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合作: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劳动监察动态】
栏目合作: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为提前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10月16日,乐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安排部署了专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会议要求,专项检查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专项检查深入建筑工地的机会,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同时要加强部门协作,人社部门应主动与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最后,还要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另外,还要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直发率”和“建账率”工作,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9月26日,雅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座谈会在雅安召开。各县(区)人社局分管局领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市局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全省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相关工作,各县(区)人社局做了交流发言。雅安市就业局局长李明基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表示,雅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人事调解仲裁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其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势而为,有力有序有效地解决了大量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逆势而进,改变了过去按部就班、原地踏步的工作状态,逐渐形成了你追我赶、小步快跑的燎原态势,仲裁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值得肯定。
泸州市龙马潭区劳动监察大队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难,案件办理难的问题,同区公安分局无缝配合,建立了“事前介入、事中沟通、事后通气”的工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1月至9月,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区公安分局通过“行刑”衔接,互相配合,合力开展追逃,到陕西、成都等地抓回嫌疑人2人,区公安分局移送起诉1人,逮捕1人,取保候审2人,刑事拘留2人,上网追逃1人;共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件,涉及农民工1114人,金额1854.7285万元,有力打击了欠薪者的违法犯罪行为,效果显著。
10月13日,泸州市古蔺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第三季度联席会议在该县人社局会议室召开。会上,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罗畅就古蔺县1月至9月开展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做了小结,并按照属地原则和项目主管部门将今年接到的投诉案件进行了归类。大队长冯贵刚领学了《古蔺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分项解读了“三个100%”要求,即:部门或乡镇所属工程项目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达100%、部门或乡镇所属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比例达100%、部门或乡镇所属工程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银行代发制度达100%。会议还邀请邮政银行等金融单位代表介绍了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流程及优惠政策;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和工会代表则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县人社局局长罗庆对全面落实三个100%的重要意义作了强调,并就十九大期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出了“讲政治、清家底、早谋划、重落实”12字要求。
【成果播报】
国庆八天假期,南充市仪陇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值班坚守岗位,并及时处理化解多起劳动保障纠纷,处理一起建筑工地讨薪投诉,安全平稳地完成了国庆期间劳动保障工作。10月5日,王文飞、谭碧芳等16人到大队投诉举报,称他们在该县鸿德驾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做木工,工程于4月底完工后,拖欠他们工资共计9.64万元。木工班组长代浩当时承诺在6月底前结清工资,但到期之后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现如今拨打其电话均无人接听。接到投诉后,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赴该项目部对相关责任人及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总包单位已将所有工程款足额支付给代浩,但代浩将部分工程款垫支于其他所承包项目中,导致出现此次工人工资拖欠情况。根据已取得的有关证据,大队当即对该项目总包单位及代浩本人出具限期责令整改书,要求于一周内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最终,该笔拖欠工资于10月8日支付完毕。
8月31日中午,南充市营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县政府值班室紧急电话,称某项目工程现场有60多名农民工讨要工资。接警后,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监察员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经查,该工程为政府工程,承包给了华北铁建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鸿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建设)为劳务分包单位。鸿源建设按平米将工程转包给自然人梁某,梁某又将此工程转包给自然人张某,由张某负责招农民工入场进行施工。鸿源建设称工人于2014年10月21日进场,同年12月4日撤场,12月6日张某带领工人前来讨要工资,双方就工程款事由协商未果,随后张某失去联系。鸿源建设承诺于2014年12月7日上午支付工资,但未兑现。经过长时间等待,工人情绪激动,最终导致本次讨薪实发事件的发生。因张某失踪且带走了工人考勤表、工资表等相关资料,致使鸿源建设与现场工人在考勤、用工量、工资标准上分歧较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了辖区的稳定和谐,监察人员加紧协调劝导,终于在9月7日21点促成鸿源建设与工人代表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约定于9月9日14点前在项目部支付工资。为保障工资的顺利发放,大队在9日下午派出2组监察员到达现场与住建局及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监督工资发放,有效维护了现场秩序,最终为6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