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问题的政治经济学研究

2017-04-10 05:29李小云
关键词:土地生产农业

李小云

(清华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6)



● 经济与管理

我国农业问题的政治经济学研究

李小云

(清华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6)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小生产与大生产的关系以及他们在历史上的演变有过深入的探讨。他们把二者放在一定的历史长河中去审视,突破了西方经济学单纯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思考问题的狭隘,论述了这二种农业生产方式并存的历史合理性。本文通过回顾政治经济学对农业生产方式的研究,来分析中国农业生产方式与土地制度的关系,并思考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本文认为“梯度农业发展”是一条可行的思路,即在现有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基础上,根据区位优势、地理环境,有步骤的发展现代农业,同时保留小农经济,做好工商资本下乡的引导和规范工作,保留多种生产方式,进一步推进城市对农村、工业经济对农业经济的反哺。

小生产;大生产;土地制度;现代农业;梯度农业发展

现今我国农村经济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并联发展、叠加发展的关键时期,与以往农村经济发展相比,有新的特征,有不同的外部环境。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处于小农经济与现代化农业并存的局面,如何认识这种局面以及今后的农业发展方向和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本文探索的一个问题。在本文的研究中,将重点探讨现代农业与小农经济的关联,除此之外还要讨论农业生产方式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关系,这是一个经典的话题,又是一个热点的话题,历史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已经讨论过,并且具有持久的理论生命力,更具有当下的意义。

一、农业问题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变迁

恩格斯认为,“人们在生产和交换时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世代又各不相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1]恩格斯的论述旨在说明经济学所具有的历史性和民族性的特点。除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历史性和民族性外,还需要以经济制度研究和制度变革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变革来讲,总结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的经验,通过政府的力量建立市场经济体系。[2]时代的发展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进行时代化的补充和完善。

以农业现代化问题为例,从19世纪时便已经成为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其表现为古典土地问题。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的时期,有必要重新开启一个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维度,重新审视当代中国的土地问题,在一个更为宏观的高度上认识农业现代化。[3]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土地问题的表现维度是不一样的,在19世纪土地问题更侧重于工业化和民族解放;21世纪土地问题更多的表现为生态问题、性别问题及粮食安全问题等。另外,在全球不同的地域,土地问题的表现也存在着差异,在当代西方国家,土地问题主要集中在生态问题上,而在第三世界国家,土地问题十分复杂,既存在作为古典土地问题的解放问题和工业化问题,也包括作为当代土地问题的性别问题、生态问题及粮食主权问题等。[3]

土地问题的研究,需要更加深刻和内涵丰富的理论。因为土地问题存在着各种具有差异的维度,不仅仅是一个收入最大化或者最优化的问题,为此,如果仅仅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所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不完整的。因为土地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二、农业生产方式与土地制度的关系

(一)土地制度对农业生产方式的影响

农村经济的发展,势必与生产方式、土地制度密切相关。土地制度的形成,与生产方式的性质密不可分,而且生产方式与土地制度的关系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时期二者关系的不同。

列宁认为考茨基的《土地制度》一书是自《资本论》第3卷以后当前最出色的一本经济学著作。在此以前缺少一本系统地考察农业中资本主义著作。为此考茨基在第一部分《资本主义社会中农业的发展》填补了这一空白。[4]79考茨基更加关心的不是大量的统计资料和描述性的经济资料,而是试图揭示国民经济领域中经济演进的“基本趋向”,把农业资本主义的各种现象作为一个总过程的局部表现来考察。列宁对考茨基的《土地制度》一书进行点评,意在回应当时俄国民粹派的观点:小农经济的生命力甚至比大农业的大生产还要优越。

列宁批判民粹派抓住了个别现象或援引个别事例,认为民粹派没有把农业生产方式同整个土地制度的全貌以及同资本主义农业整个演进的基本趋向联系起来。而这种做法正是考茨基在《土地制度》一书中要完成理论研究任务,也是其一大特色。

