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家庭病床”服务将走进合肥市民的生活。据悉,家庭病床服務是指对符合住院条件、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住院有困难,需医护人员上门提供服务的患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其家中或养老机构设立病床,并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同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基层卫生服务形式。
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是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行动不便,且病情符合住院条件,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实施治疗的患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建立家庭病床:偏瘫患者康复期;需定期进行医疗康复护理;恶性肿瘤晚期;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老年期痴呆症;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患者;合并褥疮感染等严重并发症。
对有建床需求的签约居民,根据建床标准及评估规定,建立家庭病床。一次建床周期不超过90天,确需继续建床的,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