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司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加速补齐短板弱项、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三农”的“压舱石”作用毫不动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推动投入和政策供给改革
(一)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确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涉农沉淀资金统筹力度。保障农口部门预算中重大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审核规范津补贴经费需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测算,及时落实相关政策。
(二)总结整合试点经验。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深入推进黑龙江“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第二阶段试点,指导做好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市县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试点,及时做好试点总结工作。
(三)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向市县延伸,支持其在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分支机构,实现实质性运营。发挥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作用,设立农垦产业发展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农业相关领域发展。
(四)加强重大政策研究。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积极开展财政支农重大政策研究,加强政策储备。研究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结合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研究完善财政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措施。围绕推进农村“三权分置”改革,研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健全相关扶持政策。
(五)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深入总结2016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经验,细化实化有关政策措施,将试点扩大到所有贫困县。协调中央部门加大力度,督促各省落实“省负总责”要求,为贫困县推进资金整合创造更加有利条件。督促指导抓好示范县建设,探索创新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开展整合试点督查巡查工作。
二、全力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一)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以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创新工作思路,精准发力,算好明细账、打好组合拳,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落实扶贫开发投入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匹配的要求,继续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投入。及时安排贴息资金,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政策,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指导各地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创新支持机制,把适度规模经营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帮助贫困群众更多地从产业和经济发展中受益。修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配合监督检查局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推动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支持加强水利建设。增加水利发展资金规模。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来抓,大力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统筹推进各类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和运行管护机制改革创新,对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予以补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大中小河流治理投入力度,对新出险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予以适当补助,继续支持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继续支持重点区域河湖水系连通,支持实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支持做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三)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支持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完善退耕还林原补助政策。支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方案顺利实施,完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政策,安排停伐补助并提高管护补助标准。健全造林补助政策,推进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支持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修复、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在注重创建长效机制基础上,适当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继续支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淤地坝除险加固。
三、倾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一)坚持绿色生态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逐步建成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好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改革任务。
(二)优化产品产业结构。适应农业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的阶段性变化,创新体制机制,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实现农业向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转变。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继续支持开展粮改饲、粮豆轮作。支持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性利用。推进休耕轮作试点,合理设定补助标准。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导,支持各地统筹安排并整合打包其他渠道资金,围绕发展农村新业态,引领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新产业形态,建设带动辐射能力强、开放型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努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三)夯实农业发展根基。时刻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严守耕地红线,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防止谷贱伤农,防止农民增收势头出现逆转。进一步研究支持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资金优先满足对深松机具的购机需求,发挥对农业增产增效的作用。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密切关注水旱等灾情,支持做好农业生产救灾以及防汛抗旱工作。适应动物防疫形势变化,完善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开展气象“三农”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四、大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扩大整省试点范围。着力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机制、经营机制、监督机制,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和核心作用。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推动农村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在涉农涉村项目建设中发挥更有效作用。充实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活力魅力,组织实施一批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示范村、品牌村。加强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资金的绩效考核。做好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总结收尾工作。
(二)支持培育新型主体。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支持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托管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支持做好农民培训工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提高培训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三)推动农口行业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支持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推进农垦围绕国家战略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有序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支持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继续安排资金推动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支持重点国有林区化解金融债务。推进气象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
五、努力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一)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内监督和自我监督,切实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严肃组织生活。认真组织“三会一课”,提升支部工作水平。
(二)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巩固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和了解干部思想状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战线工作指导,召开全国农业财政工作会议以及相关会议,举办财政水利资金政策培训班。
(三)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全面加强农业司的内部控制教育和考核,完善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将内部控制的具体要求细化于每一个环节,将风险防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确保用有效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四)加强预算资金监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涉农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形成硬性約束手段。进一步健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严肃财经纪律。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让涉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积极发声,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凌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