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帝陵“国祭”地位的形成

2017-04-06 17:01霍彦儒
长安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故里黄帝

摘要:为研究陕西黄帝陵“国祭”地位的形成,通过分析文献资料、考古资料和检索两千多年来历朝历代对黄帝陵的祭祀,分析认为,河南新郑“黄帝故里”主张可能有误,真正的黄帝故里应在泾渭流域的黄土高原;黄帝陵“国祭”地位是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而形成的,是不可置疑、不可被替代的。

关键词:黄帝陵;黄帝;“国祭”;故里;新郑

中图分类号:K9287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248(2016)030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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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关于黄帝故里所在地,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在陕西、河南、河北、山东、浙江、甘肃、宁夏等多种说法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陕西和河南两地。尽管这个问题已讨论了多年,但至今还未有定论。虽说此问题在黄帝与黄帝文化研究中不是一个主要问题,但也不是一个小问题,它涉及到黄帝的诞生和迁徙,涉及到黄帝文化的起源和传播,也涉及到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华民族的起源、发展和传播等重大问题。为此,我们还有必要对此问题继续加以研究和探讨。

一、黄帝故里之争

近年来河南新郑一直宣称自己是“黄帝故里”,而且通过每年一次的祭拜活动,大有凝固化的趋势。那么,我们通过对“故里”一词词义的解释和有关文献记载的梳理,看看河南新郑到底是所谓的黄帝“故里”,还是黄帝由西向东迁徙途中曾经活动过的所谓的“故地”?

所谓“故里”一词,通过检索《汉语大辞典》可知,“故里”的“故”有十多条义项,其中一条义项是指“原来的”“旧时的”;“里”,《说文》:“里,居也,”是指“人所居住的地方”。两字组成“故里”一词,根据《辞海》《辞源》等辞书解释,是指“故乡”“老家”。那么,何谓“故乡”,《辞源》解释是“家乡”。从这里可以看出,家乡就是一个人出生的地方。反言之,就是人们将出生的地方才称为“家乡”“故乡”“老家”或者“故里”。非出生地而长期生活、工作的地方只能称为“故地”“故居”或“第二故乡”。

依据此解释,河南新郑就无资格称为黄帝故里。从文献记载看,与河南新郑有联系的是西晋皇甫謐的《帝王世纪》,这是目前所能看到的最早记载黄帝与新郑的书,也是唯一一部将黄帝与有熊、新郑联系起来的书。至于《续汉书·郡国志》《水经·洧水注》《太平御览·州郡部》《通鉴外纪》(卷一)《路史·后纪五》及以后的《广舆记》《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和地方志书《河南通志》《开封府志》《新郑县志》等书所说的黄帝与新郑的有关内容皆引之于《帝王世纪》。该书在仅有一千多字的文字里,有3处涉及黄帝与新郑:一处说黄帝“有圣德,受国于有熊”,一处说“或曰:黄帝都有熊,今河南新郑也”,另有一处说“或言故有熊氏之墟,黄帝之所都也”。这3处文字其实是一个意思,就是说,黄帝曾在今河南新郑建立过国家,即有熊国。但有一点却很明确,皇甫謐在说到黄帝与新郑的关系时,并没有说黄帝出生于新郑,只仅仅说到黄帝曾在此建过都。也就是说,黄帝曾在此活动过,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在此工作过。而皇甫谧为何只说黄帝在此建都,而不说出生于此?这说明皇甫谧对黄帝的出生地即故里是有自己的看法的。在这一点上,皇甫谧还是比较清醒的,只是把新郑当作黄帝迁徙途中逗留、活动的“故地”看待,而不是作为出生地的“故里”看待。即使把皇甫谧所说的“居轩辕之丘”的“轩辕丘”说成在新郑(实际上“轩辕之丘”指今天水一带)[1],也只是“居”而非“生”。

如果要将活动或曾居住之地,说成是“故里”,那么,皇甫谧在其文中所提到的“阪泉”“涿鹿”“曲阜”等地,难道都可以说成是黄帝的故里吗?显然不能。既然不能将这些地方说成是黄帝故里,那么,为何一些学者要将河南新郑说成是黄帝故里呢?