考茨基认为,在英国得到充分发展的租佃制以及在欧洲大陆飞速发展的抵押制,都体现了这一过程:农户与土地的分离。在资本主义租佃制下,这种分离非常明显。考茨基重视现代理论的迫切任务在于研究整个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基本趋向,这一点也是继承了马克思整体研究的方法论。据此,考茨基认为土地与农户的分离就是这种趋向的一种,进而考茨基认为抵押制的积极意义在于历史进步性和在农业资本主义演进中必不可少的作用。[4]94

生产方式与土地制度密切相关,后者表现在土地是否集中上。

在美国,垄断资本集团曾经用各种方式(包括抵押贷款、价格剪刀差等较隐蔽的形式)把家庭农场的土地集中起来办了一些“经理人农场”。后来发现,由于农业风险较大(价格、气候等),农业经营利润相对较低,进而认为让家庭农场继续存在,只有从流通领域加以控制更为有利。美国政府为了大量出口某些农产品来弥补外贸逆差,也采取了保护家庭农场的政策。在资本主义农业最发达的美国,家庭农场仍然是不可忽视的力量。这可能也是一个长期的趋势。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50年代曾指出:“如果说在法国已经开始了一个地产从分散到集中的相反过程,那么在英国大地产又大踏步地走向分散,这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只要资产阶级关系一般地还存在,农业就必然经常地作循环运动,即从集中到分散,又从分散到集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评艾米尔·德·日拉丹‘社会主义和捐税[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341:10。

现实的经验是家庭农场不能摆脱小农的局限性,无法避免大生产的排挤。在农业生产方式与土地制度的关系上,国外有丰富的经验。以法国为例,戴高乐上台后,实行土地集中化政策,60年代政府又通过法令,限制15-25公顷以下的小农场的发展,这使大农场的数量上升。1955年至1978年,农场总数从231万个减至120万个,占地50公顷以上的大农场由7.8万个增至14.2万个。农场的增加,也是土地集中化的过程,该过程法国政府是以奖励和津贴的办法,如给老年农民发给养老金、预备年金(长达35年),并以高价收买等方式鼓励中小农户卖出自己的土地。1978年的120万个农场中,靠自己劳动的占80%,雇用一、二个工人的占18%,雇用一、二十个工人的占2%。论规模,按1975年的分类,20公顷以下的为小型农场,20-50公顷的为中型农场,50-100公顷的为大型农场,中小型农场合计占农场总数的89.3%,拥有耕地58%,`提供农产品占农业总产值的66%。[5]可见,法国家庭农场在集中化过程中,资本主义大农场是极少量的,大多数是现代化的自耕农或小农,他们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可见,集中化之后,家庭农场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家庭农场发展的趋势以及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及多样性,表明马克思关于农业资本主义发展“循环运动”的理论,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丰富了。

许庆等利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和中国农业部共建的中国农村居民问卷调查数据库的相关数据资料,采用了夏普里值的分解方法,他们的研究认为土地细碎化与农民的总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同时,土地细碎化还有利于农民收入不平等的缩小。[6]这表明现有的农地制度起到了公平分配生产资料,缩小农民收入不平等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规模经营的理论所包含的政策建议是违背的。

(二)农业生产方式的比较

马克思研究农业经济问题是以英国为例,而考茨基的研究扩展了这个研究领域,他关注了英国、美国、法国(1892年)和德国(1895年)最近的农业调查材料。[4]79要想在众多的材料中迷失,就需要新的研究思路和视角。

马克思的理论指出,V/C(V=可变资本,C=不变资本)这个比值一般地说有下降的趋势。列宁指出,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中,总体来说V在减少,C在增加。列宁结合德国、法国和英国的农村认可和农村公认的数据,得出人口日渐减少而农业中使用机器却在增加的结论。

表1 不同时期的人口及农业中使用的机器的数量[4]89

国家时期人口(万)时期农业中使用的机器(台)德国1882年-1895年农村人口:1920-1850雇佣工人:590-5601879年-1897年2731-12856法国1882年-1892年农村人口:690-6601862年-1882年-1892年132784-278896-355795

这表明总的历史证明了马克思提出的规律适用于农业。尽管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要复杂的多,并且形式也会多样化。[4]90

