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智正
我确实想过,一个人好端端地活着,为什么要写小说或诗。答案就是偶尔的爱好。有答案会安心一点,这就像有人喜欢钓鱼,有人喜欢打游戏、打篮球、看电视一样,很难有一个确定的为什么。
当你钓鱼钓得很好,打篮球打成乔丹,你就有机会变成一个职业选手,可以一辈子长久地从事。听说,当一个人吞吃灯泡吞出了名气,他也可以靠这个获得满足和收入。
写作一定跟这样的事差不多。
当然,它无形中还有这样的传统,期待藏诸名山流传后世,有限的肉体结束了,无限的名声和作品永流传,所以,以有涯汲汲于无涯。
另外,你无法解释你为什么喜欢吃烧鸡和麻辣烫,或其他一个具体的什么食物,只能说遗传、环境、教育、机遇种种,让人恰好喜欢上了写作。
“寫作”这么正式的词语也让我有点害羞。我理解的写作一定是不炫技的,技巧、信息、思想……对于小说而言都是低级的、低阶的、附加的。小说非常平静地把一些字句排列在一起,也许会有一个“故事”以方便排列,然后静静地散发着“世界观”、“人生观”、“语言观”和“叙事学”。
不过我对恶趣味确实有点难以割舍的相投,即使它不应该属于小说本身,但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个强大的小说应该悦纳万物。
下面是一些断断续续在微博和微信上记录下来的对写作的感受和思索,简单地分了下类——
1
事情早就有了,现在它被写出。
一个句子在写出来之前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让你的写作本身成为“知识”。
写作不灵,向学术乞灵也不会灵。
真正的写作者很少,总是旷古绝今。
相信理论,不相信理论和写作的关系。
反对写作中的摇滚范儿、文艺范儿、电影范儿、哲学范儿、学术范儿。
2
只写熟悉的,只写能写的。只写。
不画画、不写诗、不拍照、不练书法、不拍电影。
写作成为日常的一部分。
下雪了,正在写《雪》。
写完了,可以去洗衣服了。
因为很多地方都写着广州,所以来到了广州。
写身边的事情。
不写和自己“无关”的东西。
不会写到“知更鸟”,因为不知道它是什么鸟。
3
工作时就会忘记虚无,所以反复写作。
东西不会写得太多只会写得太少。
不要回头看,一直往前写。
就应该惯性写作。
不需要回头去看自己写的东西,回头看出来的问题都是假问题。在写作中产生的问题才是问题,这些问题在持续的写作中会“自动”解决,然后在写作中又有了新的问题,低着头一直往前写就是了。
写作的好处是可以一直写。
写作是一种劳作,所以就会有劳作的快乐。
想写,这是写作的最重要的天分。
数量,数量,数量啊。
练习,练习,练习啊。
准确、普遍、新鲜。
研究对世界的感触。
4
写得平整。
坏东西的一种是平庸地写猎奇的题材。
一部100万字的小说不能有一个字词、一个标点、一个句子显眼。
需要顾左右,需要前后句子打掩护,变成一个集群,一个整体,没有哪个句子特别好看,没有哪个词语特别特出,全部都很普通,形成一个平静的、均匀的整体。
不要有花招,不要抬高也不要故意降低,努力准确地把感触和想法表达出来,这很难做到。
之前有个想法,把写的所有东西排成一行,新写的加在后面,这一行像射线一样向前延伸,永不折返。不好实现,我想只有排列在空中。
我们要违背自己的“美学”,使用警句、格言,才能语惊四座。
我想把写的所有东西集成一本书,书名叫《一万页》,其中的那些章节就是《青少年》、《南方》、《句群》、《一万句》等。
好看的字体好像让写的东西变好了。
5
当代只有一种写作形式,那就是文字从左往右的线性排列。
希望有一天只写《日记》,不再写“诗、小说、戏剧、散文……”
不用写作其他形式了,写大部头《日记》即可啊。
6
再极端的写作写出来就“客观地”作了退让。
没有“一个人”的写作。
我写的所有东西都是别人传授的并得到了他们的允许。
名利是写作的动力之一。
写作的人都是永恒感比较强烈的人吧,也就是过去感、未来感、科幻感等等。
能写出那么一点点人面对无尽的时间和无限的事物时的悲楚就够了。
有时希望所有人看到我写的东西,有时因为被有些人看到而不安。
7
写东西是一件既严肃又随便的事,不要哄抬它。
无趣地写及有趣。
树根是树木的倒影,这么写好不好意思?
