对国际主流学术界动态缺乏了解、本土学者方法论训练上存在不足、学科学术规范不健全等更具普遍性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人才培养过程入手,也需要对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进行反思。
理性选择;理论误读;学术反思;学术规范
自《民主的经济理论》(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这具有一里程碑意义的著作出版之后,理性选择成为国际主流政治学界一个重要的研究路径,并在随后的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以各种形式和变体在许多研究领域取得了丰富的成果。据Marsh和Savigny的统计,政治学最经常被引用的35本专著里有13本(占37%)采用了理性选择路径,美国最权威的两本政治学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Science”和“American PoliticalScience Review”在1997—2001年间分别有15%和21%的文章采用了理性选择路径。①与美国政治学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政治学界在对理性选择这一路径的理解与应用上存在一些问题。刘骥注意到,虽然国内政治学界并不缺少引介理性选择路径的综述类作品,但是采用这一路径的经验研究成果却非常罕见。他认为,中国政治学者意识形态与政治敏感性以及中国政治学学科规范的缺失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②
本文则针对国内学界在理性选择这一路径上存在的广泛误解现象,指出一些国内研究者具有代表性的误解。这些研究者发表的文章或是罔顾理性选择路径的内在逻辑,以主观臆断批评自己心目中的稻草人;或是无视理性选择路径几十年来的发展,重复从一些二手文献或译著中得来的刻板印象。这一现象也不是学科不健全时期的短期现象,因为这些误解在近几年的一些文献中仍在不断出现。应当指出的是,本文所涉及的范围是国内政治学界。本文对“理性选择路径”采取广义的界定方式,即用经济学方法对政治展开的研究。这包括了被称作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大部分内容,也包括如今的新政治经济学常用的博弈论模型等。
理性选择路径的出现受益于新古典经济学,在方法论上也秉持了与新古典经济学一样的个人主义,以及与此相连的理性人假设。方法论个人主义将理性的个人看作唯一的行动者和一切社会科学分析的出发点,认为个人应该是社会科学分析的基础,任何集体性的分析对象都能被化解为对个人行为的分析,而方法论集体主义者却认为存在着不可化约的社会事实和结构,这些事实和结构无法完全被化约为个体行为。这一争论到今天也没有完全平息。不过在中国学界,方法论个人主义有时受到的却是道德上的指责。批评者指责:“经济人的概念就会导致一种结果,那就是否认公共领域的独特性,否认公共利益的价值内涵,否认人的精神、道德等一切主观追求对于公共领域中的公共性的维持的意义。”③“多数方法论个人主义者最终都走向价值观个人主义……因为价值观个人主义是西方社会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是资产阶级为之奋斗和追求的目标,符合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展原则,他们在运用方法论个人主义进行科学研究的时候,价值观个人主义左右着他们的基本价值判断。”④“相对于方法论整体主义来说,方法论个人主义更容易导向价值观个人主义。”⑤
从这些评论可以看出,这些批评者似乎认为方法论个人主义与理性人假设会导致对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的价值观的提倡。这种批评显然对学术研究的理解有误,道德教化不是实证研究所应承担的功能,是否能为社会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也不该成为实证研究的评价标准之一。方法论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论,本质上是价值中立的,而理性人假设作为一种研究假设,其功能是在其基础上建立有价值的实证理论,假设本身不意味着对某种价值观的肯定。
与此批评相关的是对理性人假设的另一种批评:理性人假设,尤其是政治生活中的理性人假设不符合现实。这些批评者认为,个人在政治生活中理性自利的假设是错的。在政治生活中,人们的动机是多样化的,理性选择理论家简化了人的行为动机,未能看到政治生活中常常出现的利他行为。⑥
