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内一些纪实摄影作品创作画面的表现是否具“真实性”的思考

2017-04-10 03:41图文郭灿辉
照相机 2017年2期
关键词:纪实真实性摄影

图文|郭灿辉

对国内一些纪实摄影作品创作画面的表现是否具
“真实性”的思考

图文|郭灿辉

大家知道,好的纪实摄影作品的表现都离不开“真、善、美”的完美表达,特别是相对新闻纪实类摄影作品中第一要义的“真”是最根本的。因为这类作品你稍不留心游离开了真实,就会无法让人取信了。然而一直以来,国内摄影纪实类一些作品的画面,表现在这一方面的一些现象却让人产生疑惑。笔者从事文化馆摄影艺术辅导创作岗位的工作兼地方摄协事务,从涉事群众大文化摄影和职守促专业摄影创作、提高创精品意识这个工作层面,所接触和了解到的就有如下几种情况让人琢磨,这里把它们提出来,意在和大家共同来探讨一二。

一、由随意数码处理带来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创作中相对一幅照片在其拍摄完工后,为了提高画面的情感诉求力,抓住观众的眼球,随意按主观意愿用“PS”手段将画面四角的影调压暗或将画面里自认为次要的元素影调通通地压到暗处,人为的创造一种氛围,用以突出画面中的主体,不分散和冲淡观赏者对作者欲表达画面主题的思维。这种方法的确一时能取得意想不到的功效,因经这样处理的画面,其整体影调和由此产生出的场景气氛给人的视觉效果就显然不同。因其相应带来观赏者应对作品的审美情感的流露就会明显有所不同,特别是作品在表现那些贫困灾难题材时,这手法近乎就是一种强加了作者个人意志、从画面上做的“煽情”! 显然,若将这样“煽情”的作品拿去发表或参赛的话,自然会得其优势。其实这手法固然好使,不过私下想来这与纪实摄影的本质要求却是相悖的。记得我国第十届国际影展评委之一、台湾摄影家周鑫泉在评展时谈过这样的一个观点:“摄影的功能是反映真实,摄影就是要去表达真实,摄影要去印下历史的痕迹,这才是它的根本功能……,至于对摄影师技术的要求,就是能够表达出现场的真实感,能够传递拍摄环境的气氛,技术要足够表达现实。真正的摄影是纪实,真实是必要条件,真实也是纪实的诉求原则”。该届另一评委唐·谢夫谈到真实性时也说:“我们关心的是它是否准确而完整地告诉我们一个真实的故事——即使那是一张好的新闻照片,它的感情方面仍应该保持中立”①。 相对所提出来的情况,你对拍摄到的自然画面的加工润饰动作,无疑是故意加进了额外的带着个人情感的注释,这与我们通常不同摄影者在拍照时常会采用或局限于自己看事物的角度去构图取景、这样带个人主观色彩去传达事物的情形,所直接给观众和读者带来的影响,应该还是有所区分的。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宋岗在他的《新闻摄影作品的评价标准》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前提,三个方面”,这个前提讲的就是“指画面内容在本质上必须绝对真实”,还说这是新闻摄影作品在摄制方面的禁区,“即拍摄的时候,画面内容提倡客观真实(尽量不干预所表现的新闻对象),本质内容严禁虚构;制作的时候,严禁一切可能改变画面客观内容的暗房特技或电脑特技”②。这个前提提得就很中肯。试想没有这样的前提,业界里这一行当不就会乱套了么?但凡社会实践中,人们观察判断事物往往都是习惯以眼睛看到的为实,而如今有人把从现场拍来的正常光照环境下基于人眼正常视觉的图片的基本影调都给改变了,这不就等于是改变了被摄事物发生时所处的客观环境面貌和现场气氛、乃至还可说很形象地变更了被摄事物发生场景关乎气候天色的时间状态而不再是生活原版本的“视觉真实”了吗?这样“变脸”的纪实传媒图片何足以言其真实呢?虽然现行的纪实摄影在某些方面某个角度上讲,一些新闻纪实图片的入选可能一时过多的片面强调了作品里某项被看重的内容或它所传达的某些信息,然而即便是这样,新闻纪实摄影的本质特征从它诞生之日起,早决定了它记录和传播被摄事物务必客观、自然、平实的不可摆脱的特质。一年两年尚已成过去,继续一味按自己的意欲加工传达反映新闻纪实事物,这样的画面不说“添油加醋”,就算是“如虎添翼”想必亦不可取。毕竟它不是随心所欲的绘画艺术形式。

