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民族村落保护规划研究

2017-04-10 17:45胡勇明
四川建筑 2017年2期
关键词:村落民族历史

胡勇明

(遂宁市第四批援藏工作组 , 四川理县 623100)



脱贫攻坚民族村落保护规划研究

胡勇明

(遂宁市第四批援藏工作组 , 四川理县 623100)

文章在认真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部署中,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民族村落保护规划为研究重点,为族民“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精准扶贫建议,确保到2020年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参考。

民族村落; 内涵; 缺憾; 保护

1 民族村落的内涵

民族村落是古村落范畴,以中华民族文化为根基的民俗聚集地,承载历史文化传统的较大聚落或多个聚落群体形成的自然村落、村庄区域等,也是传统村落的一种,有的称为历史文化村落或历史村落。中国56个民族,在经济飞速发达的当今,原始生态的民俗村落非常珍贵, 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最根本源泉之一。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我国大多数民族村落既有悠久的历史与深厚文化底蕴,又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优美生态的自然景观遗产,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宝贵遗产。民族村落(传统村落)范围既包括已申报命名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级的历史文化名村,也包括有历史文化价值但尚未申报历史文化名村的古村落,还包括具有优美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的自然村落。需要明确的是,历史文化名村是优秀的传统村落,但民族村落(传统村落)不一定是历史文化名村,民族村落(传统村落)包括大量的历史村落和自然生态村落,民族村落(传统村落)保护的复杂性容易被大众忽视。

2 民族村落保护缺憾

(1)无统一保护,人口流失严重,空心村出现。一些民族村落由于历史性老化导致建筑破败不堪无法修复,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村寨到外面生活或工作,加上大量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造成了许多房子无人居住。愿意留下来的多是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这部分人的消亡,造成人口的急剧减少,产业吸引力下降,人口不断流失。空心村现象加速了传统村落的凋敝和损毁。

(2)地方缺乏科学保护。一些传统村落由于外出打工的族民见识了城市宽敞明亮的高楼大厦和方便快捷的现代生活,于是想急切改变居住条件,无序地新建与翻建住房,造成新建筑与历史建筑、乡土风貌极不协调,破坏了传统村落的古风古貌。

(3)过度旅游开发导致盲目拆旧建新、拆真建假,一些公路铁路项目对村落“开膛破肚”等,也破坏了古村落。传统建筑保护阳奉阴违,随着近年来经济收入水平的明显改善,一些居民迁出原有房屋另行盖房,导致旧房无人居住和修缮,其中部分已破坏、坍塌,成为废墟。部分村庄出现部分无序改建的住房,运用现代建筑材料,和原始风貌不协调,一定程度破坏了古村风貌。

(4)基础设施配套不匹配,人居环境条件较恶劣,道路交通进入性低,基础设施配套滞后,供水管网杂乱裸露,排污系统不完善,垃圾收集点利用率不高,缺乏公厕、照明等设施;缺乏幼儿园等基础教育设施;卫生站条件简陋,人员配备紧缺;基本没有商业配置;公共娱乐设施维护较差,部分已年久失修;图书馆等文化服务设施缺乏。

(5)现代生活方式的冲突与建筑保护利用及传统生活方式的矛盾,导致传统文化失去活态,逐渐褪色。村民积极性不高“守着好地方,过着穷日子”,乡邻关系上丧失凝聚力,村民对上层决策的参与积极性有待调动。

(6)在现代化、乡村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我国民族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在2000年拥有360×104个自然村,到2010年只有270×104个。颇具历史、民族、地域文化和建筑艺术研究价值的古村落,现存村落缩减为 230×104个,村落消亡迅猛势头不可阻挡 。未来社会发展,中国城镇化仍然会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在这样的特殊历史时期,抓紧摸清传统村落的基本情况,加强传统村落保护,避免因错误的观念、短期的开发利益等各种原因破坏传统村落,使传统村落在传承历史文化、保障国土安全、振兴旅游业、促进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无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3 民族村落保护的价值

我国传统村落是六千年农耕文明的结晶,不仅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而且历史积淀深厚、文化个性鲜明。传统村落大多始建于明清时期,有的可追溯到南宋时期。这些村落之所以能保存至今,就在于其具有浓郁的历史风貌、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科学布局的人文景观、精彩纷呈的民族特色。