实际上,类似的批评不止发生在理性选择路径上,它也是对主流经济学的老生常谈。自以亚当·斯密为奠基人的古典经济学诞生以来,以理性人为分析起点的经济学思想就遭到了制度历史学派的猛烈批评。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就发生了一次有关主题的论战,进攻方是经济学家Lester。Lester对理性人假说提出了类似的质疑(不过他半个世纪前的工作也比今天国内学者的一些批评要严谨得多):如果按照理性人假说以及由其推导出的边际理论,企业主会按照“边际成本等于收益”的方式进行决策,但他通过问卷调查证明了企业主在进行决策时实际上并不使用“边际成本等于收益”的方式,由此他对理性人假说和建立在其基础上的经济学提出了挑战。⑦这场论战另一方最重要的文献出自新古典经济学家Friedman。深受逻辑实证主义影响的Friedman借用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对理性人假设进行了重新表述。他认为,假说只是对繁杂的现象进行概括性描述的方式之一。对假说进行取舍的标准不是它的真假,或是多大程度地符合现实,而是由此假说建立的理论的预测价值。⑧
因此,理性人假说被经济学家广为接受,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其真实性,而在于和其他种种人性假说相比,它提供可以接受检验的理论与预测成果:尽管企业家并没有按照经济学家的理论分析工具进行决策,但经济学家使用这些理论得出的结论却能预测企业家的行为。
由经济学家带入理性选择研究的,除了理性经济人假设,还有其背后“方法论工具主义”的科学哲学观念。理性选择理论的奠基人Downs在其著作中也明确了自己的这一立场:经济学家必须假定人类行为具有某种秩序。不存在先验的理由假定这一秩序是理性的,但既然我们的模型按定义是研究理性行为的,我们也采纳这一假设。⑨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看出,国内许多所谓突破了理性人局限的假说,诸如“比较利益人”⑩、“政治理性人”⑪确实可能比“理性人假设”更加贴合现实,但是这些假说的提出者不能将自己的假说进行操作化,他们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人的决策在何种情况下是自利的,何种情况下是利他的,何种情况下又会受到情感因素的支配。解决不了上述问题,我们就无法在这些更加贴近现实的假说之上提出完整而自洽的理论,更无法对现实作出预测。
实际上,自理性选择路径进入政治研究以来,西方学者早已讨论了理性人假设的各种问题,比如“信息不充分”、“情感”、“偏好来源”等问题。中国的研究者通过独立的阅读和思考,得出了与一些西方研究者相近的结论,这本身证明了这些研究者的能力。但令人惋惜的是,学术应该是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的发展,应是一种积累性的成果,而上述研究者未能了解西方学界同行的研究动态,重复地讨论、争辩着一些西方学界早已充分讨论的问题,这无助于这些学者用自己的智慧推动中国的学术进步和积累性成果的产生。
在国际学界,人在政治行为中表现出的某些利他行为实际上早已被理性选择理论家纳入到模型中。下面笔者将以理性选择理论对“投票悖论”的研究为例,解释理性选择路径中理性人假设的发展与变化。
“投票悖论”产生于Downs对投票行为的分析。按照Downs对选民投票行为的分析,一次投票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为:心仪的候选人当选带来的效用与另一候选人当选带来的效用之间的差额,乘以自己一票可能改变整个选举结果的可能性。在大范围的选举中这一可能性如此之小,以至于投票所带来的边际收益是非常非常低的。⑫那么,为什么这么多选民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来投票呢?Riker和Ordeshook认为,投票行为本身(而非结果)为选民带来的满足感应该被算作投票收益的一部分,它们包括投票对自己内心道德感的满足,投票行为产生的对政治体系的归属感等。⑬Fiorina继续发展了Riker和Ordeshock的工作,强调了投票的“表达性”价值。⑭随后的一些文献将“利他”与“社会认同”等要素加入了投票的计算模型中。⑮实际上,大多数理性选择理论家只假定在偏好既定的情况下,理性人会选择最优方案实现自己的偏好,而偏好本身则被看作一个外生变量,其内容如何并不在假定的范围之内。Goldfarb和Sigelma在一篇关于理性选择的投票理论的文献综述中提出:理性选择理论家所接受的“理性”概念实际上是目前的经济学界一般所使用的“简单理性”(thin rationality),这种版本的理性概念只需要满足:(1)偏好是内在稳定的;(2)行为者的选择符合其偏好。Goldfarb和Sigelma认为,在这种简单理性的假定下,“公民责任”、“利他”等动机都能被融入理性选择的投票模型中。⑯