图1 《跨省上班族1》

图2 《跨省上班族5》

图3 《跨省上班族9》

可事实上,类似这样处理的作品被入选、发表乃至获奖的现象多有存在,甚至国展里届届都还屡有所见:2015年第25届全国摄影艺术展纪实类银奖组照作品《跨省上班族》是个难得的有份量的好作品,偏偏其中有几张照片就润饰成这种现象而且痕迹还很重,使照片面目与当时原有客观世界面目似乎相去很多。其实这几张照片拍得实在好,作者不去人为压暗环境,不去下这么重的手笔,相信作品表达的份量并不会减,而且美观大方,不致如此乌黑斑斑,硬伤毕现(说硬伤是指过渡部份太不自然圆滑,刀砍斧凿一般,现出了明显的界限,以至瞟上一眼就可看出来的加工动作)。现在摄影圈内,有人动辄就将画面进行这样的加工了,加工后画面的效果,有的露天下被突出的主体亮度甚至于还超过了天空光源本有的光强度,似乎上天“开眼”,例外为其打开了一盏远程射灯。第25届纪实类入选奖作品《乡亲回家坝坝宴》、《舞草龙》、《最后的慰安妇》这方面的手法表现突出,而且压暗部份到未压暗的正常部份的过渡也太不自然平滑,不合常理。又如入选作品《棒棒人生》中的浮桥图片、入选作品《梦游》等等,乃至新近出台公示的入选中国第16届国际摄影艺术展纪实类优秀作品《“后三峡”时代的长江百姓民生》等依然如故,还很露骨,画面都成坨块状了。对于这种现象,对照中国摄影家协会与中国新闻摄影学会2013年联合推出的《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表面上虽合乎其中未“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的条款,但认真推敲起来,似乎还是与“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③这一条款有违。这里的“真实属性”几个字的含义应该不是肤浅的。而且大家知道,从来天晴和下雨,昏暗和明朗对事对人的反应都是不尽相同的,至少生活中在人所表现出的情绪就有所不同。所以我们是否有必要在这里重申或再行细化这些条款? 俗话说得好“草鞋冇样,边打边象”,这些问题边实践边改进完善,也好使国内纪实摄影创作的路子越走越正,作品的创作手法越来越严谨,表现越来越优秀。倘若我们还是抱着毋须太认真的态度,不去考究这一些,那么无形之间就促成产生相反的导向作用。中国摄影家协会每届专业影展都所希冀的让评出的优秀作品对全国摄影人有个正确导向的想法和相应采取的措施就会让人感觉做得不那么完美和得力,至少处这一现象问题上的正能量有待加强。如能像中国摄影报记者张军在报道第25届全国影展评选时所说,能“力求让评出来的作品既经得住评论、耐得住赏析,又能对更多摄影人有所启发”④的话,这应该是摄影界乃至真正摄影人所追求的真谛。

话又转回说,这样来强调,并不是否认对图片的数码加工润饰,相反,完全可以通过现代数码技法对所拍画面进行处理,进而在画面表现形式中灌注你个人对所拍事物的理解和感觉或者臆想。有些作品的画面就处理润饰得非常好,极富创意,又不显得邋遢,即使是虚拟的空间也能传“真”。不过要是这样去做了,作品终归投入艺术类或广告类来得周正一点,也更名正言顺。大家还可大胆地放开手脚,充分发掘数码技术的潜力和各自有着丰富想象力的超强大脑来推进摄影创作。

图4 《乡亲回家坝坝宴》

图5 《最后的“慰安妇”3》

图6 《棒棒人生7》

二、由多重曝光技法拍纪实摄影作品带来的问题

图7 《舞草龙》

搞摄影创作拍到好作品不排除机遇性,然而现实生活里往往不是常有机会都让你遇着的,特别是对既抓到好题材,同时又拍到“决定性瞬间”,很难有凑到了一起这么好的机会。常常是题材好时场景不一定好,场景好时内容不一定中意。何况还要捕捉到那“决定性”的一瞬。所以好照片难得,理想的作品更是难求。因此,要进行摄影创作,有时只能靠开动脑筋寻找新的表现手法了。近两年,刊物和影展中似乎一张又一张地出现了采用多次曝光手法创作出的纪实作品。有人解释多次曝光作法的理由是缘于作品是从“直接拍摄”中得来,画中各图元素和影调,都取自于现实生活,真真切切,又想当然的排除了数码加工之嫌。