在考茨基看来,农业生产中小生产与大生产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意义。他关注资本是不是掌握了农业,资本是不是改变了农业生产形式和所有制的形式,以及这个过程如何进行。考茨基在研究大生产与小生产的时候,肯定了前者在技术上的优越性,但是同时认为不可忽视极其多样化的农业关系。在实践中运用理论规律必须注意这种多样性。这里大生产比小生产优越,是在“当其他条件相同时”。在工业中大生产的优越性规律也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样绝对,那样简单,也只有在“当其他条件相同时”才能保证这个规律完全使用。而农业生产的特点在于复杂性和多样性,要使得大生产具有优越性的规律完全适用,就要受到更加严格的条件的限制。[4]97可见考茨基对于大生产与小生产的关系有着清晰的认识,并对此各自发挥优势的条件有一定的认识和判断,没有陷入绝对的理论主导中去。

如果大生产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为何农民不组织合作社等进行这种生产呢?考茨基认为劳动者集合经营大规模的现代化农业是完全可能的,但是要使这个可能变成现实,就必须“具备一系列经济、政治和文化知识的条件”。小生产者难于转向集体生产,是因为他们的团结性和纪律性很差,因为他们的分散性,以及由于“私有者的狂热”。[4]99可见考茨基对于转向农业大生产的难度是有一定的预料的。[4]99这里考茨基把农民难以发展农业大生产的原因过多的归结于一些主观因素,是否遗漏了客观因素,如发展大生产所需要的投资和风险?

农业大生产只能在一定的限度内具有优越性。这些限度在各自农业部中以及在各自社会经济条件下各不相同的。[4]97考茨基通过举例来表明,在蔬菜业、葡萄种植业和商业性作物种植业等,其中的小生产具有竞争能力。[4]98农业大生产在技术上的优越性如何体现呢?考茨基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小生产能够用什么来同大生产的优越性抗衡呢?考茨基认为是劳动者(与雇佣劳动者不同,他们为自己工作)。其中具体的原因是,考茨基根据一系列关于法国、德国和英国农民生活状况材料,指出了“小生产中的劳动过度和消费不足”这一无可置疑的事实。[4]98而我国农村饲养禽类也是没有把自身的劳动力和饲料等原材料的成本纳入进去,这就造成了相对低成本的优势。

农场主和资本家需要有小农为他们提供劳动力,雇用短工在资本主义农业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的作用。[5]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这些家庭农场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是由于当代农业大生产只在一定的限度内具有优越性,家庭农场作为资本主义大农业的补充,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提供劳动力。[5]

三、工业经济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关注土地问题,需要正视农业与工业的关系,这是解决一切土地问题的关键。这一点从我国建国后历史中可以找到一定历史参照依据。农业为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农业不仅为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资源,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资源。[3]但是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农业的贡献被工业化所取得的成就覆盖了,仅仅有工业化不等于实现了现代化,而我国农业现代化始终落后于工业现代化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不能继续目前这种不均衡的城乡发展态势。

讨论资本主义在农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的时候,马克思指出,无论是工业还是农业中,都大大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进步作用体现在农业的合理化、土地与农户的分离、农村居民从被统治和被奴役的关系中解放出来等,但是也给资本主义造成了新的“困难”,马克思指出,直接生产者的贫困化和遭受压迫,以及资本主义与合理化农业的要求的对立。[4]133

如何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呢,商业性农业的困难是什么呢,考茨基认为是“农村人力不足”,城市把最好的、最强壮的和最有知识的劳动力吞没了。另外,考茨基还指出,地租、继承权的限制、城市对农村的剥削和农村人力不足,这些因素也是“困难”。[4]122工业从农业中夺取最有力、最强壮、最有知识的工人,这是一个普遍现象,不仅工业国如此,农业国也是如此,西欧、美国俄国也是如此。这样以来,就造成了乡村文明与城市文明之间的矛盾。[4]128不过现实的证据告诉我们,消灭城乡对立的思想是一种幻想,或者说在目前看来不切实际。[4]126但是现实中城乡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对立。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这种看法是否正确,还有待检验。

