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莺莺
(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2)
根据我国地下水污染形成的原因,对地下水污染源进行分类,从工业、农业、自然、生活四个方面依次分析了地下水污染的途径及原因,进一步提出了在我国现今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普遍存在着地下水管理责任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防治技术等方面的缺陷,针对这些问题,分析了地下水环境污染的相关解决措施。
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也不断增长,社会上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急速递增。由于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再加上地表上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也加剧了地下水资源的污染,地下水资源在短缺的同时,污染情况也日益加剧,地下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水污染联合作用,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的水资源危机。因此,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水污染的有效治理刻不容缓。
我国地下水污染源主要有工业、农业、生活和自然污染源四个方面。
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工业污染源,一方面是企业工业生产中没有遵守规定就将未经过处理的CO2、SO2等废气直接污染大气环境,再通过降水渗透入地面对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另一方面是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工业生产中将未经处理的工业酸洗污水、石油化工有机废水等有害废水直接排放,从而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最后主要是企业对于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煤灰、硫铁渣等一些工业废渣,处理方式粗糙,直接地下填埋,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随着降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农业污染源也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农业生产对地下用水的污染除了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等,而这些化肥和农药中大部分都含有硫、砷等有害物质,随着日益累积的过度使用这些未经农作物吸收而剩余的有害物质逐渐渗透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还有就是因为农业生产灌溉需要大规模的用水,若使用已经被污染的地表水资源,那么被污染的地表水资源中的有害物质就会进一步污染地下水资源。
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污染也占地下水污染的很大一部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中产生的废物与废水的数量也随之提升,且我国至今还没有有效的应对生活垃圾及废水的无公害处理措施,只是一味地回土填埋或者焚烧填埋,生活污水也是直接排放,这些不恰当地处理方式使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生活垃圾群中,在污染地表水资源的同时,随着生活垃圾中的有害物质填埋时间的增长也会逐渐渗漏,进而污染地下水。
有些地区的地下水,其本身自然环境中含有有害物质,由于含有高浓度的砷、氟、碘等物质,造成地下水污染。还有一些地区是处在江河两岸,随着地表水被污染,也影响了地下水的水质,如淮河水质的恶化导致两岸地下水取水井的水质严重污染而失去部分功能;还有太湖水域的严重氮、磷污染,导致苏南地区地下水严重污染等[1]。江河水域的地下水污染主要因为其水源距离岸边的远近及地下土质的一些原因。
在有关防治地下水的相关法律条例中,不止在内容上不够完整,没有顾虑到防治地下水工作的方方面面,就连已有的内容都不够严密,相互矛盾。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中规定了地下水资源保护原则,但是并没有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也没有规定地下水资源保护的责任机构,这就导致在进行治理地下水的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互相推卸责任,很难落实切实有效的保护地下水的措施。由于我国基本国情,地下水污染防治由多个部门负责,包括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等,虽然规定了各管理部门的权限,但对于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时,并没有明确的各自责任分工以及由于各部门之间的权限重合也没有相关的调和机制,诸多原因导致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工作难以开展。
我国人口基数的巨大导致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是一个很大的数额,但是由于水资源的价格偏低,导致社会上对于水资源珍贵性的认识不够全面,再加上不正确利用,使水资源的大量浪费与水资源的短缺形成鲜明对比,紧接着就是对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也从侧面导致了地下水资源的进一步污染加剧。
随着地下水资源枯竭和污染逐渐深入人心,我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都加强了对地下水资源的监测工作,但是由于各个部门之间没有相关联系性,使监测地下水项目有较大差异,无法对相关资源进行对比共享,严重浪费了监测方面的人力物力,从数据监测方面来说,相关地下水污染的数据监测又由于数量不充足和分布不够集中,难以应对地下水防治工作的需求,因此,增加地下水监测网点和规范监测分布地点是当前地下水网络监测的重要工作。
地下水污染的过程缓慢也导致了地下水污染的发生不易被观测到,当地下水受到污染时,很难采取切实有效、立杆见影的处理措施,且地下水的治理前期投入会比较大,中间治理的过程又非常缓慢,治理时间长;再加上地表水污染问题的严峻,现象明显,治理也会出现明显的效果,地表水会直接影响社会上的用水。两者对比,难免会使相关部门将工作重心偏移到地表水污染的治理工作上,这种情况下,地下水污染问题在没有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的同时也没有相关明确的法律法规。地下水污染初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后期逐渐恶化,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想象的伤害。
