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V电池出口欧美市场继续增长的原因与要防范的风险

2017-04-06 22:58宋小冬
对外经贸实务 2017年2期

宋小冬

摘 要:在全球倡导低碳环保的今天,新能源产品将逐渐取代传统能源,PV电池作为新能源产品的重要类别,在我国PV产业贸易中占据着愈发重要的地位。而欧美市场作为中国PV电池出口的第二大市场,出口规模在呈现增长趋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本文通过考察中国PV电池产品出口欧美市场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中国PV电池出口欧美市场增长的原因以及要防范的风险,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PV电池;欧美市场;增长现状;防范风险

PV(光伏)电池,又称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是光伏产业中最重要的产品之一,被广泛应用于空间站、汽车、飞机、电子和发电站等领域。作为新能源产品和国家特别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PV电池的发展与中国经济的发展联系十分密切。同时由于温室效应等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危机,使得各国对新能源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2014年国内PV电池产量为33.5GW,成为超过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世界PV电池生产第一大国。中国PV电池产业的出口依存度非常高,且生产规模还在盲目扩大,已出现产能过剩的苗头,加上国内PV电池产业已面临较大的产业转型压力,风险问题较多。欧美市场作为中国PV电池的主要出口市场之一,在中国PV电池出口中占据着非常总要的地位,因此了解中国PV电池出口欧美市场继续增长的原因以及要防范的风险,显得十分重要。

一、中国PV电池出口欧美市场的现状

(一)贸易总量

由UN Comtrade统计数据可知,中国PV电池对欧美市场的出口金额在近五年有较大波动,特别在2012年有较大降幅,但2014 年后却持续上升,出口数量也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根据表1,在2010年到2011年间,中国PV电池对欧美市场的出口金额和出口数量均有较大增长。2010年PV电池对欧美市场的出口金额为2238380万美元,出口数量为4988500万个,到2011年PV电池对欧美市场的出口金额和出口数量分别增长为2394988万美元和5140460万个,增长率为7.0%。但受欧美市场双反调查的影响,我国PV电池的生产和出口遭受较大打击,2012年对欧美市场的出口金额下降为1349706万美元,同比下降43.6%;出口数量为4668490万个,同比下降9.0%;2013年对欧美市场的出口金额为715467万美元,同比下降47%,出口规模进一步缩减。2014年由于国内外市场需求增加以及国际市场贸易限制有所缓解,2014-2015年,PV电池对欧美市场的出口金额和出口数量均有较大规模的上升,尤其是出口数量。2014年对欧美市场的出口数量为8460230万个,增幅高达158.08%;2015年更是首次突破1330亿个,增幅同比达到57.56%;出口金额也呈现持续上升趋势,2014年对欧美市场的出口金额为736783万美元,同比增长3.0%;2015年为776263万美元,同比增幅5.4%。总体来看,中国PV电池出口数量整体稳健快速增长,出口金额波动性上升,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增。

(二)贸易地位

根据商务部2010-2015年数据可知,中国PV电池出口遍及亚洲、非洲、欧美和拉丁美洲四大市场。欧美市场在2010-2013年间在我国PV电池出口中均居首位,但2014年后亚洲市场超过欧美市场,成为我国主要的出口目标市场。2010-2015年,虽然出口至欧美市场的PV电池在中国总出口中的比例呈缩减趋势,但欧美市场作为第二大市场仍然是我国PV电池出口最主要的目标市场,在中国PV电池总出口中所占比例一直在33%以上。与此同时,中国出口至亚洲市场的PV电池已逐渐超过对欧美市场的出口,2014年出口至亚洲国家(地区)的PV电池在中国总出口中所占比例首次过半,2015年更是达到57.6%。从出口国家来看,2014年和2015年中国出口PV电池的前十个国家(地区)中均有4个来自欧美,且均位于前八,2014年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更是高达31.8%。中国PV电池对美国出口排名均在第二位,2014年出口金额为216818万美元,同比增长29.3%;紧随其后的是荷兰,出口金额为110084万美元。但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推行,拉美地区对PV电池的旺盛需求也带动了中国PV电池产业的发展,2015年上半年中国向智利出口PV电池金额为19440万美元,拉美市场与亚洲市场一起成为中国PV产品出口的新兴市场。

(三)贸易模式

近两年中国对欧美市场PV电池的出口主要采用的是一般贸易出口方式。2016年1-6月份,中国PV电池一般贸易出口额为445000万美元,超过了加工贸易出口额200000万美元,一般贸易同比增长31.2%,在我国PV电池总出口中所占比例为67%,而加工贸易与前期相比下降高达39%。由此可见,中国PV电池的一般贸易出口在总出口中占比不断加大,中国逐渐降低PV电池的对外依存度,实现独立生产和研发,PV电池贸易发展势头大好。由于PV电池生产研发工艺的改进,企业的盈利能力明显提升,但发展成两极分化,规模大、技术先进且具有品牌效应的大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提升;规模小,发展时限较短的中小型企业则面临着接单困难的窘境,且大部分中小企业主要承接代工生产等加工贸易环节。从国内地区生产分布来看,中国PV电池出口排名靠前的省份分别是江苏省和浙江省,2016年江苏省PV电池出口金额为307000万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46%。同时中国PV电池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区产生了集聚规模的PV产业群。