AC在平面构造等深图上不是气水内外边界的宽度,而是代表了气水内外边界深度差,因此可以用FB表示,相当于在两个坐标系下进行了转换,这一点是该方法的关键。

列宁在此基础上认为,城市人口的增加而对比之下农村人口的减少,不仅是目前的现象,而是反映了资本主义规律的普遍现象。社会分工使得愈来愈多的工业部门脱离了原来的农业,经营一定土地所需要的可变资本总的来说是减少了。列宁特别指出,即便是耕种一定面积的土地所需要的可变资本在增长,但是这个现象并不影响普遍规律的正确性,即农业人口的相对减少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转变为绝对减少,而绝对减少的程度取决于资本主义殖民地的扩大。

列宁对于农业经济规律与工业经济的规律之间是否存在根本的差别的问题有所考虑。这是马克思未曾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的经济学问题。[7]回到考茨基的《土地问题》一书中也可以发现相关的探讨,该书隐含着两个重要的问题—为什么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发展采取了一种与工业发展不同的形式;占据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形式能否与前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共存,这种共存对社会形态来说有什么重要作用。

相比19世纪西欧各国,俄国有一个特点,直到20世纪初年,农业在俄国国民经济中仍占有很高的比例。列宁对于农民和土地问题极为关注。1896年至1898年,列宁在研究俄国经济史和经济现状的过程中,写下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他用大量篇幅论述俄国资本主义已经在成长的事实和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不可避免。1915年列宁写的《关于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新材料》,补充了20世纪最初十年的英、法、美、德,特别是俄国的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马克思的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评艾米尔·德·日拉丹‘社会主义和捐税’[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41:52。列宁在20世纪初指出农业中资本主发展的道路只有两条:一是普鲁士式的道路,二是美国式的道路。而事实表明,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农业中资本主义的发展,用暴力消灭小农建立资本主义大农场的道路,早已行不通了;在某些发展中国家还有人走普鲁士式的道路;而合作农场以及其他形式的道路,则属于新的探索,这些都证实了马克思的理论,即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的形式是非常繁多的。

从国外学者的研究中,对于农村土地制度与农业生产方式的研究,值得我们借鉴。考茨基认为农业必然不断地在土地集中与分碎的这个圈圈内打转。[8]196-197农业的大生产与小生产具有互相补充的关系,不仅从理论上还从现实的实践中都找到了依据。小农家庭的劳动力同时在自己或者租用的小块土地和资本主义农场主的土地上耕作,只有这样小农家庭才能勉强维持生计。考茨基指出,“大的土地所有制能够从土地上驱逐一切自有的农民,但他们的一部分又会以小的租佃者资格而重新死灰复燃。”[8]196另外,沃勒斯坦用世界体系的理论来解释半无产阶级化现象。“迫使它们接受甚至推动其权力范围内的进一步专业化,通过使用廉价劳动力和创造(或强化)使这些劳动力得以生存的相应的家庭结构,来降低它们在商品链等级中的地位。”[9]可见,小农经营以及相应的家庭结构,都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果说让农民的劳动力彻底的商品化,使其失去土地进入城市,是不是就是世界历史尤其是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呢?阿瑞吉的研究给出了新的启发,阿瑞吉依据非洲和东亚的经验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不一定要依靠彻底的无产阶级化,半无产阶级化可能对资本更有利,而且“不是自由的市场机制而是强制性采用各种政治手段剥夺了罗德西亚农民的各种生活资料”。[10]可见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我国农民工进城后没有放弃其土地的现实合理性。在农民工没有放弃土地的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研究中,国内有一些研究成果。潘毅等[11]指出大部分国家在经历工业化的过程中,国家一般会为其工人阶级提供住房、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但是在中国,依靠历史遗留的户籍制度,国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逃避了对农民工的这一责任。经济增长前沿课题组提出“低成本工业化”的概念,经济增长前沿课题组归纳为“低价工业化增长模式”;低成本是工业化的核心竞争力,这包括劳动力成本低、土地价格低以及实际税收低。[12]部分地方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通过随意低价征地获取“低成本”土地,侵犯农民土地权利。突出表现是以统筹城乡发展之名,行牺牲农村发展空间之实”。