综上所述,以理性选择的理性人假设不符合实际为理由的批评,反映了批评者对理性人假设背后方法论的陌生,也反映了他们对理性人假设的内涵缺乏充分理解。
另一方面,中国学者对理性选择路径研究中国政治的适用性展开了质疑。确实,理性选择理论的普遍主义雄心引发了一系列争论。⑰不过中国学界针对其普遍主义倾向却提出了另一种质疑:理性选择理论不适用于文化、政治上不同于西方的中国。⑱
实际上,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差异并不足以否定理性选择路径对中国研究的适用性。首先,文化上的差异完全可以放入“偏好”这一变量中被处理,如上文所述,“利他”、“社会认同”等非完全自利性的偏好实际上可以与理性选择路径相容。即使处于不同文化环境中的人的偏好并不相同,我们依然可以假定他们都会用最小的成本来追求自己的偏好(虽然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其他路径和学科的研究来补充“偏好”的内容)。
另外,若用文化多元性质疑理性选择路径的假设,那么我们就需要太多的特例假设来为理性选择理论增添补丁了。如果说中国人的文化与西方文化存在差异,因此不适用于理性人假设,那么在研究南方或北方中国人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还需要增加一些限制条件呢?另外,所谓西方文化也不是铁板一块,欧陆与英美人文化的差异是否需要我们再作出不同的假设来分别处理呢?这一辩护并非否定文化差异的存在,不过是为了提高理论的解释力,在简单理性的假设下,文化差异这一干扰变量在很多时候可以被忽略。
此外,在政治学研究中,一些传统的文化解释往往源于印象主义与直觉,经不住实证检验,而一些理性选择路径的研究则能提供更加完整的因果链条。例如对于美国南北战争前民主制度的稳定性,一些历史学家倾向于政治文化的解释,他们认为美国政治文化中的地域主义以及对中央政府的不信任是南北战争前美国维持脆弱而稳定的联邦制的原因。这种解释依赖于这样的假设:只要选民对政府的形式(联邦制)、权力范围的大小(小政府)抱有共识,这种政治共识就能转化为相应的政治现实。然而,Weingast认为,这种解释站不住脚:尽管多数选民都对中央政府抱着怀疑态度,但是另外一些议题会分裂南北方选民的共识,比如关税和奴隶制等,而选民会为了这些议题努力控制全国政府,从而导致民主的崩溃,正如南北战争时期所发生的。而Weingast认为,理性选择的视角能给我们提供更好的解释,在密苏里妥协(Missouri Compromise)这一方案下,一种稳定的均衡达成了:美国南北部都有能力在参议院互相否决对本区域不利的法案,这使得南北双方都有动机和能力维持现有的联邦制体系,不谋求分离也不通过联邦政府以另一方的利益为代价达成自己的目的。这种出于理性选择的解释可能比诉诸政治文化的解释更加有力。⑲
用制度上的差异质疑理性选择理论的适用性,实际上也忽视了理性选择路径几十年来的发展。虽然理性选择路径初生时的研究主题主要是议会民主制下的政治现象,如选举、利益集团及议会联盟等,但随着其发展,现在的理性选择路径早已突破这些旧有领域,其研究方向已涵盖大多数政治科学的重要主题。与议会民主制不同的威权政治在理性选择研究者眼里也早就失去了神秘感。Tullock⑳是这一主题的开创者,随后涌现出了一大批旨在关注威权政治内部逻辑的文献。㉑用政治制度的差异来否定理性选择路径的适用性,说明批评者对于这些学术动态缺乏了解。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近些年来,中国学界已有不少文献采取了正规模型的方式研究中国政治现象,不过这些文献多出自经济学家之手,并发表于经济学类刊物,乃至统计和计算机科学类刊物中。
至此,笔者已经指出了国内学界对理性选择路径一些较有代表性的偏见,并对其进行了回应。若是将这些误解与理性选择路径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作对照,我们可能会感到更加遗憾。理性选择路径发展至今,已经不再只是少数经济学家的游戏。在整个政治学科中,有关理性选择路径方法论的争论似乎已经平息,大部分学者也都接受了这一路径的地位,挑战针对的则是具体的研究,而不再是对这一路径本身的争论。另外,理性选择路径自身也对自己的传统有所突破。比如,一些使用博弈论的学者已经突破了方法论个人主义,而是引入阶层、政党等作为博弈主体。正是由于理性选择路径的发展,以及其与政治科学整体的深度交融,使用理性选择路径进行研究的政治学家越来越多,而对理性选择路径整体的评论与质疑则越来越少。