农业污染源的处理措施,在化肥农药的使用上加强管理,大力宣传规范化使用化肥农药的重要性,转变使用者的观念,使他们认识到农药和化肥不是用的越多效果越好,过犹不及,应该根据农作物生长特点及土地营养程度决定农药和化肥的用量,在这个基础上,有关部门也应该研制新型无毒和更加高产的生物型化肥和农药,减少含有有害物质的化学农药化肥的使用。
在城市建设中,因为工业企业生产中易产生“三废”等物质污染地下水,所以应该合理设计工业区的供水水源区,最好是远离生活用水的下游地区。在这个前提下,有关部门应该引导工业企业正确处理生产中的废气、废水和废渣,建立更加有效的污染治理制度,尽量减少污染物质的排放。
生活污染源的处理措施,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及生活废水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首先城市应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制度和生活污水处理制度,严格打击垃圾焚烧、填埋,废水坑、排污水库等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处理措施。同时,定期维护市政排污管网系统,增加对排污系统的管理,以免其损坏而导致有害物质泄漏污染地下水,而城市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堆放地尽量选择在水源地下游,减少对地面水体的污染。
自然原因导致的污染处理措施,沿河两岸的河水开采过重而导致河道水面漏斗所形成的污染的处理措施要点,应该根据相关数据的测量及现实情况的调查分析,制定取水井的位置方案时,应该考虑到如何尽量控制污染河道两岸的地下水的开采。
在解决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问题之后,虽然地下水有一定的自净作用,但是这个过程是非常缓慢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利用未被污染的地表水对地面进行垂直回灌,促进地下水资源的自净进程的加快,同时在水污染治理的工作中,不应该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治理严格区分,一方面地下水和地表水都是自然界水循环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相互影响,相互交换;另一方面,地下水的污染源之一也是由地表水提供的。经过以往的实践证明,将地下水和地表水分开治理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成果[3]。因此,在今后的水资源污染的治理中,应该将地下水和地表水关联起来,综合治理,在考虑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基础上与流域水资源相结合,共同实施治理措施,进行水资源治理过程监管,也可以促进管理资源的优化分配,通过这种措施的应用,可以在水资源满足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可以满足社会经济生活对水资源的需要。
面对地下水污染的严重情况和地下水资源治理技术方面不够完善、管理不够全面等问题,为了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更加健全的治理地下水污染方面的管理规范,并详细规定治理地下水污染时的相关责任分配,为治理地下水污染工作的进行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让地下水治理执法人员做到有法可依、有例可寻。同时,在治理地下水污染的问题中,国家应该大力提倡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相互合作,使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水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等部门在坚守岗位,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综合调节各自对于地下水资源数据的合理有效性,并整理归纳,在大力节省检测地下水数据的人力物力的基础上,促进各项治理地下水污染工作的有效措施的实施,全面保障地下水开采符合规定,污染及时治理,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最后,相关部门可以综合各项数据,建立健全相关地下水水质变化体系,根据水源取水井和特定位置的地下水观测井,掌握地下水资源的变化规律,为进一步防治地下水污染提供良好的先决条件。
地下水资源从另一方面来说与石油是类似的,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生活必需的自然能源,特别是深层地下水,是非常珍贵的。因此,有关企业在制定地下水的价格时,除了考虑地下水的开采和管理成本,还应该充分考虑到地下水的资源环境价值,充分体现地下水资源的稀缺性,可以有效地解决地下水资源开采过度和社会上地下水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当然,地下水资源的价格也不易过高,不然会使这个措施适得其反,会进一步加剧地下水开采的剧烈程度,所以地下水价格的确立,应该通过相关行政部门以及社会上各界的相关数据调研进行综合考虑,全方面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总的来说,水是生命之源,人类的一切生命活动都离不开水,水资源与我们自身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生活都密不可分。但是由于我国对地下水资源的错误观念,没有认识到我国是人均地下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从而导致我国地下水资源严重污染,也使我国地下水资源的短缺越来越明显,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生产,我国有关部门应该对地下水资源的重要性引起重视,提出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战略措施,各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在保护现有地下水资源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地下水资源污染的治理工作,使我国的地下水资源使用可持续进行,为我们的后代留下充足的地下水资源。
[1] 李康晓.浅谈湛江临港工业园地下水环境污染现状及对其的评价[J].城市建筑,2013(6):149-149.
[2] 王强.如何治理城市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对策研究[J].工程技术:文摘版,2016(1):00164-00164.
[3] 高程,尹强舟,胡晓斌.地下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和防治措施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2):15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