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文子
斯蒂芬·金的叙事逻辑并不是人们被困之后遭到恶灵侵扰而相继毙命,而是某人压抑已久的心理焦虑最终爆发而成为恶灵本身
迈入2017年,斯蒂芬·金即将迎来七十大寿。放在中国,到了这个岁数,绝对可以被人叫一声“老金”,如果关系再近一点,喊“老金头”估计都行。
这样的一个老金头,自26岁于文坛崭露头角,至今依旧笔耕不辍。而且更難得的是,他还年年高产、本本畅销。如果说自爱伦·坡开创“恐怖惊悚小说”这一文学类型以来,综合考量著作量、含金量、畅销度、知名度等各种因素,评选出史上最伟大的恐怖小说作家,在我看来,如果老金谦居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老金的恐怖小说,我第一次接触的是《尸骨袋》。初看觉得语言啰唆、情节拖沓,过多细节与心理描写使人厌烦,更可怕的是那股浓烈的翻译腔,以及美国小说中的跳跃式思维。然而,当我咬牙坚持看完前三分之一,心底立即被撞击了一下。尽管接下来的文字照旧繁琐,大段对话令人头皮发麻,我仍然耐着性子看下去。
坦率地讲,第一遍读完之后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把小说搁在一边就去忙别的事了;直到我后来有段时间闹书荒,再拿过来重读一遍,我才真正领悟到老金作品的精妙之处。
在那之后的半个月,我每天晚上噩梦不断。所以我总结出阅读老金作品的秘籍:要么就别读,要么就保持极强的耐力,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读完,否则你只是在训练忘性,浪费时间。只要你能读到斯蒂芬·金的结尾,那么他带给你的震撼将无与伦比。
多读几本老金的作品,就会发现他最喜欢用的素材,反反复复就那么几样:对药物的滥用、对摇滚乐的偏爱以及先是幸福而后又遭受变故的家庭,当然这些都不是最泛滥的。最严重的是,老金作品中的主人公,十有八九都是作家。以至于我在读包括《尸骨袋》在内的小说时,一直以为老金就是以自己为原型来塑造人物的。
光说作家还不准确,准确地说,应该是处于表达困境中的作家:从《闪灵》中在打字机上疯狂重复同一句话,到《危情十日》当中被迫重启已经打算结束的系列小说(其中两次烧毁手稿有力地暗示了写作这个职业本身的无力感),从《1408》中写着不入流小说而导致和家人疏远,再到《秘窗》当中面对被外来者夺走自己的作品(表达能力)的威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可能在老金看来,作家这一职业天生便具有“边缘化”属性;而他作品中的主人公所面对的“被边缘”的恐慌,显然形成了那些恐怖事件的深层原因。
如果你意识到这些作品的主人公不仅仅是在身份处境上被孤立起来,同时在物理层面上也被孤立起来的时候,斯蒂芬·金的小说结构才真正显露出它的魅力——被困于豪宅,被困于房间,被困于某人的纠缠。具体谈到老金在国内出版的最新作品《重生》,以上所谈内容,主人公全部达标。
而且,斯蒂芬·金作品中的主人公,并不是惊悚事件的受害者,而是施行者。换句话说,斯蒂芬·金的叙事逻辑并不是人们被困之后遭到恶灵侵扰而相继毙命,而是某人压抑已久的心理焦虑最终爆发而成为恶灵本身。
这种主动的、自发的“生成”恐惧的做法和取材于日常生活的故事一起,将某种不确定的可能性丢回给了观众,即是说,在看着斯蒂芬·金故事的同时,我们会产生某种隐秘的不安感——因为任何人,包括我们自己,都有可能是这个故事中的那个疯子。
这正是斯蒂芬·金被冠以“恐怖小说之王”的最大理由所在。他在尽可能多的类型当中,灌输了一个相似的主题:这些随时都会发生,就在你我身上!