历史上,法、德关于大生产与小生产孰优孰劣就有过争论。福尔马尔指出,农业的发展规律不同于工业,小生产并不是迅速地被大生产吞并,而是“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里”将具有自己的生命力。现实中中小地产的破产,是货币资本的剥夺等外界因素导致的结果”[13]。考茨基在《土地问题》中集中批判了在农业领域中小生产优于大生产的理论。在考茨基看来,第一,小农生产的优势无非建立在小农家庭的过度劳动和消费不足的基础之上,是以小农家庭的普遍贫穷状态为前提的,并无任何先进性可言。实际上,同样的情况也一度出现在工业领域,家庭手工业依靠过度剥削一度得以在机器大工业的环境中生存。但这种情况只是暂时的,机器大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将最终普遍地战胜家庭生产。第二,并不能简单地从土地经营面积的缩小来说明小生产对于大生产的优势,土地经营面积的缩小也可能对应着土地经营的集约化,即更高比例的资本投入。第三,考茨基指出,极大多数小农家庭并不能依靠土地维持生活,他们依然需要在市场中出卖劳动力。大规模的资本主义雇佣农场是以周边无数的小农经营为基础的,小农经济意义即在于为这些大农场再生产出它所需的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小农数目的增加无非是无产阶级化的另一种形式。

可以说,福尔马尔和考茨基关于小农生产的理论分析算是相当深刻的。不过理论与实践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以贺雪峰的研究为例,对于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及小农经营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证。城市化虽然短时期难以完成,但是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可以在空间上并存,对农村人口来说,不仅仅是城市化重要,而且农村就地发展现代农业同样重要。以我国地方实际经验来看,发展现代农业的企业,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维持其生存至关重要,比较常见的是小农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来弥补或者减少企业的赤字,其他时间可以照顾农田,而企业暂时不支付他们工资,以换取资金链的周转。这表明“半工半耕”不仅发生在城乡之间,还发生在乡村之中,对于那些难以在城市找到工作的劳动力来说,乡村的临时性务工也是一件好事。农业企业的生存,与工业企业通过“低成本工业化”节约成本一样,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节约成本,工业企业是通过压低土地等要素价格等减少成本,农业企业是通过暂缓支付劳动力工资来为企业发展提供一个缓冲。

贺雪峰的研究没有提供政策建议,或者依据他的理论分析,无法为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经济实践提供更深刻的政策建议,或者保持原状,或者只是完善现有的政策。这对于理解未来的农业经济实践或者农业生产方式来说,并没有很大的意义。

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状况

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进步是否是同步呢,这在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城乡相互推动促进既有必要,也是历史大潮流。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从发展战略以及政策导向方面,政府对农村经济给予一定倾斜。不过经济要素转移有其内在规律,它能否与农业经济的特点结合并产生推动的力量与效果,不可一概而论。农业经济发展与先天自然条件有关,也与后天发展战略的选择有关。当前基于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研究较多,这种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新时期我国发展农村经济需要面临的一大挑战或机遇—挑战,是因为劳动力外流,农业劳动力严重缺乏;机遇,是农村土地流转加快,规模经营可以提上日程。代际分工基础上的“半工半耕”对家庭结构的影响进而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影响,原先的小农经济又一次获得了顽强的生命力,现代农业与小农经济并存的现状依然存在。因此,中国农村经济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可以说是真正的农村经济,这一点不同于美国等西方国家,因此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不可完全照搬,这就决定了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道路的漫长性。

历史上关于小农与大农、小生产与大生产优越性的争论,一直存在,不过关于小生产是否必然被大生产所取代,以及社会主义是否有小农存在的空间和保护小农等问题,缺乏一致的意见。考茨基在其名著《土地制度》中也谈到:“有一点是无疑的,那就是在这些争论中,无论德国社会民主党或国际水民主党对于现代农业发展之趋势都缺乏统一的意见”。[15]

农业现代化需要通过科技现代化和产业化等来体现。根据农业部数据显示,201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共7.8万家。平均到每个县是27家,每个乡镇一级单位是1.7家,对于广大农村来说,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数量依然太少,而农村地区对于农产品进一步加工的需求是存在的。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还有一大特点,即区域不均衡,中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最好,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于全国3.0个百分点。即便这样,农业现代化的前景依然不容乐观,充满挑战和困难,而且发展的历程少不了政府的扶持。