你把诗写得这么好,害不害羞?
写出来的都是遗作。
下面是关于《句群》的写法——
平面和球面
我想《句群》像一个拼图,或者像在画一幅大画,我每天想起来就去画上几笔,我想用漫长的时间把它完成。不过最终它会摞起来,不会像一张画那样展开,它会变得很厚,我对厚书情有独钟。我非常在意数量。不过虽然它是摞起来的,我又希望它是平面的,每个句子看上去都普普通通的,每个标题也是这样,没有警句、没有工句,没有特别漂亮的句子,每个句子都平平常常,一个句子消灭前面那个句子,句子互相打掩护互相抹平。但当我回头看时,发现没有做到,也许是因为一则则写的,多则几千字短则几百字,总显得有些“用劲”。所以我这么安慰自己,那就让每一则变成一个单位,一则则像一个个凸点,像篮球的凸点一样组成一个整体光滑的球面。
记忆和历史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每天都在写,写的都是当下。后来发现无论写得多么快,还是落后了,我永远跟在时间的后面,虽然有时快踩到脚后跟了。所以我写的都是“记忆”,都是“历史”。由此我对“历史”增加了一点好感。也许《句群》会同时意外地变成一部以个人为中点出发的庞杂的“历史”。
我想写东西是一件虚无的无奈的事情。我们又要回归到时间这个问题上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要死,其实就失去了做任何一件事的根基。但是我们还是在做着,也许最大的理由是还活着,总要做点能获得“转瞬即逝的人们的转瞬即逝的赞美”的事情。
“唯手熟尔”
我相信“拳不离口、曲不离手”这个说法。既然其他行当需要这样,那么写作也应该这样。对于写作,我只发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唯手熟尔。多读多想多写,如此而已。不断地练习,直到发现、出现新东西。我觉得《句群》既是在不断练习,也是在不停地完成一件正在完成的事情。
自我观察和日常的“发明”
很少回头看写过的《句群》,可能是怕被自己以前写的东西“影响”。我觉得《句群》一开始更多的是记录,接着慢慢似乎变成了自我观察,接着最近似乎更在意日常的“发明和发现”,去抓住和写出当时的感触,也许这个感触人人会有,但没有凝视、注意、放大、固着过。不反对“重复”,“新鲜的发觉”也会让我觉得高兴。然后我希望语言是平白的,没有自己臆造的字词,没有别扭的句式,没有“知识”,光从字眼上说,小学三四年级的学生都能看得懂,所有字句都是“现成”的,一些现成的字句放在一块儿组成一个新鲜的“使用”。我更看重这个使用,不是词汇更不会是“新鲜的修辞”。
微博、微信和“日记”
一开始,《句群》是微博,后来写着写着,我觉得可以变成一种“文体”,后来想了想,可以叫“句群”。“句群”这个词是现有的,用来形成这个文体的形状和意思也比较合适,就是它更多的是指把一些句子写出来组成一个群落。它既不是“诗”也不是“散文”也不是“小说”也不是“戏剧”(按照四分法),它就是句群。我发现有些写作者会刻意强调文体的区别,在我看来文体说到底没有区别,当代所有的文体都是把文字从左往右排列,我觉得这是最根本的“文体”。微信写多了又促使我去写像“俳句”、“格言”一般的《一万句》。最后还有个想法是,我们是不是不用再写什么其他的了,“日记”是最根本的,每天想到點什么想写点什么就写下来,这就是“日记”就是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