其实,在皇甫谧的笔下,黄帝故里是很明确的。他在文中有两处地方说到黄帝“生于寿丘”。那么,“寿丘”在什么地方?他紧接着说:“在鲁城东门外。”那么,“鲁城”又在什么地方?他引用《山海经》的话:“‘此地穷桑之际,西射之南,是也。”按照皇甫谧的解释,“穷桑”在“鲁北”,或云“曲阜”。今人研究,黄帝“生”于今山东说很难成立:“第一,黄帝出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当时山东是夷人的主要活动区,作为姬姓少典族后裔的黄帝怎能出生于夷人的主要活动地区?第二,从考古发现看,在新石器时代,中国北方人主要居住在黄河支流的二级台地上,而山东处于黄河下游,在那洪水浩荡的年代里,下游两岸怎能居住呢?在山东黄河干流两岸很少发现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也可说明这一点。第三,从历史上看,在周成王以前,没有迹象表明姬姓势力已发展到山东境内。”[2]此说极是,说明黄帝不可能出生于山东的鲁北或曲阜。

皇甫谧在《帝王世纪》中又说道:“以土承火,位在中央,故曰黄帝。”意思是说黄帝的名字因“五行”中的“土德”位于“中央”而来。因而,有学者以此句来证明黄帝出生于河南新郑,因新郑地处中原的中央。实际上这是“五行”说所造成的,并非事实。秦汉时,阴阳五行说大为流行,黄帝被托祀为中央之帝,太昊被托祀为东方之帝,炎帝被托祀为南方之帝,少吴被托祀为西方之帝,颛顼被托祀为北方之帝,于是,有学者视中原新郑为黄帝之居,皇甫谧也就以此说明黄帝之名的由来。赵世超说,这套由阴阳学家按照五行相生相克之理想所铺排的五方帝并不能证明黄帝出生地就在新郑,而充其量只是一种黄帝文化而已。此说甚确。

那么,黄帝的出生地应在哪里?实际上,皇甫谧在《帝王世纪》中已透露出了端倪。他说:“生黄帝于寿丘,长于姬水,因以为姓。”皇甫谧在这里所说的黄帝“生于寿丘”的“寿丘”,一说指今黄陵县的长寿山,位于黄陵轩辕庙东南、黄帝黄城巽宫——郭家洼背后的桥沟塔;一说在古秦州即今天水(《清一统志》卷二十)。皇甫谧所说的“长于姬水”,实际上早已存在于《国语·晋语四》里,其书说:“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今人以此记载认为,炎帝和黄帝是由父族和母族分裂出来的两个通婚的“双胞族”,这也被长达上千年的姬姜二族的联姻关系所证实[3]。既是两个通婚族,在那交通极为不发达的原始时期,他们的居住地肯定离的不会很远。郦道元在《水经·渭水注》里解释“炎帝以姜水成”的“姜水”时说:“岐水又东,迳姜氏城南,为姜水。”说明“姜水”为宝鸡渭河的一条支流,即今清姜河或河[4],這已成为学界的共识[5]。既然“姜水”为宝鸡渭河的一条支流,再加上以宝鸡为中心的泾渭流域丰富的黄帝传说、众多的黄帝遗迹和仰韶文化中晚期(距今5 000~6 000年)庙底沟类型的文化遗存。因此,有学者研究后认为,姬水应该离姜水不远,也是宝鸡渭河流域的一条水,即流经今麟游、经武功而入渭河的漆水河或为流经岐山、扶风的岐水[1];一说为流经黄陵县城的“沮水”; 或有《水经·渭水注》说:“黄帝生于天水,在上邽城东七十里轩辕谷。”《路史》罗苹注云:“寿丘在上邽。”清人梁玉绳在《汉书·人物考》亦说:“以戊巳日生黄帝于天水。”在今北道区杨家山有条沟,当地人叫轩辕谷,其山上有炎黄庙;有说在今清水县东七十里有条沟亦名轩辕谷(当地民间称“三皇沟”),其谷底为轩辕溪,当地传说黄帝就出生在这里,历代有黄帝庙祭祀。当然,还有其他的说法,如有说为渭水,黄帝“在渭水及其以北”,炎帝“在渭水以南”,二者都居住于氐羌之地的东部;有说为渭水与湟水之间的一条水,即今甘肃临夏的姬家川,等等。