二、中国PV电池出口欧美市场快速增长的原因

(一)欧美国家对新能源需求的日益增加和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完善

20世纪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环境生态问题正在逐渐恶化,传统的煤炭等能源产业虽然带来了经济的巨大发展,但对环境却造成了致命的伤害,人们急需寻找环保型新能源代替传统能源进行工业生产。在这种情况下,PV产业横空出世,与风能、生物能等一样,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相对更便捷,而且开发也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欧美等发达国家更是率先开发使用新能源并逐渐取代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但国内生产远遠达不到对新能源需求的增加,因此中国作为世界PV电池生产第一大国就成为欧美市场PV电池进口的首要选择。另一方面,为了减缓环境污染,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开始建设碳交易市场,欧洲更是作为最先引进低碳经济的标杆,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已进入第三阶段,到2020年便可实现碳交易市场的完善,中国也顺应趋势,逐渐开始完善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到2017年便可实现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建立。随着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完成,也为PV产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国对欧美市场PV电池的出口因此实现快速的增长。

(二)PV电池生产中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使得欧美国家倾向于进口

虽然PV电池作为一种新能源,对解决目前传统能源带来的污染问题十分有效。但由于PV产业发展时间短技术不成熟,因此在PV电池生产中一直存在着高能耗、高污染问题。在PV电池生产中,需要使用氢氟酸、硝酸和氮气等化学原料,从而产生了一氧化氮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气体。与此同时,在PV产业链中,多晶硅是生产PV电池的主要材料,其生产和提纯技术含量最高,生产的工艺有改良西门子法和流化床法等,虽然其工艺正在逐渐改善,但在生产中仍然会消耗大量能源。而欧美国家随着国内装机需求的增加,对PV电池的需求量十分巨大,为了减少本国污染物的排放,欧美国家一方面将生产中产生较大污染的部门进行缩减整改,另一方面通过国外进口相关产品从而满足本国的需求。中国作为PV电池的生产大国,自然成为欧美国家进口PV电池的首选。

(三)中国与欧美国家双边贸易合作的扩大

随着2013年“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中国逐渐加强与欧亚非大陆的贸易往来,在已有的多双边贸易机制基础之上,扩大贸易商品的类别,加强了与欧洲国家的贸易往来。据欧盟统计局数据,从2014年以来中国一直是荷兰进口PV电池的主要国家,进口额达到110084万美元,同比增长3.5%,中国占荷兰该类商品进口的36.6%。另一方面,中美作为世界上大国,也在逐渐探索加强两国间的贸易往来,2015年11月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工作组第十次会议在华盛顿举行,两国就加强贸易往来进行了进一步探索,2014年中美双边贸易额为555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5%;2015年中美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5980.7亿美元,同比增长1.3%。由此可见,中国正在逐步加大与欧美国家间的多双边贸易,这为中国PV电池的出口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通过政府间的贸易磋商,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与欧美国家行业协会间的经济磋商,推动优质的光伏企业“走出去”,打造中国自己的光伏产业品牌,促进PV产业的良好发展。

(四)国内PV企业对欧美贸易摩擦的积极应对

自2012年以来,中国与欧美国家在PV产业上的贸易摩擦与日俱增,这对中国PV电池的出口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得中国对欧美市场PV电池的出口出现剧烈波动,但国内PV企业也对此作出了积极应对:一方面加强了与欧美国家的技术交流,学习欧美国家先进的生产经验,并与中国实际生产相结合,提升PV电池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另一方面積极应对欧美国家的双反调查,了解遭遇双反调查的原因和相关处理流程,并提高维权意识,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准备,抓住上诉时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甚至消除贸易摩擦带来的危害。2015年3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公布对中国PV产品双反调查的终裁结果,浙江昱辉公司经积极应诉获得9.10%的较低倾销幅度。2016年10月,经过重新调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认定自中国进口的PV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忽略不计,因此终止对中国PV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由此可见,国内PV企业面对欧美贸易摩擦的积极应对,使得遭受双反调查的损失逐渐缩小,对中国PV电池的出口影响也在逐渐降低。