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存环境依然充满挑战,这些企业效益好转是以国家降息、减税、清费等政策扶持为前提的。根据农业部数据显示,201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利润总额12908.0亿元,增长5.3%,较2014年上升3.1个百分点,高于工业利润增速7.5个百分点。从企业平均成本看,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3.2元,基本与上年持平,低于全国工业2.9元。[16]

图1 第一批与第三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加总数目表数据来源:农业部数据由作者整理

我国的农业也面临着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产品的衍生品加工链的产品价格提高的压力,面临着生产成本的“地板”和产品价格的“天花板”的双重挤压,部分地区的粮食产量虽然在慢慢上升,但是种植压力较大,农民面临着增收的压力,这就是说,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保证农民增收还是保证粮食安全的双重任务,或者二者是否可以协调。

发展现代农业或者家庭农场,从土地集中的角度来看,根据农业部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3.3%,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67.8%,农户承包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机制初步建立。可以说农地集中在稳步推进。现有的农用地实行的“三权分置”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的一次新的重构,这是制度演变的一个新的逻辑,这个逻辑是建立在基本国情和路径依赖的基础上,并不仅仅是朝着土地集中这样一个方向前进,而是兼顾了多重目标,如在促进土地集中连片和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的桥梁作用,以及在处理土地撂荒方面的监督作用。

我国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不仅仅是农业产业升级的途径,也是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提供示范基地,即进城劳动力回流了,这种劳动力并不是单向的流动。国内以贺雪峰为代表的小农经济派,贺雪峰主张保持当前中国农民工半工半耕的模式。在他看来,既然中国的产业升级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那么维持“半工半耕”模式就具有功能上的合理性。[17]“半工半耕”模式至少可以保证中国劳动力的再生产底线,为中国产业机构的变迁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或者说提供了城市化进程的一个缓冲地。但是这种观点对于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没有积极意义的,城市如何反哺农村,至为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我国土地制度史上的大事件,极大了解放了生产力,但同时也体现的小农生产方式特征,这与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不符合,土地经营权从原来集体统一掌握变为由农户分散掌握,缩小了土地经营规模,这样的制度设计的一大后果就是从土地产权制度上固化了农户与小块土地相结合的小农生产方式,也就是说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与农业生产方式紧密联系。从更深层次表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存在使得土地分散经营与农业现代化之间客观上存在矛盾,进而对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从产权角度进行改革就显得至关重要和有历史意义[18]。为此,如何在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并改变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就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

当前我国农业人口比例高与人均耕地比例低的矛盾,必然要求我们跳出原有的思维框架去考虑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与农村土地制度。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深入剖析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的根源,探讨面临城镇化、农业工业化以及农业产业化的多个进程,如何协调这些进程并保证顺利的实现,需要有针对农业与农村的制度创新。

以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来看,大生产的优越性或者优势因为一些条件不具备,无法发挥出来,短时期看来小生产更具有优势。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看起来充满了持续下去的动力和存在的理由,但是也存在诸多挑战。农村经济中小生产并没有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消亡。不过以目前的态势来看,广袤的农村和数量有限的大生产,都构成了我国农村经济现代化的一大挑战。即大生产的土地面积扩大目前难以做到无限制扩展,反而广阔的土地面积上以及复杂的农村环境下,小生产更适合补充我国农业发展。小农生产在我国农村经济中没有很快消亡,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农业经济学理论不再适用于农业,资本集中规律在我国农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不同于城市的情形。即目前资本集中的倾向和土地碎分化并存。

中国农业经济的现代化,是以政府推动为主要动力,并且通过试点建立现代示范园区,并没有像戴高乐时期的法国那样试图消灭小农,而是在广大农村试图通过涉农的民营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农民增收,提高农业发展的效率,成为扶贫的中坚力量;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民营企业带动了当地农民的就近就业和脱贫。本文认为,仅仅讨论未来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小生产还是大生产,并不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研究的终极目的,要立足于人口的脱贫致富,即发展是为了什么,发展是为了谁?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与外部环境对其支持密不可分,包括产品的销路等。同工业经济发展一样,农业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而且农业生产产品的非同质性和受自然环境的影响,使得大面积的推广难度较大。