尽管说法各异,但宝鸡、黄陵、天水、清水均地处渭河流域的中上游,属于关中、陕北黄土高原地区,东西直径相距不过三四百公里。这一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文化圈。从泾渭流域出土的大量仰韶文化遗址,以及留存在此地大量的黄帝和炎帝遗迹,大量有关黄帝和炎帝的民间传说就说明这一问题。黄帝“迁徙往来无常出”,从漆水河到沮水河一带可能就是黄帝的出生地,即故里。故《淮南子》曾云:“轩辕丘在西方。”因而,张岂之在《黄帝与陕北黄土高原》一文中“黄帝出生于陕北黄土高原”“黄帝族主要活动于陕北黄土高原”“黄帝逝世后安葬于陕北黄土高原”“后人祭黄帝陵于桥山”等论断是有道理的。但如果将黄帝出生地“寿丘”“轩辕谷”“姬水(河南有学者认为姬水为新郑的一条水“潩水”[6],有说为流经新密、新郑的“溱水”或“洧水”)”,说在河南新郑,那么,黄帝与“以姜水成”的“双胞族”炎帝通婚,岂不是离得太远了吗?

二、考古资料中的黄帝故里

我们知道,现在学界一般认为,黄帝属于仰韶文化的中晚期,即5 000~6 000年前后。若从考古学文化的类型看,黄帝时代属于庙底沟文化及其以后。以仰韶文化和庙底沟文化为背景,通过考察河南郑州、新郑和陕西宝鸡、黄陵仰韶文化遗址,我们很难得出新郑为黄帝故里和黄帝在此建都、建国的结论。

根据许顺湛在《豫晋陕史前聚落研究》一书所提出的聚落和聚落群看,他将聚落群分为大、中、小3个级别:10个聚落遗址以下的为小聚落群,11~20个聚落遗址为中等聚落群,21个聚落遗址以上的为大聚落群。在一个聚落群中又分为4个等级:50万平方米以上的聚落称为特级聚落,30万至49万平方米的称为一级聚落,10万平方米至29万平方米的称为二级聚落,9万平方米以下的称为三级聚落[7]。以此为划分标准,许顺湛将河南全省685处仰韶文化遗址(不含零星遗址),划分为37处聚落群。在有黄帝记载和黄帝文化遗迹传说的郑州、三门峡分别为:郑州辖区有4个聚落群,128处聚落遗址,其中特级聚落3处,一级聚落7处,二级聚落17处,三级聚落101处;三门峡8个聚落群,153处聚落遗址,其中特级聚落6处,一级聚落8处,二级聚落21处,三级聚落118处。具体落实到新郑,根据许顺湛的划分,新郑—新密为一个聚落群,即双洎河聚落群,共计有聚落38处,其中特级聚落1处(新郑观音寺唐户遗址,50万平方米),一级聚落1处(新郑薛店镇岳庄遗址,30万平方米),二级聚落2处(这两处均在新密境内,1处为248万平方米,另1处为195万平方米),三级聚落34处,面积均在9平方米以下。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此聚落群中的新郑发现有仰韶文化聚落遗址仅有9处。

关于陕西的聚落和聚落群,许顺湛将全陕西省1 918处仰韶文化聚落遗址分为74个聚落群[7]。其中在有黄帝记载和黄帝文化遗迹传说的宝鸡、延安分别为:宝鸡辖区划分为13群539处聚落(不含零星遗址)遗址,其中特级聚落8处,一级聚落8处,二级聚落61处,三级聚落462处;延安辖区划分为14群545处聚落遗址,其中特级聚落7处,一级聚落22处,二级聚落78处,三级聚落438处[7]。在宝鸡、延安两地仰韶文化遗址中,庙底沟类型的遗址占到380处。具体到黄陵县仰韶文化聚落群,在10个乡镇发现35处仰韶文化遗址,其中半坡类型遗址5处,庙底沟类型遗址19处,其余未判定类型。这些遗址主要集中在县城的东部洛河及其支流流域。其中特级聚落遗址是庙底沟类型遗址,即田庄镇赵卓遗址,面积为50万平方米;一级聚落遗址2处,一处遗址未判定类型,一处为庙底沟类型;二级聚落遗址8处,其中半坡类型遗址1处,未判定类型的2处,有5处属于庙底钩类型;在24处三级聚落遗址中庙底沟类型遗址(12处)占了一半。很明显,这个聚落群是以庙底沟类型为主体的[7]。

上文中,我们根据许顺湛提供的资料,分别选定了陕西、河南两省所辖的均传说有黄帝遗迹和黄帝文化的两个市及所属的县市作为对象,对史前仰韶文化及庙底沟类型的聚落和聚落群进行了比较。从比较结果看,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认识。