因此,对比国际学界理性选择路径的蓬勃发展,国内政治学界对理性选择路径的误解则反映了一些更为普遍的问题。
首先,一些国内学者对理性选择路径的质疑来源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方法论个人主义和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的不兼容,导致了一些学者质疑方法论个人主义背后的价值偏好。㉒另外,理性选择路径常常被认为带有保守的意识形态偏好,这种印象来自于理性选择路径中的一个分支: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针对政府在干预市场时出现的“政府失灵”现象,产生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因此令人印象深刻。因此,不难理解一些公共选择理论家重视市场作用,鼓吹减少政府干预经济的取向遭到了一些中国研究者的警惕。然而,公共选择理论只是理性选择路径中的一个分支而已,理性选择路径的应用远不止于此。在其他的研究领域中,一些抱有左翼意识形态偏好的作者也使用理性选择模型,如Adam Przeworski、David Laitin、Amartya Sen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新马克思主义者也开始使用理性选择路径,这导致了一个新马克思主义流派——理性选择马克思主义(Rational Choice Marxism)的出现。这说明,作为一种路径和方法的理性选择可以服务于不同的研究主题,这种方法本身并不必然带有意识形态的烙印。
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形态的警惕可以归结于中国政治学界与国际主流学界的交流不够。尽管国内对国际学界的新方法与新成果也时有引进和介绍,但在实际研究中,中文政治学界依赖二手中文文献以及译著的缺陷没有被完全克服。很多中国学者对国外理论流派的印象局限于一些已翻译的经典理论著作,或是一些二手中文文献的介绍,并不了解国际学术界的最新动态。能佐证这一点的是,在笔者引用的国内综述类作品中,一些已有中文译本的著作被不成比例地引用,如《同意的计算》㉓、《民主的经济理论》㉔、《公共选择理论》㉕、《理性选择理论的病变》㉖乃至一本国外政治学专业高年级本科生教科书《政治科学的理论与方法》㉗。正是这些译著和一些(大量参考这些译著的)二手中文文献塑造了中国学者对理论流派的刻板印象,妨碍了国内学界对国际学界动态的认识。
此外,这也反映了中国本土学者在方法论上存在不足。尽管近些年来的政治学人才培养开始注重定量与统计方法的教授(这也导致了采取定量方法的实证研究成果的增多),然而理性选择路径的基本方法论却是当前中国政治学训练中所欠缺的。无论是在招生还是课程设置上,政治学专业实际上还是被看作文科专业,现代政治科学研究中越来越重要的数学方法、统计学方法以及逻辑推论的需求无法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被满足。这直接导致了国内政治学界研究成果的失衡:规范研究多,实证研究少,即使是对于实证研究理论,也存在重理论思辨、轻经验检验的倾向。(这一现象也早已被其他学者认识到,如景跃进和王国勤㉘)缺少应用理性选择路径所需要的方法论背景,也没能真正理解其内在逻辑,对该路径的“批评”就容易流于人云亦云的刻板印象乃至主观臆断的层次。
学术规范的不健全也是这些误解得以产生的重要原因。对国外学术界动态进行介绍的一些文章中出现了大量不符合学术规范的现象,比如通篇只引用少量外文文献,没有引用该领域的关键文献,大量引用无关文献等。甚至有一些所谓“文献综述”的作者,并没有亲自阅读任何一手研究文献,而是在国内综述的基础上进行“再综述”。这一现象并不是学科建设不成熟时期的特殊现象,也不只出现在理性选择路径上。如,一些发表时间较近的介绍新制度主义的综述性文章中,这类现象仍然广泛存在。㉙这种所谓的“文献综述”无法为学术界提供有价值的积累性知识,只能人云亦云地传播偏见。
值得澄清的是,虽然以上所述的问题较为广泛地存在着,但是若忽视一些优秀的研究成果,那么未免也有以偏概全之嫌。近年来一些国内学者的综述性作品展现了作者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对国际学术动态的把握,较为完整地介绍了一些国际学界的相关理论发展动态。仅以笔者有限的视野就注意到了邢瑞磊㉚、高春芽㉛等青年学者的作品。这些进步值得肯定,但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些进步而忽视上文提到的更加普遍的问题。
