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春节不在岗就可能下岗

2017-04-11 22:09丁玉宝
读书文摘 2017年4期
关键词:公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丁玉宝

追溯到民国初年,不论是除夕还是大年初一,政府各个机构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时,若是发现有公务员不在岗,这个人可能就要下岗了。

1912年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曾宣布废除旧历改用国历(公历),并决定把公元1912年定为中华民国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为民间习惯使用农历,仍然把农历正月初一当作传统“新年”,所以袁世凯上台后,便把农历正月初一即传统“新年” “春节”改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又再次颁布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国历,废除农历。为了雷厉风行贯彻这一命令,政府还规定机关、学校、商店不得在春节期间擅自放假,否则就要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的制裁和处罚。尽管政府企图用行政手段来制止民间过年,但是老百姓并不买账。于是,民间便出现了“禁令自禁令,过年自过年”的情景。

政府虽大力提倡国历,可公历新年,只有政府机关相互拜年,民间则冷冷清清。反观春节时民间却热闹异常,许多商人在春节时也关门谢客并贴上传统的春联。国历在民间也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社会日常生活还是沿用农历。

1930年1月2日国民党的 《上海党声元旦特刊》 发表 《推行国历废除旧历的工作》,也承认国历推行艰难,“习俗相沿,积重难返”。鉴于此,1934年初,南京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农历,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

從此,民间又可名正言顺地过农历春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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