其一,考古学很难支持河南新郑为黄帝故里和黄帝都城。从上面的统计来看,河南全省未有100万平方米以上的聚落遗址,聚落遗址的数量仅为陕西全省聚落遗址数量的三分之一强。仅在关中就有聚落群44个,聚落遗址1 162处,比河南全省多出百分之四十。陕西最大遗址面积达300万平方米(耀县石柱塬遗址),聚落遗址级别也远超河南。所属的市县聚落群也不及陕西所辖市县聚落群的百分之六十。具体到黄陵、新郑分别为:黄陵有35处聚落遗址,其中庙底沟类型19处,而新郑仅有9处仰韶文化聚落遗址,最大遗址仅为50万平方米,连同其辖区的巩义共有3处,最大为100万平方米。而黄陵最大聚落遗址也是50万平方米,但连同辖区洛川共有5处,最大为150万平米(杨舒乡飒盘遗址)[7]。所以,《陜西省志·黄帝陵志》写道:从黄帝陵周围考古发现说明:“黄帝陵所在的今黄陵等地区是远古人类活动的一个重要地区,这里已经出现了文明的曙光,这为黄帝的‘人文初祖地位,提供了具体的考古学背景证据。”[8]

对一个“君临天下”的华夏集团盟主黄帝和黄帝族来说,与新郑发现的仰韶文化遗址面积是极不相称的。所以说,从考古学文化来看,很难支持河南新郑既是“黄帝故里”,又是“黄帝都城”。而要寻找黄帝故里和黄帝都城应在陕西渭河流域的宝鸡、延安一带着手。这已从徐旭生、范文澜、翦伯赞、郭沫若、白寿彝、张岂之、沈长云等人的研究中反映出来。

其二,关中、延安是陕晋豫相交的金三角的第一角。对这一点,许顺湛在其书中做了较为充分地论述。他说:陕、豫、晋相交的金三角,一直为研究仰韶文化的学者所关注。关中及延安地区是金三角的一角,在这个地区已判定为庙底沟类型的遗址共380处,未判定类型的仰韶文化遗址还有1 000多处,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可能还有庙底沟类型遗址被发现。现仅依据已确认的380处庙底沟类型遗址来分析,在以庙底沟类型为主体的20个聚落群中有特级聚落15处,其面积均在50万平方米以上,最大的达300万平方米。有人研究,一万平方米可能就有一个氏族。最保守说,陕西庙底沟类型的总面积要在4 000万平方米上下,当有4 000个氏族。以两万平方米是一个氏族计算,也应有2 000个氏族。如果将未判定类型的可能是庙底沟类型的聚落估计在内,其氏族数量将会更大。有2 000多个氏族组成的庙底沟类型的仰韶族团生产生活在关中及延安地区长达500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这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族团!“这样的聚落具备了古国的规模,也就是说出现了邦国,最大的聚落遗址可能就是邦国的国都所在地。”从这些遗址和遗存看,反映了“当时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手工业专门化和礼制的制度化,这是文明曙光的初现”[7],许顺湛说法甚确。虽在这段话里,未指明“邦国的国都”,但联系有关黄帝的文献记载和黄帝传说、遗迹,不难想象,这个“邦国的国都”很可能是黄帝所建邦国或黄帝的国都。

第三,反映了陕西关中和陕北延安地区在中原文化中占有中心或核心地位。中原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广义的中原是指陕、豫、晋相交之处,即关中、豫西、晋南这一带。在历史文献中出现的中原,大凡是指广义。所以,当我们现在谈中原古文化,尤其是史前新石器文化,不能舍弃陕、晋而仅谈豫即狭义的中原。如此,就会对其他两地的文化地位做出不恰当或有失公允的评价。

最近,有学者在中原六省召开的一次炎黄学术研讨会上发言说:“中原龙山文化、王湾三期文化的中心区在‘天地之中河南郑州一带,这里是‘黄帝文化的发源地,‘黄帝从这里走向‘四方,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开启了‘早期中国的国家文明史。”[9]另有一位湖北的学者在发言中说:“在学术界大谈文化多元论的时候,笔者仍然认为中华文化以华夏核心圈为主轴,而河南文化处在核心中的核心。”他们认为中华民族是从河南出发的,这里是大本营,是文化的摇篮。