弥补国内学者普遍的方法论缺陷不是朝夕之功。近些年来,随着一些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博士的引进,整体上来说国内学者的方法论背景有所提升。但是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单纯的人才引进还不够。要真正提升本土学者的方法论功底,还需要从本土人才培养做起。据笔者了解,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已经有针对硕博士生的建模分析课程。随着国内学界重视程度的提高,这一问题也许最终能够得以解决——尽管需要耗费一些时间。
另一个建议则与国内研究生的评价指标有关。笔者注意到,上述不规范的综述类文献有许多都是由硕博士研究生撰写的。然而,在国际主流学术界,已发表的独立成篇的文献综述大多由具有丰富研究经验的学者撰写,这是因为要对相关学术现象作出有价值的整理和评价,必须对相关领域乃至整个学科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唐世平教授在他的博客文章《关于中文期刊中“书评”和“文献综述”类文章的倡议》中指出,这应该是因为国内高校大多对研究生发表论文有硬性的要求,而许多研究生实际上还没能选定自己具体的研究方向,或是还没有能力独立开展实证研究。为了完成这些硬性指标,一些研究生选择了写作“更容易”的文献综述类论文。就这样,大量不符合学术规范的低质量的综述类文章流入了学术界,拉低了国内学界的整体水平。笔者认为,唐世平教授的两个建议是可行的:一是提高期刊对综述类作品的发表门槛,一是取消对在校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
总之,澄清国内政治学界对理性选择路径的误解,只是政治学发展和进步过程中很小的一步。而解决这些误解背后的问题,促进国内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丰富实证研究成果,健全相关学术规范,才是对国内学界真正严峻的挑战。这需要时间,也需要学术界共同的努力与合作。
注释:
①D.Marsh&H.Savigny,Political Science As a Broad Church:The Search for a Pluralist Discipline,Politics,2004,24(3),pp.155-168.
②刘骥:《找到微观基础——公共选择理论的中国困境》,《开放时代》2009年第1期。
③张康之:《公共行政:“经济人”假设的适应性问题》,《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④㉒郭小聪:《制度分析的方法论评价——兼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的方法论特征》,《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⑤曹芳:《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方法论评述——兼论其在中国政治学中的适用性》,《学术论坛》2009年第11期。
⑥张晒:《理性选择理论:优势、局限性与可能出路》,《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方福前:《“经济人”范式在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得失》,《经济学家》2001年第1期;褚松燕:《一种政治学研究范式的局限——评公共选择理论》,《天津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陈庆云、曾军荣、鄞益奋:《比较利益人:公共管理研究的一种人性假设——兼评“经济人”假设的适用性》,《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6期;汪波:《政治学基本人性假设的再探讨——论“政治理性人”的基本逻辑》,《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张旭霞:《理解公共领域:从“经济人”到“公共人”》,《行政论坛》2004年第2期;吴金群:《行政人是“经济人”还是“公共人”:事实与价值之间》,《探索》2003年第5期。
⑦R.A.Lester,Shortcomings of Marginal Analysis for Wage-employment Problems,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46,36(1),pp.63-82.