图8 《梦游》

图9 《“后三峡”时代的长江百姓民生9》

图10 《“后三峡”时代的长江百姓民生3》

前几个月,由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主办的首届“雪野湖杯·我身边的民生故事”影像大赛三等奖获奖作品《收割芦苇的农民工》就充分发挥了相机多次曝光的功用,使得作品被摄事物原本单调清冷的场景经多次曝光后显得相对“热闹”起来。从画面看去,层叠的图像元素渲染出了芦苇交错丛生、农民工劳作艰难的环境,且画面里重现出农民工的两个身影致使劳动场景里的人物也不再觉得太过单一,很有效地表现了主题所要表达的思想,助作品获得成功。不过在观赏该作之余却又让人思考起来:作为社会纪实作品,这样的手法应该不在提倡范围之内。然而它已被影赛评上并获得了等级奖。还有中国第15届国际摄影艺术展“女性” 主题纪实类入选组照作品《旅程》全组图片和非主题纪实类优秀奖作品《太极》全组图片,都是这样的创作表现手法。这难道是说对这种创作手法可加以肯定?抑或是相对《太极》“文献式”、《旅程》“日记式”⑤这类反映人物的纪实类图片,其表现手法可以宽松对待?抑或还是有别的原因?第25届全国摄影艺术展纪实类铜奖作品《吾家有女初长成》组照中也有一幅多照重叠合一的作品,表现形式上似还是早期照相馆里一张照片拍进多个图像的做法或经黑白暗房叠放出的效果样式(显然也可用如今更省时省力、轻而易举的PS图层技法合成),虽然是这种形式,该作作者用它去记录和表现他那逐渐长大成熟、慢慢有了思想性格和志趣、处这一年龄阶段的女儿,也算是恰到好处地迎合了组照作品主题而表现这一时期女儿形象的需要。不过等等这些例子的纪实作品(说纪实作品是因作品都投在纪实类参赛而且又由纪实类专家评委评出)都是用了多次曝光手法创作而成,这在是否符合规范和游戏规则上不排除一时有些令人费解的地方。纪实摄影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客体(即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或发生的事件)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并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社会档案文献资料。基于这一目的,记录摄影作品必须真实”⑥。而如今要是所传播的信息和所作为档案文献资料的图片不能按一定时期生活中的原样呈现给读者,甚至相对画面里的气象、情形,现实生活场景里根本看不到或没有,而是靠作者依个自意会并用非常手段“描绘”出来的光影图像,这还能保证是完全意义上的记实摄影吗?《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中“原则上不允许多次曝光拍摄”的条款难道不包括如此这般的情形?抑或摄影界还真有人提到的类似“写意纪实摄影”⑦的分类么?倘若真是这样,那相关的规范和教本还得添加相应的条款和章节来加以明示了。不然这也就只能按摄影界一年半载还没能彻底解决好的摄影创作的那种“骑墙”的现象来阐释问题了。

