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飞扬,刘东华,王 鹏
(中国人民解放军31007部队,北京 100079)
刍议我国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
贺飞扬,刘东华,王 鹏
(中国人民解放军31007部队,北京 100079)
本文对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做了综述,从工作的重大意义、程序和方法、目前开展的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对于推动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维护我国边境地区频谱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边境地区;频率协调
Abstract:This paper reviewed wireless frequency coordination work on border area, discussed the signif i cance, procedure and method,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this work. This paper not only plays an active role in promoting the frequency coordination work but also in protecting rights of the spectrum resources on border area of our country.
Keywords:Border Area; Frequency Coordination
我国边境线漫长,与十余个国家接壤。近年来,部分国家向国际电信联盟申报大量用频台站,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台站布设在我边境地区,对我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因此,必须充分认清边境地区频率协调工作的重要性,有理有据开展好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积极维护和拓展我国边境地区的用频权益。
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是相邻国家间就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划、分配和指配等事宜,开展协商谈判、签订和履行双边协议的一系列活动。通常有四类情况需要开展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一是双方对频谱资源共同开发利用而进行的协调;二是由于双方在频率规划和使用上的不同,造成双方在频率使用上产生冲突而需要进行的协调;三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用频得到国际承认和保护而进行的保护性协调;四是因非法设台或违规使用无线电频率造成对邻国台站干扰而需要进行的协调。
在开展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的过程中,相关国家须依据《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国际电信联盟公约》、《无线电规则》,以及双边/多边国家签署的有关协议,遵循合理、有效、公平、互惠的原则,通过函件、会议等方式,协调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资源的使用。
通过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可以捍卫国家在电磁空间领域的主权,维护边境地区的用频权益,保卫国家无线电频谱资源不受侵犯;充分利用边境地区无线电频谱资源,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边境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减少甚至避免边境地区无线电干扰,保证无线电通信的畅通和安全,维护国家无线电业务部门和军事用频的利益。
2.1 基本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统一负责我国国际频率协调事宜。2017年,工信部发布了《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国际频率协调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8号),对在我国边境地区地面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国际频率协调程序进行了规范。
目前,边境地区我国涉外频率协调工作主要采取被动协调方式。涉及边境地区频率指配的协调函首先会到达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然后由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对协调资料进行审查,根据协调区涉及的地域范围、频段及业务种类,以函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将协调资料发往各省市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广电总局、民航总局、军委频谱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以军队涉外频率协调为例,军委频谱管理机构收到有关涉及军队的协调函后,根据涉及的地域范围、频段及业务等将协调函发给军队相关部门,军队各相关部门在收到国际协调函后,分析与本系统相关用频台站的电磁兼容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将处理意见以函件或传真形式通过军委频谱管理机构回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最后由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汇总形成统一意见和协调结论,回复频率协调的发起国。
2.2 技术方法
边境地区设台频率协调主要采用理论计算方法,点对点分析台站间电磁兼容情况。在进行频率协调分析计算时,首先根据需协调台站的有关频谱技术参数,查询相关台站数据库,确定可能受干扰的电台,然后确定干扰标准、传播模型、干扰模式等进行干扰计算,最后依据干扰判别标准与计算出的干扰值进行比较,判定是否存在干扰。如果存在干扰,原则上双方应开展进一步的协商,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在传播模型选取上,与工程设计中采用保守的算法不同,干扰分析中往往选用“乐观”的传播模型,也可以采用双方均接受的模型,但一般选用ITU(国际电信联盟)的建议,或采用双边签署有关协议中的规定。在干扰模式上,一般只考虑同频干扰的情况,阻塞、互调等一般不考虑。对射电天文、无源探测需要考虑带外(邻频和发射机边带噪声)干扰。
在进行频率协调时,首先注意不要超过时间限制,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任何意见或未回复,则视为同意。协调时一般以ITU建议为基础执行双边协议,但程序和时限可能有变化。其次,协调时必须要充分准备台站资料、计算方法、干扰标准等技术依据,并具备前瞻性考虑。若经分析计算,认为我方台站会受到有害干扰,则应在回复意见中说明有关情况,并附相关台站资料。
