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研究

2017-04-06 07:56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4期
关键词:借款人网贷借贷

(安徽大学 安徽 合肥 230601)

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研究

王乐梅

(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601)

P2P网络借贷,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介将社会闲散的资金聚集起来,实现个体与个体之间资金借贷的金融模式,这里的个体主要是指个人或中小微企业。我国自2007年拍拍贷成立以来,国内P2P网贷平台迅速发展,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P2P网络借贷交易市场。P2P网贷在满足了个人对资金的需求、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的同时,仍存在着很多风险和问题。当前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管理体制尚未成熟,监管不严,立法不善等问题依然存在。

P2P;发展现状;缺陷与不足;建议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现状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历程。我国P2P网贷行业主要经历三大阶段。第一阶段(2007-2012):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以信用借款为主的初创期。但由于当时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最大的风险主要是违约风险,网络借贷逾期额和坏账额高达千万。第二阶段(2012-2014):这一阶段既是以低地域借贷为主的扩张期,也是以自主融资高利息率为主要特征的高风险期。第三阶段(2014至今):由于存在较大的风险,政府开始规范行业发展。平台数量猛增,交易总额已突破万亿。虽然数额庞大,但我国的网贷平台依然处于起步阶段。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的特点

1.交易方式灵活高效。在P2P网贷平台上,由于投资者和借款人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在二者的协商中,就会形成不同的交易方式。而且,网贷平台手续直接简单,极大程度上满足了资金借入者的需求。

2.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虽然网贷平台的收益率较高,但由于其监管力度不强,法律制度不健全,且网贷平台本身对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和还款能力的审核不够完善,所以其风险也较高。

3.平台总数持续增长,问题平台数暴增。近年来网贷平台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问题平台数也在上升。由于行业监管方面的空白,出现诈骗和跑路的平台也是正常的。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风险意识薄弱以及缺乏投资经验等特点进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活动,但由于有关法律的不完善,投资者也无法对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护。

4.平台背景趋于多样。随着网贷平台的发展,不同背景的平台相继出现,更多的投资者进入该平台,使得平台规模迅速扩张,平台的背景也趋于多样化。目前有很多互联网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也建立了网贷平台,例如阿里巴巴集团的“阿里小贷”、百度与91金融合作的“百度金融”等。

(三)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营运模式

1.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根据平台是否直接参与借贷,可以将网贷平台的营运模式分为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纯平台模式中,网贷平台不参与任何交易环节,作为第三方负责信息发布、审核评级、信用认证、投资咨询、违约处理等职能,借贷双方在平台上直接接触。拍拍贷就是这种模式,特点为纯中介平台及无抵押担保。债权转让模式中,网贷平台作为债权人,将投资者的资金分散的借给贷款人,成为连接投资者和贷款人的桥梁。该种模式的典型代表为宜信,特点是无抵押及有担保。

2.无担保平台模式和有担保平台模式。根据是否有担保,可以分为有担保平台模式和无担保平台模式。无担保平台模式提供的资金全部都是信用贷款,代表平台为拍拍贷。有担保平台模式就是有第三方或者平台担保的模式,代表平台为红岭创投。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存在的不足

(一)借款成本高,风险较大。网贷完全是信用贷款,没有抵押品做担保,且央行一再强调,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则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使得网贷的风险加大。另外,采用线上模式的网贷平台,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级别来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也加大了风险。

(二)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法律不健全。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兴行业,尽管国家已经规定由银监会对P2P行业进行监管,但有关法律很不健全,仍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所以欺骗和跑路现象在行业内屡见不鲜,使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征信体系不完善。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增长速度很快且规模庞大,但没有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配套的征信体系。征信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平台无法完全获得借款人的有效信息,尽管像拍拍贷建立了自己的信用评级体系,但由于央行的征信体系不对外共享,因此自行建立的信用评级体系并不能准确的进行信用评估。这是制约网贷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的建议

(一)对监管层的建议

1.明确网贷借贷的法律及监管主体。为规范网贷行业的发展,最主要的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制定行业的业务规则,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对网贷行业的经营范围、资金来源等予以明确规定,鼓励支持遵守法律的平台,打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从法律的层面上规范网贷行业的发展。以自律为主,以他律为辅。

2.有条件的开放征信系统。虽然有些网贷平台建立了自己的信用评级系统,并与一些大型的数据中心合作,但仍然不能完全准确的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网贷行业作为征信的需求方,不能有效利用征信系统的信息,不仅加大了运营成本,还增加了投资者的资金风险。若央行能够有条件的开放征信系统,或者与网贷平台自行建立的平台进行对接,这将有利于网贷行业的发展和征信系统的完善。

3.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可以保障资金的安全,也可以有效的预防道德风险。由于中间资金缺乏监管,应该促进平台的自有资金与借款人、投资者的资金独立托管,在网贷行业建立清算结算分离制度。这样不仅降低了客户承担的风险、提高了平台经营业务的规范性,也有利于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

(二)对网贷平台及投资者的建议

1.对网贷平台的建议:

(1)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我国网贷行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也较多。P2P平台若想长远发展,必须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所以,网贷行业应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对行业内的风险进行评级并加以控制,提高抗风险能力。

(2)加强信息披露制度。P2P网贷行业如果能像金融其他行业那样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将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评级等相关信息披露出来,保证公司财务的透明,这样更多的投资者会进入网贷,使得网贷行业获得更大的融资市场。

2.对投资者的建议

(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我国P2P网贷行业总体来说是一个新兴行业,监管问题尤为突出,且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健全,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后也无法得到相应的保护。所以投资者应多了解问题平台的特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

(2)不能以投资收益率的高低来选择平台。投资收益率较高,则意味着所承担的风险也较大。一些诈骗跑路的平台,就是以高投资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若某一平台的投资收益率明显高于其他平台,则很大程度上说明该平台有问题,投资者应该以理性的态度看待一些平台的高利息问题。

[1]第一财经金融研究中心.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145-147.

[2]郭弈.P2P网络借贷市场的融资成本与融资可获得性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

[3]莫易娴.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献综述.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12):102-103.

[4]王紫薇,袁中华,钟鑫,等.中国P2P网络小额信贷运营模式研究——基于“拍拍贷”、“宜农贷”的案例分析.新金融,2012,(2):42-43.

王乐梅(1994-),女,汉族,安徽宿州人,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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