(1)民族村落是民族的宝贵遗产,也是不可再生的、潜在的旅游资源。传统村落体现了当地的传统文化、建筑艺术和村镇空间格局,反映了村落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

(2)民族村落是维持传统农业循环经济特征的关键。民族村落使农民能够就近就地进行耕作,能够适应当地的气候,能够把当地的土壤、地质和耕种技艺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出许多独具地方风味的传统产品。

(3)民族村落是发展乡村旅游、创新农村农业发展道路的基础。根据实践,凡是坚持保护传统村落、发展农家乐的农村,农民的收入增长都快于其他地区。这些地方已经可以超越“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工业化初级阶段,直接以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来引领绿色农副产品的栽培和生产,实现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相随相伴,走出一条绿色、可持续的农村农业发展新道路。

(4)民族村落是广大农民社会资本的有效载体。民族村落不仅是农民兄弟心理认同的地理环境,同时也是其社会资本的有效载体,更是众多地方方言、风俗、手工艺品、传统节庆等非物质文化的有效载体。

(5)民族村落是散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侨和广大港澳台同胞的文化之根。村落往往成为连接家族血脉、传承族群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广大华侨、港澳台同胞寻根问祖的归属地。

(6)民族村落是国土安全的重要屏障。一些国家和地区对边境地区居民点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这是因为这些居民点在国土安全和领土争端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 民族村落保护规划

(1)传统资源有效保护与传承。村落自然环境、整体格局风貌、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得到科学保护,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村落的地域、民族、文化特色得到彰显。

(2)人居环境改善。村落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积极引导村民开展传统建筑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改善居住条件,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3)发展能力提升,村落形成特色产业。村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民生状况进一步改善,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4)规划策略。坚持本土、原真、生态,整体真实的保护,以村民委主体,推动公众参与,避免主观设计,实事求是,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项目落实,注重可操作性,保护与发展相融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相兼顾,可持续发展原则。积极修复传统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以景化居,以居立景,立足文化旅游观光与活态保护相结合复合型旅游地,打造成为“文化生态灵魂、幸福美丽扶贫示范村”。

(5)村落及其附近农田、果园等自然环境为对象。重点对村落空间格局、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历史环境要素以及上述方面之间的关系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传统村落的保护注重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改善居住环境为前提,在保护过程中能够保证居民的切实参与以及能否在保护干预工程上达成基本共识。“景居”的一体,村落实现活态保护,以保证居民参与和保护规划同步,实现文化的动态传承。

(6)整体保护。考虑人工建成环境与生态农业区域自然环境的关系。综合考虑区域、街巷、地块、建筑等各个层次的保护问题,综合考虑“实”的建筑形态与“虚”的空间肌理的关系问题,坚持风貌保护的整体性。小规模、渐进式的原则面对大规模改造的弊端,小规模改造的方式具有灵活性、有利于公众参与、资金流向和建筑环境质量控制,能经济适用地满足居民的现实住房要求,缓解社会矛盾以及保护历史文化环境的优点。居民参与政策导引、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等措施,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让传统风貌的保护成为每一个居民的自觉行动。

5 民族村落和非遗并重

既要保护和传承有形的村落,又要继承和弘扬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求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辉映,相互烘托,共同反映传统村落的历史。保护好传统村落整体历史环境及风貌,即依法保护好村落内现存的空间格局、街巷河道、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物质文化遗存,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戏曲、传统工艺、传统产业、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存。遵循“可持续发展”规律,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既合理保护,又科学发展,使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延缓衰老,同时将传统村落的文化资源充分利用,以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

6 实践建议

(1)依据保护内容,理顺规划层次,确立保护重点,构建保护框架。依据传统村落保护的现实需求出发,本着统筹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实行分层次与分级保护:建立村域——历史村落——核心保护区——历史遗存4个层次的保护体系;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进行分级保护。

(2)拓展保护规划技术路线,构建“社会复兴、空间复兴、经济复兴”三维一体的保护观。将保护看作是依赖于历史文化资源的一种特殊的复兴方式,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技术平台,实施积极保护、整体复兴、科学管理机制和技术平台,实施积极保护、整体复兴、科学管理的策略,平衡保护与发展的策略,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利益,实现保护的真正目的。