事实果真如此吗?其他不说,以上面列举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聚落群和聚落遗址就看得一清二楚。这里,仅就龙山文化来说,河南全省龙山文化聚落遗址1 395处,其中豫西为580处,郑州市辖区为131处,4个聚落群[7];而陕西全省有龙山文化聚落遗址2 116处,其中关中有691处,延安市辖区655处,16个聚落群,仅特级聚落就有7处,榆林市辖区有741处,12个聚落群,仅特级聚落就有8处[7]。许顺湛还特别提出神木龙山文化聚落群中的石峁遗址(内城面积235万平方米,外城面积425万平方米),其规模远大于与其年代相近的良渚古城(300万平方米)、陶茅古城(270万平方米)。它是目前所知中国规模最大的新石器时代古城,而且是石砌的。许顺湛认为:“这绝对是一个邦国所在地。”

从以上所列举两地龙山文化遗址的数字就清楚地看出,能说“中原龙山文化”的中心区就在“‘天地之中的河南郑州一带”吗?河南文化是华夏核心圈中“核心的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大本营”,是“文化的摇篮”吗?稍有常识的人都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另外,从上文中陕西比河南聚落遗址多,关中比豫西聚落遗址多,豫西比豫东(154处)聚落遗址多的情况,也反映出了中国史前文化的走向,是由西向东逐步推进和发展的。这也符合中国大地上早期人类迁徙是与河水流向平行的规律。同时,我们还可看出一个历史事实,为什么河南的龙山文化仅为陕西的一半强一点,与陕北(延安、榆林)不相上下,反映了当时地处中原的河南置黄河两岸,正是处在大禹治水前夜的洪水时期,人类居住相对来说要少,而延安、榆林地处陕北黄土高原,地势高亢,不易遭受洪水淹没,所以聚落遗址比地处渭河两岸的关中还多。这也正好说明当时龙山文化时期的中心区不是在“河南郑州一带”,而是在陕西关中、陕北一带。

三、陕西黄帝陵“国祭”地位的形成

最近,有学者以所谓“拜庙不拜陵”为缘由,提出要将河南新郑黄帝拜祖大典提升为国家祭祀,即“国祭”,黄帝陵由地方政府继续举办祭祀。如果不是抱有某种“偏见”,就是对陕西黄帝陵“国祭”地位形成历史的“无知”。

我们说,陕西黄帝陵“国祭”地位是历史形成的结果。最早祭祀黄帝是公元前422年,即秦灵公三年在今陕西宝鸡的“吴阳”(吴山之阳)“设上畤,祭黄帝;设下畤,祭炎帝”(《史记·封禅书》),这是有文字记载的第一次黄帝“国祭”。到了秦汉时期,秦朝和汉朝统治者以祭“五帝”为由继续将黄帝列入“国祭”。在畤、坛、郊、庙等祭祀的同时,秦汉以后,开始了陵祭。《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崩,葬桥山。”《封禅书》又载:汉元封元年(前110),汉武帝“北巡朔方,勒兵十万。还,祭黄帝冢桥山,释兵须如”。从此以后,在黄帝庙“国祭”黄帝之外,又增加了在黄帝陵“国祭”黄帝这一项。

据文献记载,“黄帝陵”之名是由唐李泰在《括地志》中首次提出。至唐代宗大历五年(770),“鄜州节度使臧希让上言,坊州有轩辕黄帝陵,请置庙,四时享祭,列于祀典。从之”(《册府元龟》)。坊州(后改称中部县),即今陕西黄陵县。可见,于坊州黄帝陵庙致祭黄帝,始于唐大历年间。至此以后,在中部县黄帝陵庙祭祀黄帝被列入“国祭”,成为国家公祭黄帝的一种行为。至宋代又制礼,三年一享,以仲秋之月,牲用大牢,祀官为本州长官,祝版请御署。金代改为依期降祝版,不請御署。明清时期多由朝廷遣官祭之。最后由礼部议定35处帝王陵寝进行祭祀,其中要求中部县祭祀黄帝陵。 同时废除各地“三皇庙”和“十大医师的祭祖”礼制,桥山黄帝陵被列为国家祭祀的圣地,要求每次祭陵的祭文、祭祀日期、祭品名称、数量和主祭、陪祭官员姓名都要刻石立碑。至今在黄帝陵庙还保存有明太祖、成祖、宣宗、代宗、英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熹宗等皇帝遣使到黄陵致祭的碑文。清代对黄帝的祭祀除了在中央历代帝王庙由皇帝主祭外,在黄帝陵庙祭祀,多由皇帝派遣专员进行,见于记载的先后共有30次。因主祭官员均由皇帝派遣,所以,黄帝陵庙祭祀也都带有国家公祭的性质。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1912年3月,他以大总统身份亲笔撰写祭文。这实际上也是“国祭 ”。中华民国时期,在黄帝陵庙共有26次祭祀,其中以国民党中央名义进行的祭祀11次,以国民政府名义进行的祭祀10次。民国26年(1937)四月五日清明节,国共两党在黄帝陵前举行了共祭仪式。中共方面的祭文由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亲自撰写。这些祭祀也均为“国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1955年至1963年,公祭黄帝陵由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人主祭。在中断了16年后,1980年恢复。1994年起,每年都邀请有国家领导人与陕西各界人士参加公祭。1996年中办8号电文规定,从今年以后,每年黄帝陵庙祭祀不再由陕西省政府出面邀请国家领导人出席,而由中央直接派遣。自此以后,黄帝陵庙的祭祀就完全成为国家公祭的一种行为,而不是地方性的祭祀活动。

