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磊
摘要:“不能同意更多”是新兴的网络用语,它受到英语翻译影响产生,但也有自身的特点。它将回避再符号化的过程转嫁到了接受者身上,没有达到增值接受的修辞效果,所以难以被正规语体接纳。
关键词:主观性;接受者;再符号化;增值接受
“不能同意更多”是新兴的网络用语。学术界多不认同“不能同意更多”的合法性,有人认为这是来自对英语“I cant agree more”的错误翻译,是一种负迁移现象。(李瑶,2008)不过,“不能同意更多”的流行,折射出一系列的语言规律。我们通过对其进行研究,也可以探究新兴语言现象被正规语体接纳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一、句法特征
第一,中心语的不可还原。“不能同意更多”中“更多”应该修饰一个中心语,但是这个中心语所述的空位却难以补出其他成分:
(1)那些没有男朋友的好处,看完简直不能同意更多(?好处/?观点/?东西)。(日志520 2015-4-22)
例(1)中“更多”后是中心语的空位,但我们不论补出任何成分,句子都不算通顺。
第二,主语经常性的省略。对于“不能同意更多”来说,由于受到翻译因素的影响,其对应的主语一般是“我”。因为“我”就指代言者自身,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主语“我”是省略的:
(2)引一位吧友的观点,不能同意更多!(百度贴吧2015-03-08)
二、构式功用
第一,增强主观力度。人们具有识解(construal)的能力,可用不同方式感知和描述同一情景的能力(Langacker,2000)。“完全”所表示的范围的量可以重新识解为程度的量。如果想將程度量凸显出来,那么程度副词移至句末,成为自然焦点就可以成为凸显的目标。这样,在英语“I cant agree more”的影响下,程度副词也会后置。
第二,模糊概念表述。言语是对具体内容的指称(张斌,1998:63),而言者听到言语后,会对这些言语做一次概念上的抽象,这就涉及语言内容再次符号化的过程:
(3)李汉秋同志认为:“①《儒林外史》反映了儒道互补的思想潮流,塑造了一些兼具儒士、名士特色的理想人物。”我完全同意汉秋同志的②见解。(1998年人民日报 CCL)
在例(3)中,①是对李汉秋说的话,这些话是对相应内容的指称,②的“见解”是对这些符号进行的再次符号化的过程。
这种再符号化需要言者具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如果人们不能用合适的语言符号对相应的言语进行指称,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回避。:
(4)①这些有趣的上海话之最,不能同意②更多[]。(乐游上海2016-8-12 )
例(4)的①是需要言者进行评价的内容,而其中的言语形式都是对相应内容的指称。②当中的“更多[]”就是再符号化模糊处理的结果,因为无论如何“更多[]”中的语言成分也不会还原或补出,所以就很好地回避了在符号化的过程。
三、能否进入正规语体的预测
“不能同意更多”在某些情况下似乎出现了进入正规语体的端倪,在人民网上就有个别的用例。比如:
(5)尚雯婕随后就在自己的微博中发布了一条与网游相关的信息。“……我没有表示认可,但也不能同意更多。”(人民网2013-5-14)
我们发现“不能同意更多”还处于引述和转述的形式下,那么,它会不会最终进入正规语体呢?我们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不管是凸显主观性,还是对概念的模糊化处理,都是对言者有利的方面。对于修辞效果而言,“接受者完成由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谭学纯、唐跃、朱玲,2000:4)好的修辞现象能给接受者带来增值接受,也就是说接受者获得额外的语义信息或者审美信息。(谭学纯、唐跃、朱玲,2000:199-208)因此,这种不具备增值接受的修辞现象,我们认为它不能最终进入正规语体之中。
四、结论
对“不能同意更多”来说,“更多”所修饰的中心语不可还原,其主语经常省略。它一方面增强主观性的力度,另一方面是对再符号化的概念进行模糊回避。正因它将回避再符号化的过程转嫁到了接受者身上,没有达到增值接受的修辞效果,所以它难以被正规语体接纳。
参考文献:
[1]李瑶.负迁移现象对英译汉中否定词翻译的影响[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8(1).
[2]谭学纯,唐跃,朱玲.接受修辞学(增订本)[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
[3]张斌.汉语语法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4]Langacker,R.Why a mind is necessary: Conceptuali-zation,grammar and linguistic semantics [A].// L.Albertazz.Meaning and Cognition: A 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C].Amsterdam: John Benjamins,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