你也许不会像那些无聊的大学生一样去什么森林中的小屋探险,也不会尝试道听途说的招魂仪式,但是你难道没有遭受过别人暗地里的嘲笑?你没有孤身待在过什么地方?你没有遇到过讨厌的人的纠缠?你对你的父母家人毫无愧疚之心?你没有经历过失去家人的痛苦(迟早总会)?如果你有,那么恭喜,你已成为斯蒂芬·金的下一个猎物。
老金的这种和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形成了他作品的核心风格和永恒主题。通过这种巧妙的情感转移,斯蒂芬·金极大地强化了自19世纪就奠定的恐怖惊悚故事的基础。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斯蒂芬·金”这个名字也随之显得古老守旧,停留在遥远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
问题的核心也许就在于,斯蒂芬·金实在是一个太过于“传统”的作家了。他的创作的最大成就在于其作品的丰富性,而不在于其开创性。这些作品从常规的心理惊悚,到各种灵异现象和超自然能力,从监狱系列到血腥气浓重的鬼怪系列,无所不包,涉猎广泛。
但是仔细剖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些作品归结起来仍然会回归到那些最原始的、爱伦·坡时代就已经定下基调的主题内核之上。从第一部作品《魔女嘉莉》的灵感来自于斯蒂芬在和同事打扫女生浴室的时候的突发奇想开始,他的作品诞生的土壤也牢牢地钉在了“日常生活”的范畴当中。
斯蒂芬·金作品中的主人公们在日常生活的离奇变轨当中,一次次遭受着他所创造的恐怖时刻。如果说放在三十年前,或许足以吓坏对自己生活感到惶惶不安的普通大众。但是,冷战时代早已过去,在如今的风气下,恐怖,就要低成本;惊悚,就要叙事诡计;甚至连色情,都要做到《五十度灰》那样的程度才可能引起关注,通俗故事的大阵营改弦易辙,已经和老金熟悉的年代截然不同了。
无论承认无否,老金可能都必须要面对这个现实:身为一个“通俗小说大师”,他是靠着“把异常多的书卖给异常多的读者”(语出《写作这回事》)来养家糊口的,而这些大众对于“通俗”的定义正在发生着变化。讽刺的是,同样也正是这些大众,曾经赋予了他在通俗文学界举足轻重的无上地位。
所以,老金对其他后起之秀的作品评价至关重要。一句稍含褒义的评语印在新书腰封上,往往就是直达畅销榜单的通行证,自有大把的读者愿意花钱购买;但是,若是老金亲自出马有新作问世,除了印上“《肖申克的救赎》原著小说作者最新力作”、“《闪灵》之后现象级恐怖悬疑经典”等一众标签,恐怕很难让读者想起“啊,原来还有斯蒂芬·金这号人物”。
说得这么凄惨,并不代表老金的小说就不好了。恰恰相反,哪怕是到了晚年,老金新书的品质依旧有保障;而且,结构愈发严谨工整,手法愈发纯熟老辣。比之充斥国内书市种那些所谓的“某某当红作家最新恐怖力作”的不合格残次品,老金的小说不知要高出几个段位。因为,瘦死的骆驼尚且能比马大,何况老金还是一只在温水中煮不死的老青蛙。
2013年,老金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了《重生》一书。这是一部关于信仰、神秘力量、生命尽头未知世界的超自然惊悚题材小说。讲述了一个亦正亦邪的牧师,在妻儿遭遇车祸不幸遇难后,试图利用自己对于电学的掌握,达到跟死亡世界沟通的徒劳目的。速度依旧令人咋舌,笔力依旧浑厚雄健。
在这本小说中,老金继续借助主人公的口吻进行自我调侃:人生真正的三个年龄阶段就是:青年、中年、以及“我他妈怎么老得这么快”。虽然到了足以爆粗泄愤的古稀之年,但老金看待生命的态度却是那么坦率诚恳、温柔动人:“当这一天来到时,我并不那么介意。因为大脑不会变老,虽然对世界的想法可能会固化,而且怀念过去美好时光的话张口就来。我觉得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人生的虚幻假象从50岁开始消退。时间过得快了,病痛加倍了,步速变慢了,但也有弥补之处。冷静下来就懂得感恩,于我还有一点,就是决心在剩下的时间里做点儿好事。”
和老金一样,身为读者的我们同样也应该心怀感恩。写作不难,写出一部好作品也不难,难的是数十年如一日的不懈坚持,以及近乎刻板执拗的匠人精神。这种至死方休、死不回头的倔驴脾气,村上君有,老金头更有。少一分苛求与责备,多一分宽容与理解,既是对作家辛苦耕耘的起码尊重,也不辜负自己因阅读而消磨去的大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