当我国有关无线电台站或系统需要得到国际承认或保护时,要遵守国际频率划分,执行双边协议,及时答复国外协调请求,并及时的提出干扰申诉,完成协调的频率必须在一定时限内投入使用。只有认真执行协议,才能有效保障我们的权益,因为台站使用频率只有首先符合国际频率划分才具有协调权。此外,在涉外频率协调中还需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作为国际电信联盟成员国,我国无线电主管部门经常代表国家参加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及各类协调会议,在无线电管理领域维护我国主权利益。近年来,我国无线电管理部门依据ITU《无线电规则》,不断加大与周边国家的频率协调力度。目前,在与我国陆路相邻的14个国家中,已经开展了中俄、中越、中蒙等边境频率协调双边会谈,建立了双边无线电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通过协调来解决边境地区无线电干扰和电波越界覆盖等问题。
3.1 中俄边境频率协调情况
无线电频谱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越来越受到中俄双方的高度重视。2004年起,中俄边境无线电频率协调被正式列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内容,成为定期会晤委员会通信与信息技术分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俄无线电管理部门间的协调,已成为两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有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俄罗斯有陆地接壤,目前中俄边境频率协调主要以黑龙江省为主。
近年来,俄罗斯出于抢占资源和战略布局的考虑,不断在中俄边境地区布设数字电视、4G网络等业务台站,加之有意识、有计划地开展台站协调工作,从2007年至2016年,我国收到俄罗斯频率协调函件达到723份,涉及台站1万余个。迄今为止,中俄两国共经历过16次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通信与信息技术分委员会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工作组会议,双方制定了双边频率协调原则和标准,就中俄边境地区陆地移动、固定业务、广播电视、越境覆盖、干扰消除等问题展开了对等协调。近年来,军队派出代表积极参加历次中俄边境协调会议,就我军重要武器装备用频与俄方展开磋商,全面评估俄方拟设台站对我重要武器装备造成的潜在用频威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干扰的发生,有力保障了我军台站用频权益。
3.2 中越边境频率协调情况
2000年,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为了解决两国在边境地区出现的多种无线电频率干扰问题,启动了中越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会谈。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涉及中越边境频率协调谈判的省份,直接参与国家间频率协调会谈。为协助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做好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切实维护好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云南省成立了由省无委办、省外事办、省安全厅、省广电局、原成都军区电磁频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机场集团公司、民航云南空管分局、云南移动公司、云南电信公司、云南联通公司以及边境8个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组成的云南省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小组。
迄今为止,中越两国共经历过12次边境频率协调会谈。会谈的内容涉及两国频率管理、边境地区移动通信、广播电视、航空业务、卫星网络、频谱划分、双边频率协调程序、干扰解决流程、无线电干扰查处等议题,促进了中越边境频率协调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3.3 中蒙边境频率协调情况
2015年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了“中蒙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第一次会议”。该会议是中蒙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第一次会议,双方介绍了本国的无线电管理部门职责、双边陆地移动业务和广播业务的频率分配使用情况、双方在边境地区频率使用和台站建设情况(民用)以及双方在边境地区的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情况,建立了两国政府部门会谈及频率协调机制,着眼平等共享频谱资源,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2017年“中蒙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第二次会议”在蒙古国乌兰巴托举行。会上,双方就900MHz频段GSM系统频率协调、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和分配、WRC-19议题观点和5G频率规划展开讨论,相关议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边境地区频率协调工作与国家频谱资源利益息息相关,具有极高的战略地位。按照《无线电规则》,国际无线电频率/轨道协调遵循“先登先占”的基本原则,即先向国际电联申报的无线电台在频率/轨道协调上具有相对的优先权;后申报的无线电台应尽量采取措施不对先申报的电台产生有害干扰。可以说,进入国际频率登记总表的台站拿到了国际上的身份证,而未经申报的台站则是黑户,不受国际承认和保护。因此,国家和军队要按照边境地区频率协调国际规则精心组织实施无线电台站国际申报工作,要变被动协调为主动出击,长远规划边境地区频率资源,加大无线电台站国际申报力度,积极抢占边境地区频率资源,切实维护好国家频谱利益。
中心召开《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研究》课题组集中撰稿会
8月30日,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在京召开《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研究》课题组集中撰稿会,专题研究地面无线电业务台(站)设置、使用许可要求,并完善课题研究报告、提炼创新管理举措。
Discussion on Wireless Frequency Coordination Work of Border Area
He Feiyang, Liu Donghua, Wang Peng
(31007 Unit, the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Beijing, 100079)
10.3969/J.ISSN.1672-7274.2017.09.026
TP393.4,TN92文献标示码:A
1672-7274(2017)09-0066-03
贺飞扬,男,博士,31007部队工程师。
刘东华,男,博士,31007部队高级工程师。
王 鹏,男,硕士,31007部队高级工程师。