三、中国PV电池出口欧美市场要防范的风险和对策

(一)对欧美国家贸易依存度过高,贸易结构失衡

近几年来,虽然中国PV电池出口“两头在外”的问题有所缓解,但对欧美等国外市场的依赖仍旧过高,中国PV电池的生产超过一半用于出口,中国对美国出口的PV电池规模也一直保持着逐年递增的趋势,2014年以来美国更是跃居中国PV电池出口的第二位,出口金额由2013年的167627万美元增加至2014年的216818万美元,与上年增长15%。而且因为国内装机需求的加大,中国对多晶硅等的进口需求也保持较大增速。2015年1-10月,中国从德国等国家共进口多晶硅9.64万吨,进口依存度仍然在50%以上。中国的高进口高出口困境仍然存在,贸易结构尚未得到完全改善。面对这一情况,为了引导国内光伏产业市场健康、正常地运行,调整贸易结构,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PV电池的政策引导,在“十三五”规划下,进一步为PV产业的市场化创造良好的环境,稳步调控PV电池的生产规模,同时逐渐扩大PV产业国内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中国应严格规范光伏产业的准入门槛,制定一系列包括企业生产规模、企业研发能力、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及配套设施等的准入要求,严格控制PV电池的产能,加强国家能源机构和光伏行业协会对对企业的监管。

(二)欧美等发达国家致力于推动“产业回归”

自2015年以来,全球经济增长低迷,在英国脱欧、欧洲难民问题和恐怖袭击以及美联储的加息等多重影响下,世界经济的增长出现更多不确定性。与此同时,欧美等发达国家致力于推动“产业回归”,吸引高端制造业回归,这可能导致欧美市场对PV电池的外部需求下降。因此,为了保证企业的出口规模,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内PV企业应加大对产品的研发投入。中国在生产PV电池时应严格按照国际通用的产品生产标准,严格把控性能、安全和技术等标准,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为了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一方面,PV电池出口企业应认真学习德国、日本等光伏产业的生产经验,加大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举办行业论坛等进行探讨;另一方面,PV电池出口企业应增加R&D经费,聘用专业的研发队伍进行产品生产,同时可以加大与高校能源学院相关团队的合作,设立高校研发基地,鼓励在校师生针对PV电池相关产业进行创新研发,同时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对高校团队的研究成果进行保护并通过企业赞助的研发基地将研究成果与实际生产相结合,带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三)国内PV产业链结构失衡,企业经营压力加大,进而影响对欧美PV电池的出口

光伏产业链分为上中下游,上游产业是多晶硅的生产和提纯,PV电池及其组件的生产处于产业链的中游,下游则是应用系统环节,包括光伏发电站等。多晶硅作为生产PV电池的主要材料,其生产和提纯技术含量最高,属于产业链的顶端。但目前国内企业生产的多晶硅成本远远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16年11月,多晶硅价格为13.2万元/吨,比上年同期上涨15.9%。与此同时,光伏组件的制造由于进入门槛较低,投资少,技术含量不高,吸引了一大批中小企业,形成恶性竞争;而处于产业链技术含量高端的产业由于加工技术主要掌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手中,国内企业很难模仿,因此整个产业结构呈倒三角形,产品附加值不高,应用水平低,产业链结构失衡。针对这一情况,为了优化产业链的结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改良生产工艺和方法,淘汰能耗较大、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对于生产、能耗及环境等方面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若超过整改期限,则勒令退出,以致力于培育一大批重品牌、重产品质量的优质出口企业;第二,培育下游相关产业,规范下游相关企业的进入门槛和标准,开发多条产品线,加强与汽车、飞机、电子和发电站等产品应用领域企业的交流合作,开发相关配套服务业,为企业提供生产、安装、应用、咨询等一系列配套服务;第三,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的合作交流,形成产业集聚产区,并利用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四)PV电池出口欧美市场贸易摩擦加剧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增长的显著放缓,全球贸易摩擦不断。1995-2014年间,WTO各成员发起的双反调查共5137起,中国涉案次数最多,共153起。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PV电池生产和出口国,占据70%左右的市场份额,因此各国为了抑制中国一家独大的现象,对中国PV电池的出口采取了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早在2012年美国和欧盟就先后对中国的PV电池出口进行双反调查;2015年6月,加拿大公布对中国PV双反调查终裁,称中国光伏行业为非市场经济行业;2016年8月,欧委会决定正式撤销5家中国光伏企业价格承诺资格。面对日益增加的贸易摩擦,为了实现PV电池出口欧美市场的健康运行,一方面中国政府以及光伏行业协会应针对光伏行业的贸易摩擦情况进行调研,了解遭遇双反调查的原因和相关处理流程。针对贸易救济以往案例,建立贸易摩擦警示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了解中国PV电池遭遇双反调查的主要地区和国家以及相关解决方案,为之后的企业提供参考和警示。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培养中小企业的维权意识,让中小企业在遭遇双反调查时不至于手足无措,从而失去上诉的时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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