图11 《收割芦苇的农民工》

图12 《旅程》

图13 《太极》

图14 《吾家有女初长成7》

三、由作品场景中根本缺少了揭示主题图像元素带来的问题

有这样一幅作品,作者要反映的是老百姓热爱看地方花鼓戏的镜头,也就是摄友们通常都有过拍摄经历的拍摄戏迷题材的作品。该作品画面打眼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点面相衬,构图简洁,观感不错。作者先是用它标上《入戏》的标题参加由湖南南县人民政府和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美在南县”专题摄影比赛,获得二等奖。前年又用它标上《超级戏迷》参加由湖南省群众艺术馆主办的“湖南省群艺馆文化馆(站)专业人员技能比武”活动又斩获二等奖。去年该作还以《超级戏迷》为题入选第五届湖南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见图15)。该作的多次获奖入展,按理说作品本身应该是过得硬的了,然而我们面对画面来读图,疑问却来了:要就事论事地从纪实角度上来讲,该作要说是在表达有专指含义的“入戏”或“超级戏迷”什么的,从画面上去分析,还不能就这么一言肯定的。为什么?一是因为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的人可以说那就是戏迷;而不知道是一回什么事的人,应该不知道坐在那儿的那些人是干什么的。二是就算他们真是看戏的戏迷,则会因为画面里根本找不到半点与该处正在演戏看戏有关或相关的图元素(比如周围贴有戏剧演出节目广告道具等)而将置否。并且像这样的集体场面,在社会上于干各种事情的场合都可能遇见得到,诸如村里开大会、群众集中看电视现场直播、大家关注亚运奥运会、村民选举、周末候场观看广场电影等等情形皆有可能。从新闻纪实和传播的意义上讲,这不能你顾自标个题说是什么就是什么的。三是因为画面中几个打眼一点的人物表情根本不是被戏剧情节或者演员的表演招致来的,估计是被突如其来登上舞台前沿的摄影者所招致的。这在摄友间有过类似拍摄经历的人都能解读出来。且看位列人群前排右侧抱小孩的妇女还特意迎合摄影镜头在欢快的叫唤,而其它几个人物的表情则差异很大,其中有关注摄影者行为的,有无所谓的,有冷漠不屑一顾的,貌似兴趣中心不一,无有与台上剧情同步的关联,作者所谓位列前排的“超级”者,诚然也就是一种形式上的超级了。像这样的图片若是放在表达看戏剧的专题组照中还可以得到理解,只以本张单片来表达的话,就会显美中不足或说有点牵强附会了。所以作为纪实摄影作品还有一个最要紧的要求,简而言之就是事情要交代清楚。先不去对照专业术语的“五个W”准则,单讲新闻纪实摄影真实性包含的几条要素中,不光要“确有其人”,还要“确有其事”,更要取得“形式真实”和“文字真实”。离开了其中任何一条,就会搞成似是而非。相对该幅作品,想来还是以表现众生相的艺术类作品形式出现,并标以类似 “等待戏剧开演的村民们”的标题,让画面内容和标题文字和谐统一起来,这样似乎会要相对妥贴一些,作者“超级戏迷”这层“趣味”也不会被抹煞了去。

图15 《超级戏迷》

图16 《浙江省遂昌县大柘镇车前村文化礼堂内……》

讲了这一系话,并不是笔者要小题大做和刻意求全,我们来看看《人民摄影报》2015年12月博览版登载第23期人物——浙江日报记者储永志图片中的一张类似题材的摄影作品,也就会搞明白其中的重要性(图16)。储永志的这张纪实照片,可说是一张不用去看文字说明都可基本弄明白是一回什么事的表达到了位的好作品。从这一点上讲,纪实摄影作品在表达上应做到尽量准确无误,易于人们理解。因为终究你的作品是给人家看的,而不是仅留给自己欣赏或纪念的。话说到这一层,记起有位世界名家说过这样的话:意思是作品从完成脱手之日起,就不再是作者自己的作品了,它是广大民众的作品。话里面的意思是说,该作品只有拥有广大欣赏的民众才能成就其作品的本身。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们又先得明白,不能失去了能解读作品的广大民众……

以上相对几种现象阐述了很多,分析和评说来自个人的感觉,不一定精准,但出发点应该是善意和对路的。因为“批评是科学,是揭示文学艺术作品的美和缺点的科学,它是以充分理解艺术家或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所遵循的规则、深刻研究典范的作用和积极观察当代突出的现象为基础的。”(俄国 普希金《论批评》P373)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大家所钟爱的摄影艺术,我提出这些现象摆出疑惑来是为了和大家一同探讨、进而提升认识,得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以求得我们的摄影创作愈加健康发展,我国的摄影事业愈加兴旺发达。

注释:

① 《评委说……》/《大众摄影》2003年第12期第39页

② 《视觉维度一第七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论文选》第59页/中国摄影出版社

③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http://www.cpanet.org.cn/html/zixun/yejie/20130529/86462.html

④ 《一以贯之重导向求质量促专业》-张军/2015.10.13中国摄影报头版头条

⑤ “文献式”、“日记式”见《论社会纪实摄影的评价体系》江北战/中国摄影出版社《视觉维度一第七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论文选》第64页

⑥ 《建设分类评价体系,深化摄影本体研究》王郑生/中国摄影出版社《视觉维度一第七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论文选》第12页

⑦ 《摄影分类的意义》夏放/中国摄影出版社《视觉维度一第七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论文选》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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