这种国家祭祀,还体现在历朝历代由皇帝下诏、朝廷筹资或由国家出资、出政策对黄帝陵庙的整修上。自汉代立庙,唐代扩建,宋代迁址,一直到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后大小重修、整修黄帝陵庙30多次。

根据《册府元龟》记载,最早一次是唐代宗大历五年(770),代宗采纳了鄜坊臧希让的建议,重修和扩建黄帝庙。经过两年的施工,于大历七年(772)竣工。到了宋代,据《陕西通志·艺文志》录存的宋李昉《黃帝庙碑记》载:宋太祖开宝五年(972)赵匡胤下诏,对包括黄帝陵在内的前代功德昭著的帝王“庙貌坠而享祀寂寞”者,“当命有司,遍加兴葺”。于是,黄帝陵庙得到了重点修缮,增加了庙院、山门、过亭和大殿。为了不受沮河水的侵袭,便于祭祀,将原庙迁至桥山东麓。元至正元年(1341),元惠宗降旨,重修了由大火焚毁的保生宫,并对整个黄帝陵庙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修。明代先后对黄帝陵庙进行了6次整修。第一次为明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朱元璋在派大臣考察得知黄帝陵庙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后,旋即下旨由朝廷拨出银两,派专人负责修缮。随后,明太祖还在黄帝陵设立五品护陵官。明洪武七年(1374)降旨,在轩辕庙大殿内塑黄帝像。嘉靖四十二年(1563),见庙中道人生活困难,免除黄帝庙地税,以后历朝历代沿用。并在这一年,还降旨拨银400两,修缮黄帝陵庙。以后的天启元年(1621)、崇祯九年(1636)两次由朝廷拨出银两,对黄帝陵庙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建。修整后,黄帝陵庙“栋宇辉煌”“烨然改观”。清代分别由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等皇帝下诏,先后对黄帝陵庙重修了12次。这在《重修轩辕黄帝庙碑》《重修轩辕黄帝庙募缘序》等碑文中均有记载。中华民国期间,黄帝陵庙先后得到国民政府和有关方面人士的4次整修。分别对黄帝陵道路、围墙、碑林等进行了修缮。设立了黄帝陵庙管理所、古物陈列室、奉祀官等。在进一步完善黄帝陵庙硬件设施的同时,对其软件也做了进一步完善[9]。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进行了大小8次整修。最早一次是1956年,毛泽东根据陈嘉庚的建议,由周恩来时任国务院总理落实,对黄帝陵祭祀亭、陵墓砖花墙等进行了修缮和新建。随后毛泽东还委托郭沫若题写了“黄帝陵”。在1959、1963、1964等年份又进行了几次修缮。最近规模最大的一次整修是从1992年开始,分两期工程,前后历时12年。从整修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等方面都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和关心,中央部委、全国各省市的支持。第一期工程,国家计委拨款500万元。1990年,在整修未正式开始前,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李瑞环同志在陕西视察期间,就对整修黄帝陵庙作出明确指示:“一定要把黄帝陵整修好,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整修后的黄帝陵庙,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规模都要大,建筑都要宏伟[8]。

为了加大对黄帝陵的保护,1961年,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为“古墓葬第一号”,号称“天下第一陵”。2006年黄帝陵祭典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后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5A级旅游景区。

四、结语

2004年,在深圳一次座谈会上,一位曾十多次到黄帝陵参加祭祀活动的著名港商叶嘉星说:“我们炎黄子孙祭拜始祖,一定不要拜错了地方。”看似很普通的话,却表达了海内外炎黄子孙一个十分真挚的心愿——黄帝陵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祭祀黄帝的圣地。这是历史的选择,国家的选择,民族的选择,全球每一个华夏儿女的选择。是任何人毋庸置疑或难以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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