(3)引入“景居”与“旅居”模式,景居活态保护,突出乡土遗产保护景居,避免“景居”与“旅居”分离,引导活态保护建设,改善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提升文化遗产保护觉悟和文化层次,对规划区实现动态保护。旅居资源开发。旅游与居住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科学规划,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村落的山地、水系等地文景观类资源,风景河段、泉等水文景观类资源以及风景林、观赏花草和原始植物群落等生物景观类资源,要加强保护,限制对重要自然遗迹的旅游开发,严格控制人工旅游设施的建设规模与数量,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施,要限期拆除,并对旅游开发区进行严格的环境管理。

(4)民居建筑分类及保护。对民族村落范围内的传统建筑实现“景居”式保护,“活态”式呈现,是一种关于建筑保护的“微循环”。让静态的建筑得以动起来,在外表“更新”的基础上,把建筑的商业、观赏功能进行更深层面的改造,把历史建筑再利用,强化公众参与度,同时为公众带来最大效益。保护整体环境,而不是孤立的标本——单栋的建筑;保护生活的场景,包括文化传统、习俗等,传承村落所代表的文化遗存和精神价值;保护作为传承载体的居民,传统建筑更新引导。单体式:单体式是村落中最为普遍的建筑布局形式,相邻建筑按照一定距离退让,构成了村落的街巷空间。院落式:院落式的建筑形式,一般分布于村落中部,围合成不规则的“回”字形空间。目前保存较好的院落式布局的建筑多为旧时贵族及权贵遗留,从这一点也显示了民俗建筑中明显的等级划分。建筑布局经历了由“单体”—“簇”—“群”的变化过程,依据建筑的功能分析,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一般建筑。注意谨慎确定历史建筑,以更好的保护传承,主要为保存完整,能完整展示建筑及文化空间。

(5)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的确定。保护是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及其环境所进行的科学的调查、勘测、鉴定、登录、修缮、维修、改善等活动。修缮是对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进行的保护方式,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改善是对传统风貌建筑所进行的不改变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的建设活动。整治是对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或质量较差的建筑,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传统风貌要求。更新是对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质量较差建筑且无保留价值予以拆除。

(6)严格保护并沿用民族村落内古道、古巷和街巷空间格局,控制过街楼形式、高度、宽度的统一连续,古道、古巷的线形、连续界面,街巷空间高宽比及两侧有特色的建筑物、市政设施等。街巷空间古道、古巷的保护,应及时清理街巷垃圾、粪便等污物,同时材料要保持传统的石板材料,核心保护区内的路面材料禁止使用石板以外的其他材料。街道两侧建筑的外装修、装饰,街道上的市政设施、广告等设计与安装位置应与保护街道的总体环境相协调。 对于部分因房屋损坏,或破坏程度较大的街边地段,或街角场地,采取改建小型休息广场并配以石桌、石凳等小型休憩设施,为村民游客提供便利,配置乡土树种和花卉,营造独具山乡风情的绿化环境,从而达到良好的视觉效果。

(7)古树名木的保护,古树是民族村落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要对古树名木进行严格的保护。民族村落重点保护的百年古树,主要分布在建设控制区内,核心保护区周围。规划对传统村落内20年以上的树木一律禁止砍伐;对50年以上的古树要一律挂牌保护,并设文字说明。重要的古树要专门设立护拦,禁止攀爬和折枝,更不允许砍伐,并随时监控病虫害的侵蚀情况。建立管养责任制和监督机制。一旦有虫害,要及时治疗和处理。

(8)扶贫发展。古今融合、农旅结合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发展思路产业上吸引更多人回村就业、激活人气、旅游主导、现代农业辅助、养殖业特色化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宜居村落,让人能留下来。种植业,特色水果及蔬菜,活化石小农业,畜牧业的农养结合。紧握两大旅游资源:生态旅游资源(山、水、田园)和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文化、观光休闲,度假、劳作体验”主题旅游。形成:“农家乐、民族文化主题馆、农狩牧体验、民族观光”四大核心旅游产品。建筑业态规划建设“旅居一体”及“环境+设施”共存的模式,超出“居”的基本功能,使人居方式更加休闲化、度假化、舒适化,实现集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居住、商贸等融为一体的生态人居。

TU746

A

[定稿日期]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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