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挺
“请问检察官同志,我朋友开公司跟我借了10万元钱,月息二分,这算不算非法集资?”“我儿子去年借给一个老板20万元钱,到现在还没有还,有没有什么风险?”这是近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在铁军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时,群众提出的问题。
非法集资犯罪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对受害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为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阜宁县检察院坚持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2016年,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19件51人,为震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非法集资案件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敏感的工作,极易引发信访。我院将此类案件风险研判和矛盾化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院公诉科长李国辉说。
一方面,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依法提前介入,参与公安机关的案情分析和讨论,引导侦查取证,确保取得的每一份证据合法有效;另一方面,該院积极为受害群众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并做好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
该院围绕非法集资的概念、常见类型、典型案例精心编写了宣传手册,以知识问答的形式使群众通俗易懂,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该院还利用微博微信快速传播的特点,通过“阜宁检察在线”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犯罪手段,增强群众的识别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1200多份,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