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又是农业社会化的过程,农业社会化是农业工业化和农业专业化的必然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日益采用工业生产的方法和工艺,农业内部和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不仅取决于农业本身,而且越来越取决于农业生产的前导部门(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和后续部门(农产品加工、运输、保管和销售)。农产品的价值包括了农业前部门、农业部门和农业后部门三个部门的劳动,而且其中前后两个部门所占的比重有提高的趋势。[5]即使再强调现代农业的必要性和意义,如果前导部门和后续部门对发展农业创造的环境不利,那么成本的攀升等不利因素就会限制现代农业发展的效果。

五、研究结论

农业经济独特的演进规律是否存在,这与我国当前的土地制度、我国的基本国情存在哪些关系呢?如果从整体的现存社会的特征入手,当前的土地确权、今后我国农村进一步的通过土地抵押融资、土地入股等手段而产生的土地证券化,将是今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不过这种趋势能在多大范围内实施,还需要关注和研究。不过抑制投机带来的风险,应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如果仅仅认为土地集中(农地流转)就能带来农业现代化,这种判断过于乐观。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满足基本的经济规律,即必须有一定的盈余。1988年-2002年之间农地流转作为独立要素的农业产出效益比较显著,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红利消失,农业产出将更多的依赖农业技术的创新。

农业生产方式的不同,不仅关乎经济效益,还有其他效益,如生态效益和融资效益。当前我国的农地流转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主要特征是农地的资源、资产与资本属性凸显与分化。农地产生了融资功能,这对农地集中来说是一大阻碍性因素,并不是农地集中才是可取的思路,反而对于那些坚持小农生产的家庭来说,为其融资提供了一个渠道。

中国农业现代化要因地制宜,要区分丘陵农业、都市现代农业和平原农业三种情形,不能全面铺开,能较好进行城乡互动发展的是都市现代农业,也是走在前列的农业。相比平原农业,都市现代农业在信息化、智慧化和精准化方面有较强优势。为此,本文认为“梯度农业发展”是一条可行的思路,即在现有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基础上,根据区位优势,地理环境,有步骤的发展现代农业,同时保留小农经济,做好工商资本下乡的引导和规范工作,保留多种生产方式;不过要进一步推进城市对农村、工业经济对农业经济的反哺,只有将城市对农村农产品需求的渠道打通,才能让现代农业在国内甚至国外取得较好的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涉农企业,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村致富具有重要作用。

以往文献探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与农业生产方式的时候,没有使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理论方面的的探讨没有较好的结合我国各地的实践,即各地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理论结合实际不够好,因此,属于初步研究。从目前来看,“求稳”的社会基础与“求变”的变革动力,往往决定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稳定与变革的文化基因。而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其自上而下的社会推力密不可分,始终是社会变化的基础及其政策确立的重要依据。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改革需要重新思考,需要从传统的农业政策方面实施转型,在农业政策制定方面有所突破,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有所突破。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小农经济和现代农业、资本主义发展对农业的影响的讨论,对于今天的中国依然具有重要启示。经典作家毕竟受时代所限,即使提出了跨越时代的问题,但是今天的客观环境已经有所不同,昔日的理论可以为今日的研究提供启发或者思考的窗口,但是当代中国土地制度以及农业经济中的新问题是无法体现在经典理论中的,或者需要把中国经验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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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潇雨)

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China From the Political Economy View

LI Xiao-yun

(School of Social Sciences,Tsinghua University,Beijing 100086,China)

The classic writers of Marxism did research on production,mass production and their evolution in history,they gave an in-depth discussion.They examined both in a certain history period,broke from the view of resource allocation efficiency of Western economics,and discussed the history of these two kind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rationality.Through review of political economy research on agriculture produc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land system in China, and thinks about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China′s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This paper argues that "gradient for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s a feasible way, based on the existing modern agricultural demonstration Park, according to location, geographical location,develop modern agriculturestep by step.While retaining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we should guide and regulate the working of the capital to the countryside, keep a variety of production and further feeding on the city to the countryside, industrial economy to the agricultural economy.

production; mass production; land systems; modern agriculture; graded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2016-12-18

李小云,男,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F301

A

1008-2603(2017)01-00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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