⑧M.Friedman,The Methodology of Positive Economics,in M.Friedman(ed.),Essays in Positive Economics,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3.
⑨⑫A.Downs,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 New York:Harper&Row,1957.
⑩陈庆云、曾军荣、鄞益奋:《比较利益人:公共管理研究的一种人性假设——兼评“经济人”假设的适用性》,《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6期。
⑪汪波:《政治学基本人性假设的再探讨——论“政治理性人”的基本逻辑》,《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
⑬W.H.Riker&P.C.Ordeshook,A Theory of the Calculus of Voting,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968,62(1),pp.25-42.
⑭M.P.Fiorina,The Voting Decision:Instrumental and Expressive Aspects,The Journal of Politics,1976,38 (2),pp.390-413.
⑮J.H.Fowler&C.D.Kam,Beyond the Self:Social Identity,Altruism,and Political Participation,Journal of Politics,2007,69(3),pp.813-827;R.Jankowski,Altruism and the Decision to Vote Explaining and Testing High Voter Turnout,Rationality and Society,2007,19(1),pp.5-34.
⑯R.S.Goldfarb&L.Sigelman,Does“Civic Duty”“Solve”The Rational Choice Voter Turnout Puzzle?Journal of Theoretical Politics,2010,22(3),pp.275-300.
⑰格林、沙皮罗:《理性选择理论的病变:政治学应用批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M.P.Fiorina,Rational Choice,Empirical Contributions,and the Scientific Enterprise,Critical Review,1995,9(1-2),pp.85-94.
⑱曹芳:《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方法论评述——兼论其在中国政治学中的适用性》,《学术论坛》2009年第11期;曹芳:《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中国政治学中的适用性分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杨龙:《新制度主义在中国的局限性分析》,《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6期;张晒:《理性选择理论:优势、局限性与可能出路》,《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⑲B.R.Weingast,Political Stability and Civil War: Institutions,Commitment,and American Democracy,in R. Bates et al.(eds.),Analytic narrative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8,pp.153-155.
⑳G.Tullock,Autocracy:Springer Science&Business Media,1987.
㉑R.Wintrobe,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Dictatorship(Vol.6),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B.B.de Mesquita,The Logic of Political Survival,MIT Press,2005; D.Acemoglu,J.A.Robinson&T.Verdier,Kleptocracy and Divide-and-Rule:A Model of Personal Rule,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2004,2(2-3),pp.162-192.
㉓詹姆斯·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政治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㉔安东尼·唐斯:《民主的经济理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㉕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㉖格林、沙皮罗:《理性选择理论的病变:政治学应用批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㉗大卫·马什、格里·斯托克:《政治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㉘景跃进、王国勤:《政治学恢复以来的方法问题:研究取向的引介及反思》,载邓正来、郝雨凡主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三十年:回顾与前瞻》,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8—312页。
㉙李垚垚:《“结构—行动”关系下的新制度主义》,《学理论》2015年第1期;刘晓靖:《新制度主义视角下公共利益实现的途径分析》,《学习论坛》2014年第8期;崔雯:《试从新的视角解读新制度主义——基于本体论、认识论和元理论层面的分析》,《湖北社会科学》2012年第10期;李凤翔:《理性选择理论述评》,《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36期;国晓光、宋博:《当代西方政治学方法论的演进与变革——行为主义、理性选择与新制度主义》,《理论观察》2011年第5期。
㉚邢瑞磊:《理解理性选择理论:历史、发展与论争》,《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㉛高春芽:《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方法创新与理论演进》,《理论与改革》2012年第1期。
(责任编辑 刘龙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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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005-06
刘伟,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2;苗岭,武汉大学拉丁美洲及加勒比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